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

超短基版:可考慮新增以下類別

[1] < [22] [23] 24 > [33]
jimmychauck 2024/10/30 04:06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4/10/30 04:09 編輯

回覆 456# beebeechan

創世紀:Chapter 15
6亞巴郎相信了上主,上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

羅馬書:Chapter 4
3因為經上說:「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

你係咪反對聖經?
beebeechan 2024/10/30 06:02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0/30 06:03 編輯
回覆  beebeechan

咩斷章取義?

我從來冇話唔凶險喎,我認同係凶險喎,凶險到羅馬書話"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喎。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0/30 03:48



    你既帖簡直係好斷章啵。


你去到「....凶險...」就斷了,
然後就說樣能得救的有幾多.?!
加埋呢帖:「連一個也沒有"喎。」
就係講到唔信, 唔洗...無得救。

我駁番你斷咗既章, 原來神父係話唔信唔洗, 係凶險, 唔係完全無可能得救既。
(當然, 神父既意思都係有最好就信同洗喇, 咁就無咁凶險‵)
beebeechan 2024/10/30 06:04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0/30 06:05 編輯
羅馬書:Chapter 4
3因為經上說:「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

你係咪反對聖經?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0/30 04:06



    你都真係幾斷章囉。
同一個宗徒保祿, 在同一書信:羅馬書的一, 二章, 不是強調了人也要有行為嗎

羅馬書 2 章 2:7
到那一天,『他要照每人的行為予以報應』:
凡恆心行善,尋求真榮、尊貴和不朽的人,賜以永生;
凡固執於惡,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人,報以忿怒和憤恨。
審判時是看人的所為, 不是看信或不信.



保祿寫給羅馬教會的信:chapter 1
他們既不肯認真地認識天主,天主也就任憑他們陷於邪惡的心思,去行不正當的事,
充滿了各種不義、毒惡、貪婪、兇殘,滿懷嫉妒、謀殺、鬥爭、欺詐、乖戾;任憑他們作讒謗的、
詆毀的、恨天主的、悔辱人的、高傲的、自誇的、挑剔惡事的、忤逆父母的、
冥頑的、 背約的、無情的、不慈的人。
他們雖然明知天主正義的規例是:凡作這樣事的人,應受死刑;但他們不僅自己作這些事,而且還贊同作這些事的人。

不是說要有好行為??


保祿致格林多教會的訓示是:
格林多前書, 6:9 , 
你們豈不知道,不義的人不得承繼天主的國嗎﹖你們不要自欺:無論是淫蕩的、或拜偶像的、犯奸淫的、作孌童的、好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辱罵人的、勒索人的,都不能承繼天主的國。
是不是叫格林多的人只要信, 不用做好行為了?


你唔止「唯獨聖經」,, 還是「唯讀一句」。。


B按:
天主教不可能反對因信成義,
但反對基督教所說的"唯獨因信稱義\"(Faith Alone)。
jimmychauck 2024/10/30 06:57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4/10/30 20:48 編輯

回覆 463# beebeechan

撮要同斷章取義都分唔清,繼續兜吖,VSCFAQ咪講你呢種人。

連一個也沒有係我講㗎咩?聖經講㗎喎,你又反對?
我後來另一帖講嘅野,點樣可以令到前面一帖係斷章取義?唔通你可以好似中央咁,用後來嘅釋法黎定我先前嘅行為有罪?定係天主教科技先進,已經發明左時光機可以打破因果定律?其實你識唔識邏輯或者辯論?

你證明到我先一帖係有取到咩同你唔同嘅義未?證明唔到,咪即係你講"斷章取義"係鳩噏囉。

其實你識唔識閱讀理解?人地呀程明聰神父話,根據梵二當中的Nostra Aetate,信奉其他宗教的宗徒也能得救,但"這種得救的方式非常凶險,因為………",我再問你新教徒得救有幾多、幾少、幾凶險啫?
你又唔肯認新教徒就係天主教徒,又乜都講唔出要話"你懂的",咁咪問你到底有幾凶險囉。唔係你一直迴避正面作答,我洗揾咁L多參考資料要你答?屌你講到我火起,你個咁嘅天主教徒,問L你咁耐我點L樣先可以得救你喺度嘥鳩我時間?!屌你天主教不能叫人得救不能教人得救就喺地球上消失啦,你以為你天主教除左呢樣仲有任何剩餘價值?

都癈鳩事再同你解。

回覆 464# beebeechan

You endorse unacceptable discriminatory behaviour and exhibit it during heated discussion and argument. Your civilization standard is not up for a debate with me.
I had given you 48 hours to think, reflect and review upon what is incorrect in #94, you showed that you were either not interested in or capable of it. As this is not the first time of you unable to comprehend your own simple logical error, it extrapolates to me in the future you are likely to continue such trend and there is little need for me to provide much information to you as where you might have got things wrong.

