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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呢 啲「唔出聲就當贊成」好自慰囉 之所以我要成日同班反基仔嗌爛仔交就係咁解勒....因為唔抦佢哋, 佢哋就當有型, 好很有理咁架哩 | |
[quote]自古以來,人們引述聖經來發起戰爭、歧視女性、同性戀者、蓄奴、燒死異教徒、殺害原住民,那些人都沒有錯噢,因為那些都是聖經本身對某些人的建議和評價。 我發現無教徒回覆我這個論點,大家都認同了?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3/6/30 00:29 [/quote] 刀, 鎗...是有用的工具, 可以保家衛國, 亦可以拎嚟殺人 唔係刀鎗既問題, 係使用既人既問題 好似你呢啲亂解經句既慕道者, 就似拎把刀係商埸亂捅人嗰個神經佬 | |
嗯...照你咁講 你呢帖都無回應我哩 咁係咪你認同了是實情, 你身有屎 (對太白痴, 低能既帖 (呢到真係唔少), 唔理睬係好正常既) | |
永遠都係引人只睇一面, 耶穌說 我是道路、真理、生命, 遮住第二面既野唔俾人睇。 太15:13 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 申28:19 你出也受咒詛,入也受咒詛。 耶48:10 懶惰為耶和華行事的,必受咒詛;禁止刀劍不經血的,必受咒詛。 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出22:20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啟19:15 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 (我引述而已) . | |
對太白痴, 低能既帖 (呢到真係唔少),.....我又批中咗喇! 馬上就有個人版跳咗出嚟 有話為官者要「鐵臉無私」 咁法官開庭時係咪都要咁: | |
刀, 鎗...是有用的工具, 可以保家衛國, 講到可以拎嚟殺人既工具, 世上只有聖/性經! 簡直天下無敵,無任何工具能出其右,(安排耶穌劊子手坐右邊係有深意既) 從2000年前開始,基督徒個個十足拎住本聖經當刀使,在全世界全地球亂捅人嗰個神經佬! 聖/性經除了當刀使,還隨刀附送「強姦刀鞘」,保證教徒個個殺得淋漓,姦得盡致! . | |
又拎你呢段用來罵基督徒既話嚟講講 按文理, 最多都係話該基督徒做唔到 (有仇報仇, 小器):俾人打右臉, 唔識迎埋左臉 (假到死,自私): 人要佢外衣, 唔識除埋條底褲, 問佢借幾嚿水都唔肯.. 唔係去作奸犯科, 害人.....或主動去得罪人喎 (或者作者仲未數得夠?) 咁係咪上邊基督徒做唔到既野: 俾人打右臉, 唔識迎埋左臉...有仇不報 人要佢外衣, 唔識除埋條底褲 問佢借幾嚿水都唔肯 反基, 非基..就做到, 仲好樂意做咁呢? 係有仇不報, 問佢借幾嚿水....借夠5000, 仲唔使急還既. 如果咁就係衰...你同我好得去邊? (呢啲正係不要論斷人, 你也會被論斷..... 不要看別人眼中木屑, 唔睇自己條大碌野....既意思) | |
唔係, 我會以為你又認同咗我我架喇 | |
SEO tag,夺权经, 「耶穌便上前對他們說:『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那魔,包括了 - 中国的】都交給了我, >>>(若望{===约翰}福音14:6) 同意, “真理”,夺权之 真理 【'圣经'是 - 夺权之兵法】 | |
唔係只是該基督徒做唔到, 而係所有基督徒都係這些貨色: 心胸窄,疑神疑鬼,扮做好事捐十蚊,會攞番五十蚊贈品果類。 幫完人又常常單單打打提醒人要知恩報德,要還番十倍。 時常將尐屎事當天大的恩惠,又貪婪,又食又拎,貪得無厭。 由頭假到落腳,人前扮斯文,人後又罵街,又打老人,老年人都打得落手,夠狼毒未? | |
投訴被人屌,自己又鹹過個屌字! 扮曬道貌岸然講耶穌說教,自己又大話連篇,踎完屋仔去潛48m之類! . | |
基督徒教落:迎埋左臉就冇啦! 用摺凳或電油火燒就肯定會,有我基督徒講, 冇你阿伯阿婆講! . | |
