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

關於超短基版的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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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chauck 2009/3/4 17:28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4/5/3 18:26 編輯

下為本人四年前所作的對vsfaq的解答。歡迎各位討論。
http://www.atypical-christianity.com/vscfaq/ <==vsfaq原文
(抽按:已移至:http://www.antichristendom.com/vscfaq/

四年了,現在的理解可能和從前有點不同。

原網址:http://www.geocities.com/lets_have_some_talks
geocities 快關站了,我找到新host就再告訴大家。

先旨聲明,我再沒有興趣對把基教和其他異端混為一談的帖子回覆,大家expect我回覆你的話,就請留心自己前設了。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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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聖經
問:根據聖經,……
答:這是解釋的其中一種。釋經書中有些地方也有幾個解釋,應該跟邊個?

我答:是普遍接受的解釋,基督教中有被普遍接受的解釋,也有些有爭議的解釋,但普遍被接受的解釋多是比較安全的。題目是說根據聖經,沒有說根據釋經書,世上絕對沒有一本釋經書能沒有錯誤,那些釋經書的作者是將自己的領受寫出來,基督徒和所有人也絕對可以合理地不同意釋經書,任何人也應該自己讀聖經,自己明白。
問:(1) 聖經無誤。
  (2) 聖經就是真理,是神所默示的。
  (3) 聖經經文都互相協調連貫,又毫不矛盾。
答:聖經其實是充滿矛盾錯謬的書。〔錯誤百出的聖經(簡體原版 TXT)(繁體版 HTML)〕〔The Skeptic's Annotated Bible

我答:詳見本站的另頁
問:某人對聖經是矛盾及邪惡的解釋是斷章取義。
答:怎樣斷章取義?正解又是甚麼?

我答:斷章取義是抽出一段(一節或數句)聖經解釋, 解釋和書卷的上文下理意義不乎。正解我不知有無絕對,但絕對是要合邏輯,合理的。

問:了解上文下理,以及當時文化背景後,你便會真正了解。
答:駛唔駛係以色列住番三五七年?

我答:要真正明白一個國家的歷史和文化,單只花三五七年的時間住在那裡的研究也未必能擔保必定做到,說這話的人不必如此囂張。解經家們著有許多關於當時文化背景來解釋聖經的書,雖然未必全對,但多足以解釋讀者對該段聖經的質疑。何況真理是應當自己尋見的,現在有人能向我們解釋。難道要明白文化背景才能了解的作品都是不通的?中國近代有許多的文人寫許多的文學作品,也是關於當時中國的,在概嘆中國的情況,在振臂高呼要救中國,難道這全也是不通的?魯迅的「吶喊」如是,如對當時的文化不理解,錢鐘書的「圍城」也許讀不出深刻的諷刺意味。
問:聖經XX版有翻譯問題,看看聖經的原文(希臘文、希伯來文)的意思便不會誤解。
答:誰有聖經全文原文無誤翻譯本?不是要我去學希臘文、希伯來文吧?

我答:原文無誤,已經足夠說聖經是真的。沒有任何作品的翻譯本沒有問題。莎士比亞(Shakespeare,好像沒串錯吧)的中文翻譯本是錢鐘書譯的,我不認為為原本的韻味能絕對存留。我雖未看過,但也不認為金庸小說的英文譯本能給讀者一樣的圖像。聖經的這些翻譯問題多有解釋,許多的傳道人、牧師也對這些問題有所認識,他們是容易接觸的,他們也會盡力解答。我也肯定有關於這方面的書和研究,這些問題可以解答。順帶一提聖經全文原文是廣為流存的,不過在香港不易接觸吧了。各地的宣教士現在正為偏遠地區的小數民族翻譯聖經,基督教在這方面是進取的,希望全世界的人也能看聖經。
問:看完整本聖經,你才會真正明白它的意思。
答:沒有人吃下一整隻臭蛋,才會斷言蛋已經壞了〔臭蛋理論〕。

我答:誠然我不清楚什麼是臭蛋理論,但我對這問題作出我的理解,蛋的變壞,是裡面的物質被細菌侵蝕(我沒讀生物,有錯快指正),當侵蝕過了某一個程度,裡面的蛋白質等(被細菌消化、重組、排泄多次)東西已經不再對人有益,變壞。因此當蛋一部分變壞了,其實大部分也已經變壞。但基督教的信仰是一個信仰,不是一個蛋,是接近一個理論的東西,一個理論的確需要有全盤的理解才能否定。以牛頓的萬有引力為例,它好像是正確的,但當接近光速的觀測出現後才發現它的預測不準確,沒有全盤的資料,是不能證實或否定一個理論的。聖經多有前後相關互相解釋的經文,互相解釋,互相補充(建議看串珠版的聖經),我以為「以經解經」的釋經方法比較合理地準確。最後以一個從小學時讀的關於對聯的課外書作結:
有個中國文人(好像叫鄭板橋,忘了,詳情找「巧妙對聯的故事」),他到岳母家拜壽,作了三件書畫,每次都是做到一半停下來,嚇得旁人半死,三件書畫內容如下:
第一件是畫,鄭板橋畫了一隻大烏龜……然後再畫上一隻鶴,題:「仙鶴神龜,同慶壽辰」
第二張是對聯,他寫下:這個女人不是人……本是天上下凡神
第三張也是對聯,先題:生的兒子是盜賊……再題:偷得仙桃獻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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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神的存在
問:我感覺到神真實的臨在,在我個人經驗裡及祈禱中。
答:幻覺是精神分裂或思覺失調的病徵,另外亦會出現在被催眠者身上,患者會聽到或/及看見一些不存在的事物。

我答:在個人經驗及禱告中沒有催眠的成份,起碼絕大部分沒有。當基督徒向人這麼說的時候,是在向對人作一個見證,他/她感覺到神的存在,像在法庭作見證一樣。誠然沒有人能否定他自己的感覺(請看「廿二世紀殺人網絡」Matrix),如果基督徒這樣被質疑,等同一個證人被質疑「你肯定你看到嗎?」「你怎麼肯定你看到是真的呢?」「你是不是有幻覺/精神病?」。大家大概可以四處問問,作這些見證的基督徒大多是神經極度正常的,是有良好信譽的。若然有人仍然篤信剛才的指責是合理的,那麼老師上課不信你突然肚痛,老闆不信你頭痛的時候也千萬別怪責他們,因為他們也有權認為你的感覺是幻覺。
問:神是無始無終、自有永有〔"I am that I am"〕。
答:自己令到自己存在?

我答:不錯,我可以以一個時間論(後加:對不起,不是我的,是呂子德博士告訴我這概念的)來解釋。若時間是無窮(無限)的,數學上不可能到達現在的時間,因為要無限久,即是說沒有現在,因此時間必需有開端。基督徒會,也可以說:「神創造時間」(我進一步認為時間對神沒意義,因祂不受時間限制),因此神是自有永有的。現在的科學是建基於因果關係的,先有因(物理公式的輸入參數)再有果(物理公式的解),但我們尋求時,必定要推出一個情況:第一個因必需是永恆的,否則在它之前還要有別的因,所以它不是第一因;要不沒有第一因,有無窮(無限)多因,永遠找不到第一因(但這似乎和我上述的時間論有衝突,因此我不接受),基督徒會說那第一因就是神。
「我們存在」是現象,必需被解釋,因此我接受神是自有永有的。若非如此,我只能說「我不存在」,但這顯然不可信。
問:神無所不在。
答:在南京大屠殺的時候也在嗎?

