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3] 4 > [6] |
| |
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10-10 22:08 發表 抽水前晚跟我宵夜時,倒錯左可樂落我杯啤酒度,比我吾覺意用天殘腳踢親個腦,現時你叫佢去做判斷,恐怕他做不來了。 咁樣好吾好呀?是否重置貼文,由網友投票决定啦。 | |
都有得諗喎。 另外關於重置已刪文章問題,由於事件特殊,我已設立了投票,歡迎各版友提供意見。 http://www.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1128&extra=page%3D1&frombbs=1 | |
| |
| |
| |
i doubt if it is 網主s intent to earn a buck via these boards. | |
留言是:大佬呀,您估我想嘅咩?她叫左咁多次,我都要表示基本尊重,難道做下愛這樣的小事都不遷就她嗎? 版規是: 本版宗旨及版規:分享一軛論下的經歷與感受 一軛論:《林後》6:14「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引申為不准許或不鼓勵信徒與非信徒拍拖及結婚,假如出現這情況,會因為彼此理念不同而最終導致慘淡收場。 1. 此討論區用途在於分享信與不信伴侶組合的經歷與感受,單方或雙方的愛情、婚姻、獨身等問題。 2. 如有基督教問題,需與一軛論有直接關係,否則會被移至基督教討論區繼續討論。 3. 大量轉載護教或反基文章請往基督教討論區。 4. 與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新教及東正教)無關的文章、粗口、炸版、廣告(包括無實質內容的網址介紹)、色情會被移至自由討論、發洩及廣告區。 5. 毫無內容的灌水式文章及回覆,包括純表情、純標點或無內容的單句回覆,會被刪去。 6. 文責自負,轉貼的版權責任全部由轉貼者負責,所有涉嫌有違反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的內文將被刪去。 至於另一位訪客的留言是:呢條友係呢度貼埋啲咁嘅文簡直係找死,但我佩服他的勇氣。(大意) [ 本帖最後由 沙文 於 2007-10-10 06:36 編輯 ] | |
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10-10 21:18 發表 不如你先話我知什麼是「本網利益」。網是死的,沒有什麼利益可言。 | |
網是死的,那公司是不是要活的才可以有什麼利益?國家呢?家族呢?聯誼會呢?它們是活的嗎? | |
http://m.exchristian.hk/home/article/show/2 | |
| |
| |
| |
最憎人講英文 ![]() 今時今日香港地講英文不受歡迎架喇,經紀王同我講, 近月來接電話d英文盤,都係細眉細眼嘅,最受歡迎是 普通話客,成版成版貨係咁掃,都不知幾有型咁話。 | |
抽刀兄,這段時間,你也辛苦了。不過,因為我刪文的決定,及沙文的言論,令這一直以來,早已出現在我與其他會員之間的對立面嚴重升級;似乎,如果你不辭退我,就不能平息他們的憤怒。反正他們都不喜歡我,你強行留下我的名字在愛情版版主裡面,對你、對"離教者之家",完全沒任何益處。 所以,我請求抽刀斷水網主,辭退我"一軛—愛情"版版主之職務,以息民憤。為保"離教者之家"的質素及整體氣氛,將我辭退是唯一選擇。 很感謝這裡的會員——史京、沙文、得叔及dye,你們讓我學習到,躲在網絡世界的人,可以如此蠻不講理、無禮和失心瘋。在進入"離教者之家"之前,我從沒進入過任何論壇;這裡的經歷,對我來說絕對感觸良多。 如抽刀斷水辭退我,我會履行承諾,以後不再以任何方式、任何IP、任何別名進入"離教者之家"。在此,我祝褔"離教者之家"所有人,即使如何仇視上帝、耶穌,祂也會愛你們。"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人被騙離開了真道,如果有人使他回頭,你們應該知道,那使罪人從歧途上轉回的,就會拯救他的靈魂脫離死亡,也會遮蓋許多罪惡。"(雅各書第5章19至21節) 祝願各位以後一切安好。 ![]() | |
原帖由 酒井明 於 2007-10-10 23:13 發表 一軛區的版規不是小弟先前所訂的嗎? 老大同抽水唔駛將件攪到咁複雜呀? 其實簡單一句, 只不是酒井明不按版規刪文(或沒有列明符合版規的刪原因) 駛唔駛攪到又公決又回覆又draft 初犒咁大件事呀? 酒井明辭不辭職, 我不關心 但從管治角度來說, 什麼政策也會有"法律拿" , 就算有明文規定何文可刪, 何文不可刪, 亦一定會有specail case 故版主定有其酌情權, 今次只係酒井明一時意氣濫用左呢個權jey 唔駛下下斬腳指避沙蟲... 我個人覺得此事與版規和刪文政策完全無關, 難道各位真的想xca 變成只有高級知識份子才懂得玩的forum 不成??? 有人做錯就認, 明白是版主是怎運作就是了 | |
原帖由 酒井明 於 2007-10-10 23:13 發表 嗱!嗱!嗱! 大家有眼睇啦!b仔係咪獨具法眼呀? 係咪我叻呀!係我第一個車佢架。 [ 本帖最後由 訪客得得b 於 2007-10-10 23:36 編輯 ] | |
有緣再見。 | |
總是喜歡賭氣的人, 無論同多少教訓也一樣會吃虧.... 明哥, 祝你好運! TO, 一眾兄弟 這只是小事一樁, 無必要如此唇槍舌劍呀? [ 本帖最後由 Step.King 於 2007-10-10 23:39 編輯 ] |
[1] < [2] [3] 4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