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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貼經, 正如吃自助餐,自選碟盤內容, 合自己口味。 我可不信聖經寫的這些東西歐,你們天主教神父沒有自閹嗎?還是都是偽君子呢? | |
羅12:9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羅12:14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羅12: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羅12: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路6:27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林前16:22 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 太15:13 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 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出22:20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路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不是說有愛心,要愛你的仇敵,要愛你的鄰舍嗎? 怎麼到這邊就翻臉了? 為免太虛偽了吧! 羅12:9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VS 太15:13 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 「這樣愛人沒有虛假嗎?有!(自打臉,啪!)」 羅12:14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VS 林前16:22 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 「這樣有只要祝福,不可咒詛嗎?沒有!(自打臉,啪!)」 羅12: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VS 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這樣有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嗎?沒有!(自打臉,啪!)」 羅12: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VS 出22:20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這樣有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嗎?沒有!(自打臉,啪!)」 路6:27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VS 路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這樣有愛你的仇敵嗎?沒有!(自打臉,啪!)」 啪、啪、啪、啪、啪! | |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 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 路加福音 第六章 34~36 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 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路加福音 第十九章 22~27 主人對他說:你這惡僕,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 為什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 就對旁邊站著的人說: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 他們說:主啊,他已經有十錠了。 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如果說: 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 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 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 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耶穌失心瘋了!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VS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有愛你們的仇敵嗎?沒有,自打臉,啪) 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 VS 主人對他說:你這惡僕,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 為什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 (有不指望如數收回嗎?沒有,自打臉,啪) 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VS 就對旁邊站著的人說: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 他們說:主啊,他已經有十錠了。 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有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嗎?沒有,自打臉,啪)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VS 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你們的父有慈悲嗎?沒有,自打臉,啪) 啪、啪、啪、啪、啪! 羅12:14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路6:27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VS 林前16:22 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 路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翻臉翻得真快! | |
回覆 26# jimmychauck 回覆 dior13dior13 聖經真是和平善良仁慈之經典: 徒3:22 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徒3:23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申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申18: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申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18: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申18:21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申18: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故此矛盾不成立嗎? 1. 提多書3:2並非解"殺人不可" 可以殺人,打臉、啪! 2. 徒3:22-23不指殺人 指殺人,打臉、啪! 3. 徒3:22-23不教訓信徒去行動 乃是教訓信徒去行動.打臉、啪! 4. 徒3:22-23中的執行者是神而非信徒 執行的是人,打臉、啪! 打到你跪下來! (提前1: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弑父母和殺人的, (雅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約一3: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彼前4:15)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路19:26) 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路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你根本智能障礙! Titus3:2 To speak evil of no man, to be no brawlers, but gentle, shewing all meekness unto all men. Tit3:2 To say no evil of any man, not to be fighters, to give way to others, to be gentle in behaviour to all men. 提多3:2 不說壞話,不爭吵,只要溫柔,向眾人顯出溫柔的心。 多 3:2 不可說任何人的壞話,不與人爭鬥,為人讓步,對眾人溫柔以待。 這兩句並非解"殺人不可"! 耶穌有精神分裂,你有精神障礙! 怎麼你都忘光了?那就只好在嘲笑你一遍了! | |
ON9仔,你直接跳過所有邏輯寫自己喜歡的結論吧。 我所有嘅論點你都無法反駁,一味精神病似地重覆自己說話便自以為是,正示範如何啪啪啪打自己臉,我又何需記住我啲手下敗將嘅長相? | |
論點不是已經寫給你了,你智能不足歐?口吐狗屎歐! 你還功力?看你都是寫些什麼亂七八糟的,智能不足! 論點在你的弱智大腦,要解釋,我也不會給你太多次! 但是為了能治療你的精神疾病,證明離教者很有愛心! 來看看你寫的都是些什麼弱智: (提前1: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弑父母和殺人的, (並非解"殺人不可"!) (雅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並非解"殺人不可"!) (約一3: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並非解"殺人不可"!) (彼前4:15)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並非解"殺人不可"!) Titus3:2 To speak evil of no man, to be no brawlers, but gentle, shewing all meekness unto all men. 提多3:2 不說壞話,不爭吵,只要溫柔,向眾人顯出溫柔的心。 (並非解"殺人不可"!) Tit3:2 To say no evil of any man, not to be fighters, to give way to others, to be gentle in behaviour to all men. 多 3:2 不可說任何人的壞話,不與人爭鬥,為人讓步,對眾人溫柔以待。 (並非解"殺人不可"!) 這樣你還要論點?論你妹呀? | |
你全無論點,還敢說自己有,無中生有的功力不錯,可以上旁觀者的榜首。 | |
故此矛盾不成立嗎? 1. 提多書3:2並非解"殺人不可" 可以殺人,打臉、啪! 2. 徒3:22-23不指殺人 指殺人,打臉、啪! 3. 徒3:22-23不教訓信徒去行動 乃是教訓信徒去行動.打臉、啪! 4. 徒3:22-23中的執行者是神而非信徒 執行的是人,打臉、啪! 這不是論點,你智能不足,口吐狗屎歐? | |
回覆 348# jimmychauck Tit3:2 To say no evil of any man, not to be fighters, to give way to others, to be gentle in behaviour to all men. 多 3:2 不可說任何人的壞話,不與人爭鬥,為人讓步,對眾人溫柔以待。 (並非解"殺人不可"!) 只能證明你有精神病,爛到沒有能做出論點任何的空間了! 這樣你還要論點,你怎麼不去住精神大樓? | |
你邊一句反駁左我邊一個論點?你從來無法指出。 真係好似以為有字就叫做有道理咁,精神病? -指殺人 -教訓信徒去行動 -執行的是人 冇一樣係啱。我已經解過晒,你無力反駁我嘅解法,又無力提出證據支持自己解法。 咪繼續好似共產黨咁,大話講多幾次可以變真咁囉。 都成7個月,你都諗唔到點反駁,你認輸咪算囉。 唔好話你,就算係你徒弟、果幾個死藍屍、網主,全部都冇能力反駁到過我。 乃因你自己不停堅持已證錯誤嘅主張。 唔啱你咪叫其他人話你知你啱、我錯,叫佢地解囉。 | |
回覆 351# jimmychauck 樹若無皮必死無疑,你真的是有夠不要臉! 自打嘴巴,也是岩! 民14:9 但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並且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 申3:2 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書10:8 耶和華對約書亞說:不要怕他們;因為我已將他們交在你手裡,他們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申18: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申18:21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申18: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申13:10 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指殺人 -教訓信徒去行動 -執行的是人 智能不足! | |
自己無中生有就反過來話係你爺爺, 顛倒是非, 話你係神經佬真没錯. | |
回覆 dior13dior13 一個神經佬對住空氣發招, 就總覺得天下無敵. | |
回覆 354# 旁觀者 我每天上來跟啟智班說話。 | |
魔幻紀, BBChan 都天下無敵, 你不妨搵佢哋打下, 睇下邊個真正係天下無敵. | |
好呀, 幫牠們開下竅! | |
回覆 jimmychauck | |
恭喜 吾师九阳神功大成&插爆基督教走狗的 ‘九阴真经’:幸福: | |
回覆 356# 旁觀者 https://exchristian.hk/forum/vie ... 10176&extra=&page=1 早十年前已把BB按在地上磨擦,我被遺忘,你們不長記性,干我了事? | |
字都唔識,上返幼兒園先出黎柒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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