我答:詳見另頁「關於苦難」
問:誰可否定神的存在?
答:無法證明不存在,不代表即證實存在。〔十度門的故事

我答:不能否定,已經很好,我並不會以「誰可否定神的存在?」作證明神存在的證據,請不信神存在的人也拿出證據來,因為「無法證明存在,不代表即證實不存在」
另外我在此傳達一位傳道人吳主光先生的理解(摘自所著之小冊子《進化論批判》)「當一個人『看見』一件事物的真相之時,他已經不能說他『相信』了,因為他已經完全「知道」真相」。神是要人信神,不是讓你知道,當一個人掌握所有證據後已經不能叫他「信」,因他不用信。
問:神在……行過神蹟。
答:其他宗教的神亦在其他地方有神蹟,我該信邊個?

我答:問得好,所其他的宗教都有神蹟,而且現在很多的都比基督教厲害。我要在此說明,神蹟的多寡,厲害與否,並不證明一個宗教的真與假。耶穌明明的說現在末世時多有迷惑,因此基督徒認為現在別的宗教的神蹟是魔鬼的迷惑,請看聖經:
[太 24:23-太 24:24]
[23]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
[24]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
啟示錄也有同樣的教訓,說有一個獸要在末世起來「行大神蹟、大奇事」。耶穌也斥責那些求祂從天上顯個神蹟才信的猶太人:
[太 12:38-太12:39]
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
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太 16:1-太 16:4]
[1]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他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
[2]耶穌回答說:「晚上天發紅,你們就說:『天必要晴。』
[3]早晨天發紅,又發黑,你們就說:『今日必有風雨。」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
[4]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看。」耶穌就離開他們去了。
一個宗教的真假不能被神蹟證明為真和假。
讀者也可以看看舊約聖經記載的兩段精彩「鬥法」故事,一段是出埃及記神的僕人摩西和埃及術士的鬥法,另一段是記載在列王記上第十八章的以利亞先知和四百五十個巴力的先知的大鬥法(可看前面兩三章的背景),且看神的神蹟是否大的。當然我只是指出這兩個神的神蹟大過現在所有出現的神蹟,並不證明基督教就是真的。
在此也順帶提出,被認為是異端的「靈恩運動」(我要概嘆現在少人以為,靈恩人仕請不要和我辯論,我沒能力,也沒神學基礎向你說明,詳情可研讀聖經及參考吳主光先生的「靈恩運動全面研究」,在種籽出版社有售)也有不少的神蹟,且(我不知現在是不是)以神蹟奇事為中心,但許多他們的神醫神蹟最後被發現是假的(詳參上書),末世 的時候迷惑是十分大的。
問:神的存在已在聖經確鑿地記載了。
答:恐龍現在還存在的,在我寫的《恐龍經》中有記載,而《恐龍經》的內容是恐龍親自告訴我的,絕對可信。

我答:容許在上面裝了很久謙卑的我在此大笑說這話的人的狂妄自大,不可一世,自吹自擂,我第一節想到的聖經就是[詩 2:4]「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主必嗤笑他們。」(我修養真的不太高,基督徒認為我有錯的務必指責我)
笑完,現在解釋。
這問題是在質疑聖經的可信性,我可以舉出一個考古學上的例子,一個數學上的例子,一個我發現(領受)科學上的例子來向各位說說聖經的可靠性。
舊約出埃及記的記載中有幾個法老王,考古學家找不到任何資料有記載。但後來那幾個法老的陵墓被發現,聖經的記載才被認定,聖經是有考古學上的價值的。(傳道人講道時說的,我不知他在那裡找到此資料)
各位也可以研究聖經記載的許多預言,有以賽亞書關於推羅,西頓的預言,有但以理書關於羅馬帝國的預言,有所有指著耶穌基督的預言,還有啟示錄中教會七個時期的預表等,例子多不勝數。有人計算過這些預言偶然應驗的機率,只先抽了十個預言,計算的結果是最多
1 * 10^10 份之一(我不記得確切數字,因此保險計說多許多),此計算經過某美國什麼什麼科學協會肯定(也忘了,基督徒幫忙找找看),何況聖經的預言有上二千條,所有過去的都應驗了,不下一千條。我不總結聖經的可靠性,請各位自己下定論。在此向大家解釋,數字和協會我雖然忘記了,但道理不會錯,預言有上千條,我說一個預言應驗的機會有十份之一,絕絕對對是多說了,這些資料肯定也在坊間流傳極廣,請各位自己找找,但先在此致歉。
我有關科學的例子卻是有資料的,先看聖經[約翰壹書 1:5]「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聖經只有兩次以物比神,說「神就是」,都在約翰一書,一次是神就是光,另一次是神就是愛。神就是愛是說神的性情(性格),我這裡只說光。聖經什麼也不說,就說是光,正預言了最尖端的理論--相對論,在這裡我要為各位詳細解釋。
狹義相對論只有兩個假設「光速在真空對所有的觀察者,動或靜的,都是三十萬公里每秒」「物理定律在所有恆速的觀察框架(inertial frame of reference) 中是一樣的」(參New Century Senior Physics,Richard Walding, Greg Rapkins, Glenn Rossiter, Chapter 30, Special relativity 或 《愛因斯坦的鏡子》(Einstein's Mirror) 或其他的參考書),這導致三個有趣的現象,都和神的屬性有關。
第一、神是不變的,光(速)也是不變的。理論上你可以和光賽跑,我給你一架光速飛行的太空船,你先光一秒開始,立時進入光速(三十萬公里每秒),相對論說以下的情況會發生:你一秒後回頭,認為光追不上你,但看到光在一秒後追上了你,在你太空船旁邊以三十萬公里每秒(光速)擦過,你再張大口無奈地看著它以光速拋離你。
第二、神是永恆的。任何東西在以光速前進,時間都是停頓的,你可以從十歲開始看著它,等到你抱著十歲的孫子指給他看那東西時,那東西仍以光速前進,而且還是老樣子。你叫你的孫子在你過身後幫忙看著,他也會對他的孫子說同樣的說話。
第三、神是無限的,[賽 40:17] 「萬民在他面前好像虛無,被他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當從光的角度看世界,有「羅侖玆收縮」(Lorenz Contraction) 的現象,當光的速度是光速時(任何時候),光將會看見:宇宙的長度收縮了,且收縮的倍數為無限,因此,不論宇宙有多長(但終是有限的),都收縮為零。「被他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聖經在多方面的記載都是十分可信的,因此來到聖經說「起初,神創造天地」等處,我也很接受,最低限度這些記載可信性甚高。
jimmychauck 2009/3/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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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神的屬性

問:神愛世人,神就是愛。
答:神愛非洲饑荒的兒童,和地震中受難的人嗎?


我答: 詳見另頁「關於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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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苦難是神給我們(靈魂)的考驗與試煉。〔靈魂鍛煉論〕
答:有甚麼要被強姦才能鍛煉到?那麼是否人人都要被強姦?


我答:聖經沒有說苦難必定包括被強姦,我們可以看看聖經的教訓:[羅 5:3-羅 5:5]
[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4]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5]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苦難叫人懂得倚靠神,知這自己的無能為力[詩 127:1-詩 127:1]
(所羅門上行之詩。)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神雖救贖了每一個基督徒,但在每一個基督徒身上也有不同的計劃,因此並非每個基督徒也經過一樣的苦難。
基督徒的盼望從來都不在今生,[林前 15:19]「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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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神以他獨生子的性命,流寶血赦免我們的罪。
答:如果明知死後會復活,耶穌「死」的意義極其量只是做場戲給我們看!


