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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爷爷,完全唔(不)making合 sense逻辑 【合逻辑】 商汤《全球第一 “Rosemary”{美而廉}AI供应商》 之名字, 改得好, ::: [ it’s] Sense time合逻辑,是时候 | |
且慢,抽兄誤會了我的問題,我沒問你是否認為或如何得知"全世界信徒都認為抽兄是反基",我乃是問你是否認為或如何得知"[全世界中分辨了你(或其他被分辨者)的]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 既抽生搞過SSL,我再試試以下類比 c. 連線只發送SSL/TLS handshake但無後續請求 明白抽兄此論點,但不能完全認同。因衍生如下二問題 sufficiency vs necessity 馬7:6乎合了充足性,不需乎合必要性 運用哥前5:12-13或詩111:10,同樣應該同樣可被冠以辱罵 當然這裡可能已牽涉到#95 9.1.2,有勞抽兄一併解答 這個讀來我有點怕抽兄誤會了我 #95 3.3 "受眾" 一詞,有機會使大幅討論成為癈話。我澄清一下,看看是否如抽兄原本所想。 "受眾",是指信徒引述馬7:6時(或以口朗讀,或以筆書寫,或想起/讀到而入腦)作為聆聽的一方。 並非指信徒遵行馬7:6時所作行動的行動領受方。 另由於問題似乎仍牽涉核心的"單純引述構成辱罵",小生認為有需要擴闊一下範圍,可能要勞煩抽兄連帶本人#47 類比錯誤提倡 及 #95的 整個第2點及第8點一併討論了。 | |
且慢,抽兄誤會了我的問題,我沒問你是否認為或如何得知"全世界信徒都認為抽兄是反基",我乃是問你是否認為或如何得知"[全世界中分辨了你(或其他被分辨者)的]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 看你的文字開始好像法律語言了,我對於你上述的認為或得知沒有回應。 既抽生搞過SSL,我再試試以下類比 SSL不是我搞,我只是應用而已,內裡的機制不太了解,恕無法回應。 明白抽兄此論點,但不能完全認同。因衍生如下二問題 我看不見哥前5:12-13或詩111:10涉及辱罵他人。 按網上辭典對辱罵的定義為:侮辱責罵(見:https://dict.revised.moe.edu.tw/ ... =%E8%BE%B1%E7%BD%B5)。一般而言,將人類矮化為其他動物,都涉及辱罵成分。例如數年前在香港的運動中互指對方為「狗」和「曱甴」。 這個讀來我有點怕抽兄誤會了我 #95 3.3 "受眾" 一詞,有機會使大幅討論成為癈話。我澄清一下,看看是否如抽兄原本所想。 你寫的3.3.1.3中說:「若然閣下誠然為豬,則只能稱作陳述。亦並不存在辱罵。」 按我理解,你在這句指的受眾=「閣下」=「豬」。 我回應:「至今我未發現懂得上網閱讀和發帖的豬狗,如有請指教。」 我不明白我誤會了些什麼? 另由於問題似乎仍牽涉核心的"單純引述構成辱罵",小生認為有需要擴闊一下範圍,可能要勞煩抽兄連帶本人#47 類比錯誤提倡 及 #95的 整個第2點及第8點一併討論了。 我不認為「刀 - 聖經」的類比有錯誤,你其後對於你認為類比錯誤的解釋,只講述兩者的相異之處,而事實上,世上沒有兩者類比是完全相同的;兩者完全相同就不是類比了。 類比:將類似的經驗,與新知的事物相比,從其相同或相似之處中,求得了解的推論方法。(見:辭典) 所以,你要看「刀 - 聖經」類比兩者的相似之處,而非看相異之處。 正如陳版友在83樓中說:「好似你呢啲亂解經句既慕道者, 就似拎把刀係商埸亂捅人嗰個神經佬」,我認為他明白並恰當應用了「刀 - 聖經」的類比。 | |
商埸條神經佬拎刀捅人。。。 咁你係應該怪把刀, 定係怪個神經佬呢? 類比。。。有人亂解經句, 傳錯教, 用錯解勾引人好快離教。。。 係應該怪經文, 定係怪亂解作嗰條慕道友? | |
商埸條神經佬拎刀捅人。。。 咪話你應用得好囉,你對我真係好,仲叫我做慕道友。 ![]() | |
