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得 好 市 民 獎 背 妻 長 租 套 房 前 警 員 搞 援 交 少 女 拍 春 宮 【 本 報 訊 】 曾 獲 好 市 民 獎 的 已 婚 前 警 員 , 經 淫 媒 介 紹 認 識 14 歲 「 援 交 女 學 生 」 , 背 妻 子 , 長 租 套 房 與 女 生 進 行 性 交 易 , 還 明 目 張 膽 在 床 頭 安 裝 攝 影 機 , 拍 下 做 愛 過 程 , 女 生 後 來 將 兩 名 年 齡 相 若 、 要 搵 快 錢 的 女 性 朋 友 介 紹 給 他 , 與 他 發 生 性 行 為 。 該 名 現 職 推 銷 員 的 「 好 市 民 」 , 昨 在 區 域 法 院 承 認 七 項 與 未 成 年 少 女 性 交 及 兩 項 作 出 猥 褻 行 為 罪 , 押 後 至 下 月 3 日 判 刑 。 記 者 : 陳 曉 薇 、 倪 清 江 中 等 身 材 、 外 貌 斯 文 的 45 歲 被 告 龐 為 家 , 昨 獲 胞 姊 及 兩 名 兄 弟 陪 同 到 庭 應 訊 , 妻 子 及 子 女 則 未 見 蹤 影 。 龐 初 時 疑 因 心 情 緊 張 , 繙 譯 所 讀 控 罪 他 都 認 罪 , 惟 在 辯 方 大 律 師 提 點 下 , 才 重 新 答 辯 。 他 原 被 控 16 項 控 罪 , 現 在 僅 認 其 中 9 項 罪 , 其 餘 控 罪 不 予 起 訴 。 控 罪 指 被 告 於 去 年 4 月 至 10 月 9 日 , 七 次 與 年 齡 分 別 為 13 、 14 及 15 歲 的 女 童 非 法 性 交 , 並 兩 次 對 14 歲 女 童 作 出 猥 褻 行 為 。 警 搜 房 間 撿 春 宮 光 碟 案 情 指 , 警 方 接 獲 賣 淫 線 報 , 於 去 年 10 月 9 日 下 午 , 在 土 瓜 灣 譚 公 道 一 大 廈 附 近 埋 伏 , 見 到 被 告 與 一 名 少 女 進 入 該 大 廈 。 警 員 於 10 分 鐘 後 到 大 廈 四 樓 時 , 聽 到 涉 案 單 位 傳 出 噪 音 , 拍 門 但 無 人 回 應 , 直 至 警 員 表 露 身 份 要 求 開 門 時 , 赤 裸 上 身 、 僅 以 毛 巾 包 裹 下 身 的 被 告 , 才 打 開 門 , 當 時 年 僅 14 歲 7 個 月 的 女 童 X 正 坐 在 床 褥 上 。 被 告 於 警 誡 下 表 示 , X 只 替 他 口 交 , 警 方 搜 查 房 間 , 發 現 多 張 拍 有 他 與 涉 案 少 女 性 交 的 春 宮 光 碟 。 X 在 母 親 陪 同 落 口 供 時 稱 , 她 於 去 年 4 月 經 一 名 姓 陳 的 女 淫 媒 認 識 被 告 。 她 於 去 年 底 開 始 跟 被 告 進 行 性 交 易 , 被 告 每 次 均 不 戴 安 全 套 , 事 後 付 500 元 給 她 , 被 告 更 曾 駕 車 到 學 校 門 外 , 接 她 到 涉 案 套 房 做 愛 。 由 於 兩 名 同 學 及 朋 友 等 錢 用 , 她 便 介 紹 兩 女 給 被 告 認 識 , 其 中 當 時 年 僅 13 歲 的 Z , 曾 與 被 告 四 度 性 交 , 酬 金 介 乎 500 至 1,000 元 , 另 一 名 15 歲 的 Y 因 缺 錢 用 , 主 動 要 求 X 介 紹 做 援 交 。 辯 方 大 律 師 昨 甫 開 始 求 情 陳 詞 , 便 指 被 告 想 藉 此 機 會 向 三 名 女 童 及 她 們 的 家 人 道 歉 。 