Hereby showing you once and for all, where you have gotten things wrong in #94, hence extrapolates for me I should no longer need to provide you with detailed elaborations of your future errors.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7/2 00:42

羅馬書 2 章 2:7
到那一天,『他要照每人的行為予以報應』:
凡恆心行善,尋求真榮、尊貴和不朽的人,賜以永生;
凡固執於惡,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人,報以忿怒和憤恨。
審判時是看人的所為, 不是看信或不信.

斷章取義,忽視了
Rom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Rom 3: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同時,混淆不靠信心的道路之條件,充其為信心之路的條件。

不是說要有好行為??

謬誤:混淆不靠信心的道路之條件,充其為信心之路的條件。

保祿致格林多教會的訓示是:
格林多前書, 6:9 , 
你們豈不知道,不義的人
是不是叫格林多的人只要信, 不用做好行為了?

謬誤列表-一詞多義,忽略稱義,錯指信徒是不義的人,忽略時式
斷章取義,忽視了
1Co 6: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我唔會因信成義㗎,我只會因信稱義㗎咋,你即管反對,我唔係同你同一宗教㗎。
基督教係反對重墮不義㗎,你當保守你不失腳果個聖靈死㗎?!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你唔係傳呢一樣呢,我地就從來唔係同一個宗教。
你以後唔好扮熟呀我警告你,唔係見一鑊小一鑊呀,好似李瘋喺我面前講香港咁呀。
抽刀斷水 2024/10/30 11:08
回覆 461# jimmychauck


    慕道就唔可以唔睇聖經架咩?係要放棄世上其他所有野、只睇聖經,咁先係慕道?我就覺得從日常生活當中,感受造物主既奇異恩典,都係慕道-ing。

正如你話加拉太書反對得救條件係信仰+行為,我都想知係點講,可以請教一下麼?(即刻就慕道想睇聖經啦,係咪?)

信仰+行為兩者相輔相成,我話係一樣野既意思,係指可以整體咁睇,你要分開兩者,舉例膠水分開買分開放,如果唔溝埋一齊,佢地咪無膠水既作用囉,咁仲係咪膠水?準確啲講,佢地只係做膠水既原料黎咋。
匿名 2024/10/30 14:40
因信稱義 VS 信心加行為才稱義,是極具爭議的經文解釋。

因為兩者都有聖經的經文明確支持。

視乎閣下如何解讀。

天啊,神,倒底你的真相係點架?
平信徒無法理解無法平息爭議喎。
jimmychauck 2024/10/30 17:07
回覆 466# 抽刀斷水

道從何來how do you know都不清不楚,道是何又一詞多義隨便演譯。何君堯都係社會工作者添啦。
繼續隨隨便便求求其其亂用詞彙吖,係幫到你妖言惑眾㗎。
抽刀斷水 2024/10/30 18:57
回覆 468# jimmychauck


    你好似帶出咗啲訊息,但又好似完全無講過野,亦對我既提問無正面回應。

如果趕時間可以唔覆住架喎,回覆咁隨隨便便求求其其對大家都無益處。
jimmychauck 2024/10/30 20:18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4/10/30 20:36 編輯

回覆 469# 抽刀斷水

對手求求其其,我咪求求其其囉,冇理由要花咁多心機覆你啲求求其其㗎吓話。你冇誠意嘅說話,換來我冇誠意嘅回覆,天公地道吖。

你覺得自己係慕道嘅咪覺得飽佢,橫掂我都指出過晒你有咩問題有幾求其,你冇野加我都冇新野要加。
加拉太書又唔係未引過俾你睇,上次咪講左反駁你"要明白三位一體才得救"嘅謬誤。你同人討論如此低效,我有講過嘅野好似冇講過,我求其咪求其。
beebeechan 2024/10/30 21:35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0/30 21:38 編輯
.

其實你識唔識閱讀理解?人地呀程明聰神父話,根據梵二當中的Nostra Aetate,信奉其他宗教的宗徒也能得救,但"這種得救的方式非常凶險,因為………",我再問你新教徒得救有幾多、幾少、幾凶險啫?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0/30 06:57



    程神父無話唔得, 只係話唔係咁好, 好凶險。
去到你把口變咗「唔得」咁啫…
beebeechan 2024/10/30 21:39
.
你證明到我先一帖係有取到咩同你唔同嘅義未?證明唔到,咪即係你講"斷章取義"係鳩噏囉。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0/30 06:57



    斷章得好明顯
保祿係話信同行為都要
你就斬咗個行為, 只留番個信
「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