回覆 jimmychauck 這個回答叫人失落喔,因為是簡單的不同,一者曾否"分辨",二者"分辨"中包含的元素。認真一點討論就像法律語言就不能討論,卻是與抽兄希望尋求真理之道相悖了。抽兄抽兄既然不回應,我便自行已目前的觀察立論,3.1"抽生已假設了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 按網上的解法是一種解釋,不過按網上,小生素來不覺得最是靠譜,然而抽兄喜歡也隨抽兄,當然,VSFAQno.1, 這是解釋的其中一種,應該跟邊個? 然而,我尋求的並非正確的解釋,乃不過是因為正和抽兄討論,只是要求抽兄定義自己口中的"辱罵",為了能更清楚闡析將來的討論。 也不妨,便以抽兄的闡述為憑,繼續解下去 喔看錯了,原來還包含哥後6:14-15,看了經文沒核對到出處有點混亂,不過反正抽兄之前亦謂一樓解釋得了,便也是一樣的 所以馬太7:6 3.3.1.4 對被分辨對象講出來稱豬狗 是為侮辱。但哥後6:14-15稱被分辨對象為 不義 黑暗 彼列 箴言9:10、詩111:10等揶揄不敬畏上主,連智慧的開端也沒有 等等便不涉及辱罵成分?本人己為抽兄提議9.1.2.1或9.1.2.2,若抽兄仍不滿,也可自行給出定義 看明白抽兄了,若閣下誠然不為豬,那好辦,我完全不會反對此結論,單單就是後面一句"只能稱作陳述。亦並不存在辱罵。"不適用而已。但是抽兄的思路卻令人汗顏,以豬狗未能上網為據,犯了歷史問題,因當時聖經時代未有網上,亦抽空比喻本身邏輯,變成無限上綱了,難以想像抽兄會行此種思路,故未立時明白抽兄意思。 言則,由以上,加上抽兄曾稱"剩下3.3.1.4的可能性",我認為抽兄也認同3.3.1.3"若受眾是其他非信徒時,極其量只能叫毀謗。"這一部份。 關於刀和聖經的類比,本人已指出問題。 1.就是其相似之處中不盡相似,標準自有判斷,刀具借手傷人 2.刀具傷人本有其他標判為負面,已刀比標準犯上無限上綱謬誤 然已,最重要的,其實是以下的第三點 3. 本人已指出,刀為物理存在,而標準只為原則屬於概念,抽兄尚自勸在下"所以,你要看「刀 - 聖經」類比兩者的相似之處,而非看相異之處。"。卻在十年以先曉在下以上述道理,不認為同樣作為條例的二物可作相比。 這個本人希望抽兄三思,避免因需逞口舌之爭之快,而忽略真理探索之重要。 正如抽兄開論所引"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吾以古老箴言回應之:"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 |
法律語言、SSL等,我都睇唔明,你迫我回應都無用㗎,你想我求其回應你咩? 我們一般用語,當然找最客觀、最常用的解釋,我不習慣自我對詞彙作出特定的定義,所以查字典辭典我認為就最恰當,因此認同網上辭典對「辱罵」的解釋「侮辱責罵」。至於你在9.1.2.1或9.1.2.2提議的定義,我未完全理解當中意思,恕未能回應。 有關「刀 - 聖經」類比: 1. 你說「就是其相似之處中不盡相似,標準自有判斷,刀具借手傷人」:當然不完全相同,就是用刀借手傷人類比「聖經借口傷人」。(「標準自有判斷」這句不明白) 2. 你說「刀具傷人本有其他標判為負面,已刀比標準犯上無限上綱謬誤」:刀具本身可以幫人,可以傷人,本是中性工具,我不明白這如何跟無限上綱謬誤有關係。 3. 我嘗試理解你這段的意思為「實物不可與概念作類比」:如我沒理解錯誤,想以一些俗語作回應:「口是傷人斧,言是割舌刀」,「言語傷人,勝於刀傷」。這些類比,你可在網上找到,不是由我創作出來的。如果你也認為這些類比皆是錯誤,那似乎你跟我以至大多數人對「類比」的定義與應用有所不同。 | |
何需探索?這裏就有「真理」︰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馬太》10:21 「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馬太》15:13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14:26 「信他(耶穌)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翰》3:18 「你們(教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翰》20:23 | |
