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內心很自然地琢磨起這個特別的現象來,他信天主嗎?他相信耶穌基督是他的救主嗎?這個我無從知曉,但有一點是毫無疑問的,就是在G小姐丈夫心中,「女神」比天主耶穌基督更重要。那麼,曾經接受聖洗的他能得救嗎? 主耶穌說:「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兄弟?⋯⋯不拘誰遵行我在天之父的意旨,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瑪竇福音10:37,12:48、50)G小姐的丈夫愛「女神」超過耶穌基督,邏輯上就是不配的,但幸好他還未走到不能回頭的地步。或許他像很多人一樣,內心明知至高無上的天主是真實的,卻因「女神」、「財神」等種種阻礙而不願面對天主,「因為隨從肉性的人,切望肉性的事;隨從聖神的人,切望聖神的事;隨肉性的切望,導入死亡;隨聖神的切望,導入生命與平安。因為隨肉性的切望,是與天主為敵,決不服從,也決不能服從天主的法律;凡隨從肉性的人,決不能得天主的歡心。」(羅馬書8:5-8)這種隨從肉性的人,一旦幡然悔悟,轉而隨從天主聖神,就能藉着耶穌基督獲得天堂的生命與平安。但另外還有一種也是明知天主是真實存在的人,他們曾經為討好「女神」或因為其他不健康的理由而領洗,後來由於抵受不住撒但的誘惑而受到罪惡的捆綁;他們不但逃避天主,甚至攻擊天主,否認天主的存在,自欺欺人地以為如此就能使天主變成不存在了,他們就可以逃避真理的審判了。天主對這種人的評論是:「的確,那些曾一次被光照,嘗過天上的恩賜,成了有分於聖神,並嘗過天主甘美的言語,及未來世代德能的人,如果背棄了正道,再叫他們自新悔改,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親自又把天主子釘在十字架上,公開加以凌辱。」(希伯來書6:4-6)這種忘恩負義的人很難再回頭了。 至於G小姐丈夫的情形,我的意見是不必強迫他如何這般;願意與天主建立怎樣的關係,是他個人內心的事情,外人不能強迫。畢竟他還未走到明知天主存在而出言干犯、攻擊天主的地步,所以不論他內心如何彆扭,如何逃避,他還有機會獲得天主原諒。 在舊約時期,天主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脫離在埃及的奴隸生活,前往天主應許賜給他們祖先亞巴郎及其後裔的流奶流蜜福地;但他們由於對天主沒有信心,又不願面對征途的艱難險阻,竟然回頭留戀起在埃及為奴的生活,不願繼續前進;天主就任由那輩以色列人全部死在曠野(信賴天主的若蘇厄和加助布兩人除外),再由若蘇厄帶領這批人的信賴天主的後代進入福地。聖經新約通過這段歷史,告誡領受了耶穌基督救恩的基督徒,不要貪戀世界的惡事,不要步那批進不了福地的以色列人的後塵,而要信賴天主,追隨天主聖子耶穌基督進入永生: 「弟兄們,我願意提醒你們,我們的祖先都曾在雲柱下,都從海中走過,都曾在雲中和海中受了洗而歸於梅瑟,都吃過同樣的神糧,都飲過同樣的神飲;原來他們所飲的,是來自伴隨他們的神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可是,他們中多數不是天主所喜悅的,因而倒斃在曠野裹了。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為叫我們不貪戀惡事,就如他們貪戀過一樣。」(格林多前書10:1-6)「那信天主子的,在自己內就懷有這證據;那不信天主的,就是以天主為撒謊者,因為他不信天主為自己的子所作的證。這證據就是天主將永遠的生命賜給了我們,而這生命是在自己的子內。」(若望一書5:10-11) 但願所有堪受基督救恩的人,都能真心與天主建立良好關係,服從天主聖神的引領,與天主聖子耶穌基督結合,藉着基督進入天主的永恆福地。 | |
所以近年都唔再想我跟佢去了。 | |
我老婆當堂好似天主見到猶太佬拜金牛咁嘅面口…… | |
你有愛過耶穌麼﹖牠吩咐你做的,你有遵行麼﹖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馬太》10:21 牠吩咐有問借貸的不可推辭,為啥叫極你借你死都唔肯﹖ 牠教導有敲門的要開門,為啥叫極你講個地址,你死都唔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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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蓮亭」與光豬細路都和屁眼教主「結合」過,他們都進「天堂」了麼﹖ | |
「嬰兒耶穌是‘罪惡之子’,是給人帶來苦難的撒旦,是虛僞的信仰治療者,是兒童殺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