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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愛,愛殺人,愛強姦,都是愛。是沒有錯的,不能以偏蓋全! 愛喝可樂不也是一樣嗎。。。。 | |
很想知道你們對神的看法,特別是沙文和 dior13dior13 | |
44# Dalvm 「(前略)......只是神做到人做不到的東西,所以就成為了神。」 by 頭文字D 電影版 ![]() 我對神(明)的看法嘛: 基於身體構造,螞蟻的世界是三維(長,闊,時間),對於螞蟻來說「高」是無辦法理解和觀察 相對地,我把句子改一下,基於身體構造,人的世界是四維(長,闊,高,時間),對於人來說「XX」是無辦法理解和觀察 這「XX」以上層的維(次元)就是我們無法觀察的。就像螞蟻無法觀察「高」的道理一樣。 這樣延伸下去,就會有無限的可能性,可能「神」、「鬼」.......等等只是維數(次元數)觀感(或存在)比我們多的物種,我們不容易觀察到。就像螞蟻就算和人身處同一空間也,不容易(有點「無法」的意味)觀察到整個人一樣 同樣地假設「鬼」存在、假如次元數比我們高。假設我們和「鬼」在同一空間,結果我們不容易觀察「鬼」。 這樣延伸下去,就會有無限的可能性。所以「一神」的觀點根本不夠客觀(機會率極低)。更重要一點就是客觀上「那些物種數目等於一」的可能性是極低。 世界是「多彩多姿」的。我們看到(觀察)的世界,只是整體的一粒塵而已。我可不會自己鎖死在一個框框裡。 | |
(出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申5:9)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林後7:15) 並且提多想起你們眾人的順服,是怎樣恐懼戰兢的接待他,他愛你們的心腸就越發熱了。 (來12:18)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 (來12:21) 所見的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 (林後11:2) 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 這是恨,不是愛,這不是耶穌。 ![]() ![]() ![]() | |
44# Dalvm 那你是不是指,神可以是有很多個,而且可能也像人一樣有善惡之分? | |
我想對於神,只要你幸福,你相信你自己的解釋就好了。 而我信撒旦,也是我爽,我把他解釋成我自己喜歡的樣子在那裡,而我去信他,如果他跟我自己的解釋的樣子,不一樣,那我就不信他。 | |
但如果一些邪教是教導人傷害他人,那他們信的也算是神嗎? | |
你覺的教導人,為了要讓世界更好,而去殺人,殺那些不信的人,與傷害信仰不一樣的人,那他們信的也算是神嗎?其實,不要管神的問題,相信你自己就是正確的。 那乃是叫做野心,統治欲。 相信你自己的知覺善惡的感受才是信實的。 在信實上,人不在意人的惡,因為人都有惡,在意的乃是人的說嘴。 就是指誰是老大啦~~! | |
你覺的教導人,為了要讓世界更好,而去殺人,殺那些不信的人,與傷害信仰不一樣的人,那他們信的也算是神嗎?其實,不要管神的問題,相信你自己就是正確的。 對,我也不想再去想神了。 只要到死時便會知道了,只要現在活得開心便可。 | |
「神(明)」作為物種(或意志),當然可以是複數。別忘記「神(明)」只是一種稱呼。例如「守護土地的高等意志」被人類稱為「土地神」。 還有為什麼硬要分「善惡」,世界事物根本無法用「絕對的善惡」來標籤。「神(明)」作為世界一部份也是一樣。 「神(明)」「知道」和「能做到」的比人類多(高等),但價值觀不一定「絕對正確」。就像人類比猴子的智慧高,但人類一定對嗎? 「神」之上一定有「更高等的物種/意志/領域(複數)」,只是人類無法觀察/理解而已。就像猴子無法了解我們在這裡說什麼。 | |
相信你自己的知覺善惡的感受才是信實的。 我想死了就一切都結束了,而會拿死與死後有痛苦來威脅人的,就不是會為了你自身存在的理由,而乃是為了他自身的私心。 十字軍殺人,是為了傳教,因為是殺不信的人,我想可能你信,那他就不殺你,意圖太明顯了。 | |