我答:問此問題這的確看出了一點,耶穌知道自己必定復活,但忽略了極重要的另一點。耶穌基督的死是極痛苦的,是極羞辱的,是極其難過的,我們看幾段的經文
[賽 53:3-賽 53:8]
[3]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4]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
[5]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6]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7]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作: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8]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耶穌基督受的痛苦我可以稍加描述,請讀者在這裡細心意會:
耶穌受羅馬兵丁的鞭打,羅馬兵的鞭可不是相好的,一條鞭分九尾,每尾縛上尖利的鐵石一抽一拖,就出九條血痕。聖經形容耶穌的背是「被牛耕(原文字似「黎」字,也讀黎,不知為何打不到)過的地一樣」
耶穌被兵丁戲弄,用滿是長尖刺的荊棘為祂編一個冠冕,戴在頭上,生物學人請想想頭上神經線的數字。
耶穌在十字架上曝晒了幾個小時(好像是從早到晚),是血流盡,乾死的,各位可以試試到海灘上不撐傘站一兩個小時試試看。
釘十字架並非像一般圖畫一樣,釘手掌心,是把鐵釘穿過兩條前臂骨,不弄斷血管。十字架一豎起,耶穌四十公斤的身體(十分保守估計)立時向下一沈,鐵釘壓向手腕骨,請生物學人告訴我們那裡最多神經線。(註:真的是兒童不宜的,因此「受難曲」(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 才被列為三級片,但本人在此聲明,本人絕不建議讀者觀賞那齣電戲)
釘十字架是極羞辱的,是脫光的,是有多人圍著觀看的,聖經記著:
[太 27:35] 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可 15:24] 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什麼。
[路 23:34] 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太 27:47]站在那裡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
[太 27:39-太 27:40]
[39]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
[40]「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再看聖經:[可 15:34-可 15:34]「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繙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因為耶穌擔當了我們的罪,成了最厲害的大罪人,連祂的父親神也掩面不顧祂(我的領受,不知神學觀念對不對),這樣的難受,是十分難想像的。
基督耶穌降世,被人釘死,但祂知道祂會復活,這是對的,但不是做戲。就算有人還要強說是做戲,也請各位衡量這齣戲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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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信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獄。
答:該信那個宗教的神?信錯神也會下地獄的!


我答:不錯 ,因此要弄清那個宗教是真的。我可以在此引述一位傳道人的意見:「如果你有一隻真的勞力士,你必定緊張地向人證明/說明你的是真的。如果你戴著一隻花園街二百元正的勞力士(按:我並非說花園街全都是假貨),你當然不會有心思去分辨真假。同樣道理,基督教是世上最著重分辨真假的宗教……」請各位自行判斷,基督教連教內異端也要分辨。基督教有時被批評為經常批評其他的宗教,指它們為假,但其實基督教只是要分辨真假,請各位自行研究基督教對許多其他宗教的意見和批評是否有理,不要盲指我們踐踏其他的宗教。另外我還要說明,基督教歡迎任何人的批評,因為真正的基督徒是肯定這「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為擔當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讓神和人恢復關係。祂三日後復活,升上天上,將來還要來接我們到天上的家鄉」的道理是真的,因此基督徒有活的盼望,並不以今生的死亡為生命的終結。基督徒是十分緊張這「福音」的真確性的,因為這使他們在世上行事為人得處處為別人設想,要調濟窮人,被人打被人侮辱不可還手還口,要愛仇敵。若這福音是假的,當基督徒是世上最不化算的事。許多我認識的基督徒和我也都可以保證「如果有人指出基督教是假的,而又能證實,我們第一個不信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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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人的智慧不能了解神。
答:那你又知佢真係愛你?


我答:不了解全部不代表不能知道部分。各位朋友,有誰在這裡是了解一輛巴士(公車)的全部構造和原理的?有誰是不信巴士能把他安全帶往目的地的?退一步說,有誰知道全部煉油廠的程序和原料來源?誰不相信巴士公司替巴士注入的燃油能使巴士行駛?
我們每天生活都在運用信心,為什麼人如此渺小,卻不肯「信」有一個神?
聖經告訴我們神的愛是怎樣的:
[羅 5: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太 10:29-太 10:31]
[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30]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31]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誠然,如果有一個神是能被你或我完全理解的,那未你和我都是比那神更厲害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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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神無所不能。
答:神能否造一塊他自己搬不起的石頭呢?〔石頭問題〕


我答:詳見另頁「石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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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神是全知、全在、全能、全善。
答:神願意阻止邪惡,但不能嗎?那麼祂便不是全能。
  祂能、但不願意?那麼祂是惡毒的。
  祂既能、且願意?那麼邪惡從何而來?
  祂既不能、且不願意?那麼為何叫祂做神?〔伊比鳩魯的謎題〕


我答:誠然神既能、且願意,其他的點不用考慮。
邪惡源自受造物天使長路西弗的驕傲,準確的資料不記得,但我記得以下一段聖經是指著他說的
[賽 14:5-賽 14:21]
[5]耶和華折斷了惡人的杖,轄制人的圭,
[6]就是在忿怒中連連攻擊眾民的,在怒氣中轄制列國,行逼迫無人阻止的。
[7]現在全地得安息,享平靜;人皆發聲歡呼。
[8]松樹和利巴嫩的香柏樹都因你歡樂,說:自從你仆倒,再無人上來砍伐我們。
[9]你下到陰間,陰間就因你震動來迎接你,又因你驚動在世曾為首領的陰魂,並使那曾為列國君王的,都離位站起。
[10]他們都要發言對你說:你也變為軟弱像我們一樣嗎?你也成了我們的樣子嗎?
[11]你的威勢和你琴瑟的聲音都下到陰間。你下鋪的是蟲,上蓋的是蛆。
[12]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
[13]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
[14]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
[15]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
[16]凡看見你的都要定睛看你,留意看你,說:使大地戰抖,使列國震動,
[17]使世界如同荒野,使城邑傾覆,不釋放被擄的人歸家,是這個人嗎?
[18]列國的君王俱各在自己陰宅的榮耀中安睡。
[19]惟獨你被拋棄,不得入你的墳墓,好像可憎的枝子,以被殺的人為衣,就是被刀刺透,墜落坑中石頭那裡的;你又像被踐踏的屍首一樣。
[20]你不得與君王同葬;因為你敗壞你的國,殺戮你的民。惡人後裔的名,必永不提說。
[21]先人既有罪孽,就要預備殺戮他的子孫,免得他們興起來,得了遍地,在世上修滿城邑。
天使長因驕傲想要升上至高和神同等,就被神打了下來,成為魔鬼,也就是啟示錄中被摔下地上的龍。
再在此聲明,我的神學觀念極有可能有錯繆,請明白這道理的基督徒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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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上帝的善不等於人的善。
答:如果上帝的善只等於人的惡,只表示他是魔鬼。


我答:上帝的善不等於人的惡。我肯定的告訴各位,沒有人是全知的,因此不論一個人如何的是完全好心,完全的altruistic,他也會有好心做錯事的時候。各位如果有看無線喜劇「皆大歡喜」的話,一定會明白好人難做的道理,一個女孩子無依無靠,父兄失蹤,背井離鄉,曾受她大恩的你怎能對早傾心於你的這女孩子說出你愛的原本不是她?雖說長痛不如短痛,這話總不宜出口。要是選擇她,卻又傷了另一個無辜女孩子的心,她曾為你相思斷腸,你倆曾因誤解分手,剛剛卻冰釋復合。就算是至善的人也不會知道如何才能做出最善,讓我們看看聖經:
[羅 8: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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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耶穌在世時同時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神人二性〕
答:神是全能,人不是全能。耶穌在世時既是全能,又不是全能?


