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犯了「訴諸循序漸進」的謬誤,或訴諸中庸的謬誤。即認為「循序漸進」一定或多數比「大刀闊斧式改革」風險低或更有秩序,事實上可以係剛好相反。 循序漸進才是最高風險的政治改革。 至於黃絲和爭取者方面的失敗,則主要來自「未能理解政府的管1治理念及擔憂,以致無法對話及達成共識」 | |
這種迷信,其實是來自中國改革開放的反思。中國當局認為社會主義失敗是因為太急進,資本主義成功是因為有序改革。因此中國要回復市場經濟,然後循序漸進改革,這得到了巨大的成就,令中國成為世界第二經濟體,人均壽命極速上升。 但當局忽略了所有事件都是context dependent,沒有 one size fits all 的method。在人文學科和社會科學的領域,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的方式。 | |
| |
| |
而循序漸進的要求是基本法45條及68條規定的,這正是因為法律制定者迷信了「循序漸進」,令香港人和中國人受 ... 不「循序漸進」....往往就是要「見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