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

(轉貼)無愛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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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刀斷水 2009/9/22 20:51
抽按:版友旁觀者的供稿

作者:陳競立

曾鬧出見死不救奇聞而遠近馳名的明愛醫院又有新搞作,這次不是見死不救,而是見錢才救,劇本不同,戲碼如一。

七歲男童在校內發生意外導致眼角膜受傷,先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急症室,後轉介明愛醫院,卻因無法提供身份證明文件而受阻,前後擾攘了數小時。明愛醫院職員小姐的理由非常冠冕堂皇,學生手冊不能用來登記,除非出示身份證,否則必須按非本地人收費七百元。問題是,陪同男童求診的祖母帶不夠錢,那怎麼辦呢?怎麼辦是你家的事,醫院按本子辦事,冇得傾,可憐這位祖母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還是冇得傾。

正如上次見死不救一樣,醫院每次的理由都是按指引辦事,原來,醫管局制訂那麼多指引,不是用來救急扶危、治病救人,而是用來見死不救、見錢救人,你說有趣不有趣。更有趣的是,明愛醫院竟然還死撐,否認今次有延誤救治,也許對於他們來說,數小時根本就不算延誤吧。

當然,公立醫院先收錢後救人已不是甚麼新鮮事,伊利沙伯醫院珠玉在前,明愛醫院只不過是有樣學樣,邯鄲學步而已。一如既往,周一嶽今次又出來重彈舊調,聲稱任何病人到急症室求診,公共醫療系統都有責任照顧病人。唉,算了吧,謊言說上一千遍,也不可能變成真理,這一套早就不靈了。

看來,明愛醫院恐怕真的是改錯名了,應該叫「無愛醫院」才名副其實。

摘自東方日報2009-09-20
hellboy 2009/9/22 21:52
兩所醫院都是香港註冊非謀利基構 / 慈善團體,有政府資助。由此可見耶教對社會的毒害是那麼深。贊成把伊利沙伯醫院和明愛醫院齊齊改名做冷血醫院!我們應該要求政府停止對兩間醫院的撥款,另建公立醫院。
逆天而行 2009/9/22 22:10
人命關天 就算真係要收錢 係咪都應該救左人先呢...
dye 2009/9/23 14:16
3# 逆天而行

沒人埋單結果仍是由政府去埋。

但,你打算加多少稅去支持此善舉?

人命,其實也有價碼的。「七孔頭顱本無價,人有貧家命亦輕」
逆天而行 2009/9/23 14:26
係現今社會上 人命變得有價碼 因為 世界扭曲了
我知道 凡事都要看錢做人
更何況 唔係唔肯找錢 係佢而家無現金姐
我都係成日去公立醫院 成日都唔記得囉身份證 正係記得囉副本 佢都係叫我第日交返100蚊
仲有 我之前去辦身份證 因為我個陣細過 所以係無相既 我囉手冊 都係一樣可以證明

最後 人命可以比錢重要 因為 人類為左錢 浪費自己既生命(時間) 去搵錢
Nomad 2009/9/23 14:41
救完人才慢慢拘留找數,歐美國家的例子多的是。

而去醫院急症室都要700元現金才救人(還要只是700元),我倒是記得當年被香港人看為命賤的內地制度了。
dye 2009/9/23 17:33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3 17:48 編輯

美國也有很多人沒有醫療保險,這正是最近OBAMA鬧得沸沸揚揚一件事

在加拿大要有OHIP(保險咭)—身份證也不行!

英國用「生活質數指標」去看看醫不醫你

我可沒見過全包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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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是香港人,你走數,香港醫院是否有足夠的「能力」把你扣下來?

就算扣下來,誰擔保病人有能力埋單?

例如早前內地孕婦「問題」在立法會提問:
http://www.jamestien.com/Legco/Enquiry/mainlandwomen_labo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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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冊當身份證用,那也沒什麼。可惜現在沒此基制。(手冊可以,手機行不行?銀行信行不行?)
逆天而行 2009/9/23 19:13
本帖最後由 逆天而行 於 2009/9/23 19:27 編輯

