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江蘇沭陽縣法院有創新的規矩,法官在庭審之前,要求律師與當事人宣讀誓詞,內容包括「如作不實陳述,靈魂深處將日夜不安」等語。許多律師說,這個誓詞太奇葩了! 北京《法制晚報》報道,誓詞為沭陽法院院長所創,已經實行半年了。誓詞如下:「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擔保,對法庭如實陳述,據實回答,如作不實陳述,違背良心和做人良知,靈魂深處將日夜不安,內心飽受折磨和煎熬,不但要受到法律制裁,被貼上恥辱標籤,受到道德譴責。」 一名律師說:「宣讀誓詞並不讓人感到奇怪,但要求律師發誓並沒有法律依據,而且,誓詞的內容實在太奇葩了。」 北京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銘表示,如果靈魂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毋須法律來管了。這個帶有詛咒性質的誓詞,聽起來不倫不類。 沭陽法院研究室謝主任說,誓詞借鑑英美及香港法庭經驗,已經實行半年,效果很好,遣詞用句並無不妥之處。 他說:「有一個當事人,宣讀完誓詞後,要求他簽字按手印,告知他說謊要承擔法律責任,他就承認自己說謊了。」 https://hk.news.yahoo.com/%E6%B3 ... E%89-215529674.html | |
(不過又恐防某國人民的良心已全被掏走了) | |
我就坦白從寬:Your Honor, 我老婆同羅紗蓮都話我係冇良心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