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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敢講唔敢簽名作實的教會提問者開出的題目: 目錄: 一、神將所有人放在耶穌裏,叫所有人無條件藉耶穌得救。 二、聖經無講亞當夏娃以外有沒有其他人。 三、聖經新舊約都無講原罪。 四、聖經無用禁果這個字眼。 五、耶穌在你生命當中。 六、你講所有野我都無所謂。 七、聖經幾千年都無譯經學家可以註釋得到。 八、唱反教歌是不尊重基督徒的信仰。 九、神造的靈在人心中 十、不要再煩 十一、我認識很多人,去過好多地方,你要知道這個世界很大,你不要困在自己的圈子裏打轉 插部份: 一、神將所有人放在耶穌裏,叫所有人無條件藉耶穌得救。 答:要落在耶穌的地獄般的天堂的條件: 1.要像小孩子 路加福音 第18章 17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2.守誡命 路加福音 第18章 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什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 19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20 誡命你是曉得的……。 3.心中相信 羅馬書 第10章 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4.轉離所謂的惡行(例如信別神) 以西結書 33:12-19 12 人子阿,你要對本國的人民說,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於惡人的惡,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 13 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14 再者,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15 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16 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必定存活‧ 17 你本國的子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其實他們的道不公平‧ 18 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 19 惡人轉離他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 5.信耶穌 馬可福音 16:15-16 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6.信耶穌 使徒行傳 16:30-31 30 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31 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7.行律法 羅馬書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 8.不能失救的例子 希伯來書 12:25 25 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 二、聖經無講亞當夏娃以外有沒有其他人。 答: 創世紀4章14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RSV) Behold, thou hast driven me this day away from the ground; and from thy face I shall be hidden; and I shall be a fugitive and a wanderer on the earth, and whoever finds me will slay me." 創世紀4章17 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 (RSV) Cain knew his wife, and she conceived and bore Enoch; and he built a city, and called the name of the city after the name of his son, Enoch. (a)事實證明聖經已講亞當夏娃以外有其他人,所以亞當夏娃不是人類始祖,不是亞當夏娃後裔的人原則上也繼承不了原罪。 另外《便西拉的字母》(The Alphabet of Ben-Sira),又譯本司拉的知識,是中世紀時期一份佚名文獻,講述到《舊約聖經》次經裡的《便西拉智訓》的作者、希伯來先知便西拉的生平,由受孕、出生、受教育到長大成人。10世紀成書的聖經外典《便西拉的字母》(The Alphabet of Ben-Sira),又譯(本司拉的知識)中記載,亞當不滿於和自己的牲口性交,因此上帝創造了莉莉斯作為他的妻子。與人以外的動物性交在《聖經》正典中被作為罪惡,見《舊約》申命記第27章:「跟動物性交的,要受上帝詛咒。」 上帝用泥土創造了一個女人,就是亞當的第一個妻子莉莉斯。