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2010年1月9日 星期六 05:05 【明報專訊】不時亮相傳媒接受訪問的基督教銘恩堂堂主任梁永善牧師,去年6月被指在萬寧偷竊一盒安全套,案件昨日獲法庭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結,梁准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1年。梁事後說,當時極度疲累下犯「無心之失」。 被告梁永善(55歲)所屬的基督教銘恩堂,副堂主任吳思惠牧師表示歡迎法庭裁定,明言梁在教會工作23年,是創辦人之一,會內人士信任梁的言行,指他為人清廉且熱心助人。教會相信梁乃忙中有錯,在疲倦下犯下無心之失。事件將不會影響梁在教會的工作。 控罪指被告去年6月14日,在大埔太和購物中心的萬寧偷竊一盒杜蕾斯安全套,價值115.9元。辯方早前提訊時表示,商議非審訊方式處理案件,被告昨否認控罪後獲裁判官批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年,其間不得重犯不誠實案件,另須賠償115.9元予萬寧。 自稱當日疲累 獲教會支持 據悉,控方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偷竊,閉路電視片段中被告拿著安全套「掂行掂過」,未有遮掩,被告事發前曾兩度光顧該店。梁永善指事件乃無心之失,稱事發當日十分疲累,「之前兩晚,每一晚睡眠不足5小時,當日又主持洗禮儀式,很勞累」。他強調自己要兼顧3家教會,事件給他的教訓很大,「努力之餘,也要好好休息」。梁最後稱教會和會內弟兄姊妹都十分支持他,強調事件不會影響工作。 案發當晚10時,萬寧店員點貨發現貨架有一盒安全套不翼而飛,但沒有銷售紀錄。店員查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當晚9時57分以信用卡在店內購物後,在貨架拿走該盒安全套。被告於8月10日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FLCC2371/09】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108/4/g0z3.html | |
請讀創世記18:23-33。在創世記19章裡,所多瑪城還是被毀滅了,因為城裡連10個義人也沒有。 請讀羅馬書3:9-20。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請讀羅馬書5:12-21。藉著一人的悖逆,多人構成了罪人,照樣,藉著一人的順從,多人也要構成義的了。這裡的一人分別是指亞當和基督。 請讀路加福音18:9-14所記載的兩個禱告。 請聽詩歌︰主耶稣,我羡慕活在你面前 (大290) 我每次如夢想人生的善美, 親爱主,我求你,必须也在内!不讓我離開你,去尋求快樂, 不讓我憑自己,去單獨選擇! 請讀馬太福音6:9-13。不叫我們陷入試誘,救我們脫離那惡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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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咩戒都好,耶穌寶血洗甩左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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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日只訓5粒鐘,去買"redbull"唔記得俾錢我會理解,之不過唔夠訓仲要去買杜雷x用, 我唔明囉...無精神,正常男子要有「性反應」都難啦,何況「黎真」?? 同埋點解「事發前曾兩度光顧該店」?即係想買個樣野,結果兩次入去都唔記得而買左第樣, 牧師之精神狀況賓在令人擔心wor... | |
如果每日只訓5粒鐘,去買"redbull"唔記得俾錢我會理解,之不過唔夠訓仲要去買杜雷x用, 唔一定,有時男人唔夠訓,但下面會處於興奮狀態長舉不放。 | |
仲有,$115.90 買到一盒大盒裝杜氏"performa"wor (唔信自己去屈記or 萬記睇下)... 梁牧果然對佢自己能力非常有信心... 如果訓得5粒鐘仲要掛住搞,只會令人覺得師母好「大食」啫...佢為左自保,出賣自己老婆之 賢淑形象,恐怕盒$115.90過左期佢都仲訓緊廳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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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喺兩個一齊用,喺個套污糟左,又或者穿左,中途換新。 | |
這個案件的詳情我不是很清楚,不予置評。 但是,我也曾經在台北大學附近巷子理的餐飲店用餐,離去時卻忘了結帳 (因為心裡在想事情),很好笑的是竟沒有任何人阻止我離去。 後來,我走到外面大馬路旁等公車,站了一會兒,突然想說要掏零錢準備坐公車,這時才想到剛剛吃完飯好像沒有掏錢買單,所以我就只好再回去那一家餐飲店,老闆娘看到我就說「你怎麽又回來了?」我覺得很好笑,就跟老闆娘說「剛才我忘了買單耶!」老闆娘也笑了!結完帳之後,我才回去公車站牌準備搭車回家。 不久前,在我住家附近用餐時,老闆娘也曾少找錢給我,我當場告訴他,她覺得不太好意思,我說沒有關係!後來,有一次我也是有心事,吃完東西沒買單就要走人,走到門口外才想到,就又折回來跟老闆娘說我剛剛沒買單,才再結帳,當時我也覺得蠻不好意思。 所以,也許這位牧師是不小心的,不要因為他是基督徒的身分,就特別放大檢視的行為,這樣會比較公平一點。 http://tw.myblog.yahoo.com/smiling-angle/guestbook | |
你登這文章有何用意? 淚兒於2010/01/11 17:07 回應 1. 關係這文為失喪的社會哀歎 ,給人看看實例 2.關係這文為失喪的社會哀歎 ,給人看看基督教當中有好多敗壞上帝和以撒的人 ,當中不止有教徒 ,還有牧者 ,身為基督徒 ,最好以他們為警戒 ,不要如上文跟這牧師的基督徒那像 ,做錯了事 ,還為他辯護 ,說他無做此事! 他不是這樣的人喎 ,以他們為警戒之餘 ,還要記得 ,讀聖經之餘 ,要真的領悟明白經文 ,不然讀了幾十年聖經都是讀屎片! 如此警戒! 皆因基督徒眾中 ,有過半數都是這些人 ,信得正常 ,真的領悟明白經文 ,實在太少 ,還因此做了牧師的 ,更多! JAM於2010/01/11 17:25回覆 聖經說: 沒有一個義人! 所以, 當我們看到人的軟弱時, 當想到上的剛強! 更可貴的是, 剛強之上帝, 竟願成為軟弱人的樣式, 爲軟弱的人死在十字架上, 已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 祂拯救人, 寶貴軟弱的人, 扶持他而不控告他! 控告是魔鬼的行為! 耶穌卻願爲有罪之人, 成為中保, 如律師爲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