樓上咁講 姐係無錢就唔得 我發覺我都同樓上溝通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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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醫生就為錢而生 社會都為錢而生
也就 跟耶教徒沒分別 生存都沒意義
仲有 你驚佢唔找錢 你唔好救佢囉
最後邊個比人嘈 咪又係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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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呢件事看到 所謂既【慈善機構】
都係【鐵面無情】
而係慈善節目入面既 咩支援
全部都係假 只係做【S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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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手冊應該係中小學時期既野
你有信用卡個陣 都唔係中小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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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有 手冊可以當證明用
因為有相同校"引"(校"引"係學校機構證明佢係個個人)
銀行信會有相?(有相我都唔知啦..)
手機有咩用?
係咪d港女自拍=]
hellboy 2009/9/23 19:42
樓上咁講 姐係無錢就唔得 我發覺我都同樓上溝通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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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醫生就為錢而生 社會都為錢而生
也就 跟耶教徒沒分別 生存都沒意義
仲有 你驚佢唔找錢 你唔好救佢囉
最後邊個比人嘈 咪又係 ...
逆天而行 發表於 2009/9/23 19:13


政府容許私營醫院註冊為非牟利機構,是為了確保有人無錢都有醫,如今天主教背景醫院破壞規矩,政府要不會另立醫院,要不加緊監管。
逆天而行 2009/9/23 19:46
政府容許私營醫院註冊為非牟利機構,是為了確保有人無錢都有醫,如今天主教背景醫院破壞規矩,政府要不會另立醫院,要不加緊監管。
hellboy 發表於 2009/9/23 19:42

呢次唔係單一事件 一定仲有好多 不過今次嘈到政府都知姐
hellboy 2009/9/23 21:12
呢次唔係單一事件 一定仲有好多 不過今次嘈到政府都知姐
逆天而行 發表於 2009/9/23 19:46


啫喺,不要信口雌黃。
匿名 2009/9/24 00:01
8# 逆天而行

医生也是人。医生也要吃饭,也有家。

卖药的也要钱去研究。他们也是人,也要吃饭,也有家。

偏偏钱就只有这么多,问题是救谁?这不叫假,这叫现实。

如果要多点支援,为什么不可以多交税来分担,而要医生们单方面的吃亏?
dye 2009/9/24 00:07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01:03 編輯

以上是我。

还有“政府容許私營醫院註冊為非牟利機構,是為了確保有人無錢都有醫”,你跟谁开玩笑?

谁能如此有钱,包的了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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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美国

http://www.usatoday.com/news/health/2008-10-12-cancer-costs_n.htm

连医生的弟弟也没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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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为钱而活,但,没钱也不能活!以有限的钱去救基本上无限的人,能不挑吗?

这单新闻分的主要是户籍(是不是香港人?),不是钱。那钱本来也会还给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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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请注意,男童看的是眼科門診,是瑪嘉烈醫院急症室轉送,瑪嘉烈醫生没有认为他会死,更没有什么急。(后来明爱醫生也证明真的没什么急的。)
hellboy 2009/9/24 00:37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9/24 00:39 編輯
8# 逆天而行

医生也是人。医生也要吃饭,也有家。

卖药的也要钱去研究。他们也是人,也要吃饭,也有家。

偏偏钱就只有这么多,问题是救谁?这不叫假,这叫现实。

如果要多点支援,为什么不可以多交税来分担, ...
Guest from 113.254.130.x 發表於 2009/9/24 00:01


不要企圖擴大論點,醫院的財富充裕,就算先救多十個一時之間無錢比又無身份證的危急病人,事後才追數,也不會令醫院破產,醫生護生人工也不會由幾萬銀縮到連飯都唔夠食的!!
dye 2009/9/24 01:34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01:59 編輯

14# hellboy

医院救了一个,该什推下一个?

钱只有这么多,该什挑?(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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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Hospital Authority 2008 Annual report shows a revenue reserve of $(-93,061,000).

For 2007, it is $(-353,720,000).

For the 32 billions raised by HK Hospital Authority from the government, donation and other avenues, only 2 billions is charged from the patients.

Still charging too much?  Maybe.  I suppose you can always pay more tax and add a bit to the 28 billion the government is already paying.  (Or donate priva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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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doctor salary, consider the news lately: the union nearly starts a labour dispute.  Doctors can always vote with their feet and leave the place.

Consider the cost and risk of studying all these years to become a doctor.  It is unreasonable to demand a resonably comfortable living quality?
沙文 2009/9/24 01:43
15# dye
院方係冇權决定做唔做嘢嘅,應由hellboy版友决定
總之hellboy版友話醫院財富充裕就得啦。醫院盤數係佢揸嘅,冇人清楚得過佢嘛
Nomad 2009/9/24 05:25
如果現在是說專科門診,有病慢慢求醫,真是診金先付,天經地義
但是現在是急症,現在不救可能會死會盲會殘廢,都要計完那區區700元才去救人

那是不是香港政府日後要立法規定每人帶700元出街,不然三長兩短閣下自理?