我答:我可不知神人二性論是否正確(知道的請告訴我),但我們可以看聖經:
[約 1:1-約 1:2,約 1:9-約 1:14]
[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2]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0]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11]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約 1:13-約 1:14] King James Version
[13]Which were born, not of blood, nor of the will of the flesh, nor of the will of man, but of God.
[14]And the Word was made flesh, and dwelt among us, (and we beheld his glory, the glory as of the only begotten of the Father,) full of grace and truth.
耶穌是道成了肉身來,因此是神(耶穌是神,道就是神),也成了肉身(不知可否算是人)。
關於耶穌成為了「人的形狀」時是不是全能,請各位看聖經記耶穌的許多許多神蹟自己判斷,但我在此記一段特別的聖經讓各位評論。
[太 17:1-太 17:8](耶穌改變形象)
[1]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
[2]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3]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
[4]彼得對耶穌說:「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裡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
[5]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6]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
[7]耶穌進前來,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
[8]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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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們相信三位一體的神,聖父、聖子、聖靈有相同的屬性、同榮、同尊。 〔三位一體〕
答:你真正「明白」甚麼是三位一體嗎?這並非出自聖經,乃後人為解釋「上帝是神、耶穌又是神,但卻只有一個神?」而創作出來但卻不能清楚表達的概念。


我答:三一神論的確令人十分的難明,我也不完全明白,但我希望向各位說明,「位」指「位格」,類似「所做的事、擔當的角色」等(不知正不正確)
我也在此說一句公道說話,請問有多少人真正明白什麼是「相對論」?有多少人接受「相對論」?有多少物理學生知道「力(force)」的真正定義是「動量改變的率(rate of change of momentum)」(不是 F=ma)?自己不明白便否定,是自大,完全沒有探索精神的人才會做的事。
也希望神學家能在此為我們深入淺出的簡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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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所以人體結構精密、完美。
答:人類的盲腸,除了會發炎而需要切除外,還有甚麼用?


我答:問這問題的人極無科學常識,知識最少停留在十年前(我不客氣的說)。現在早已經知道盲腸有神奇的平衡作用,割了盲腸的人,是不能當飛機司的,因為他無法在高空中維持平衡。再說,為什麼單看沒用的呢?有誰能完全明腦部的運作呢?有誰能知全部基因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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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基督徒

問:信主的人得喜樂。
答:喝醉了的人也比較開心,但這都不是高水準的快樂來源。

我答:信主的人得喜樂,是獎賞,不影響宗教的真假性。問這問題的人可以去看看喝酒的人和基督徒的分別。一般人喝酒有快樂,但那快樂是會過去的,一般的酒徒要喝醉來麻醉自己,酒醒後只想再醉,但基督徒長有喜樂在心中,因為心中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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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信主的人有明確的人生目標。
答:人生的意義各人不同,是靠自己去賦與意義與努力爭取,而不是像傀儡或奴隸般時時刻刻「榮耀神」。

我答:請未信主的人舉出他們不同的「人生意義」和「人生目標」。我的領受是如果沒有神,沒有基督教,那麼不論人生多精彩,目標也只是棺材(請說一些反證)。因為死後就什麼也沒有了,因此我們可以壞事做盡,享盡榮華富貴(有何不可?你的苦楚干我甚事?反正死後我也無從知道你多麼感激或憎恨我),也不用搞什麼環保,反正我都是要死的,我的子孫都是要死的,享受大自然和不也沒有分別,早死遲死也無分別,慘死舒服死也無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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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信主的人要謙卑、順服,並要常常榮耀神、讚美神。
答:神原來很喜歡別人的讚美,跟歷史中暴君的特性一樣。

我答:那也要看應不應該,聖經啟示錄中記載[
啟 4:11-啟 4:11]「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聖經中早已說明了理由,神是配得榮耀的,因為祂創造了萬有。
jimmychauck 2009/3/4 17:33
問:做壞事的都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答:基督徒的身份就是「因信稱義」,還有分甚麼真正的、虛假的?

我答:「做壞事的都不是真正的基督徒」絕不是基督徒的看法。真基督徒也會做壞事,因為基督徒有人的軟弱,請看聖經:
[羅 7:14-羅 7:24]
[14]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16]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18]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20]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21]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基督徒接受耶穌之後,就有一個「新人」住在他的裡面,但他裡面仍然住著一個舊的、會犯罪的人(可以研究創世紀第二十一章以撒(新人)和以實瑪利(舊人)的預表)。新約歌羅西書 3:5的教導說:「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羅馬書 8:13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基督徒是要十分嚴厲的對付罪的,花功夫必需不遺餘力,但多時軟弱跌倒犯罪,我也是時時的犯罪。
有何解決方法?請看羅馬書7:25「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這必是基督徒終身學習的目標。「做壞事的都不是真正的基督徒」絕不是基督徒的看法。

我也不喜歡問那問題的人關於真信耶穌問題的淺答。「因信稱義」是極基要的真理,假基督徒是「自稱為基督徒的,卻是不明白真理,『不信』的,也不得救的」,各位不要以為這些人是少數,其實一般教會中這些人大有人在,但這些未真正信主的人的表現,並不能說基督教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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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基督徒不是聖人,樹大有枯枝。
答:當神職人員也做出不道德的事時,那代表「樹幹、樹根」也枯了。

神職人員不代表基督教(真的),請看聖經的教導:
[太 20:25-太 20:28]
[25]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26]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27]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28]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聖經明說這領袖的制度不像地上的,領袖地崇高,但基督徒中為大的只是作眾人的用(僕)人。基督教其實是個人的,是要個人遵從聖經的教訓,和神恢復父子關係的才是基督徒(註:這和「因信稱義無衝突,因為約翰福音1:12中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就算一個神職人員真的不信耶穌(這可能是他犯罪的主因),也不令其他遵從聖經教訓的基督徒不得救。不過我也承認神職人員犯罪是對基督徒們有十分大的打擊的,因為基督徒們以耶穌為最高榜樣,但神職人員是他們可見的、易於模仿的榜樣。

[彼前 5:1-彼前 5:4]
[1]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
[2]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3]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4]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
當然有好的牧養人也有壞的牧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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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基督徒的行為不代表基督教思想的好壞。
答:思想本身並無好壞,但思想影響行為,以行為衡量思想是合理的。

我答: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 2:17)基督徒信主前有不好的行為,是正常的,信主後偶有不好的行為,是因自己軟弱,離開神,不倚靠神。當然,如果一個基督徒經常軟弱跌倒犯罪,又不肯改,我們就要懷疑他是否真的基督徒。
在此必需澄清的是基督教的信仰並非一種思想,也並非一般所理解的一種「道理」。一個人可以知道基督教中所有的思想,但他可以是一個不得救的人,不是基督徒。
聖經說:
[弗 1:13]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基督徒信後只不過有聖靈住在他的身上(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受了印記;舊人的思想是沒有改變的,但裡面多了一個新造的人([林後 5:17]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加 6:15]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基督徒受聖靈感動,想起耶穌因自己的罪受害,就不想再犯罪,但人總是有幾分硬心的,時常軟弱跌倒不聽神的話犯罪。聖經的教導是要我們「[帖前 5:19]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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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這是人的問題,不是神的問題。
答:既然基督徒有這麼多問題,請不要再向人傳教了。