抽兄開始很多的不回應,不明白,不嘗求精確定義,與十年前不停追問在下如何定義"教義"時之表現大異其趣,縱使在下當時已撤回前言,反覆追問首先提出"聖經XX版有翻譯問題,會使人誤解",到底誤解什麼內容,閣下也是不答。 在這麼多地方得不到清晰回應,或全無回應,使人意興闌珊,亦教人聯想抽兄是否功力不足,什或口中講尋真理,心底不過反基,有旁人判斷抽生反基,本人並不責怪。 類比也沒什麼好談的,技術分析的什麼都不過末節,反正最重要的一個比對 "聖經不能跟基本法類比" "標準可以與刀具類比" 抽兄不回這個,倒不過證明抽兄無法以貫徹的邏輯說事,在下也不再感興趣與抽兄討論,評語跟十年前還是一樣。 | |
我實在聯想不到用SSL、ICMP/TCP封包、keep alive request/business transaction跟精確定義有何關係,「不明白就少講」是我個人風格,亦受少年時閱讀維特根斯坦的影響,所以好抱歉讓閣下意興闌珊。 我又聯想唔到你的意興闌珊,跟我是否一名反基又有何關係,可能你早已定了結論,並非有意進行客觀討論。 你說: "聖經不能跟基本法類比" 其實你想表達什麼?是可以類比還是不可以類比? 看來你對「類比」的理解仍有障礙,辭典跟我的解說也幫不上你,希望你將來有機會再嘗試明白一下,而不是就劈頭一句「類比錯誤」。 | |
蝦,本垃圾性經內有一句形容外邦人,異見者,異教者,不同耶穌的種族者是: “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 豬狗顯然是在形容某一類人。 基督教徒如魔幻紀,甩毛鼠也常引用來罵不信耶穌的人, 為什麼又不見jimmychauck跳出来指責他們? 反基為什麼不能化身慕容复,“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呢? 所以我常常批評基督教徒都是雙標的貨!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是有福的!他們有吃生命樹果的權利,並得由門進入聖城。凡為狗的,行邪術的,姦淫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以及一切喜愛撒謊並實在撒謊的人,都留在城外。」(默示錄22:10-15) . | |
抽兄唔明? 2011-10-02 抽兄:聖經是真理,不是世俗的法律 ==>不能類比 VS 2023-07-03 抽兄:「刀 - 聖經」==>可以類比 屌要學DIOR添。 | |
現在我看到了你引述我與你2011年的討論,想必是你對此一直耿耿於懷十多年。 基本法是可以由於出現爭議而進行修改或「解釋」(人大釋法)(此處用引號是指這個釋法可能存在普通解釋以外的功能),那如果你用基本法類比聖經,兩者相似之處都是人們對它們都可能有不同解釋,但是聖經出現爭議時並不能作出修改,亦不存在唯一終極權威解釋,而我們正正在討論對事物的解釋,因此當時我說你的類比不正確。 信徒視聖經為真理,聖經的不同解釋意味對真理存在多個解釋,而這些解釋不會像法官透過法律判案一般到終審就權威地停止和完結,從這個角度看來法律比聖經更像真理。 希望我現在的解說能令你早日釋懷。 | |
這絕對是辱罵,還要討論麼? | |
「華人與狗, 不准入內」的確辱華, 挑起民族情緒。 可惜, 看歷還要帶點智慧。 「華人與狗, 不准入內」這口號, 公示版....根本就是泡製出來的。 原本設立在外灘公園門口的告示牌是這樣的: ![]() 1949年後民族主義者渲染民族仇恨,不惜篡改歷史,利用民族主義製造的瘋狂不理智的排外情緒,來轉移國民對國內的視線,這是他們的陽謀。 | |
