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

自稱基督徒

沙文 2009/7/28 19:12
警長涉打傷拒抄牌的士司機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32/1/1/1212894/1.html
2009-07-27 20:29:00
駐守赤柱警署四十歲警長,涉襲擊一名拒被抄牌的五十二歲的士司機,導至對方一條肋骨骨折,警長在東區法院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更反指的士司機避免遭控告阻差辦公和交通違例,因此虛構遇襲。的士司機稱當日被抄牌時拒絕合作,被合共四名警員拉下車,返回警署被脫下眼鏡,即遭拍打臉頰,左胸更兩度被襲。有人期間譏笑受害人自行修剪的髮型及自稱基督徒。

究竟係有人譏笑受害人自行修剪的髮型,而該譏笑受害人的人自稱基督徒

還是

有人譏笑受害人自行修剪的髮型及譏笑受害人自稱基督徒呢?
Login 2009/7/28 19:34
本帖最後由 Login 於 2009/7/28 19:36 編輯
有人期間譏笑受害人自行修剪的髮型及自稱三合會成員。
沙文 發表於 2009/7/28 19:12

我將句子這樣修改一下

我就覺得是警員自稱基督徒了

其實都看對象可不可笑啦~
沙文 2009/7/28 19:45
2# Login
咁,不如唔好告毆打,淨告譏笑自稱基督徒都夠啦
Login 2009/7/28 20:03
3# 沙文
該怎樣衡量夠不夠啊?

前輩認為該句怎理解較好呢?
沙文 2009/7/28 20:34
4# Login
我們要推理一下,何解在事件中有人自稱基督徒先。
當時,原告係被抄牌拒絕合作而被帶返cop shop嘛
咁,若是原告自稱基督徒,則必定是他認為在此情況下其基督徒身分對他有利
而若是被告自稱基督徒,則必定是他認為在此情況下其基督徒身分對他有利

只要我們判斷一下,基督徒身分對何人較有利,就可以知道是誰自稱基督徒了,對嗎?
龍井樹 2009/7/28 20:45
「我係基督徒,你有咩唔滿意即管投訴我吖!你咬我唔入嘅‧‧‧曾蔭權都係跟耶穌o架,懵丙!」
Login 2009/7/28 20:49
本帖最後由 Login 於 2009/7/28 20:59 編輯

5# 沙文
哦,小弟明白

可是,警員可能認為原告十分不智,有理由懷疑原告被邪靈上身

皆因關於教徒驅鬼眾說紛紜,看了這(馬可福音16:17)經文可能被神感召

所以想要替他趕鬼而表明身份囉~

p.s.龍井樹前輩的說法亦十分合理
沙文 2009/7/29 05:07
6# 龍井樹
咁又未必,試下咁嘅scenario

「你條躪癱抄我牌?買棺材唔知訂呀?你知唔我係咩人?講出黎嚇X死你,企定啦!我...係...基....督....徒」

返回首頁 | 登錄 | 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