大 律 師 指 , 被 告 中 五 畢 業 後 , 曾 任 警 員 , 後 轉 投 胞 兄 的 汽 車 公 司 , 任 汽 車 推 銷 員 10 年 多 , 他 於 92 年 曾 協 助 捉 賊 , 獲 頒 好 市 民 獎 。 被 告 與 妻 子 結 婚 超 過 20 年 , 女 兒 為 大 學 生 , 幼 子 已 18 歲 , 正 在 求 學 , 每 月 要 付 錢 供 一 層 居 屋 單 位 。 被 告 現 轉 任 為 電 子 零 件 推 銷 員 , 其 妻 、 胞 姊 及 女 兒 均 撰 寫 求 情 信 , 讚 他 為 人 盡 責 。 女 友 人 介 紹 否 認 利 誘 大 律 師 續 指 , 數 年 前 , 被 告 決 定 遠 離 家 庭 , 長 租 一 間 套 房 保 持 私 隱 , 同 時 亦 結 識 了 女 友 人 阿 玲 , 表 示 可 介 紹 一 些 業 餘 當 娼 的 少 女 給 他 , 若 有 少 女 介 紹 給 他 後 , 他 便 要 付 款 給 阿 玲 作 報 酬 。 被 告 不 認 自 動 利 誘 少 女 , 反 指 是 該 等 少 女 主 動 與 他 聯 絡 , 並 為 錢 做 妓 女 , 情 況 有 別 於 同 類 案 件 。 被 告 被 捕 後 跟 隨 家 人 到 教 會 崇 拜 , 現 已 成 為 虔 誠 基 督 徒(抽按:又用這招?), 其 姊 指 他 有 精 神 壓 力 , 但 他 否 認 精 神 出 現 問 題 法 官 懷 疑 拍 淫 片 轉 售 法 官 李 素 蘭 昨 質 疑 涉 案 套 房 沒 有 間 格 , 只 有 大 床 、 鏡 子 及 廁 所 , 懷 疑 被 告 所 拍 色 情 光 碟 , 可 能 用 作 商 業 販 賣 用 途 。 控 方 則 指 該 說 法 欠 缺 證 據 支 持 , 辯 方 則 回 應 , 被 告 將 攝 影 機 安 裝 在 床 頭 位 置 , 任 何 在 場 的 人 均 會 見 到 , 不 涉 偷 拍 及 作 販 賣 用 途 。 法 官 昨 指 , 由 於 本 案 涉 及 超 過 一 名 未 成 年 少 女 , 被 告 長 租 房 間 召 妓 , 還 將 做 愛 過 程 拍 下 , 案 情 非 常 嚴 重 , 故 將 他 還 押 監 房 看 管 , 待 索 取 心 理 報 告 判 刑 。 | |
《十四歲》 寄調: 有酒今朝醉 曲: 民謠 詞: 填伯光 原詞: 許冠傑/ 黎彼德 還未十四歲 多歡趣 合法通街扑幼女 強暴又禁錮 濕濕碎 話我姦污都不對 告我丫仆街 根本不會舉 年齡係證據 收監遭拒 犯法應該香港去 行年十四歲 出trip去 望見空姐好靚女 名校為我撐 多得佢 任意抽水摸脾去 告我丫仆街 師生都讚許 名校入了去 不可退 犯法應該香港去 行年十八歲 高考去 未怕幫一幫社區 迷糊被灌醉 中出佢 被判沙攤執紙碎 你黎告我丫仆街 天主基督幫手放水 臨時入教去 爹幾句 犯法應該香港去 行年二十八歲 終於收佢 入錯uwant post錯區 淫連亂咁貼 不安裏 派遣軍隊拉左佢 告佢BT 身家都化水 回頭望過去 真心一句 見到香港都心碎 ---------------------- 有冇 youtube版?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6-20 08:50 編輯 ] | |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8-6-20 15:01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