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

我與莫言的交集 —— 「與這個世界保持一定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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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觀者 2024/10/18 09:35
回覆  旁觀者
都話識打字=唔識字係從"識字便識理"及你講我嘅言行推論。你有冇野想收返。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0/17 00:29

咁你推論下個細路為啥要剝光豬先.
jimmychauck 2024/10/21 06:35
回覆 161# leefeng

唔係無中生有,你舉例出黎得㗎。從來不舉,冇人幫到你。

你唔識間䣓
leefeng 發表於 2024/10/18 00:44


喂唔好講笑,呢個堅唔識,不如你解釋吓。
leefeng 2024/10/21 11:15
回覆  leefeng

唔係無中生有,你舉例出黎得㗎。從來不舉,冇人幫到你。



喂唔好講笑,呢個堅唔識,不如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0/21 06:35



  除非你親自認輸你有寫過你有四千尺屋,同埋唔識乜野係間隔,我才會教精你。
費事你到時又賴賬,話你自己一早已經知道來蒙混過骨!



jimmychauck 2024/10/21 11:17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4/10/21 11:20 編輯

回覆 164# leefeng

我從來冇講過或者表示過"我有四千尺屋"喎,你無中生有我要有個譜㗎。
阿網主教過㗎啦,用 site:exchristian.hk 去搜尋吖嘛,你揾到咪得囉。

誰主張誰舉證吖嘛,咁顯淺道理你爛屍唔識?咦又好似你真係唔識喎。

不如咁啦,你講返邊次我叫你舉例你有舉到過啦。一次有冇呀?日日冇證冇據鳩噏。


挑你自己都唔知咩叫間䣓,又唔知咩叫賓利,乜都唔識冇卡士就返鄉下收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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