基督徒打燒殺阿伯阿婆的確唔係去作姦犯科, 害人.....或主動去得罪人,只是異見的阿伯阿婆自己找死吧了! . | |
遊客咪又係我阿占囉 尤記得接近十年前已跟幾位討論過幾場,當時睇完幾位嘅討論態度及手法後認為同幾位討論係浪癈時間,所以就限制自己唔再登入。 咁幾年總有一次上網打機都無聊,當會路過睇睇,都係三幾個人老樣子。中間好似都以遊客身份覆過幾個帖,都覺得各位無什新意。 最近都唔知抽起邊條筋,又望到啲好頂唔順嘅邏輯,咪出兩句聲囉。 繼續討論#61 修正一下#69,你地唔方便公開討論腳氨法我都唔再講,講黎你冇得覆冇意思。 1.引述,係中性嘅動作, 1.1引述完又唔知你同唔同意,buy唔buy,照唔照做,單純引述有咩問題? 1.2有問題都係你引述後嘅用途, 1.2.1即係如果你喺個女同事面前引述金瓶梅,咁就比較容易話你性騷擾, 1.2.2你喺你性伴侶前引述,咁其他可能性就大好多。 2.又再修正一下抽生#61嘅詮釋,之前我揾唔到好嘅字眼,求其寫左"a bible verse",宜家修到一下,廣義小小,"a standard"一個/種標準。 3.又再分析一下抽生#39所述,仍是立論不穩,之前未見到抽生論述中嘅問題,宜家見到了。 3.1問題1首先抽生已假設了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咁我又唔排除有唔少人親身經歷) 3.1.1若存在只有純理性分辨了的信徒,卻並無對你作出刑罰性質的行動,你是如何可以得知,或否定這種信徒的存在? 3.1.2當然,其中一個可結論的觀察,就是全部信徒都因為理性的分辨對你作出了刑罰性質的行動,該觀察是否存在? 3.2問題2口誅筆伐,我唔識點樣不瞅不睬地口誅筆伐,有高手請指教一下 3.3問題3辱罵,信徒引述該段踏珠之豬經文時誰是受眾,目的為何,有很大影響。 3.3.1受眾可以是自己、其他信徒、其他非信徒、被判斷的對象。 3.3.2目的也可以有多樣, 3.3.1.1若受眾是自己時,可能只是單純的叫自己不要再浪癈時間。並不存在辱罵。 3.3.1.2若受眾是其他信徒時,可能只是單純的叫其他信徒不要再浪癈時間。並不存在辱罵。 3.3.1.3若受眾是其他非信徒時,極其量只能叫毀謗,若然閣下誠然為豬,則只能稱作陳述。亦並不存在辱罵。 3.3.1.4若受眾是被判斷的對象時,才可能稱作辱罵。 3.3.3而若信徒是遵守聖經的教導,行為也不應該是去辱罵人, 3.3.3.1因為聖經的教導是叫人"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珠寶投在豬前", 3.3.3.2聖經沒有叫人"稱狗為狗,稱豬為豬,稱狗為豬,稱豬為狗,稱狗為糞便,稱豬為糞便,辱罵該頭豬,辱罵該頭狗"。 3.3.3.3如果你因著信徒恃此經文對你辱罵,你應該教訓對方"你沒有遵從聖經的教導"。聖經是教導人行道,沒有叫過你每每對對方頌讀該段經文。 4.#1中所謂未夠功力清晰不清晰回應,以我和抽兄以前對答的經驗,抽兄一樣有事情是不回應的,一樣有未夠功力明白我說話的時候。 5.配合#1(從3.),抽兄以"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因為你們用什麼判斷來判斷,你們也要受什麼判斷;"作起首立論, 5.1就算套用到有辱罵閣下的信徒身上,那也只不過是對對方施行經文而已。 5.1.1就問問他:你是不是狗,是不是豬,若是就不拿聖物或珍珠給你了,你如何得知我是豬是狗,按你的標準你自己又是否豬狗呢? 5.1.2馬太福音7:1-2叫人用同一標準判斷人和自己,又未知閣下是否認同這一種真理,在討論中也該遵守? 6.#1中,哥前5:12-13我難以認為這是一種正確的詮釋及引用,而我又非該信徒,就不干我的事了。 7.又而#1中抽兄提出了慕道者的概念,1大概是最少的非零整數,有請他先定義一下該詞了。 7.1而又抽兄似乎認為人家不分反基者慕道者很是不對, 7.1.1按我以前和眾人討論,還是硬要把我與天主教徒摩門教徒一併並列,又大言街邊阿婆唔識分辨我地,並把他們的罪歸我頭上(Oh I am so 小氣 and 記仇), 7.1.2我今日已忘記抽兄當時是否同意這種討態度,亦不知現時是否同意, 7.1.3只能說抽兄若是堅持混淆的行為不正確而又認為我被混淆是沒啥問題的,就難免被同樣論斷了。 8.#48,先不論類比錯誤,後面可以再論, 8.1抽兄以辱罵比斬人, 8.1.1這個通俗的說,叫做乜抽兄咁小氣, 8.1.2技術的說,叫作違反合乎比例原則, 8.1.3畢竟在香港辱罵人,只要對方不是某種公務員,還不犯法,用刀斬人就肯定是犯法的。