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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明白了。我在這三十年來,一直迷信密宗迷信觀音。現在我不信觀音,要信天主教,要信耶穌。但不是否定佛教及觀音。只是以前比較迷信,現在清醒一些。要信耶穌,要學耶穌的愛,要實踐反共的主張。天主教及基督教比較反共。這比較切合我的需要。我也不再信法輪功。 謝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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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馬太》10:21 「上帝將他們(異族)交給你(以色列人)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不可與他們結親,……。」《申命記》7:2 | |
天誅教、極毒教乃是世上最專制極權的邪教團體,民主自由?發夢啦!你真是胡塗透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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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信耶穌的國家都有宗教信仰自由。法輪功也支持宗教信仰自由。但共產黨治下毫無宗教信仰自由可言。 旁觀者所言不是事實。天主教基督教最贊成民主自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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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及基督教支持民主自由。 共產黨反對民主自由。 這是香港和中國大陸的現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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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火入魔。 | |
变洋奴。【押韵@普通话】 。 | |
睡覺是否正常,對精神影響十分大,建議晚上十一點入睡,早上七、八點起床,請調教鬧鐘。 | |
抱歉,专家。旁观者爷爷说的确对极。 尤其 欧洲人,因被基督教杀杀杀//////或//////麻烦太多,故迫当地政府限制基督教会的无限权力, 故, 才能有自由。 天主基督教导于神的经【‘’‘’圣‘’ 经 】申命記 10:14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a虫蛀:::那魔就包括 - 中国之一切一切一切一切】,都屬耶和華《a虫蛀 === 基督》-你的神。 SEO tag, 反动经,师出有名,出师有名,物归原主《天主、上主{‘主上’ 之 古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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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F ??? 抱歉,专家。旁观者爷爷说的的的确的对极。 基督教《包括 - 天主教》=== 邪教。 证据。1.▼ https://humanum.arts.cuhk.edu.hk/Lexis/lexi-mf/search.php?word=%E8%A6%A1 巫覡 (說文解字:能齋肅事神明者,在男曰覡,在女曰巫。) …… 但▼ 天主基督吩咐于 ‘’圣‘’ 经 出埃及記【EXODUS】 22:18 ::: 聖經新譯本 - “不可讓行巫術的女人活著。 呂振中譯本 - 『你不可容行邪術的女人活着。 …… a虫按 - 基督教 文理委辦譯本 - 巫者罪當死。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譯本 - 女有巫術者、毋容生存、○ 神天圣书本:巫妇妇者尔必不许之活。○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尔勿容妖妇生存。 马殊曼译本经文:尔勿容妖妇生存。 当代译。出22:18 凡行巫术的女人,必须【外文 === SHALL】处死。 基督天主教版本 - ccreadbible.org/Chinese%20Bible/znccb/Exodus_bible_Ch_22_.html 出谷纪【EXODUS】:Chapter 22章 17 女巫,你不应让她活着。 【17 You你 shall必须 not不 allow许 a sorceress女巫 to live生存.】 出埃及記。全。 【故,一定冇 “““断章取义”””】 https://truthbible.net/online-bible-chi-exodus.shtml 【令人戰慄的聖經】 】 ▼ | |
WTF ??? King英王 James詹姆斯 Version版本【英王钦定本】 - Thou shalt not suffer a witch to live. New新的 King James Version - “ You你 shall必须 not不 permit许 a sorceress女巫 to live生存. SEO tag,英皇 American美国的 Standard标准 Version版本 - Thou shalt not suffer a sorceress to live. New新的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 “ You你 shall必须 not不 allow许 a sorceress女巫 to live生存.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 You你 must必须 not不 allow许 a sorceress女巫 to live生存. …… 寄生虫蛀 - 即是 —— —— —— …… …… must === shall必须 Young's Literal Translation 'A witch thou dost not keep alive. Translations from Aramaic【耶稣基督之 “““土话”””】::: Peshitta Holy Bible Translated - You你shall必须 not不 let许 a sorcerer巫 live生存. Lamsa Bible - You你 shall必须 not不 suffer许 a witch女巫 to live生存下去. 劲过莎士比亚之英国文学 ::: 【(英語:William Shakespeare,1564年4月26日(受洗日)-1616年4月23日);】 Geneva Bible of 1587 Thou shalt not suffer a witch to liue. Bishops' Bible of 1568 (22:17) Thou shalt not suffer a witche to lyue. Coverdale Bible of 1535 Thou shalt not suffre a witch to lyue. Tyndale Bible of 1526 Thou shalt not suffre a witch to lyue, 出埃及記《英文版{EXODUS}》。全。 【故,一定冇 “““断章取义”””】 https://truthbible.net/online-bible-eng-exodus.shtml 【令人戰慄的聖經】 | |
我終於明白了。我在這三十年來,一直迷信密宗迷信觀音。現在我不信觀音, 令慈大人【 (說文解字:能齋肅事神明者,…… 在女曰巫。)】,是否 “““妖妇”””? 天主【=== 耶稣】基督吩咐于 ‘’圣‘’ 经 出埃及記【EXODUS】 22:18 ::: | |
