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卷70 孔融傳: 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燦中,出則離矣 而我,有小小補充。您阿媽/阿爸生您之前,又確係未得您同意噃。 如果您贊成安樂死: 既然安樂死都要得本人同意,點解安樂生就唔需要呢? 如果您不贊成安樂死: 既然安樂死得本人同意都唔得,點解安樂生未得本人同意又得呢? | |
譬如,假設抽刀斷水拋妻棄子,並無盡老豆責任。好嘞,三十年後有一日抽仔發現有個踎街乞兒原來係老抽。而抽仔一毫子都唔肯施捨,相反佢對阿媽帶住佢改嫁之後父沙三少就好孝順。。咁,大家都會話抽仔對老抽的不孝係啱嘅。而抽仔對沙三少孝順,可算孝子。 由此可見,您孝順父母係基於養而非基於生。亦即係,您孝順佢,根本唔係因為佢係您老豆。若然父母唔養您,您睬佢都有味,所謂孝順,只不過係一宗交易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