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377615.shtml 我认为这个问题很值得探讨,这问题与宗教 历史 社会学都有关系。 既然基督徒可以在版上发帖子宣传说基督教圣经宣称的上帝就是公义。 没有道理我不能就基督教口中的神的公义究竟代表什么人立场的价值观来提出探讨。 我这篇帖子的探讨比起基督徒纯粹只为了喊口号的帖子要来得有学术讨论价值多了。 如果不对基督徒的口号作探讨,渐渐许多人会不明究里的以为大家都没有异议以为圣经真怎么个公义良善。 且基督教总是高道德姿态的说人类罪恶异教罪恶,那难道圣经所支持的奴隶制度就不是一种罪恶吗? 我想不能只允许基督教以自己的价值观说什么行为罪恶,却不容许他人就基督教与奴隶制的关系是否罪恶来作探讨吧。两方应该是对等的。 还有圣经的支持奴隶制与基督徒宣传的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说法,显然也是矛盾的。 有不少基督徒批判过去中国的君臣关系文化,那当然没有理由他人就不能批判圣经的奴隶制文化。 我换个标题再提出来,内容有针对几位基督徒的回覆作补充。 还有先强调,这篇谈的与中国文化如何无关,请基督徒不要以攻击中国文化来“转移话题”。 不论中国文化好坏,这与圣经支持奴隶制这是好是坏都是没有关系的,我相信基督徒可以理解此。 我们知道圣经是以前以色列社会背景的产物 它的善恶观必然反映当时社会背景下的思想价值观 而圣经宣称的神的公义究竟代表哪些人的价值观呢? 我分成四点叙述 一 旧约圣经关於奴隶制的内容是如何规定的 圣经出埃及记 21: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 21:2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21:3 他若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21:4 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 21:5 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 21:6 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审判官或作 神下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首先这奴隶的来源是用钱买来的。 爱妻子儿女想跟自己妻子儿女在一起是人的天性。 圣经这段却规定七年时间到了奴隶得独自出去,而妻子儿女得「归主人」。 如果奴隶不愿抛下自己的妻子儿女离开,奴隶就只得被锥子穿过耳朵永远服事主人,以此来迫使奴隶永远当奴隶。 那话说回来了,奴隶生下的儿女得归主人,那这些儿女得作何用途,当然也是当奴隶,就是世袭的奴隶,一生出来就得当奴隶。 21:7 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 21:8 主人选定他归自己、若不喜欢他、就要许他赎身.主人既然用诡诈待他、就没有权柄卖给外邦人。 而女奴隶则没有如男奴隶那样七年到可以出去的权利,得一生当奴隶。 当然女奴隶是没有性自主的权利的,主人可以决定他归自己,当时以色列是一夫多妻妾制的,想来这奴隶出身也只能当妾。 这些女奴隶就形同是那些有钱有势的奴隶主的性奴隶。 而在圣经申命记22章的规定中,女性只要在结婚时不是处女就要被打死,而当时的女性可是不能自己决定婚姻的。 一些有钱有势的奴隶主可以拥有著一堆没有性自主权的性奴隶,然后女性若是自愿的性行为没经过社会同意(也就是婚姻制度)就得被打死,这就是圣经所谓高尚圣洁的性道德。 旧约圣经还有一段经文有规定奴隶的来源 利未记 25:44 至於你的奴仆、婢女、可以从你四围的国中买。 25:45 并且那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和他们的家属、在你们地上所生的、你们也可以从其中买人、他们要作你们的产业。 25:46 你们要将他们遗留给你们的子孙为产业.要永远从他们中间拣出奴仆.只是你们的弟兄以色列人、你们不可严严的辖管。 这里似乎是说从其他国家买来的奴隶就没有七年放他出去的规定,还要将这些奴隶遗留给子孙为产业,圣经连奴隶制都有种族歧视的差别待遇。 再来是规范奴隶主对待奴隶的方式 出埃及记 21:20 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21:21 若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钱买的。 这段规定奴隶主直接打死奴隶要受刑责。 但若打了过几天才死就没有刑责,且理由还说“因为是用钱买的”,奴隶主的丑陋嘴脸真是一览无疑,圣经这律法其实是在「保障奴隶主可以棍打奴隶」 基督徒总说旧约圣经是律法时代,所以处罚很严厉。 这不一定,那得要看对象,旧约圣经对於奴隶主打伤奴隶致死可是很宽待是没有刑责的。现代哪有国家打伤人致死可以没有刑责呢。 