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開眼界. 余家強 車婉婉憑《是咁的,法官閣下》重新活躍,最近在佈道音樂會大談自己由神婆改信耶穌的見證。記憶中,婉婉早年鑽研星座。我持中立態度,不明白何事藝人基督徒特別喜歡強調悟今是而昨非的?問他們,他們不會承認歧視其他信仰,但開口埋口「神婆」的確語帶輕慢;再如,江華在某福音雜誌封面標題《唐三藏取聖經》(他擅演《西遊記》唐僧),很難說沒含挑機佛教之意。廣播守則,廣告尚且不准踩低同類產品競爭對手喎。 或者,他們覺得頗具selling point──看,咁都回頭是岸,救恩幾奇妙!諗深一層,真的嗎?一個沉迷於只狂飲紅酒的人,忽然轉飲烈酒,算否奇妙?他本就習慣酒精依賴,倒是忽然戒得滴酒不沾,才真奇妙。同理,以江華和車婉婉過往如此崇信佛理和占星術,身體裡有虔誠基因,一旦脫離即惶惶不可終日,所以蟬過別枝又全情投入,絕不為怪,性質上並沒分別。相對地,由教友變無神論者(反之亦然),方是徹底改頭換面。 我有位虔誠的基督徒同學,母親臨老出家為比丘尼,他當然不開心,我說:「你兩母子其實很似,你遺傳了媽媽的謙卑敬畏。」 年輕時,我返過教會領過洗,死不肯接受各門各派殊途同歸、皆導人向善之說,覺得太和稀泥;現在,愈來愈寧願接受,否則,黨同伐異,宗教戰爭還少麼? [email protected] https://www.am730.com.hk/column/Lifestyle/神婆信主?-149765 | |
神婆同教徒都有共同興趣啫 | |
黨同伐異,本是基督教特質。歷史上由它挑起那麼多宗教戰爭,也就不足為奇。 「將凡有氣息的盡行殺滅。」《約書亞記10:40》 「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我,卻行事與我反對,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並且你們要喫兒子的肉,也要喫女兒的肉。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利未記》26:27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路加》11:23 「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馬太》15:13 「信他(耶穌)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翰》3:18 「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非教民),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教民),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約翰》15:1 「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馬可》8: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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