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 Declaratio De Ecclesiae Habitudine Ad Religiones Non-christianas Nostra Aetate (NAE) 一九六五年十月廿八日 中國主教團秘書處譯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獻》,643-49頁 台北:天主教教務協進會出版社,1974 ********** 天主眾僕之僕、保祿主教,偕同神聖會議之諸位教長,為永久紀念事。 緒言 1 在我們的時代,人類的結合日益密切,各民族間的交往日益增加,教會亦更用心考慮它對非基督宗教的態度。教會既以促進人與人,甚至民族與民族間的團結互愛為職責,在此首先即考慮人類共有的問題,以及推動人類共同命運的事。 各民族原是一個團體、同出一源,因為天主曾使全人類居住在世界各地 (一),他們也同有一個最後歸宿,就是天主,祂的照顧、慈善的實證,以及救援的計劃,普及於所有的人(二),直到被選的人集合在聖城,就是天主的榮耀將要照亮的聖城,各民族都將在祂的光明中行走 (三) 。 對於今日一如往日,那深深激動人心的人生之謎,人們由各宗教期求答覆:人是什麼?人生的意義與目的何在?什麼是善?什麼是罪?痛苦的由來與目的是什麼?如何能獲得真幸福?什麼是死亡,以及死後的審判和報應?最後,還有那圍繞著我們的存在,無可名言的最終奧祕:我們由何而來?將往何處? 各種非基督宗教 2 自古迄今,各民族都意識到,某種玄奧的能力,存在於事物的運行及人生的事故中,有時竟可體認此一『至高神明』或『天父』。此種意識與體認,以最深的宗教情感貫澈到他們的生活中。但是,與文化進步有關聯的宗教,更以較精確的概念和較文明的言詞,設法解答同樣的問題。例如,印度教徒用無限豐富的神話,及精微的哲學,去探究表達天主的奧秘;他們用苦修生活方式,或用深度默想,或用孝愛信賴之心投奔天主,以求解脫人生的疾苦。又如在佛教內,根據各宗派的不同方式,承認現世變化無常,呈現徹底缺陷,教人以虔敬信賴之道,去追求圓滿解脫境界,或以本身努力,或藉上界之助,可以達到徹悟大光明之境。世界各地的其他宗教,也提供教理、生活規誡,以及敬神禮儀,作為方法,從各方面努力彌補人心之不平。 天主公教絕不摒棄這些宗教裏的真的聖的因素,並且懷著誠懇的敬意,考慮他們的作事與生活方式,以及他們的規誡與教理。這一切雖然在許多方面與天主公教所堅持、所教導的有所不同,但往往反映著普照全人類的真理之光。天主公教在傳揚,而且必須不斷地傳揚基督,祂是『道路、真理與生命』(若:十四、6),在祂內人類獲得宗教生活的圓滿,藉著祂天主使一切與自己和好了(四) 。 因此,教會勸告其子女們,應以明智與愛德,同其他宗教的信徒交談與合作,為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作見證,同時承認、維護並倡導那些宗教徒所擁有的精神與道德,以及社會文化的價值。 論回教 3 天主教會也尊重回教徒,他們崇拜惟一、生活、常存、慈悲、全能、創造天地 (五) 、曾對人講話的天主。他們努力使自己全心順服天主的命令,包括隱秘的命令在內,就如依斯蘭信仰所衷心佩服的亞巴郎順服天主一樣。他們雖不承認耶穌為天主,但卻尊之為先知,並尊敬耶穌的童貞母親瑪利亞,並且有時虔誠地向她呼求。此外,他們也期待審判之日,那時天主將酬報一切復活的人。因此,他們也重視道德生活,並以祈禱、施捨、齋戒恭敬天主。 在時代的過程中,基督徒與回教徒曾經發生爭端與仇恨,本屆神聖會議籲請大家忘掉過去,誠意實行互相諒解,共同衛護及促進人類的社會正義、道德秩序、和平與自由。 論猶太教 4 本屆神聖會議,探討教會奧蹟時,憶記新約的子民同亞巴郎後裔在精神方所有的聯繫。實際上,基督的教會承認其信德與蒙召,依照天主的救援奧蹟,從聖祖們、梅瑟及先知們,早已開始。教會承認所有基督信徒,即依照信德為亞巴郎子孫者 (六),都已包括在這位聖祖的召選之內,而教會的救援在選民逃出奴役之地時,已是神秘的預象。為此,教會不能忘記,它是通過天主曾以無限仁慈與之諦結舊約的選民,而接受了舊約的啟示,同時外邦人的野橄欖樹枝被接在優良的橄欖樹根上,接受營養 (七) 。教會信仰基督是我們的和平,祂藉十字架使猶太人與外邦人得以和好,使雙方在祂內成為一體 (八) 。 