我答:上面剛答過,基督教、神本身的屬性和基督徒的問題(人的軟弱)無關。基督徒之所以要傳福音是因為他知道這福音是好的,是真的,因此要四處告訴人,希望別人也得著福音。舉一個例來說,如果我的腿是跛的,難道我便不告訴你最近的醫院在那裡或如何醫治腳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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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基督徒/教會/基督教充滿愛與包容。
答:剛好相反,教會備受各方議論,批評它的排他與歧視,包括性取向、應徵者信仰、性別、伴侶信仰、其他宗派、學生信仰;歧視乃源於仇恨、不是愛。


關於性取向歧視,本人轉載《大使命月刊》二零零四年六月號的幾篇文章,請各位自行判斷,基督徒只是遵守聖經原則,同時也是出於愛同性戀者的心,不想他們繼續沈淪。


我對應徵者信仰的意見:誠然當兩個條件一樣的職員來應徵,一個機構因為某人是基督徒而選擇招聘,的確惹來不公平的爭議,若是那位基督徒的條件比較差,更招至歧視的指責,但是我想各位明白基督教機構這樣做的原因。每個企業都有創立的目的,可以是賺錢,也許會是為人民服務,《富爸爸》系列的作者羅勃特先生更中他的書中說:「如果一個企業沒有使命(目的,或motto),那麼它不能生存」。我要告訴各位所有的基督教機構創立的使命都是為了傳福音(若不是就真的很悲哀了),請看各大基督教機構的宣言,請問一個非基督徒怎能幫助這使命?再說,若基督教機構招聘的人不符合招聘資格(如學歷不過,沒專業訓練)或是不合法招聘,我保證我也會指責,但基督教機構都是合法的聘請合法勞工(請舉反例),請問何問題之有?各位做工的先生女士不要以為學歷高,能力到,經驗老就能把別人比下去,招聘的人一定要招聘你,請看所有的公司機構,有多少的升遷是因為展現高功作能力的?本人雖未投身勞工大隊,也有過這樣的深刻經歷。


性別連結早斷了,不知何所指。


我:關於伴侶信仰,本人其實無資格發表意見,但也請各位給我的想法一些意見。
讀過連結中那位姊妹拍拖的剖白,心中也受感動,反省自己以前的一些妄想。那位姊妹的經歷和分享,交待的十分清楚,一個信主的人和不信的人拍拖結婚,是十分辛苦的,那位姊妹開始時也和人人一樣存美麗的夢想,但也慘淡收場。聖經中的教訓其實十分寬鬆,結婚才信主的無須有「不能同負一軛」的負擔,未拍拖的基督徒有不傷害別人的選擇權利和能力。至於未結婚而正拍拖的,我認為聖經已經說過它的教訓,也許有許多弟兄姊妹勸告過,肢體的決定是肢體的事,新約聖經開始到現在,是恩典的時代,不是律法的時代,其他基督徒不應該,也不能夠借著聖經的教訓阻止肢體的行動(為他們祈禱才是正經)。然而,見證已經有人說過了,聖經已經闡明了,肢體必需自己承擔後果,當然有人結婚後帶了伴侶信主,有的終一生也不能,這些還看神的恩典,基督徒要記得,我們最後必是向神交自己的賬。我想提醒各位基督徒,結婚在聖經的教訓是「二人成為一體」的。

[林前 7:1-林前 7:16]
[1]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2]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3]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6]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8]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10]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
[14]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作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16]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基督徒在何事上的原則都應該是「為主而作」,所以「為主而嫁娶」或是「為主而不嫁娶」都同樣是好的(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12]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

保羅的教導也從來沒有要人拆散鴛鴦,離妻別子。

基督徒也應該知道,神和我們的愛情,其實不輸於基督徒和伴侶之間的愛情,何況是神先愛我們的,我們也應對神的愛有所回應。啟示錄中說教會如同基督的新婦(好像是吧),雅歌中述說了所羅門王和一女子(我未看,不知是誰)美麗的愛情故事,預表神和人之間的愛情。地上的事終會過去,關係不過是暫時的,將來在天上我們和天使一樣,也不娶也不嫁,地上幾十年的事,不值得為永恆的賞賜而放棄。

請各位自行判斷基督教對這結婚、愛情的包容。


我答關於對其他宗派的批評
本人在此重申,基督徒必需按聖經和理由去分辨所傳之道。若是不能救人的「禍音」,請不必留情面指正之,但必需存溫柔、謙卑、愛人靈魂的心,以聖經和理由為基據。
在此也向非基督徒致歉,我清楚有許多的基督徒辯論道理時極度急進和偏激,甚至我也是如此,因關心人的靈魂,就心焦,見人不肯信,(我)心中便說:「為什麼你還是不信?!」,甚至悲傷,因此言行時會轉趨偏激。但請各位也聆聽基督徒的理由。我無法不在此指出,市面上可以害人半生的假藥也都為社會人士所極度關心,基督徒怎能為永世害人的假福音不心焦如焚?這也為本站創立的目的之一。

我答關於學生信仰
再次重申,信耶穌是自願的,迫你信也可以不信,迫你不信也可以信。若信後覺得不真實,要離開也沒有人能阻止你。本人信主六年,接觸基督教十六年,多次批判,多次問人,也沒發覺有什麼繆誤,因此現在才還信。本人也不同意連結中說的:

「基督教有一種建構自我的技術,她向信徒施行「牧人權力」(Pastoral Power),其獨特之處,在於把沉重的求真義務強加予信徒,不單要信徒承認主體身上有一重真理(真相),更要求信徒在(教會教導下的)真理話語下揭示它;不單要基督教化的自我詮釋,更要求信徒不斷將自我否定而轉變為新發現的他者。」

首先,「牧人權力」請看關於神職人員的犯罪的問題。說「把沉重的求真義務強加予信徒」是不對的,一個人不求真而信,就是迷信。關於有沒有一個真理,請看我的小意見。誠然基督教化的解釋只是其中一個解釋,但教會不但不禁止,且鼓勵基督徒看其他人仕、宗教的解釋以更深的探求真理,確認所信的是真的。在此誠邀任何人仕指出一些基督教或聖經不對的解釋,然後告訴我對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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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十一奉獻是信徒的本份。
答:這不是聖經的教導,而是教會因應財務需要從聖經「引申」出來的傳統。〔十一奉獻、The Tithe-NOT!〕

我答:「本份」要清楚定義。
十一奉獻是舊約的教訓。我認為奉獻金錢其實算不得什麼,請看聖經:
[羅 12: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神要求的是我們的身體,我們的心,因為神也曾將祂的性命給我們。基督徒其實應該清楚神對我們的愛,奉獻不過是對神愛的一種回應,因此有人全時間奉獻做傳道,有人奉獻大量金錢,有人受感動十一奉獻,也有的人不奉獻,也有的人沒能力奉獻。基督徒不會也不應執著奉獻多少,只想神有多愛他,便奉獻多少好了。
不是似法律的「本份」,但是不是「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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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信徒尋覓伴侶一定要找信徒,那便可在天國再會。
答:如未死的一方再娶/嫁,天堂將有三角關係。

我答:這人不清楚耶穌的教導,耶穌回答過更厲害的問題。看聖經:
[太 22:23-太 22:33]
[23]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
[24]「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5]從前,在我們這裡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
[26]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
[27]末後,婦人也死了。
[28]這樣,當復活的時候,他是七個人中那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他。」
[29]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
[30]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31]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
[32]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33]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他的教訓。

