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

天主教或基督教的神是中國人信仰的天或上帝嗎?

chanpashing 2016/7/24 14:56
自古代三王(夏、商、周)至今,中國人信仰的「天」、「上帝」或「昊天上帝」是至上的人格神,統轄天下眾神,主宰大自然和人類,決定著自然變化和人生禍福。中國四書(論語、大學、中庸、孟子)五經(易經、書經、詩經、禮記、春秋)和史書(如史記)沒有提及「天」、「上帝」或「昊天上帝」是自生自成,也沒有提及祂是創造宇宙萬物,更沒有提及祂代人贖罪,亦沒有提及祂給信徒死後永生。《大明會典》才有這樣的說法。因為明朝末年,耶穌會士利瑪竇等將基督教傳入中國,把聖經中自有、唯一至高神(YHWH)翻譯成中國人信仰的「天」和「上帝」。自始,中國人信仰的「天」和「上帝」變成了天主教或基督教的神(天主或上帝),誤導了中國人對「天」和「上帝」的本土宗教概念。

以下內容節錄自楊鵬的《「上帝在中國」源流考》一書的前言(文章來源:騰訊大家)

說起「上帝」一詞,人們會立即聯想到西方基督教至上神的概念。殊不知,「上帝」,乃中國古代本土宗教傳統中重要的指稱至上神的概念。

中國人對至上神有自己的認識。中國的至上神,在商朝殷墟甲骨文中稱為「帝」或「上帝」。

在周朝的《尚書》、《詩經》、《逸周書》等典籍中,稱之為「天」、「帝」、「上帝」,或者把「天」與「上帝」合在一起,稱之為「皇天上帝」或「昊天上帝」。

中國史書,從《史記》、《漢書》到《明史》、《清史》二十五史,對至上神的指稱延續了商朝、周朝的傳統,多稱為「天」、「上帝」或「昊天上帝」。

唐朝時期,基督教、景教進入中國,因用佛教概念翻譯《聖經》內容,景教被視為佛教一支,以後二百多年逐漸消失。

明朝末年,耶穌會士利瑪竇等再次將基督教傳入中國。耶穌會士用中國儒家經典的概念來翻譯《聖經》。在翻譯《聖經》中唯一至高神時,用了中國經典本有的「上帝」和「天主」概念,「上帝」和「天主」這兩個中國本土宗教概念由此進入中文基督教世界。以後隨著基督教的傳播,在公眾認識上,「上帝」和「天主」已基本成為基督教特有概念。

上帝是殷商崇拜的至上神,上帝是大自然和人類的主宰,決定著自然和人事變化,決定人生禍福。信仰和祭祀上帝,方保平安吉祥。

以下內容節錄自《上帝》,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上帝」的基督教化

天主教

明末,利瑪竇來華傳教,把YHWH譯作「天主」、「天」、「上帝」、「天帝」。其《天主實義》說:「天主之稱,謂物之原。如謂有所由生,則非天主也。物之有始有終者,鳥獸草木是也;有始無終者,天地鬼神及人之靈魂是也。天主則無始無終,而爲萬物始焉,爲萬物根柢焉。無天主則無物矣。物由天主生,天主無所由生也。」《坤輿萬國全圖》說:「天主創作萬物於寰宇。」而其撰於1595年的《交友論》還說:「上帝給人雙目、雙耳、雙手、雙足,欲兩友相助,方爲事有成矣。」4年後,利瑪竇在《二十五言》中又說:「上帝者,生物原始,宰物本主也。」除了「上帝」、「天主」之外,利瑪竇還創造了「聖母」(原爲皇太后的尊稱)、「聖經」(原指儒家經典)等詞。其《上大明皇帝貢獻土物奏》:「謹以原攜本國土物,所有天帝圖像一幅,天帝母圖像二幅,天帝經一本。」

利瑪竇用「上帝」稱呼基督宗教的神,引起了一些儒士的反對。他們認為儒家的天、上帝與天主教的天主有着本質的區別。鍾始生的《天學初征》和《天學再征》對此做了較為全面的辨析。他認為:第一,天是蒼蒼之天,是與地相對的物質之天;第二,天是「統御世間、主善罰惡之天,即《詩》、《易》、《中庸》所稱上帝是也」,但這個主宰之天只是「治世,而非生世,譬如帝王,但治民而非生民也」。鍾始生認為利瑪竇附儒之論是對儒學天論的曲解。

利瑪竇的傳教方式不但引起了當時儒士的反對,也引起了道明會等其他傳教士以及羅馬教廷的不滿。1715年3月19日,教皇克勉十一世發佈教皇敕令《自登基之日》禁止中國天主教徒祭天祭孔祭祖:「西洋地方稱呼天地萬物之主用「斗斯」(Deus)二字,此二字在中國用不成話,所以在中國之西洋人,併入天主教之人方用「天主」二字,已經日久。從今以後,總不許用「天」字,亦不許用「上帝」字眼,只稱呼天地萬物之主。如「敬天」二字之匾,若未懸掛,即不必懸掛,若已曾懸掛在天主堂內,即當取下,不許懸掛。」後來遭受康熙皇帝的抵制,人稱中國禮儀之爭。清末民初天主教法文《教務月志》載文批評利瑪竇和湯若望、南懷仁等,『罪其喜引古書上帝,而不專用天主名,罪其阿悅華人,而將順其禮俗』。

新教

十九世紀四十年代,在華新教傳教士準備翻譯委辦譯本。但在翻譯God的名字時,與天主教一樣,新教傳教士也起了爭論。一派主張翻譯成「上帝」,一派主張翻譯成「神」。
1877年,有120位外國新教傳教士在上海集會,這次集會的會議紀要中有:「據《新舊約》所論之『上帝』,即《六經》所言『上帝』若合符節,其揆一也。迨後諸教士各執己見,辨論孔子之道。有云:『儒書所載之上帝,非造化主宰』。」由此可見,在十九世紀時,無論是天主教的傳教士還是新教的傳教士,一部分人覺得「上帝」與基督宗教中的神是不同的。

但到了20世紀,很多福音主義、福音派、靈恩派、基要派和中國正教會的傳教士受唯獨聖經的影響,引用使徒行傳第十七章23-31:「這位你們不認識卻在敬拜的神明,我現在介紹給你們。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是天地的主宰,並不住在人手建造的廟宇里...上帝以往不鑑察世人的無知,現在則命令世上所有的人都要悔改。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借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這個世界」,認為事實上華夏傳統的上帝就是基督教的上帝。此外,基督教基要主義令這些教派認為天主教和其他新教尊重儒家是一種妥協行爲,是與聖經背道而馳和偏離基督教的教義,所以這些教派遂採用「上帝」這個名詞。之後翻譯的官話和合本,即今天大多數新教教會使用的聖經,採用兩個版本,就是神版和上帝版。

今天,不少華人基督新教徒覺得「上帝」或「神」哪個都可以用,名稱之爭沒有什麼意義和價值;世俗社會的商品、廣告也常用上帝一詞來指基督教的神。但另有一些基督徒覺得God之名是基督教中特別重要的議題之一,爭論不是沒有價值;他們一般都拒絕使用「上帝」,因擔心與偶像聯繫起來,所以只用「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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