警察都是人,消防員都是人,都是吃飯,是不是警察局報警和消防局都要先付費後抓賊,先拿錢後救火?

如果我們的社會要淪落到一眾教會一眾教師伸手要億元的左資助右加薪都面不改容發出去,一個小童的700元都要計完才有藥醫的話,我真會以為我們在談非洲。
沙文 2009/9/24 08:53
我睇咁啦,其實這個問題都好易解决。
本thread中贊成先做嘢後數的版友們咁好心,當然不會介意幫助冇帶錢的市民

咁,就由本「焦點剪報」版成立一個扶危救急foundation,贊成先做嘢後數的版友們就登記姓名及交低十萬八萬按金。本版foundation成立後本版版主就去函所有全港醫院,以後冇帶錢市民之湯藥費一概同聖經之內一樣:予以受理,由本版包底

按金將近用完時本座会專函通知各位補倉
dye 2009/9/24 09:59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10:17 編輯

请注意,男童看的是眼科門診,是瑪嘉烈醫院急症室轉送,瑪嘉烈醫生没有认为他会死,更没有什么急。(后来明爱醫生也证明真的没什么急的。)

那700元只是非本地人的按金,證明本地人後是會退的。

--------------
沙文也說得有理。

讓好心人坐言起行,做件好事吧。怪人不如自己以身作則一下。
——————

警察是拿了差餉,消防員也拿了人工。今年七月警察少拿一點人工也差點要上街遊行。早前有人在消防局前暈倒,消防員也要等救傷車,也見死不救。消防員也說,學急救?BUDGET呢?

警察、消防員也不是義工。你不給錢(月費),他們便下崗。
龍井樹 2009/9/24 12:14
【明報專訊】繼去年12月,發生過一宗事件,一名男士心臟病發暈倒於醫院大門前,兒子向詢問處職員求救,卻因程序問題而被要求自行報警,結果病人死於院外。上個禮拜,明愛醫院再發生類似因僵化程序而延誤治療的事故。

一名學生在校打羽毛球時,遭同學揮拍擊傷左眼並流血,被校方第一時間送至瑪嘉烈醫院,再被轉介至明愛醫院眼科專科門診。但明愛醫院卻不接納男童以學生手冊作身分證明文件,要求預繳700元非本地人診金,剛巧男童家長即時沒有足夠現金,被迫由元朗趕返青衣住所拿取證件送至醫院,令男童的治理遭到延誤,令該醫院再一次遭各方指摘。對此,明愛醫院的回應是,承諾會檢討現行規定。情况就如去年12月事發後的一樣。


「指引至上」主義

我不認為事件是源於如部分傳媒情緒化的批評如「唔夠錢唔醫」、又或者「見錢眼開」等市儈原因,反而是牽涉現代人「鳥籠理性」的迷思。

就如立法會衛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指出:「好明顯是員工怕孭鑊,擔心不按本子辦事會出問題。」

有公立醫院醫生表示,明愛職員是「執正來做」。「有些部門睇走數睇得好緊,職員可能擔心如果畀人走數,會被問責,普通文員話唔到事。」

另外亦有評論指出,公立醫院每次在醫療事故後,都會發出新指引,但其實卻只會更加鼓勵恍如驚弓之鳥的員工,更加誠惶誠恐的按指引辦事。

其實這都道出了今天香港公共事務上的一個怪現象:就是每當公營機構出錯,官僚為了「卸膊」,最快速度平息指摘,轉移視線,就會拋出一千零一度板斧——承諾盡快制訂相關「指引」,又或者修訂現有「指引」。而輿論又會很快「收貨」,人們好像認為只要依據一套詳盡的指引辦事,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卻沒有考慮到,這會怎樣衍生出新的問題,以及塑造出一個怎樣僵化的社會。


德蘭修女的遺憾

Philip K. Howard在其所著《The Death of Common Sense: How Law is Suffocating America》一書中,探討正以幾何級數倍增的規章、指引,今天如何扼殺美國人的「常識」(common sense)和「判斷」(judgment),讓社會愈來愈窒息,失卻活力。作者提到以下一個有關德蘭修女的故事。