在天家沒有嫁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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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所以信徒不可和非信徒拍拖/結婚,否則亦會因價值觀不同和而產生相處問題。〔一軛論〕
答:(1) 聖經沒有指明限於男女關係;難道教徒不會與非教徒做生意嗎?〔聖經角度〕
答:(2) 男女雙方的價值觀本身都有很大差異,假如想接近些,不如找個同性作伴侶吧。

我答:請詳看上面關於伴侶信仰和性取向的連結
jimmychauck 2009/3/4 17:36
問:不信者下地獄,如未曾接觸過福音者,則視乎在世時的行為
答:傳福音就好比四處下毒,假如不吃解藥(不信教)便會中毒身亡(下地獄),所以應正名為「傳禍音」。

我答:那未先請看到這裡的人快信福音,得救是關乎個人的問題。

沒接觸過福音的人的結局素有爭議,我在此引我所知的聖經:
[太 16: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 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 2:11-羅 2:15]
[11]因為神不偏待人。
[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13](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神是公義的,因此會照著各人的行為審判和報應。但
[羅 3:10-羅 3:20]
[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滿口是咒罵苦毒。
[15]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他們眼中不怕神。
[19]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最低限度現在有大部分的人行事都是不問良心的(請放眼四看),請問他們的結局將如何?要不要試試救他們?
就算有人不犯罪,不信耶穌,他也不會是神的兒女,可以不和神在一起,也沒理由在一起。神是光、是愛,完全離開這光和愛的源頭,凄慘不?

因此要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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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理論

問:凡事必有它的第一因,那就是上帝。〔第一因論證,A Causeless Cause〕
答:第一因未必是你所形容的上帝。

我問:請說第一因是什麼。這第一因將是永恆的,無限的。請看聖經:
[啟 1:8] 主神說:「我是阿拉法(alpha),我是俄梅戛(omega),(阿拉法,俄梅戛:是希利尼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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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果信神而最後沒有神,只失去少量金錢與時間;但如果不信神而最後有神,你便會下地獄!〔Pascal's Wager〕
答:該信那個宗教的神?信錯神也會下地獄的!


我答:因此請明辨那一個神才是真的,這也為本站創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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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 宇宙井然有序,不是偶然的,所以必有創造者。〔設計論證,Argument From Design〕
問:(2) 在沙漠發現了一隻手錶,難道認為沒有製造這手錶的人嗎?〔鐘錶匠論證,Watchmaker Argument〕
答:誰創造了「創造者」?


我問:請問誰創造了「『創造者』的創造者」?一直問上去,就會問到第一因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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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有絕對/客觀的道德規條,因此必有一個絕對的道德規條定立者,它就是神。〔道德論證〕
答:世界各地道德、文化皆不同,例如對同性戀、安樂死、一夫一妻制等都沒有一致看法。

我答:現在只論證關於「絕對」

命題:沒有絕對
論證:如命題內容為真,命題不為絕對,不能肯定沒有絕對。如命題為偽,則有絕對。
情況:「沒有絕對」這命題自相茅盾
結論:「有絕對」

因此,命題如「社會科學裡沒有絕對的答案」這論命題為垃圾。

上述答問題者只說人對問題沒有一致看法,就說沒有絕對,根本肯定了人定勝天,絕對的客觀標準不存在於人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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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上帝是一切可能想像中最偉大的本體。假如它不存在,就還有一個比它更偉大的本體可被想像到。因此,上帝是存在的。〔本體論證,Ontological Argument〕
答:孫悟空是一切可能想像中最好打的神仙。假如它不存在,就還有一個比孫悟空更好打的神仙可被想像到。因此,孫悟空是存在的。


我答:本體存在,神仙不存在。比卡超是一切可能想像中有最強電力的寵物小精靈,假如它不存在,就還有一種比比卡超電力更強大的寵物小精靈可被想像到。因此,比卡超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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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很多人相信有神,因此,神很有可能存在。〔公認論證〕
答:很多人在黑死病時期都相信疫症是由魔鬼引起;以前中國有瘟疫時,大多數村民也認為是瘟神作崇。


我答:反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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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耶穌自稱是神,祂不是瘋子、騙子,就真的是神。〔Trilemma〕
答:(1) 古往今來,都有一些瘋狂而具口才、又自我催眠認為自己是神的狂熱教派領袖。
  (2) 根據聖經記載,耶穌從沒有自稱為神,這是其他門徒在耶穌死後才說的。


我答:請看聖經中記載耶穌基督的言行,再說他是不是瘋子不遲。
聖經記載中耶穌沒有說過:「我是神。」這三個字(當然啦,這是中文嘛),但請看他其他的話和別人的反應。
[約 10:30]「 我與父原為一。」
[太 8:27] 眾人希奇,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
[太 13:54] 來到自己的家鄉,在會堂裡教訓人,甚至他們都希奇,說:「這人從那裡有這等智慧和異能呢?」
[太 3:16-太 3:17]
[16]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
[17]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可 2: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太 16:13-太 16:17]
[13]耶穌到了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有古卷沒有我字),人子是誰?」
[14]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位。」
[15]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
[16]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17]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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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與理性

問:邏輯不能解決一切。
答:誰說它能?但邏輯卻可以使人分辨謬誤,免墮思考陷阱。〔常見謬誤列表、邏輯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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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神/聖經超越邏輯。
答:「超越」在這裡真正的意思是「不符合」;某廁所不符合衛生標準,可以說成「超越」衛生標準嗎?

我答:
[賽 55:8-賽 55:9]
[8]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
[9]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答這問題者早以將理性和邏輯拜為神了,將理性抬得比神還高,因此當神超越邏輯時便說:「祂犯戒了」,請諸君自行判斷理性與邏輯是否可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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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人有人的邏輯,神有神的邏輯。
答:非人的邏輯,在瘋子口中常聽得到。

我答:我不知道這是否基督徒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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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單靠理性,不能完全明白。
答:不理性地相信,即是一種迷信、盲信。


我答:說這話的人沒有讀過知識論。請問你能否理性地證明要完全理性的才可以相信?在你靠認理性為真時,你已經相信了,這相信是非理性的,此即為理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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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 信了之後你才能明白。
問:(2) 信教正如吃蘋果,你未吃前永不清楚那蘋果的味道。〔蘋果理論〕
答:正如吸毒之後才能明白毒品的害處嗎?


我答:對,不過是好處,很多人吸過信教這「毒」,有的數日,有的數十年,當然有的說「很好」,有的說「很壞」。如果有任何人覺得這信教的「毒」好,卻不去吸,那是沒意義的。很多的吸毒者都知道毒品不好,因此叫人不要吸,至於信教的「毒」好不好,請各位自行問真信耶穌的基督徒,他們的答案會是一致的「  」

我先說我的意見,吸信教的「毒」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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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們要對神有信心。
答:如果你不完全清楚了解「神」,你正在對一個你不清不楚的物體有信心;
  如果你完全清楚「神」的一切,強調「信心」有甚麼用?