教會也常記得保祿宗徒有關他同族人的話:『義子的名分、光榮、盟約、法律、禮儀,以及恩許,都是他們的;聖祖也是他們的,並且基督按血統說,也是從他們而來的』(羅:九,4—5 ),祂是童貞瑪利亞的兒子。教會又念記稱為教會基礎與柱石的宗徒們,以及那許多向世界傳播基督福音的首批門徒,亦都是出生於猶太民族。 有聖經為證,耶路撒冷沒有認識眷顧它的時期 (九),大多數猶太人亦未接受福音,甚至有不少猶太人阻止了福音的傳佈 (十) 。雖然如此,按照聖保綠宗徒,天主賜給猶太人的恩寵與召叫並無反悔,由於祖先的緣故,他們對天主仍是極可愛的 (十一) 。教會偕同先知們和聖保祿宗徒,仍期待著惟獨天主知道的時日,那時所有民族將同聲呼求上主,『並肩事奉祂』(索:三,9) (十二) 。 基督徒與猶太人既然共有如此偉大的精神遺產,本屆神聖會議,極願提倡並鼓勵雙方彼此認識與尊重,這特別可借助於研究聖經、神學及友誼的交談而獲致。 雖然當時猶太當局及其追隨者促使了基督的死亡 (十三),但在基督受難時所發生的一切,不應不加辨別地歸咎於當時的全體猶太人,或今日的猶太人。教會雖然是天主的新子民,但不應視猶太人為天主所擯棄及斥責,一若由聖經所得結論似的。因此,無論在傳授教義或宣講天主聖言時,都不得教授有違福音真理及基督精神的事理。 此外,教會既反對迫害任何人,且紀念與猶太人共有的遣產,決非為政治因素,而實由福音仁愛的宗教理由所催迫,痛斥一切仇恨、迫害,以及在任何時代和由任何人所發動的反猶太人民的措施。 再者,一如教會在過去與現在均一直堅持,基督是為了眾人之罪,以其無限仁愛,甘心情願受難受死,使普世都獲得救贖。因此,教會的職責就是宣揚基督的十字架,作為天主普愛眾人的標誌,和一切聖寵的泉源。 普遍性的友誼 5 如果我們不願對依照天主肖像所造的人,以兄弟手足相待,那末我們便無法呼求萬民的天父。人類與其天父的關係,以及人類與其同胞弟兄的關係,密切相連,正如聖經所說:『誰不愛人,即不認識天主』(若一:四,8) 。 因此,凡在在人與人間或民族與民族間,對於人格尊嚴及其權利引起歧視的任何主張與實例,都是毫無依據的。 教會對於人類因種族、膚色、生活方式或宗教的不同而發生的任何歧視與虐待,均認為是違反基督精神而予以譴責。為此,本大公會議追隨聖伯多祿聖保祿宗徒的芳蹤,剴切籲請全體基督信徒,務要『在外教人中保持良好的品行』(伯前:二,12),並與所有的人盡量和平相處 (十四),俾能真正的成為在天大父的子女 (十五) 。 附註 (一)參閱宗:十七,26。 (二)參閱智:八,1;宗:十四,17;羅:二,6—7;弟前:二,4。 (三)參閱默:廿一,23。 (四)參閱格後:五,18—19 。 (五)參閱聖額我略七世Epist. XXI ad Anzir, Regem Mauritaniae:拉丁教父集一四八,四五一A欄。 (六)參閱迦:三,7。 (七)參閱羅:十一,17—24 。 (八)參閱弗:二,14—16 。 (九)參閱路:十九,44。 (十)參閱羅:十一,28。 (十一)參閱羅:十一,28—29;參閱『教會憲章』16節:宗座公報卷五七 (一九六五)20頁。 (十二)參閱依:六六,23;詠:六五,4;羅:十一,11—32 。 (十三)參閱若:十九,6。 (十四)參閱羅:十二,18。 (十五)參閱瑪:五,45。 教宗公佈令 本宣言內所載全部與各節,均為神聖公會議教長們所贊同。我們以基督所賦予的宗座權力,偕同可敬的教長們,在聖神內,予以批准、審訂、制定,並為天主的光榮,特將會議所規定者,明令公佈。 公教會主教 保祿 一九六五年十月廿八日頒於羅馬聖伯鐸大殿 (以下為教長們的簽署) | |
Declaratio De Libertate Religiosa Dignitatis Humanae (DH)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七日 中國主教團秘書處譯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獻》,621-639頁 台北:天主教教務協進會出版社,1974 ********** 天主眾僕之僕,保祿主教,偕同神聖公會議之諸位教長,為永久紀念事。 論個人及團體在宗教事務上,應有社會及公民自由的權利。 1 現代的人們日益意識到人格的尊嚴 (一),要求在行動上不受驅策,祗受責任感的引導,而能享用自己的決斷及負責的自由的人數也在增多。