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連結:news://news.3home.net/[email protected] -- (i) 對動機質疑 >我們反對的, 是那虛偽教義製造出來的虛偽教徒. >感謝學生報成為烈士, 讓我們可以在歷史書寫下新一頁. >我們並不反對發行聖經, 只要封膠袋加警告字句就可以了. (ii) 會成為國際笑話 > 全世界沒人抓BT, 香港政府造了第一宗BT案例. > 全世界沒人抓色情連結, 香港政府造了第一宗色情連結案例. > 全世界沒人敢將聖經封膠袋, 香港政府....(自行想像) (iii) 過去未有宗教刊物送檢 > 同 (ii) (iv) 記載幾千年的事,是權威刊物 > 如果是歷史的話, 宗教系可以關門了, 一個歷史系就可以了. > 權威刊物只是七百萬名香港人之中的幾十萬名基督徒一廂情願認為而已. (v) 難以理解內容有鼓吹性愛或淫褻意識 > 如果有朝一日, 你屋企小朋友打開聖經, 同你講: > [雅 7:8] 我說:我要上這棕樹,抓住枝子。願你的兩乳好像葡萄纍纍下垂,你鼻子 的氣味香如蘋果; > 你會給你的小朋友看聖經嗎? (vi) 內容無接吻、無講愛撫、無話過過程好過癮! >但現有人因閱讀聖經感到不安, 要投訴, 影視處必須依法律程序進行調查. (vii) 《聖經》合豁免條款 > 豁免條款只限發佈者, 與聖經要否封膠袋無關, 且宗教物品並不合豁免條款. (viii) 有關內容主要是記述歷史 > 耶和華是哪門子的歷史人物? (ix) 並非鼓吹亂倫 >但令人感到不安. >另外, 小朋友會怎樣認為? (x) 亂倫,按其歷史背景,根本是迫不得已 >如果每個教徒都製造一個叫做 "迫不得已" 的藉口, 香港警察有排煩. (xi) 與現在歷史背景完全不同 > 聖經是給現代人看的. >而且, 小朋友會考慮到嗎? 到時有樣學樣, 你會點? (xii) 引起宗教糾紛 > 政教分離, 請公正處理. (xiii) 令到淫褻物品審裁處從此陷入沒完沒了的「審裁」工作 > 用納稅人的錢請你回來幹什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