如亞巴郎唔聽天主話, 放棄家鄉一切, 由烏爾移民去客納罕, 唔係聽天主話送依撒格去做全燔祭....後人仲會唔會叫佢係義, 信德之父?。
beebeechan 2024/10/30 21:39
.
忽視了
1Co 6: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0/30 06:57



    你特別強調了格林多的人「淫蕩的、或拜偶像的、犯姦淫的、作孌童的....」這是「從前是這樣」。那現在(保祿寫信時)就不是了, 這不是說行為上有改變了麼?
難道保祿的意思是格林多的人, 即使仍「淫蕩的、或拜偶像的、犯姦淫的、作孌童的....」仍是義人, 因為有「信耶穌」都替他們洗淨了, 唔怕污糟, 儘管滾地嗱?!
beebeechan 2024/10/30 21:40
...
你以後唔好扮熟呀我警告你,唔係見一鑊小一鑊呀,好似李瘋喺我面前講香港咁呀。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0/30 06:57



    白痴feng 都未驚過你, 你少得唔夠火喉喇
我發覺佢近排都只係少你, 無少我。。。。你知唔知點解呢?
beebeechan 2024/10/30 21:41
其實你識唔識閱讀理解?人地呀程明聰神父話,根據梵二當中的Nostra Aetate,信奉其他宗教的宗徒也能得救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0/30 06:57



    天主教既野, 一向都係「關你叉事」, 所以你唔懂時又要係到充內行!
程神父都講咗:


你睇錯野時又講錯野。 魯看塗說矣!
beebeechan 2024/10/30 21:41
你即管反對,我唔係同你同一宗教㗎。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0/30 06:57



    咁先至好。。。和尚對尼姑說佛就無意思喇
beebeechan 2024/10/30 21:43
我唔會因信成義㗎,我只會因信稱義㗎咋,你即管反對,我唔係同你同一宗教㗎。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0/30 06:57



    講野唔好講到咁死既。
當日伯多祿都話死都唔會背叛耶穌喇。
保祿仲曾經猶太教國安法檢控官添喇...日後做咗宗徒同殉埋教。
有日你了解真相時....

你唔記得呢個世界嗰主場仲係天主咩?
佢想點玩都得
B按: 天主教內不少護教經學者也曾是基督教會的傳導員, 牧者。
我講你都唔會識係邊個。所以唔講勒…
beebeechan 2024/10/30 21:44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0/30 21:59 編輯
因信稱義 VS 信心加行為才稱義,是極具爭議的經文解釋。

因為兩者都有聖經的經文明確支持。

視乎閣下如何 ...
Guest from 203.145.89.x 發表於 2024/10/30 14:40



    呢個亦係「陀地 叫你【出入平安】」既解讀。
讀者要深入了解講話者當時的場景來理解。

無錯, 保祿與雅各伯同樣都拎亞巴郎的事來說他憑信就成義人了…

不過, 對那些「不再花時間研究經文」        「費 L事屣時間喇!」既人就加會混淆意思。



B按: 耶穌臨升天前, 都唔係留低本經書, 叫人有乜疑難去查查呢本書。
佢只係留低「籲匙」俾佢既接班人去繼續宣講。
抽刀斷水 2024/10/30 21:51
回覆  抽刀斷水

對手求求其其,我咪求求其其囉,冇理由要花咁多心機覆你啲求求其其㗎吓話。你冇誠意嘅說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0/30 20:18



    咁你就咪掟呢句出黎啦

你覺得我有咩唔啱歡迎指正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0/30 03:59



    呃人定呃自己?
beebeechan 2024/10/30 21:54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0/30 21:56 編輯
因信稱義 VS 信心加行為才稱義,是極具爭議的經文解釋。


Guest from 203.145.89.x 發表於 2024/10/30 14:40


其實保祿說的「因信稱義」已與馬丁路德說的因信稱義不同。
今日那些失了真的基督新教蚊滋教會傳的因信稱義, 亦與馬丁講的又唔同咗。

所以, 係真要深度去睇睇佢地講「因信稱義」係指乜, (唔好淨係睇【出入平安】呢四粒字)。


關你叉事都識講喇:
一詞多義隨便演譯。.......
繼續隨隨便便求求其其亂用詞彙吖,係幫到你妖言惑眾㗎。
抽刀斷水 2024/10/30 22:00
其實保祿說的「因信稱義」已與馬丁路德說的因信稱義不同。
今日那些失了真的基督新教蚊滋教會傳的因信稱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0/30 21:54



    聽你咁講落都幾悲哀,就咁單一既教義,一百個教徒就有一百種解法,呢個教咁鬼多互指異端、關我叉事都唔係無理由。

咁鬼多解釋,應該跟邊個?
[1] < [22] [23] 24 > [33]

返回首頁 | 登錄 | 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