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跟大家分享了聖經對人獸交、姨媽交及處女血的教誨,稍偏重了姊妹,但當然不會忘記對弟兄的告誡。 【孟子‧離婁上】嫂溺則援之以手,只說出了片面,全面地訓示這個問題的只有【聖經‧申命記】:嫂寡則摸其蘿柚 Deu25:5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他為妻、與他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說、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他.他哥哥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 根據瀝明教友所澄清的「將舊約律法的要旨成全(潔淨人內外的罪).即是話人獸交同樣是罪」原則,若然令兄不幸亡故,您必須娶阿嫂為妻。 舊約時代,這還好辦,倘若您已使君有婦,多娶一個,也就是了,上帝是容許一夫多妻的。但現在,教會的權力比上帝還大,教會說一夫只可一妻,那就沒辦法了,為了成全律法,您只好將髮妻休棄,再娶嫂嫂。「上帝結合的,人不可以分開」並不適用於這情況,因為如果令兄逝世,那就是「上帝可以分開」而不是「人可以分開」。 還有一件事千請注意,您和嫂嫂交歡時,只可採用老老實實的、不避孕的傳統插入式,千萬不要遺在地上或嫂嫂的陰道外的任何其他地方,例如顏射、口爆等花樣: Gen 38:7 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俄南所作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 否則後果自負。縱然上帝在新約時代不會將您治死,但如您不娶阿嫂,這就解錯了,不治死不代表不反對吧﹖聖經仍是反對令兄亡故後您不娶阿嫂的。 [ 本帖最後由 沙文 於 2007-6-10 03:26 編輯 ] | |
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6-10 19:09 發表 唔係掛... 咁如果咁唔好彩個大佬有性病米pk? | |
Jas 5:14 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 | |
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6-10 21:18 發表 佢話用油抹ja 播 冇講包醫wor | |
Jas 5:15 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 | |
"叫他起來" 都唔代表會包醫架播...要知道, 椰菜花呢家野, 好易跟一世...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6092300485 | |
唔飲水飲red wine啦,能醫百病 提前5:23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 |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 』 (羅馬書八章二十八節) 謝恩啦! | |
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6-10 19:09 發表 唔係新約時代, 舊約唔駛守嗎? | |
http://m.exchristian.hk/forum/index.php?action=thread&tid=683&extra=page%3D1&page=1 所以盡量看看有什麼大家要注意的條例,希望幫到大家 [ 本帖最後由 沙文 於 2007-6-11 01:02 編輯 ] | |
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6-11 17:00 發表 有~ 十戒有一條! 不! 可姦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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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有呢一條丫ma...係唔係依家歧視我讀得經少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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