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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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keychan007 2013/10/3 00:30
本帖最後由 mickeychan007 於 2013/10/3 00:32 編輯

回覆 38# 抽刀斷水

我的小見解中
連人都看到有不公平
神必能看得見...
其實我一直相信地獄地堂還有中間點的
也許就在較深奧的啟示錄所說到有閞與基督一千年的那幾段
經文不易理解 亦難有說必定對的解說
但我確信主有自身一套絕對完美公平的審判方法
我堅信殺人放火金腰帶只會在地上發生 不會在死後出現
抽刀斷水 2013/10/3 00:53
對於如葉繼歡這種人信主後,反應各異:

.他誠心悔改就是了,可以上天堂;
.他惡行纍纍,不可這樣便宜他,要下地獄。

所謂完美的審判,是用甚麼標準呢?二者選其一,也有人覺得不合理,亦是其眼中的「不完美」。

你看怎樣才是「完美」?上天堂?下地獄?不知道?想一想後,就可知道為甚麼法律條文如此艱辛了。
匿名 2013/10/3 01:03
人定律法艱難,是因人本乎自己,要所有人也看為「完美」,才算「完美」。

1(神的審判,則是生死的審判),
2(生命若是由祂所賜),
3(審判的法則自是祂定,也由祂判定法則是否完美),
4(人若是不喜歡的話可以自己做出自己的生命)

1234都是基督教一起傳講的,你可以去全盤否定,卻不可說基督教裡面有什麼自相予盾、基督教在自己的定義下無法達至完美。
抽刀斷水 2013/10/3 01:13
回覆 44# Guest from 219.79.189.x


    這就便我聯想起「交託」二字了。「交託」,即是自己放棄了主動權,因此,即使自己看到「殺人放火金腰帶」這種現象,也只能堅信不會在死後出現、堅信神有最好的安排、堅信神的決定世人不會明白……
匿名 2013/10/3 01:50
「交託」沒等於撒手不幹,沒叫你放棄去定更公平的法律,只叫你盡力後放手,因為結果是在神手中,自己也不被後果牽著心情的鼻子走,是處世的一種技巧。

單解「交託」的某些方面,當然不完全了,就如你把1234分開來講一樣。
匿名 2013/10/3 01:51
就如...把,刪去「你」字
dior13dior13 2013/10/3 02:04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3 02:56 編輯
有個大隻男潛入你家,掐著你的脖子,要你與他交歡!
你可以不遵從呀。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1 10:25

牛頭不對馬嘴,後文不對前文。
   
dior13dior13 2013/10/3 02:41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3 03:18 編輯
回覆  dior13dior13
早已清楚的在你問之前清楚的解釋了你「你情我願的不成立」「意圖或企圖」「聖經壓人」,果然說你閱讀理解不行是對的,跟你談什麼都是無謂。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2 23:03

既然如此的,意圖或企圖並且,你情我願的不成立,你怎麼沒有把錢拿來借我?可見根本沒有你說的那一回事。我有強迫你將錢拿出來給我呢?有臉栽贓我偷竊,去妳老母。沒有強迫,就不夠成犯罪。我強迫你嗎?希望你拿出誠意來為栽贓我偷竊這事情道歉。
匿名 2013/10/3 08:44
你這...曲解濫用聖經的
我早指出過你的意圖,只不過我聰明了點,沒墮入你的陷阱

請閣下細心閱讀。
dior13dior13 2013/10/3 18:47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3 19:50 編輯

回覆 50# Guest from 219.79.189.x

是你沒有遵守,

太5: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你栽張我偷竊

繼續盲扯,無視警告。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2 23:03

下面寫得很清楚,你不能在抵賴了。
Eph 4:28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1Th 4:11  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做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

你這自認為恨惡信徒的,親手作自己的事吧,曲解濫用聖經的,終久必自己滅亡,
Guest from 219.73.72.x 發表於 2013/9/28 10:15

上文,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下文,親手做工,
貫穿兩段起來: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親手做工。


萬分清楚了,我可沒有栽賴你。

你的123245條都是批鬥拉,根本搆不成問題來提問,卻還要人答,三流到極點。
ks22ddd 2013/10/3 23:13
回覆 41# mickeychan007

明白,建議你做決定前可以先祈禱,嘗試交託主再考慮。
也可嘗試為你的教會祈禱,這也是我們可以付出的愛中最低限度卻最重要的。
匿名 2013/10/3 23:32
回覆 51# dior13dior13
我不懂你在說甚麼,你作文能力這麼強,比我還要強,複制貼上的能力比作文更強,覆來覆去的也是貼同一篇文章,別人講什麼也不用回,我也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總之你自認了是
1.自認為恨惡信徒的
2.曲解濫用聖經的
3.已經深入研究聖經
4.藐視神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神的恩慈是領人悔改
5.以之(聖經)為生財之道,以自己肚腹為神
,半點也不反駁就好。

你的什麼我栽你贓都是批鬥啦,根本搆不成證據來指控,卻還要人答,四流到極點。
dior13dior13 2013/10/4 00:25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4 00:55 編輯