就算有因包含辱罵行為最後被定罪的事情,最後罪名大概也是誹謗、妨害公眾秩序,或新立之法等,罸則也與斬人不同,畢竟有的人還有高尚的情操云云。 9.按#61反正類比錯誤抽兄看來也是明白了的。 9.1然而鄭生一文中指出,凡進教者或乜或物,並不明白為何抽兄可以想像我感覺被辱罵,或被辱罵的感覺如何與以豬狗喻之為對比。 9.1.1鄭生行文大膽,用"凡"字,並卒於1922年。 9.1.1.1無法想像以當時科技,電報也罷電話也罷報紙也罷通靈也罷,如何考究了古往至1922來所有信徒,什或他知道有多少信徒。 9.1.1.2整遍文中倡議者並無作出過任何舉證及論證的方法,只是一個簡單的政治口號而已。 9.1.1.3為何一個正常腦袋的信徒會覺得被辱罵? 9.1.2或許該對辱罵進行更精準的定義才能繼續討論,該詞在#39由抽兄提出,就有勞了。在此前下面先作出一下臆測。 9.1.2.1辱罵指把對方扣上非事實/未能確立之結論,構成誹謗,或 9.1.2.2辱罵指把對方與負面事物連結,把負面帶向對方。 9.1.2.3以上是一些我提出的可能,有勞抽兄陳述自己的意見了。 9.1.3鄭生說話並無比喻,是直接的定義,我並不明白與聖經以比喻教導信徒行為有何可類比之處, 9.1.3.1若有人說這二者相等,我只會簡單地歸類為不當類比謬誤。 9.2.1抽兄若單純告之我,鄭生如是說之,當然不能構成辱罵。 9.2.2若抽兄因為鄭生如是說之,以之為根據對所有信徒作出分辨,但並不宣之,亦不能構成辱罵。 9.2.3若抽兄宣之其分辨,表明己身認同該結論,並在本人問及如何舉證及論證時未能提供資料,並繼續不改其宣之的行為,我就認為構成辱罵了。 9.3不過上面幾段(9.1-9.2)我癈話多左啲,因為之前口誤#48說"經文",現在重新定義為"標準",意指"經文內陳述的標準" 9.4#61後面抽兄再提出非常多的引述聖經來乜乜乜,先為口誤致歉,因為導致抽兄作出該討論方向,未知重定義為"人們引述聖經中的標準來發起戰爭、歧視女性、同性戀者、蓄奴、燒死異教徒、殺害原住民,那些人都沒有錯噢,因為那些都是聖經本身對某些人的建議和評價。"是否乎合抽兄的本意,可以此繼續討論? 睇返以前與眾人討論,自己係長篇大論左啲,都感覺到有時重點難捉,導致有時同我討論嘅人容易忽視我某啲論述而開新番繼續講落去,我都感覺被忽視,而更帶來我唔知眾人如何睇果啲論點。宜家試下啲新方法,將我認為啲需回應嘅說話用類似聖經嘅方法分章分節列出黎等大家易啲reference,有啲論點好耐左都冇人覆就唯有當冇人有異議了。 開始寫時只到#76,後面未睇 EDIT:寫漏左抽兄想探討真理嘅理念我認為係唔錯嘅,不過大家,包括我,就小心一下,喺討論過程刺激思考(或刺激神經)同想證明自己係正確嘅中間取行平衡,小生打字手快,有咩得罪人大家出聲,合理嘅我又唔介意反省一下。 | |
所以嘛,帶着名字參加討論非常重要,這樣大家才知道在跟誰說話。 阿占的自我介紹,釋除了我的一個誤會。我一直以為阿占是那位加爾文派的台灣遊客朋友,原來搞錯了。希望那位台灣老師下次也帶着名字來講課,我蠻喜歡聽他(她?)的課。 | |
阿占差唔多十年冇登入過,阿占係邊個,邊個係阿占,係好唔重要。 如因為係阿占講嘅就認為多左少左可信性,就係因人癈言謬誤。 呢度個個大佬喺論壇行左十幾差唔多廿年,相信係有啲人有能力認出行文作風。 | |
之不過, 我又唔知呢位阿占係之前既邊個匿名遊客..乜IP冧把? (十幾年先嚟幾次, 就要全壇人都識佢咁?) | |
回覆 98# beebeechan 37 頭IP,不過呢幾日先返黎,都只係講呢個,同埋dior另一隻帖。 bb,俾少少水平,我話有啲人會,冇話過全壇人要。 我都話,係邊個都唔重要,唔好因人癈言。 十年冇見,做咩水準越黎越低? | |
咁我都要追番你用37.x.x時講過啲乜 | |
成個討論串有80頁,每頁有至少15個post喎,年份由一樓2017年,傾到第80頁既2023年。 第80頁: https://www.discuss.com.hk/viewt ... ;extra=&page=80 做統計唔好咁hea好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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