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有和那個女仔朋友一樣都撞過板,事情是這樣的,因為我覺得有位朋友辭職讀兩年神學,我怕她將來會後悔,於是勸她要想清楚,還將對基督教不利的文章給她看,她覺得她無須理會人地怎樣想,還說我有偏見,結果雙方都不開心......我都是擔心她讀完兩年神學無前途,到時她會好後悔,因為我聽朋友講她有個基督徒朋友因辭了三萬蚊人工走去讀神學,結果發現神學不適合他,他因為找不到先前份人工的工作,後來就精神崩潰,所以我同樣擔心我依位朋友將來會好後悔才勸她放棄讀神學,但是我這樣應用番我基督徒朋友的情況,只會令大家都不開心,因為我都是以自己個人睇法去勸她放棄,根本沒有實質証據指証基督教是假貨,和她再拗落去只會破壞大家的關係,唯有放手任她去追求她的夢想好了......只望她開開心心不要後悔,也希望她不要離教(因為她為基督教付出咁多,萬一她離教可能真的會精神崩潰) 愛情和宗教的共通點,是不容別人對你的伴侶或你的神有質疑,試問一句,別人只憑佢個人感覺而質疑你所愛的伴侶不是個好人,你會唔會立刻唔開心? 甚至覺得很憤怒?? 宗教亦都是一樣,你越信得久了越不容許別人對它質疑和否定 所以我現在再不會hardsell基督徒睇我個blog,以免好像我在逼人認同我的觀點而令基督徒不開心,我只是發表我對基督教的感想,至於基督徒有幾瘋狂我不想再理,我不會干涉我基督徒朋友的信仰,我只會在我個blog大鬧基督教而已........ 愛情和宗教 - 為愛敢死隊 - 天煞孤星 - Yahoo! BLOG | |
宗教則不同,以拜上帝會為例,它的教義指向是涉及全人類的,所以任何人都有權提出批評。 兩者不應混為一談。 | |
原帖由 訪客得得b 於 2007-6-9 23:19 發表 b叔 但兩者都是會令人喪失理智 而且排他性極強...斷估b哥你都唔會容許同b嫂之間有上帝的介入掛? 再者, 二者都有極大的反轉豬肚潛質 正如你所說 愛就要其生, 惡則欲其死! 邪教又何嘗不是想將所有離教者/異教徒殺之而後快? 只係依家唔容許佢地玩bbq jey | |
原帖由 Step.King 於 2007-6-9 23:27 發表 總之一句講哂,愛情事是別人私隱,而宗教就不是。這是兩者分別。 | |
而信仰的對象是形而上的,連是否只是一廂情願的情感投射都不可驗證。 宗教團體是實質存在的,他們的教義也是有明確規定的。 既然耶教可以說人家的父母、祖父母、祖宗十八代都是罪人, 為什麼我們就不可以說他胡說八道? 朋友要跟賊王葉繼歡談戀愛,那是他的個人選擇,干卿底事; 但朋友認同他的所作所為、讚揚他殺人搶劫勇猛無匹, 那就不是一句「個人選擇」可以說得過去。 | |
做騙子總好過做受騙o既羊鼓,但騙子唔易做,要做成功o既騙子就更困難, 小心貪字得個貧,未做成騙子自己本身就已經受騙。 神?神何時叫你去做神棍? 耶經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都得益處。』 沒有寄主一家教會都是寄生蟲, 等上帝降嗎哪給你? 神旨只係藉口,人要做野神幾時阻止得到? 如果阻止到,你照自己意思去做可以啦, 神自然會阻止你,唔好乜都賴落神果度。 | |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6-11 15:48 發表 樹兄你真是熱血阿 的確...如果是無所不能的唯一真神, 跟本就不需要那麼多教會, 那麼多人天天厚顏地歌功頌德 更不會有那麼多慘劇生於世上 基本上連神職人員也未必會相信神是全能全知全善 不然他們自己不會去奸淫擄掠 宗教 向來都係比無恥之徒撈油水既荒唐之談 拿來跟人與人之間的愛相比...似乎是侮辱了人的本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