由於莉莉斯不滿男女不平等,女子比男子柔弱,而離開上帝。因莉莉斯沒有回心轉意回去,亞當向神訴苦,神決定放棄莉莉斯,趁著亞當睡著時遂拆了亞當一根肋骨造了另造夏娃。 莉莉斯的後裔,原則上也繼承不了原罪。 耶穌的救恩是多餘,用來操縱人心的。 (b) 申命記6:14 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 何西阿書13:4 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對於Eternal丁所說的,我當然耿耿於懷,但就像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當我拿出日記薄去用筆寫下來做研究的時候,很快就找到箇中破綻。因為以他的說法,耶經沒有提及神做人當中,隨了做了亞當夏娃之外,有沒有做其他人。如果該隱的妻子是耶和華做出來的,這樣便證明了人類的所有後代是可能繼承了原罪。可是他的這種說法只是未知數,即無人能從聖經證明神造人就只有三個,也無人能證明人類若然有多於兩個始祖,這些始祖是由什麼神造出來的,可能是玉皇大帝、女媧、盤古、梵天,閻羅王……就算有相關除我之外別無別神的經文,但由於類似申命記6:14或何西阿書13:4以及啟示錄諸如此類的經文卻證明別神是存在的,再加上Eternal丁所說的第七項題目「 聖經幾千年都無譯經學家可以註釋得到」,即已翻譯的聖經亳無公信力,所以不能排除玉皇大帝、女媧、盤古、梵天,閻羅王是創世神的可能性……,亦即人類無需要耶穌的虛情假意。至於相關典故,有傳河北涉縣是女媧之都,位於河北省西南部太行山麓,相傳就是神話中女媧氏「煉石補天、摶土造人」的地方。古中皇山上的「媧皇宮」為奉祀始祖女媧聖地,是中國規模最大、時間最早的祀奉女媧古建築群,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女媧皇宮古建價值最為珍貴的當推摩崖刻經,好比聖經,它始鑿于北齊天保年間(55O—559年),距今已有 145O餘年的歷史。在媧皇宮,有五處摩崖刻經。總面積為165平方米 ,共刻經文 137400余字。是我國現存摩崖刻經中時代最早、字數最多的一處。 以下的「神」字全部指耶和華,並奠基在人類近親雜交是不可以繁殖後代這事實基礎之上: 1.如果,耶和華做人在基督教的立場是只得亞當夏娃兩個,則由於基於亂倫不能成功開枝散葉的事實上,該隱妻子的存在證明了除了耶和華做的人之外,世界上還有其他不是耶和華做的人,亦即耶和華不是獨一真神,甚至只是一個被神化了的人。宇宙也不是耶和華所創造。另外,由於亂倫畸形死亡的關係,做人只得亞當夏娃兩個,也無可能繁殖到整個地球的人類。 2.如果耶和華做人在基督教的立場是不只得兩人,並且做的是與亞當夏娃同輩且不只該隱妻子,則人有大部份由於不是亞當夏娃的後裔而沒有罪,卻被耶穌白白地冤枉為罪人,死後要落地獄,何其殘忍不公不義。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只做多一些女人,但亦由於亂倫的關係,後代不能繁殖。 3.如果神做人的數目在基督教的立場是三個,即是亞當夏娃和該隱的妻子。則由於該隱和妻子的後代必亂倫,而不可能。另外對於那些則證明神是一個不義的傢伙,因為他既使無辜的該隱妻子因生育而受苦,又令該隱的妻子的立場下的後裔子孫承受原罪的責罸。這個說法也因此證明耶和華是不信實的。除此之外,第3點這個說法也是有其他破綻的,因為該隱未有妻子的時候,曾經說怕會有其他人去殺他。 創世紀4章14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RSV) Behold, thou hast driven me this day away from the ground; and from thy face I shall be hidden; and I shall be a fugitive and a wanderer on the earth, and whoever finds me will slay me." 這些人的存在,證明在該隱殺了亞伯後,他們亞當夏娃一家三口之外,還有「其他人」的存在。如果這些人是亞當夏娃生的(點解有咁嘅可能?照提問者的觀點,是因為聖經無講過不是),則由於所有「其他人」都是亞當夏娃的後代,回歸第1點,如果這些人不是亞當夏娃生的,則人類還有一大部份人由於不是亞當夏娃的後裔而沒有罪,卻被耶穌白白地冤枉為罪人,死後要落地獄,何其殘忍不公不義。 基於上述的觀點,我有道理向人宣告,耶穌呀,你使所有人的一生都蒙在你的邪惡陰影之下,然而從你的聖經我們得知,絕大部份人類由一出生到死亡原本都與你亳不相干,也未曾有一刻歸屬於你,也未曾犯過什麼罪,我們是因你而受冤枉的,求你現在便立刻永遠離開我們的生命,不要再成為我們的咀咒,阿門。 三、聖經新舊約都無講原罪。 答: 羅馬書有經文與創世紀互相呼應,證明基督教憑藉的觀點,是因為亞當一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使罪進入了世界,以至人由一出生便有要罸靈魂永死的罪,這就是所謂的原罪。 羅馬書五章十二節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所以,人自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有罪性,這種罪性是無法消除的,而且是一代傳給一代,永無停止,這就是「原罪」。 四、聖經無用禁果這個字眼。 答: 彥語也有forbidden fruit is most sweetest,禁果這個字眼很明顯是來自英語,但執着無用禁果這個字眼是亳無意義的,因為認識聖經的人都知道,禁果就是禁止進食的果子的意思,亦即是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的意思。 