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 只 是 我 告 訴 你 們 這 聽 道 的 人 、 你 們 的 仇 敵 要 愛 他 、 恨 你 們 的 要 待 他 好 。 6:28 咒 詛 你 們 的 要 為 他 祝 福 、 凌 辱 你 們 的 要 為 他 禱 告 。 6:29 有 人 打 你 這 邊 的 臉 、 連 那 邊 的 臉 也 由 他 打 . 有 人 奪 你 的 外 衣 、 連 裡 衣 也 由 他 拿 去 。 19世紀的德國哲學家尼采(1844-1900) 就認為如果真的實行的話, 這將是一種奴隸式的道德, 這種不分善惡, 只顧退讓的道德, 是不值得提倡的. 從實際上看, 這種奴隸式的道德根本不可能實行. 因此, 光只是口講, 就變成了只說不做的一片虛偽. 我們只要看看基督教在二千年的歷史中, 有沒有任何基督教或教會真正奉行過這種倫理道德, 就可以知道. | |
如果, 實行愛仇敵是己意志(即貴族意志)的話, 這就是尼采所形容的真基督徒 | |
1. 慚愧,2. 後悔,3. 被你感動,4. 信主。基本上,咒詛、凌辱、打、奪去你的東西, 行動上有步步進迫的隱喻;如果去到最後一步 (奪去你的東西,可以包括你的生命), 你都唔「還拖」,你的仇敵「搶無可搶」,應該會「停一停,諗一諗」。不過,世事 無絕對,有人迫害他人成癮,好似office 嘅變態上司,迫走一個,新黎一個又迫走... 有時退讓未必會令人感動,反而會鼓勵佢地變本加厲都唔定... 「愛鄰舍」又如何?家有惡鄰舍都幾煩... [ 本帖最後由 Jennifer 於 2008-8-7 16:32 編輯 ] | |
原帖由 Jennifer 於 2008-8-7 15:18 發表 真正的問題倒是,在尼釆的分析中,基督教的愛仇敵是不可能是發自意志的 因為他們最終的期望都是依附著神權控制外界一切(在尼釆的說法中這是無法在意志上超然的象徵) 然後「仇敵」是地獄中永遠受難,滿足他們的復仇慾,並稱此為「盼望」 所以這種以願力祈願他人死亡受難,卻無敢實行故而擺出一幅道貌岸然的做法,在尼釆中稱為奴隸道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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