同樣,他們要求以法律規定政權的範圍,不得過份限制個人及團體的正當自由。在社會上,這種自由的需求,特別針對人的精神利益,尤其針對宗教信仰在社會上的自由執行。本梵蒂岡會議,慎重地注意人心的要求,探究教會的神聖傳統及教義,從中提出與舊的常相符合的新成份,決意宣稱這些要求是極符合真理與正義的。 本神聖公會議首先承認天主親自指示了人類一條道路,藉此道路,事奉祂便能在基督內得救,並獲得幸福。我們相信這個惟一的真宗教存在於至公而由宗徒傳下來的教會內,主耶穌賦與這個教會傳之於萬民的責任,他向宗徒說:『你們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瑪:廿八,19—20) 。人人都該追求真理,特別應該追求有關天主及其教會的事情,既尋獲之後,則必須服膺而遵循之。 本神聖公會議也同樣承認這些責任觸及並約束人的良心,真理不能以其他方式使人接受,除非藉真理自身的力量,它溫和而堅強地滲透人的心靈。既然人類在執行事奉天主責任上所要求的信仰自由,正是說在社會上必須不受強制,則無損於公教會的傳統道理所堅持的,關於人類及社會對於真宗教及惟一的基督教會所有的道德責任。此外,本神聖公會議討論的信仰自由,正欲發揮近代教宗論不可侵犯的人格權利,及社會法律秩序所發表的道理。 一、信仰自由的原則 信仰自由的對象及其基礎 2 本梵蒂岡公會議聲明人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此種自由在乎人人不受強制,無論個人或團體,也無論任何人為的權力,都不能強迫任何人,在宗教信仰上,違反其良心行事,也不能阻撓任何人,在合理的範圍內,或私自、或公開、或單獨、或集體依照其良心行事。本公會議更進一步聲明,信仰自由的權利,奠基於人格尊嚴的本身,從天主啟示的聖言和人類的理智都可以知道 (二) 。這項人格對信仰自由的權利,在社會法律的制度中應予確認,並成為民法的條文。 人人因其各有人格,依其自有的尊嚴,既有理智與自由意志,所以應為人格負責,受其天性的驅使,負有道德責任去追求真理,尤其是有關宗教的真理。每人並且有責任依附已認識的真理,遵循真理的要求而處理其全部生活。人們除非享有心理自由,及不受外來的強制,便不能在適合其天性的方式下,完成這一責任。信仰自由的權利不是奠基於人的主觀傾向,而是奠基於人的固有天性。所以那些對於追求真理,及依附真理不盡責任的人們,也仍保有不受強制的權利,祗要不妨害真正的公共秩序,則不能阻止他們自由權的行使。 信仰自由及人對於天主的關係 3 如能熟思人類生活的至上標準即是天主的法律:永恒的、客觀的、普遍的法律,天主循此法律,以祂智慧及慈受的計劃,處理、指導,統治普世及人類社會的方向,則上述各端將更明顯。天主賜人參與祂的這一法律,使人在祂上智溫和的安排下,能逐漸認識永恒不變的真理。所以在宗教事務上,人人都有追求真理的義務與權利,使能利用適當的方法,明智地為自己形成良心的正確而真實的判斷。 追求真理,應用適合人格尊嚴,及其合群天性特有的方式,即自由探究,借助於教導或講授,傳播與交談,把已獲得或自以為已獲得的真理彼此陳述,藉以在追求真理上互相輔助;既獲得真理之後,則當以個人的同意堅決服膺之。 人是通過自己的良心而領會、認識天主法律的指示;人必須在一切的活動上忠實地隨從良心,俾能達到自己的歸宿—天主。所以不應強令人違反良心行事,也不應阻止人依照良心行事,尤其在宗教事務上是如此。因為宗教的實踐,由於其本來的性質,全在乎內在的、自願的、自由的行動,人這樣才能使自己直接歸向天主:這樣的行為不是由純屬人的權力所能命令或禁止的(三)。人的合群天性,要求人藉外在形式表達內在的信仰行為,在宗教信仰上與他人相通,並以團體方式宣示自己的宗教。 如果在不妨害正義的公共秩序下,不許人自由實踐宗教的集體行動,這是侮辱人格及天主為人所定的秩序。 此外,人們私自或公然,出於心靈的決斷,使自己歸向天主的宗教行為,本質上,即超越暫世事物的秩序。因此,以謀求現世公益為宗旨的政權,應該承認人民的宗教生活而予以鼓勵,如妄加指揮或阻撓,這便是越俎代庖。 宗教社團的自由 4 在宗教事務上的自由或不受強制,是每個人的天賦,在他們集體行動時,也當予以認可。因為宗教團體是人的合群天性及宗教本身的性質所要求的。 