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1月, Deakin University的保險公司賄賂醫生,假稱我有嚴重精神病, 把我關入高度設防的精神病院,與一群男病人關在一起. 在精神病院裏,我被輪姦, 被強迫吃精神科藥物,也被強迫打針,又被威脅,恐嚇和虐待.又沒收我的護照和香港身分證, 使我不能離開澳大利亞. 我假裝吃藥, 直到2005年10月. 在2005年10月, 在朋友幫助下我逃脫返回香港. 因這件事我失去我的家庭,3個兒女, 我的房子和原來擁有的一切一切. 過去5年在香港, 我白天工作, 晚上在大學讀書. 我自力更生,從沒有拿政府福利. 結果在中大獲得教育文憑, 在港大獲得教育碩士學位. 過去5年在香港, 我從不需要任何精神科藥物. 我現在想尋求公義, 想在法庭審判我這件事. 但是法律援助處說不能幫助我. 法律援助處說因為我這件事應該在澳大利亞的法庭審判. 我現在有人證物證,能證明澳大利亞的精神病醫生和護士編造謊言,製造假證明,假證據假稱我有嚴重精神病, 把我非法禁固, 故意傷害我身體和心靈. 詳情: http://hk.myblog.yahoo.com/lamgrace007 | |
God Bless You! | |
好悲慘喎 | |
那就經由澳大利亞法庭處理吧,希望公義得到昭彰。 (奇怪香港人一般都不會稱澳洲作澳大利亞的) | |
除了喊你重識乜? | |
這個不是一般香港人. | |
一係有個邊既人想幫你,如果唔係你都幾煩. | |
我看只是莊周夢蠂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