我明白你這的闡釋,但依舊以為不適用,因為: 對於你認為類比錯誤的解釋,只講述兩者的相異之處,而事實上,世上沒有兩者類比是完全相同的;兩者完全相同就不是類比了。 可能有人覺得小生找碴,小生倒也不怪,反正小生也是來在立論中找碴的,只不過倒也想借此向抽兄指出可能其belief system中出現前後不一致,以圖了解一下抽兄思路中的前設或推理過程等刺激一下大家思考。 小生要是不釋懷,早十幾年便應一直出帖,2011的言論也不過翻查資料才再讀到,反正當日誰也未說服誰,感覺留存,細節早拋諸腦後。 比方小生素來前設乃聖經是神聖靈感動所寫,前後沒有矛盾,故一直尋找合理的解釋方法。離教者大概多前設聖經自相矛盾,凡見皆如拾珍寶,故亦懶於為本人思路指盲。人前設不同,思考及取證手法自也不同,盲點也自不同,唯有拋磚引玉大家討論一下認試圖增進見聞。 我也不明白為何SSL、ICMP/TCP封包、keep alive request/business transaction跟精確定義有何關係,我乃是問和你闡釋的"溝通"可否類比,抽兄宜精準一點表逹自己意見。 「不明白就少講」這是種頗為謙虛的態度,和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的中國古教導相乎,屬於一種美德和智慧,但若其到逹不鼓勵查找資料或發問的地步,不去試圖增加對其他人的明白,我認為對討論沒有幫助,不過顯示抽兄有一些優良的性格而已。而如果地步更致於不喜闡釋/詮釋自己曾發表言論中更深的含意,不試圖使人明白自己,則接近是孤高了。而認為自己用字意味均乎合字典,顯其自信;若認為適用於所有語況,則是不懂詮釋;認為所有人對所有字理解均乎合字典、什或複數字典、字義只有一種等等,更屬不可能。 還有抽兄不少未回的細節如慕道者的定義,本人非常淺白的中文問題等等,抽兄有空有致便回,小生不過想推進討論,但以前面所見抽兄的態度及小生的狂妄,認為什是困難。 | |
可能有人覺得小生找碴,小生倒也不怪, ... 十分贊同...like | |
語言是很有趣的東西,也很容易使人迷惑。當大家對用字的定義有疑問或歧義時,我普遍都會請教啞老師(查字典),亦有助從各自主觀論述拉回到較為客觀的定義之中。 假如容許大家都對自己用詞有自己的一番解釋,那語言就失去了應有的溝通功能。 因此,你要我解說我所述的「溝通」是什麼意思,我也請你查查辭典,我對此詞沒有特別解釋。 至於jimmy版友的討論方式,包含著類似模式:「你說ABC的意思是否指XYZ或UWF?」這對我來說比較難適應,因為我又要學習XYZ及UWF,才有機會正確理解及回應這條問題。雖然我知道SSL是什麼,但不代表我已深入了解其運作機制,從而可準確回應你的提問。 有關「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為何我之前會認為是類似法律用語,是因為我看見當中的字詞,例如「必然」、「純」,這類用詞要排除所有可能性,什麼是「必然」,有沒有例外?什麼是純理性,不純的理性是什麼來的?等等。中文聖經上用的「判斷」(或新教的「論斷」)二字,竟能化成這句法律用語,不明白和未能回應我看也是人之常情。 生命很短,我要花時間深入了解SSL、ICMP/TCP封包、keep alive request/business transaction又或者這句「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為的是什麼?就只是為了回應你的一個提問「是/否/不完全是」嗎?這對於探討真理又有何幫助? 相比起閣下,我對於咬文嚼字的功力的確未夠,我們用回普通人類能理解的語言好嗎? | |
呢個我又唔係咁認同, 例如有人話:今日天氣真差, 落狗屎呀! 你去查字典, 真係一篤篤既屎喎......唔係講者既意思嚟 | |
其實如果應用jimmy版友的思路: 1. 辱華只是這塊版上的文字組合本身,並非立版的人 2. 這八個字只將華人與狗並列,並沒有清晰說出華人跟狗的關係,或指明華人是狗,並不構成侮辱 3. 若然華人誠然為狗,則只能稱作陳述。亦並不存在辱罵 (其餘我功力未夠,模倣不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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