二 新约圣经对於奴隶制是怎么规定的 新约圣经中耶稣和保罗都不反对奴隶制度 路加福音 12:47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 这段经文虽耶稣不是为了谈奴隶制,只是以当时现实上奴隶与主人的关系在作比喻而已,但耶稣会拿这样主人责打奴隶的例子来作比喻,可见耶稣不反对甚至是支持当时社会的奴隶制。 如果耶稣有要反对奴隶制的意思,那当然可以明白说出来。 而耶稣的几位使徒就更明白谈到对奴隶制的支持。 在新约圣经中保罗谈到奴隶制说 (以弗所书 6 : 5-7) 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提摩太前书 6 : 1) 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 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 (提多书 2 : 9) 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不可顶撞他。 彼得前书 2:18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 简单讲,新约圣经要奴隶得服事那些奴隶主像是在服事神一样。 三 历史上基督教与奴隶制的关系 既然有了以上新旧约圣经对奴隶制的背书,那历史上基督教使用起奴隶当然也不会良心不安了 基督教与奴隶制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archiver/?tid-594876.html “奴隶们不应该要求用基督教的共同财富赎买自己。他们不应该自我膨胀,而是应该为了上帝的荣耀更热情地作为奴隶服务,以便在上帝面前取得更美好的自由。” (主教 Ignatius,公元2世纪) 奴隶制是神的恩赐。 (教会之师 Ambrosius,公元4世纪) 中世纪早期和中期,殴打对于下层人来说简直就是正规的家常便饭,以至于视察的主教不得不询问,是不是有人不殴打自己的奴隶。 (Karlheinz Deschner) 17 世纪中,法国著名神学家博絮埃主教引用「圣经」上 要奴隶安于其命运的说法为据,公然表示拥护贩奴行径。 基督教新教的神学家也是。例如海德格就悍然宣称黑人注定要遭受奴役。 英国清教徒,在北美殖民地大做黑奴贩卖的生意(富兰克林《从奴隶制到自由》英文版第 100-l10 页)。 甚至到了 19 世纪中叶,当奴隶贸易已受到公众的普遍谴责时, 基督教会中仍有不少人在引证基督教经典来为贩奴罪行辩解。 (参看舍尔歇《奴隶地位和殖民化》法文版第 4-5、124-125 页) 美国在南北战争以前,在长达 30 年的应否废奴的争论中, 美国有许多教派也在竭力支持奴隶主(富兰克林《从奴隶制到自由》 奴隶制后来之所以被废除是什么原因呢,一位新教神学家,哲学家和历史学家说了 “所有那些神学著作中对基督教喋喋不休的美化,什么中世纪至少消灭了奴隶制,完全根基于可怕的无知或骗人的护教说。消灭奴隶制的反面倒是真的。…… 奴隶制在欧洲的什么地方中止,其原因总是政治和经济关系,但从来不是因为教会的禁止。中世纪末期的时候,奴隶制在南欧甚至兴旺,教会不仅仅参与蓄奴,而且 也在不同的情况下把卖身为奴作为一种惩罚来执行。” (Ernst Troeltsch,新教神学家,哲学家和历史学家,1865-1923) 四 基督教口口声声说人类犯罪,那难道圣经这样支持奴隶制的内容以及造成后来欧洲与美国基督徒的观念认为奴隶制没有错,这就不是罪恶吗? 与个人行为的罪恶比起来,这种整个社会制度对弱势者的压迫才是更大的罪恶吧 但基督教的圣经作为当时以色列奴隶主统治阶级的统治手段,他们显然不会去想到这点。 有基督徒辩称“圣经是不是应该以现代资本主义的制度去要求古代奴隶社会?是不是那样才叫先进?” 首先,人类社会可不是一开始就是奴隶社会,是在财富与权力发生差异后,一个社会的统治阶层施行奴隶制,才成了奴隶社会。 以圣经内容看来那就是由圣经的规定开始在以色列社会施行奴隶制。 不是说要以现代资本主义制度去要求以前社会,但重点是为什么圣经要支持奴隶制度呢? 难道旧约当时的以色列社会以及新约圣经当时的罗马帝国没有奴隶制就不行吗?同时代的中国早脱离了奴隶制了,也没有因此社会就不能运作。 请问现代基督徒有没有人想当那些妻子儿女被夺走,被奴隶主棍打的奴隶的。如果没有一个基督徒想当那些奴隶受这样的对待,那为什么还想要辩称当时的奴隶制度无罪呢? 奴隶制度说穿了就是有钱有势者的贪婪造成的, 而圣经支持这样的事说明了什么? 耶稣无法替人赎罪,因为耶稣生活在那个时代,他的认知所以为的罪就是圣经这本以色列奴隶主统治阶级的统治手段所说的罪。 耶稣没有去想到一个错误的社会制度如圣经这奴隶制度,这才是更大的罪恶。 耶稣生为当时的人思考有所局限没想到这点无法过於苛责,但现代人如果还将圣经这本以前奴隶主统治阶级的统治手段说成是公义,那就不可原谅了。 可以说,所有信仰基督教圣经的人都是基督教与圣经这些奴隶制历史罪恶的共犯。 因为人们的继续信仰圣经,就是在支持基督教可以不需反省圣经奴隶制的罪恶向过去那些奴隶制下的受难者认罪忏悔。 以上,希望与大家一起探讨 http://hi.baidu.com/debbiechen/b ... 65dda42eddd4ec.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