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至今,人們選擇殯葬的方式,很大程度上都是受到宗教的影響。例如佛教認為火化遺體能斷絕眾生對肉身的貪戀,印度教也認為火化屍體能促使感覺超脫到精神飽滿脫離現實的精神,有助到達「另一個世界」(死亡的最終目的地),故兩者都主張採用火葬;而道教則認為「煉精化氣,煉氣化神,煉神還虛,肉身可以飛升」,因此不准火化。 天主教基督教猶太教不贊成火葬 天主教及基督教均認為死者的身體是接受聖物的工具,應以光榮及敬畏的方法來處理遺體,且他們都深信人死後能復活(耶穌死後復活),火化肉身就是否定復活之說,故他們一般都不容許進行火葬。中世紀時,歐洲部分地區更是明文禁止火葬,非法火葬者甚至可被判處死刑。而猶太教亦是不贊成火葬的宗教之一,他們認為火葬是破壞了自然腐化的過程,等於直接損毀受造之物。 時移世易 三大宗教容許火葬 不過,隨著時代的變遷,天主教及基督教已容許火葬。部分猶太教徒也會進行火葬,但保守的猶太教徒仍堅持土葬,除因宗教的原因外,亦有指是因猶太人對二戰時的大屠殺事件記憶深刻,當時被殺害的猶太人均是被丟棄至火葬場或焚化爐焚燒,故部分猶太教徒仍對火葬反感。 伊斯蘭教 明文嚴禁火葬 另外,部分的宗教至今仍然禁止火葬,伊斯蘭教的教律中就明文嚴禁火葬,他們相信必須保持人體完整,以待轉世復活,火葬會使死者受真神處罰打入地獄之中受苦難。2005年駐阿富汗美軍士兵焚燒2名塔利班武裝人員的屍體,並以此對反美武裝展開心理攻勢的事件,就曾引來人權組織的批評,認為在伊斯蘭教禁止火葬的情況下,焚燒塔利班武裝人員的屍體顯然是褻瀆伊斯蘭教信仰的行為,違反了《日內瓦公約》。 http://paper.wenweipo.com/2008/04/02/HK080402007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