我答:對。「如果你完全清楚「神」的一切,強調「信心」有甚麼用?」神從來只是要求人信祂,若見到祂,就沒機會信了,因為已經看到了。神是否真的不清不楚?神留下了聖經讓我們讀,我們不讀,自然不清不楚。
有誰在這裡是了解一輛巴士(公車)的全部構造和原理的?有誰是不信巴士能把他安全帶往目的地的?退一步說,有誰知道全部煉油廠的程序和原料來源?誰不相信巴士公司替巴士注入的燃油能使巴士行駛?
我們每天生活都在對不清楚的事物運用信心,為什麼人如此渺小,卻不肯「信」有一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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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

問:科學不能解釋一切。
答:誰說它能?但科學精神在於追求真理、探索未知,而不是將解釋不到的事情訴諸鬼神。


我答:想請科學家解釋一下,為何 F = ma。科學有科學方法(觀察-->推論-->實驗推論-->結果不和推論衝突-->推論成為定律),十分合理,但這些「為什麼」的問題卻絕非科學能夠解決的。讀物理的人要清楚一點:「Physics can Explain everything, but it cannot tell you why(物理能『解釋』(這裡找不到合適的詞彙)所有事情,但它不能告訴你『為什麼』」

物理學是科學中的王者,因為所有其他的科學都可以用物理學來解釋,但是各位應該要知道物理學研究的對象是所有佔有時間和空間的事物,神和鬼並不在這範疇內,因此以科學來否定鬼神的存在根本並不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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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進化論不可靠。
答:為何肺癆箘受藥後,會變成帶抗藥性?

我答:若果可以以肺癆箘受藥後變成帶抗藥性一個現象來支持整個進化論,那是極度不科學的。要知道有極多的現象是進化論至今仍未能解釋的,詳看本站另頁或參考《進化論批判》《科學創造論》《Darwin Retried -- An Appeal to Reason》《創世以來的奧祕》等書。再說,創造論也可以解釋這一現象,「神創造了一種菌,受藥後帶抗藥性」,這解釋最少不能被反證。(請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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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神超越科學。
答:「超越」在這裡真正的意思是「不符合」;某廁所不符合衛生標準,可以說成「超越」衛生標準嗎?

我答:誠然基督徒相信神創造科學定律,也不受這些定律限制。上面已經說過,科學不能解釋一切,因為科學不是萬能,科學不能解釋神的作為,所以神超越科學。當人說「神超越科學」不合理時,他已經把科學拜了作最高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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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問:牧師/傳道人/宗教科老師說X教有……的問題。
答:對於有明顯立場的知識來源,應審慎地求證;想客觀地了解其他宗教,請參考網址 Ontario Consultants on Religious Tolerance.


我說:也可瀏覽本站,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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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某人對基督教/聖經的指摘/批評是源於不理解/不明白它的真理。
答:理解、明白不等同於認同、接受。


我答:不真正理解當然不能明白,批判當然不準確。請真正理解後才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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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的分別是甚麼?
答:通常教徒都不鼓勵別人問的問題,因為這象徵分裂、不和;坊間的有關文章大都有立場(偏幫己方或抹黑對方),看此簡表會較為客觀。


我答:象徵分裂是天主教的立場,基督教是鼓勵信徒分辨真假的,連教內異端也要分辨,何況別的宗教。因此我也請各位客觀審慎的分辨真假。上面的簡表大部分都沒有太大偏向,內容也沒太大錯繆,算是十分客觀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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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教會積極參與社會福利、醫療及興辦教育,對社會作出不少貢獻。
答:這世上不只基督教行善及教育。受挫的弱勢社群、心智未成熟的小孩,會因耳濡目染、感激和權威性,而較容易被灌輸宗教思想;同時亦能以貢獻社會的名義搏人好感,利於籌募經費。


我答:雖然基督徒也應關心社會,但對社會的貢不構成一個宗教的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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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為何那麼多人反基?
答:不同人有不同的答案,以我來說,批評基督教並無金錢奉獻及其他利益回報,真正原因就是因為「愛」。我只想教徒不再被神棍操控,以似是而非的理論蒙騙別人,蒙騙自己。


我說:這裡沒有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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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每人都有宗教自由,你有權不信基督教,但你無權反/批評基督教。
答:每人都有言論自由,據理批評不代表不尊重宗教自由。〔聯合國人權宣言(英語版)(繁體版節錄)〕


我答:對,基督教絕對可批評,只要據理便可。但當基督教據理批評別的宗教時,請不要以上句作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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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請尊重別人的宗教,不要踐踏宗教。
答:世上的宗教不只是基督教,請基督徒先尊重別人的宗教,別再盲目指摘別人迷信、拜偶像、異端邪說等。


我答:批評並非踐踏,基督教也向來被譽為道理的宗教,何「盲」之有,基督教是因為認為其他宗教是假的,才要據理地指出假的地方,當然,見到基督教不講理時便不必理會它所批評的了。請各位不要盲目指摘基督教盲目指摘其他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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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 這個星期日我帶你返教會吧。
問:(2) 我帶領你一起祈禱吧。
答:基督徒尊重自己的宗教,而拒絕參與其他宗教儀式(例如上香);他們也應尊重沒有信仰的人,不去誘使他們參與基督教的宗教儀式。


我答:這問題明顯的有問題。如果基督徒可以拒絕其他宗教儀式,他們已經被邀請了,上面的說法便是「被誘使了」,基督徒邀請人祈禱,卻被指「誘使」,明顯看到雙重標準。在這裡重申幾點:第一、參不參加基督教「儀式」是自願的,基督徒無權,亦不應,不用迫人參加;第二、基督教沒「儀式」,單做完所有的「儀式」也不能令一個人得救,必需信耶穌,祈禱不是儀式,是和神談話。第三、拒絕參加不代表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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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有沒有離開基督教的人的個案?
答:請參考離教者之家或 Leaving Christianity.
Puppet 2009/3/4 20:37
另頁的石頭問題你的比較有錯謬
石頭問題:上帝(未肯定是否全能)能否一塊祂不起的石頭?
邏輯問題:邏輯(未肯定是否全能)能否推論出一個它不能證明/反證的命題?
請比較「能否...」部分

如透過邏輯「推論」出某個命題正確時,我們會說該命題邏輯上被證明了(反證亦然)

「推論(證明/反證)出一個它不能證明/反證的命題」是自我矛盾的
但「造一塊祂舉不起的石頭」是不矛盾的
人們覺得「造一塊祂舉不起的石頭」矛盾是因為先假設了上帝全能
dior13dior13 2009/3/4 22:55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3/6 22:31 編輯

設先定罪於人.由此間接殺害人者不得稱之為聖賢.
殺人藉由宗教時就不是間接而是預謀.
基督是如何死的不重要.人非聖賢.但勝賢不可預謀.

強姦也許是人的錯但是不能拿來當做基督中的指望和基督背負了苦害和救贖的藉口.
takas 2009/3/4 23:33
以"巴士載客到目的地"去比喻"對耶神之信心"並不合理:

我"信"巴士可以載我去目的地, 因為我除了可以親眼目睹以外, 還可親身體會.
"信"神有啥可以讓我知到"祂""靈"呢?
沙文 2009/3/4 23:41
7# takas
嘩,您唔好咁老定喎。須知有宇宙終極真理#2 -- Murphy's Law主宰世界。

巴士,都係会故障、撞車、封路............等等,未必可以載您去目的地。
但巴士比上帝可靠,如若巴士公司不能成功載送,係有水回的。
Login 2009/3/5 00:27
本帖最後由 Login 於 2009/3/5 00:29 編輯

1# jimmychauck
請未信主的人舉出他們不同的「人生意義」和「人生目標」。我的領受是如果沒有神,沒有基督教,那麼不論人生多精彩,目標也只是棺材(請說一些反證)。因為死後就什麼也沒有了,因此我們可以壞事做盡,享盡榮華富貴(有何不可?你的苦楚干我甚事?反正死後我也無從知道你多麼感激或憎恨我),也不用搞什麼環保,反正我都是要死的,我的子孫都是要死的,享受大自然和不也沒有分別,早死遲死也無分別,慘死舒服死也無分別。


這裡想不通,誰能知道死後是怎樣的呢?