你的12345項,是根本構不成可以發問的問題,內容皆是批鬥與指責,根本不是疑問項目類別,卻還要人作答。

你又誣賴別人沒說過的,你栽贓我證據不是以提出在51#嗎,你胡說八道一堆非問題類別,卻還要人作答,下四濫到極點。


沒有時間在理你這種人了。
匿名 2013/10/4 20:27
我不懂你在說甚麼,你作文能力這麼強,比我還要強,複制貼上的能力比作文更強,覆來覆去的也是貼同一篇文章,別人講什麼也不用回,我也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不過知道你誣陷了人家也不用認就是了。

12345不是問題,是結論,因其中是沒有問號的,應該小學生也能辨明是問句還是常句。不過閣下放棄推翻這些結論的權利,此舉倒也可圈可點。

沒有時間再理你這種錯別字也不改正的人了。
抽刀斷水 2013/10/4 22:55
回覆  mickeychan007

明白,建議你做決定前可以先祈禱,嘗試交託主再考慮。
也可嘗試為你的教會祈禱,這 ...
ks22ddd 發表於 2013/10/3 23:13



    可以反思一下,這類祈禱究竟是希望改變外在世界,抑或想改變自我想法?
dior13dior13 2013/10/5 01:16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5 01:56 編輯
12345不是問題,是結論,因其中是沒有問號的,應該小學生也能辨明是問句還是常句。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4 20:27
覆來覆去的也是貼同一篇文章,別人講什麼也不用回,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3 23:32

你明知是常句,那你還要我回答你,你是白癡嗎?如果硬要我回答你,26#已經回過了,是你自己眼盲而已。

你自行離題,別人重貼,你又自行離題,也不作別人的問題與重點回答,真是無賴。

我反覆的貼文,是因為你反覆的顧左右而言他,你懂嗎?
mickeychan007 2013/10/10 00:45
本帖最後由 mickeychan007 於 2013/10/10 00:46 編輯
對於如葉繼歡這種人信主後,反應各異:

.他誠心悔改就是了,可以上天堂;
.他惡行纍纍,不可這樣便宜他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3/10/3 00:53


想得太複雜
就是他會得到應得的報應
甚麼報應?
一種同被他人搶銀綁架的痛苦加在他身上
不可能?
連人類科技催眠都還說有能力令男生感女性受生子的痛苦 神令一個人心裡感受他自己曾傷害過人的那種感受 很難嗎?
謀殺的...其實最佳懲罰是讓兇手確切感受仍有很多事想做 很想生存的時候 竟然被搶去生命的感覺
如果人可以創造這樣的懲罰 法官就不用說甚麼一級二級多少級謀殺 又當坐多少年牢了
正因為人有限...永遠沒有可能做到以上說的...所以才要依靠長長的法律
往往簡單化認為神只能判上天堂或下地獄 自然想不通
一腳踏兩船怎樣罰?
即使在地上沒有報應
想必神在死後也叫那人心裡承受當日拋棄其他人被他拋棄的痛苦
曾經有人說 其實不是神控制誰上天堂或下地獄
就是說神的審判是讓人心裡完全感受到自己的一生 究竟自己值不值得上天堂或下地獄
並沒有說你明覺得自己應該上天堂而神叫你下地獄這回事
這是我所認為的死後審判
mickeychan007 2013/10/10 00:51
回覆  Guest from 219.79.189.x


    這就便我聯想起「交託」二字了。「交託」,即是自己放棄了主動權,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3/10/3 01:13


不...絕不是一個自主性的決定
是認為堅信世界有神 並且有絕對的公平
和認為沒有神 世界任我行
這兩個思維中
我選擇了有神
亦認為這個信念能令自己活得更好
dior13dior13 2013/10/10 00:52
回覆 58# mickeychan007


啟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mickeychan007 2013/10/10 01:14
一個教會應該反思的問題

上星期日返了一個講道聚會
原來是一個佈道會
主題為人死後往那裡去
當然是引用聖經指有陰間...行善上天堂...行惡下地獄
但最大問題是說信主就可以免除審判 直去神家...
問題在那?
其實我用一個比喻說明
把神看作我們的父母吧
父母從小教我們 有時不免會打罵我們來叫我們學乖
小時候 不懂事 不敢在家跑跑跳跳...吃飯時要坐好 其實都不明白是為什麼 只是知道如果做不好會被父母打罵 所以莫敢不從
但長大了便明白其實父母是愛惜自己 到要給家用的時候 再不是說怕不給會被父母打 而是因為明白父母子女的愛
同樣地 神愛我們 我們信神 行善 難道程度只是仍不懂事如小孩子怕被打的心態 怕下地獄? 功利主義? 這樣的心態當基督徒...是不是應好好反思?
其實所謂信神 就是心裡真的感受到神就如自己父母一樣愛惜自己 那自己也自當愛父母一樣愛神 自然有生命改變

懇切希望...如果這兒有教會"高層"? 執事? 牧師? 不要再這樣自降基督徒的價值 好嗎?
難怪這兒很多反基人士常以此作攻擊 這點的確批評得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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