這些宗教團體,祗要不妨害公共秩序的合理需求,即享有不受干與的權利,以便遵照自己的章程自行管理,以公共敬禮崇奉至高的神明,輔助成員實踐宗教生活,以教導支持他們,並得設立機構,使成員彼此互助,依照宗教的原則指導其生活。宗教團體同樣有其權利,對選擇、培育、任命、調遣其自己的教士,以及與居留世界各地的宗教首長及宗教團體互相交往,對設立宗教建築,以及購置適當的產業及其使用等,均不受法律或政權行政設施的干擾。 宗教團體亦有權利,在以口頭或文字,公開傳授及宣揚其信仰時,不受阻撓。但在傳播宗教信仰及推行宗教生活時,切忌帶有強制,或卑鄙及不很正當的遊說意味的行為,尤其對於無知或貧窮者,更應戒避。這種作風應視為對自己權利的濫用,並對他人權利的損害。 此外,宗教團體在整頓社會及激發人類的活動上,自由表現其教義的特殊功能,不受阻撓,也是屬於信仰自由的範圍。最後,人們由於宗教信念的推動,可以自由集會或設立教育、文化、慈善、社會等機構,其權利是奠基於人類的合群天性及宗教固有的性質。 家庭的信仰自由 5 每一家庭,因為是享有自己的原始權利的團體,自然有權,在父母督導下,安排其家庭的宗教生活。父母有權利,依照各自宗教信念,決定其子女應受的宗教教育。所以政府應承認父母享有權利,得以真正自由選擇學校或其他教育方式,不能為了這一選擇的自由,直接或間接加於他們不公平的負擔。此外,強令子女就讀於不合父母宗教信的學校,或者令接受完全排除宗教訓練的統一教育,這便是侵害父母的權利。 維護信仰自由 6 既然社會公益,是社會生活條件的總和,人們藉這些條件能更充實,更便利地獲致他們自身的完善,最主要的即在於保衛人格的義務與權利 (四),則無論公民或社團,無論政府或教會以及其他宗教團體,為了他們對公益的義務,各應以自己固有的方式,關心其信仰自由的權利。 保衛及提倡人類之不可侵犯的權利,是各個國家的基本任務 (五) 。所以政府應以公正的法律,及其他適宜的方法,有效地負起責任,保衛全體人民的信仰自由,並提供鼓勵宗教生活的有利條件,使人民真正能夠行使其信仰自由的權利,滿全其宗教的義務,使社會本身,也能享受由人對天主及其聖意之忠誠而來的正義與和平的利益。 如果為了人民的特殊環境,在國家的法律制度上,對某一宗教團體予以國家的特別承認,則必須同時對其他一切公民及宗教團體,承認並尊重其在宗教事務上的自由權利。 最後,政府必須注意,勿使與社會公益有關的國民之法律平等,為了宗教的理由,受到或明或暗的損害,也不得在彼此之間有所歧視。 因此,政府不得以威脅恐嚇或其他方法,強迫國民信奉或放棄任何宗教,或阻止進入或脫離一個宗教。凡用武力在整個人類,或某一地區,或某一團體,消滅或禁止宗教時,更是違反天主的旨意及個人與人類大家庭的神聖權利。 信仰自由的界限 7 信仰自由的權利既行使於人類社會,則其運用應受某些規則的節制。 在享用任何自由時,都應遵守個人及社會責任的道德原則:就是在行使自己的權利時,每個人和每個社會團體都受道德律的約束,應注意別人的權利,以及自己對別人,和對大眾公益的義務。對待任何人都應遵循正義與人情而行事。 此外,因為社會有權利保衛自己,以抵抗假藉信仰自由所能發生的偏差,則主要地應由政府提供這種保障。但這不應出於臆斷或不公平地偏袒一方,卻應依照合乎客觀道德秩序的法律規範;這是全體民眾權利的有效保障,及其權利的和平諧調所要求的;也是對正當的公共安寧,就是在真正的正義之下,和諧共處的充份照顧所要求的,同時也是對公共道德應有的衛護所要求的。這一切構成了公益的基本因素,也就是公共秩序的真義。總之,在社會上對完整自由的通例應予保存,就是盡量給人自由,非在必要時,不得限制。 行使自由的訓練 8 現代的人們受著種種的壓制,個人的自由見解有被剝奪的危險。另一方面,不少的人似乎傾向於假借自由,拒絕服從,而藐視應有的順命。是以本梵蒂岡公會議勸勉眾人,尤其負有教育他人之責者,應努力教導遵守道德秩序,服從合法權力,而成為愛好純正自由的人:就是要能憑自己的見解,以真理的光明判斷事理,以負責的良知處理自己的活動,以及甘心將自己的工作與別人聯合,努力達成一切真實正義的事。 所以信仰自由亦應幫助及督促人們,以更大的負責心在社會生活中,完成他們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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