為什麼目標一定是設在另一個開始點呢?
takas 2009/3/5 00:47
8# 沙文
如果連絕大部分時間都可靠的巴士服務都信不過的話, 這個"祂"不就更信不過嗎?
沙文 2009/3/5 02:45
10# takas
咁係呀嘛。有無數咁多理由可以令巴士不能成功送您返工,連巴士公司自己都唔会拍心口保證一定不会衝落山崖車毁人亡啦。您只可信佢会「盡量」提供服務,如若車毁人亡又会賠償。

但係,如果最後發現係冇上帝嘅,阿占賠幾多俾您呢?
抽刀斷水 2009/3/5 04:05
問:根據聖經,……
答:這是解釋的其中一種。釋經書中有些地方也有幾個解釋,應該跟邊個?
占答:是普遍接受的解釋,基督教中有被普遍接受的解釋,也有些有爭議的解釋,但普遍被接受的解釋多是比較安全的。題目是說根據聖經,沒有說根據釋經書,世上絕對沒有一本釋經書能沒有錯誤,那些釋經書的作者是將自己的領受寫出來,基督徒和所有人也絕對可以合理地不同意釋經書,任何人也應該自己讀聖經,自己明白。

追問:(先假設聖經版本只有一個)那就變成在同一個宗教裡,對於同一本聖經有千百萬種不同組合的演譯與解釋,這情況下還可以被稱為同一個宗教麼?如果只接受「較安全」的普遍接受的解釋,為何其他解釋仍能被容許存在?這豈不更是混淆教徒?

然後,大家都知道我的假設「聖經版本只有一個」也是不成立的。面對那麼變化萬千的聖經及其解釋和演譯,說出這句「根據聖經,……」的信徒又是否曾有考慮清楚過這些問題?
jimmychauck 2009/3/5 09:54
12# 抽刀斷水

解釋的存在不依賴其合理性。

我喜歡怎樣解釋,就怎樣解釋,合理也好,不合理也好,你只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我的解釋存在,是因為我作了解釋。

抽兄你的問題最主要是問我「該跟哪一個?」我就說「應該跟普遍被接受和合理的」。

基本法也存在,不過老實說,不同人在不同時候也給它不同解釋=.="。

聖經版本之不同,是否不同到一個地步版本中間的內容甚至有互相衝突的呢?這裡當然只是該談論原文版本。

回Login的話,如果大家都不知道死後有什麼的話,大家也無權去憶測死後的事。
問題是問「人『生』目標」。目標者,target是也,『生』的目標是什麼?每個人最終會到達的目標/地方/終點不也是死嗎?

關於巴士的例子,大家應該明白,抽刀兄問題的重點是:「對『不明白的事』抱有『信心』」,答案重點當然也要放在「明白」上。問題並沒有查考「實證」的重要性。

關於邏輯,邏輯之王數學早已為我們推論出principle of undecidability,邏輯證明他自己是無法證明/反證某些命題的真偽。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undecidable_problems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ntinuum_hypothesis
這樣說來,邏輯到底是否全能?
龍井樹 2009/3/5 10:10
13# jimmychauck
用「普遍被接受和合理」作為原則,我就不信耶教,因為它既不被普遍接受亦不合理。
抽刀斷水 2009/3/5 10:33
13# jimmychauck
如果對某一事物擁有眾多解釋,而令人無所適從,例如對A的演譯,甲說這是蘋果,乙說這是榴槤,而其實彼此都未有共識,叫人怎可以對A了解?

如果只該談原文版本的話,我鮮聞信徒引用聖經金句時會引用聖經原文。

至於說採用普遍接受和合理的解釋,令我聯想起摩西過紅海/蘆葦海的錯誤翻譯問題,大家一直都普遍接受翻譯上的錯誤。另外要說「合理」,那就沒有神蹟了,因為神蹟就是不合理的事嘛,你不會說蘋果跌落地上是神蹟吧?

以基本法作例子是可以,但基本法沒有被宣稱為真理,而且在爭議出現時有案例參考,需要時亦可以作出修改--聖經有此自我改進完善的優點麼?
沙文 2009/3/5 10:52
15# 抽刀斷水
今次濕滯啦師伯,每次釋經都要揾gallup poll做一次民意調查。
萬一有段經文有四個解釋,分別有25%支持率,咁点呢?
抽刀斷水 2009/3/5 13:55
16# 沙文
關我乜事啫,問占叔啦。
Puppet 2009/3/5 17:47
12# 抽刀斷水  
關於邏輯,邏輯之王數學早已為我們推論出principle of undecidability,邏輯證明他自己是無法證明/反證某些命題的真偽。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undecidable_problems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ntinuum_hypothesis
這樣說來,邏輯到底是否全能?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09/3/5 09:54

不懂那麼多英文數學

「邏輯證明他自己是無法證明/反證某些命題的真偽。」
如果你的論證是基於這principle的話
我只能說你的論證中間有矛盾:「推論出一個它不能證明/反證的命題」
因此不能將石頭問題納入某些命題

你將試圖將「邏輯問題」和「石頭問題」加上平行性
但,「可能一」的結論是沒必然性的
沙文 2009/3/5 19:19
17# 抽刀斷水
我諗住占叔呢尐咁隨波逐流嘅做法,冇乜style,具有藝術氣質的高品味階層未必会欣賞,所以要睇下您宗教中立的持平態度如何處理各方面的勢力均衡嘛
jimmychauck 2009/3/5 19:32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4/5/3 18:26 編輯

17# 抽刀斷水

我們讀聖經但是不讀原文,因為不懂該語言,每每用中文聖經查考遇有ambiguity的時候,就看看英文會否翻譯得比較清楚,如果問題仍不能解決,就用諸如e-swords和Strongs number等的原文工具書作為輔助。我不引原文,也沒有問題,除非我的版本和原文版本有意思衝突。當有意思衝突的時候,以原文為依歸,這就是正確的查經態度。

不過我還是不明白,一發現某些文獻可以被多種方法詮釋,就質疑其可信性和正確性,是否一個正確的態度?需知道,任何文獻也可以被多人用多種方法詮釋。

我所言合理者,非為合科學也,乃指「某人對聖經作的解釋」和「聖經的記述」在理性邏輯上能互相並存也。你是在問我解經的問題,不是在問我神蹟的可信性。

不過誠然,神蹟之所以被稱為神蹟,就是因為其本身不乎科學,聖經就是記載耶穌有行神蹟的能力,你要不信,我也沒辦法,但並非代表你要將這兩個問題混為一談。


回Puppet兄
你是意思是我假設了神有兩個能力,A和B。
但你說,其實按我所言,邏輯只有一種能力,C。
先別談下去,在就裡停一停。按此說法,神豈非並邏輯擁有更多種的能力?

繼續。

退一步說,如果邏輯有兩種或以上的能力,我就可以用「石頭問題」的方法構作一個問題,顯示「邏輯全能」的謬誤了。

再說,邏輯已經不能證明/反證某些命題,石頭問題卻假設神能舉/搬任何重量的石頭。這個,你們是把「邏輯」和「神」放在兩個標準下判斷吧?

反全能理論可以顯示任何東西都非全能,包括其依賴運作的邏輯,其本身是否為邏輯謬論,大家衡量吧。
jimmychauck 2009/3/5 19:35
18# Puppet

Principle of undecidability,其實我也不明白啦,不過你可以試試維基的中文翻譯。

不過principle of undecidability的其中一個重要後果就是:

我們無法確定,到底有無有存在一個無限的集合(set),其大少在實數和有理數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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