五、耶穌在你生命當中。 答: 我的行事為人,沒有任何一樣野唔喺出於世俗,就連聖經也有提及人有兩種,一種屬靈,一種屬血氣,我很明顯就是屬血氣的。約翰一書2:16就有講,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耶和華那裡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另外,哥林多後書6:14也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可是,我卻不能否認,耶穌不是在我生命當中,因為耶穌在我的人生旅途從各方面侵擾我的人生,不斷從我生活的環境的各方面污染我的生命,使我尤其痛恨。 六、你講所有野我都無所謂。 答: 但我也不會如此輕易放棄。 七、聖經幾千年都無譯經學家可以註釋得到。 答:如果你們的聖經是註釋不到,你還憑什麼確立你的信仰?你們基督教歷史的支柱聖經也註釋不到,還憑什麼叫人相信?憑自己的內心?我所有的良心也告訴我基督教信不過,而且對人有害。 八、唱反教歌是不尊重基督徒的信仰。 答: 那等同你唱耶穌教是不尊重反基督的信仰。我認為你們在歌頌想要毀滅人類的惡魔。 九、神造的靈在人心中 答: 靈魂是否存在,科學還未證明得到。就算有靈魂,我也大可以說是玉皇大帝、女媧、盤古或者梵天、宙斯做的,反正你只是在信口雌黃,我也一樣可以,如果你說有聖經作根據,但你在第七項已經證明聖經的翻譯不可信,再加上,中國神話也有他們自己少為人知的經文。 十、不要再煩 答: 那個我已經放棄,但我也要重申,我追求什麼是我的自由,我唱歌着反教衫是我的自由,這些是基本法賦予給我的權利。《基本法》 第32條列明,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開傳教和舉行、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我這就是使用我的公開傳教的權利。而且我只是在自己居住附近的地方去做這些事,當然我就算在其他地方這樣做也是有權的,你絕對無資格無權力無理由去干涉我做這一切的自由,相反你很明顯在侵犯我的生活。 十一、我認識很多人,去過好多地方,你要知道這個世界很大,你不要困在自己的圈子裏打轉 答: 我不排除你真的認識很多人,雖然我無去旅行,但我也去好多地方,認識很多不同的人,我也並未因為基督教立場與我不同而拒絕與基督徒交流,所以絕對沒有你說的 「困在自己圈子打轉」的一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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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兩句霍金既話就以為變左天體物理的專家 貼幾句經文就以為係明白哂經文講乜咁。 | |
傻瓜,art is long, but life is short,無人可以掌握全世界的知識,只要掌握重點就可以。 | |
一、我未講完。 二、你又信口雌黃。 | |
那你為甚麼要在你最不懂的領域來說三道四? 你唔開聲我點知你係真唔識, 班門弄股 | |
比人話你信口雌黃都仲喺到信口雌黃,不過你贏我輸,我輸在唔似你無賴。 同埋唔該你唔好咁無知,這個世界很大,有很多不同的人,我的人腦對基督教的見解是與你的屬靈豬腦見解不同,而唔喺唔識,你所識得基督教的事情,大部份我都認識。那人提出的題目,也是我懂得的領域。只是我自問英文一定唔夠你好。 | |
咪屙屎唔出賴地硬! 我幾時要你用英文跟我論? | |
識既就唔使啞口無言口哩, 不懂辯論, 只是一個搬字小丑 聖經有一千七百多頁, 你一日搬幾句都夠你搬幾年! 咁係咪代表你知識廣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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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門弄股?查查字典再寫啦﹗ | |
你弄斧也不曉, 只能弄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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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也在說七道九哩。 | |
班門弄股? BB仔,一是你屁股給「神父」們播弄得久了,條件反射,一提到弄,就立刻想到股;一是你連最普通的成語都不懂。 | |
其實你可唔可以回應吓題目,不要淨喺喺到指鹿為馬,九唔答八? | |
請問我什麼樣說三道四?就算我是說三道四,我也是說三條道理道四條事實,講事實擺道理,情理兼備,字字鏗鏘,擲地有聲。至於beebeechan,可謂言之無物,不知所謂。不過也沒打緊,反正你這局外人,說這等廢話也是多餘。 | |
你有甚麼題目? 你只是在搬字。 #1洋洋一千字,有多少隻字是你自己的話? | |
hellboy, 他(beebee.... )好像每次沒辦法回應你就開始說三道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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