「神(明)」作為物種(或意志),當然可以是複數。別忘記「神(明)」只是一種稱呼。例如「守護土地的高等意志」被人類稱為「土地神」。 真想知最高等的物種是甚麼。 基於身體構造,螞蟻的世界是三維(長,闊,時間),對於螞蟻來說「高」是無辦法理解和觀察 相對地,我把句子改一下,基於身體構造,人的世界是四維(長,闊,高,時間),對於人來說「XX」是無辦法理解和觀察 人可以使螞蟻感覺到人的存在(利用長,闊,時間),那是不是說高我們一等的也能使我們感覺到他們的存在(利用長,闊,高,時間)? | |
真想知最高等的物種是甚麼。 生物無法改變自己的生物界線,在生物性上也沒辦法改變,如果自己只是有生物界線限制下的生物,那就只能在自己的識知(認知)範圍之內了。 | |
Sorry, 我暫時仍未曾同任何神有任何接觸,所以冇資料可以答您。我發現愛都係自私的,所以unlikely可以用來解决問題。若然話神=愛,咁神創造的問題大概比解决的問題多 | |
我補充一下吧: 「在特定條件下只觀察到一部分。」 例如:螞蟻觀察到人,那是因為螞蟻的觸角碰到人體。但螞蟻的邏輯就只是「有東西在我前面」,性質上碰到猴子和人類也沒差。 改寫句子的話:人類觀察到「鬼」,那是因為人類X(動詞)神。但人類的邏輯只是「XDDDD」,性質上觀察到?一樣。 接觸到最高物種??想也別想。就算最高物種無本意,也極有可能令你灰飛煙滅。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類吃東西時胃酸殺死了在食物表面的細菌。 | |
自己已經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已經覺得太煩。 | |
明白,這樣閣下是一位信有神者。不錯基督教和回教都倡導愛,這是所謂名門正派宗教所必有的,但他們是否確是如此,閣下看看他們的聖經和可蘭經便知曉。 為了不想分散這邊的討論本人已另開一帖,如有興趣請到此繼續﹕ http://m.exchristian.hk/forum/index.php?action=thread&tid=3524&page=1#pid44923 | |
嘿嘿嘿,你還未能明白西方宗教的涵義,他其實有另外一個名子,叫做吃教,意思也就是專門被設計發明來吃別人的宗教用的,他專門吃和他不同宗教,與道德鬥爭。 而權貴在他身上運作也是很方便的途徑,好比我們被教導要愛神,信神得生,不信要死在罪裡,但是神是看不到也摸不到的。 那麼我就把「神」畫上一個等於的記號,好比: 「神」=「蕭朝貴」蕭朝貴是活基督呀! 不然,就是「神」來了,「神」之以下是「女基督」,而「女基督」,來了!! 或著是那「文鮮明」受到了大大的啟示,因為他就是在來的來世主。神也已經不重要了!!因為「文鮮明」已經借由他自己與「神」得到真理與永恆的永不會敗亡信仰的歷程,因為乃是「神」啟示「文鮮明」先生!做我們的大教主!教主乃是救世主的兄弟。 是活基督呀!以上都是活生生的活基督呀!我們的神多美好,神多美妙!挽救離我們脫離罪惡,教主我們對你做為見證! 阿,這些人是,活基督呀!基督是看不到的,但是它們是摸的到,看的到的活基督呀!我門必能得生,不治滅亡!! 下次一個名堂就由「沙文」當來巴。。。。 「沙文」要叫做什麼好呢?天上真主教啟示者,神呼召沙文他,啟示他做見證,彌賽亞的真正涵義與他話語中的奧妙都啟示給了他了,帶領我門數萬人歸主見證!「沙文」真主在臨,此一時刻我們的彌賽亞在臨發言人!! 而道德鬥爭又是什麼意思呢? 「算命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因為算命的女人是不道德的,因此開始鬥爭「算命的女人」。 就「人類層次而言」,只要有「鬥爭」,就有「權力」,而發起「鬥爭」的人,就是「權力的象徵」,因此在阿波卡獵逃之中所發動的「榮冠戰爭」意然。而「權力」與「權力的象徵」就是「神」。縱然酋長(君王)是以「神」的名義所發動的! 天上沒有玉皇,海底沒有龍王! 俺們!毛澤東,就是神! 老鄉,交槍不殺! 抗拒從嚴,坦白從寬! 為「權力」與「榮耀」!你信俺們共產黨,俺們就不殺你! 俺:小妞你叫什麼名子呢? 小妞:我叫安浦香。 俺:啥嚜?!你說啥嚜?「安浦香」不就是俺不想的意思嬤? | |
討論世界的可能性的話,不用「神」這字來討論太困難了。把這個字看成一種定義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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