1988年,一個慈善團體擬在紐約市建設一個無家可歸者的庇護中心,德蘭修女熱心參與其中。慈善團體籌措了50萬美元,市政府亦以一美元象徵性價錢捐出一座荒廢了的物業,本以為是一個雙贏的方案,卻在意想不到的地方被絆住。原來紐約市在建築上有一條硬性規定,要求在新建(或改建)的多層大廈當中,必須設有升降機。慈善團體堅持他們講求刻苦的信仰,不會讓他們用上這部升降機,而更重要的是,這會讓他們額外耗費多10萬美元,德蘭修女認為,這筆錢應該花在為窮人準備的食物上,才更加實惠。結果一個原本可以造福窮人的方案,就此拉倒。其實,無家可歸的窮人,只要有瓦可遮頭,便已經心滿意足,根本不會介意是否有升降機。結果一些無謂和僵化的教條,造成了一個眾人皆輸的局面。


戈爾的慨嘆

美國前副總統戈爾便曾經指出,在1960年代,政府不是以如此多如牛毛的繁文縟節,一板一眼去處理公務的,例如叢林守護員只要攜帶一本可放在襯衣袋的小冊子,便可憑着常識和判斷,去處理大小工作。但如今他們卻得翻上如枕頭般重甸甸的幾大冊,效率和結果如何,可想而知。

在1970年代,美國社會發展出一種思維,就是以清晰及精確的指引,來保證做法上的一致性,消除偏頗,以及不確定性。這種倡議,在學術界、政界、司法界、管理層等之中,都大有市場。結果就如作者所說:「Detailed rule after detailed rule addresses every eventuality, or at least every situation lawmakers and bureaucrats can think of.」

作者指稱如此便出現了一個弔詭的結果:「a system of regulation that goes too far while it also does too little.」——少到一個地步,甚至連一棟庇護中心都建設不到、一條生命也拯救不到、一顆眼睛也可能有一天挽回不到……

《到奴役之路》一書的作者海耶克指出,規章扼殺主動性和創意,嚴緊規劃扼殺演化和改良。我們要有容得下意外、錯誤的胸襟和空間,好讓新的意念可以出現。跌跌碰碰中試着走,才是進步的關鍵。


消防員的故事

近日亦發生了另一宗新聞,消防員在阻撓一名企圖跳樓的女士時,發生了糾纏,千鈞一髮之際,不單事主甚至連消防員自己也有墮樓的危險,最後消防員唯有拳擊事主頭部嘗試把她制服,再行營救,事後被部分輿論批評濫用暴力。當在一個電台phone-in節目討論及此事時,有評論說政府應考慮為此制訂和提供指引,卻惹來一位消防員致電質疑,說他們的工作覆蓋面闊,甚至包括攝氏30多度上山營救小狗,難道又要為如何抱着小狗制訂指引﹖(以免被指摘虐畜﹖)

這令我想起前述戈爾的慨歎。當消防員背負太多的指引時,只會蠶食他們的判斷,令他們在千鈞一髮之際,可能喪失了救人的能力。


人是要有「常識」和「判斷」

規章、指引或許是現代社會的「必要之惡」,但同時我們也務必要小心,不要把之當作一個「comfort zone」,當問題發生後,作為一種方便快捷的政治交代方式,甚至真的以為這是解決問題的萬應靈丹,陷入如此的迷思當中。明愛醫院一而再的事故提醒我們,即使在指引叢中,愈鑽牛角尖,也不代表可以解決層出不窮的問題。

我們是人,活生生的人,需要有常識和判斷。那幾位牽涉的明愛醫院員工,需要的其實也只是十分普通的醫者常識和判斷,僅此而已。


作者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
抽刀斷水 2009/9/24 12:40
我睇咁啦,其實這個問題都好易解决。
本thread中贊成先做嘢後數的版友們咁好心,當然不會介意幫助冇帶錢的市民

咁,就由本「焦點剪報」版成立一個扶危救急foundation,贊成先做嘢後數的版友們就登記姓名及交低十萬八萬按金。本版foundation成立後本版版主就去函所有全港醫院,以後冇帶錢市民之湯藥費一概同聖經之內一樣:予以受理,由本版包底

按金將近用完時本座会專函通知各位補倉
沙文 發表於 2009/9/24 08:53

喂,你叫我做野之前,係咪應該比返D手續費我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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