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

【內地新聞】臨近聖誕KFC快餐店懷孕店主被雪糕暴徒暴打

hellboy 2009/12/29 00:00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12/29 01:07 編輯

片段Link:
http://pop.6park.com/life2/messages/83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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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原因:

2009年12月20日下午4時13分,清柳市,二名二三十來歲的黑衣男子,由於KFC電話中拒絕為其女友送外賣(一個甜筒),而衝至該店暴打女店長。
抽刀斷水 2009/12/29 00:56
開始和結束的字幕太長,而且太多評論,令片段畫蛇添足。

另,這個社會好像越來越暴力似的:

季詩傑遭醋女友狂斬險死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他曾是地鐵救人英雄,他曾是政府的政務官,今年中他亦代表社民連出選區議員,三十四歲的季詩傑,被美麗女友懷疑另結新歡,昨凌晨女友兩度訪尋不果,在他開設的酒吧內大肆搗亂,早上又在季詩傑於銅鑼灣的寓所發生激烈爭執,有人從廚房取出菜刀向季狂斬,導致其頭胸及手受傷,一度危殆,警方事後拘捕季的女友並已落案檢控。

○四年在金鐘地鐵縱火案中,英勇救火及嚇退狂徒的季詩傑,疑因感情糾紛遇襲,身中五至六刀,其中右臉近下顎、胸口及左手手臂均有刀傷,送院時陷半昏迷,須進入深切治療病房,後經內窺鏡檢查,證實未傷及重要器官,昨晚已轉回普通病房。季事後認為,女方情緒激動始會失去理智。

季詩傑昨晚在其facebook留言:「各位有心。小弟情況ok, 只係為她傷心!大家亦不要太怪責佢,我深信她不是存心傷害。我現在處於很困擾的心情。我很愛她亦很怕她。」「我一月一號仍會遊行、我仍會努力推展五區公投運動、我仍然痛恨功能組別!」

涉斬傷季詩傑的女子姓黃、二十六歲,手部痛楚及不適,送院檢查後才被帶返灣仔警署,她昨晚已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項傷人罪,今日在東區法院提堂,暫不准保釋,直押上庭。

季詩傑與姓吳母親(六十三歲),同住銅鑼灣希慎道蟾宮大廈一單位,他約一年多前認識黃女,交往後發展成情侶,黃女打扮入時,昨被捕時身穿皮褸、貼身褲及長皮靴。

據悉,黃女近日發現季對她若即若離,聖誕假期也沒有聯絡,懷疑季另有新歡。昨凌晨二時許,黃女致電找季未能接通,前住其寓所又發覺他不在家,黃女於是轉到灣仔耀華街一家由季與朋友合股經營的樓上酒吧,當她查明季不在,便向職員大發脾氣,在酒吧內搗亂及將酒樽、酒杯推倒地上,有人更報警指酒吧發生火警。

警員到場證實火警屬虛報,以刑事毀壞罪名拘捕黃女返灣仔警署,黃被扣留至早上八時,由季詩傑安排律師擔保外出,惟她餘怒未息,再往季的寓所,兩人在單位見面即為感情問題爭執。

有人激動之際,衝入廚房取出一柄菜刀向季襲擊,糾纏間,季身中五至六刀,面部及胸口不斷流血。在睡房的季母聽到爭吵聲,走出查看赫見兒子滿身鮮血,連忙返回房間報警,警員趕至將黃女制服拘捕。

季詩傑遇襲後一度陷半昏迷,送院時需以氧氣幫助呼吸,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療後,再轉往瑪麗醫院心肺外科深切治療部,兩名警員駐守牀邊,不准其他人接近,案件暫由灣仔警署偵緝探員展開調查。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2/1/1/1375242/1.html
hellboy 2009/12/29 01:06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12/29 01:26 編輯

但我看着事情發生,有很荒謬和無助感,旁邊的同事竟然無一個幫手制止暴徒。
香港也不好得很多,之前的迫中年男裸體案,旺角的目擊市民一樣就手旁觀,而且說起來,香港的警察應該會可靠得多才對,但不但不得市民不信任,而且事實上部份凶徒至今仍未落案,落案了的也只輕判四個月監禁。
抽刀斷水 2009/12/29 01:19
我是說開頭和結尾的字幕畫蛇添足呀,不是說片段畫蛇添足,你不要斷章取義啊。
hellboy 2009/12/29 01:29
我是說開頭和結尾的字幕畫蛇添足呀,不是說片段畫蛇添足,你不要斷章取義啊。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09/12/29 01:19


.....哦。
抽刀斷水 2009/12/29 01:33
試試分析:知識型的年代,個個人都手無搏雞之力,面對這些暴力都只懂袖手旁觀。

而你說的裸體事件,也許是旁觀者懷疑裸體者是神經失常人士?怕被偷拍?抑或也是懼怕被打而不出手?

建議香港的通識科,加入學習基本武術,面對這些局面才能保護自己、保護別人。
hellboy 2009/12/29 02:01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12/29 02:03 編輯
試試分析:知識型的年代,個個人都手無搏雞之力,面對這些暴力都只懂袖手旁觀。

而你說的裸體事件,也許是旁觀者懷疑裸體者是神經失常人士?怕被偷拍?抑或也是懼怕被打而不出手?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09/12/29 01:33


講嘅喺呢單,幾個黑社會大聲威迫個男人裸體,歷時甚久,隔成條街的目擊者都必聽到,唔出手都唔怪佢,但啲人唔報警,無人會懷疑裸體者是神經失常人士,怕被偷拍抑或也是懼怕被打而就手旁觀也不是合理理由:http://www.youtube.com/watch?v=E4Vobn9V7eg

建議香港的通識科,加入學習基本武術,面對這些局面才能保護自己、保護別人。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09/12/29 01:33


參考內地網民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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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场,或许我也不会上,因为现在这个社会变了。歹徒打你可以,你打歹徒,法律就会制裁你!歹徒杀了你他可以跑, 你呢。,你见义勇为只会被抓,然后说你故意伤害。懂吗?我门国家有多少这样的例子?小偷砍你一刀跑了,抓不到。你砍小偷一刀,判你刑。我说的对吧,就算你在,你也不会冲,除非你有后台或者没有家庭!不要喷我。自己去网上查查见义勇为的人。把歹徒弄伤了都是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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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是也要放鬆有關傷人的條例,使平民使用武術制伏凶徒時,沒有太多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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