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F10,禁止登入都得啦。係喎,要不要加「屢次滋擾禁止登入」? |
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10-12 11:35 發表
如果F10,禁止登入都得啦。係喎,要不要加「屢次滋擾禁止登入」?
禁左,佢又用遊客身分玩;你再禁IP,佢又轉IP同你再玩。
如果根據上文,刪文手續繁複,有機會被攻擊者以快打慢,到時成版都係垃圾。 |
咁「移文刪文可以不留通知」啦 |
我立定遺囑,如果我死時仍是網主的話,將網主之位傳於不信仔仔。
沙文唔該你好好教仔,唔好等佢誤墮景教。
其他條款等我頭暈完先睇。 |
不如要發言先註冊啦,每次有爭拗都有 d遊客A遊客B入黎 put下火,都唔知佢咩用心。 |
領法旨
沙家真傳反基劍
不信生來愛參禪 |
不信仔仔邊個黎?沙兄唔好成日只顧反基好唔好,唔係個個離教都要反基架。 |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0-12 12:07 發表
不如要發言先註冊啦,每次有爭拗都有 d遊客A遊客B入黎 put下火,都唔知佢咩用心。
如此會影響自由度及人流,可能導致這裡變成死場一個。
用心嘛?咪put 火囉,惟恐天下不亂,從中找到樂趣或利益。 |
好。有須要的時候我詐帝唔反基都得嘅 |
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10-12 12:44 發表
好。有須要的時候我詐帝唔反基都得嘅
老大你有"需要"時, 你連乍帝信埋都得悿啦~ |
C2.會員須至少由會籍註冊日起計三個月才可成為版主候選人←三個月可能時間太長,建議改成一個月。
C8.每子版設1-2名版主,版主職務為終身制,直至自動辭職或由委員會解除其職務為止←有需要限制每子版的版主數目嗎?
另外,三屋新聞組的總版規中有一條:
請勿損壞本新聞組之名譽
建議加入這條款:如有損壞本網之名譽的文章即行刪去。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0-12 12:27 發表
不信仔仔邊個黎?沙兄唔好成日只顧反基好唔好,唔係個個離教都要反基架。
不信仔仔是沙文兒子。 |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10-14 07:59 發表
C8.每子版設1-2名版主,版主職務為終身制,直至自動辭職或由委員會解除其職務為止←有需要限制每子版的版主數目嗎? 因為見system settings的版主數目也是至多兩個,有人想做第3個版主,技術上亦做不到 |
三個月幾好丫, 最怕黎左個無間度做埋版主就麻煩. |
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10-15 03:31 發表
因為見system settings的版主數目也是至多兩個,有人想做第3個版主,技術上亦做不到
唔係喎,見附件。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0-15 10:19 發表
三個月幾好丫, 最怕黎左個無間度做埋版主就麻煩.
互聯網既時間好似過得好快,其實呢個新討論區運作左只係約十個月而已。 |
可能我個鐘壞左, 你搞離家都好似冇耐之前既事咁. |
咁都唔會話可以有無限數量版主嘛,最多3個好嗎?
注冊時间綜合兩位意見中間落墨,兩個月好嗎? |
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10-15 14:32 發表
咁都唔會話可以有無限數量版主嘛,最多3個好嗎?
注冊時间綜合兩位意見中間落墨,兩個月好嗎?
非常好。 |
白皮書是否通過了? |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0-12 09:24 發表
1. C3的 20%是如何計算的?
2. 版主的權力未有列明
3. 本網的運作費用由誰去付?網主?還是不管網主是誰一直由抽水支付?
如果真的很清楚地列明版主的權力,我相信還要“淚”積多一段時間才有可能辦到。
運作費可通過會員捐助而來,問題應該不大。 |
色情帖移去發洩區,發洩區沒有規定十八歲以下人士不准進入,可能違反香港法例。
建議刪除一切含色情圖片和淫穢標題的帖。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7-15 17:0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