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

想知道基督徒及聖經對自殺的看法

哈佛專家 2011/10/1 19:04
問題:基督徒對自殺的看法如何?聖經是怎麼說自殺的?

回答: 根據聖經,一個人自殺並不改變他是否能進天堂。如果一個沒有得救的人自殺,他的行為無異於加速了進入火湖的行程。然而,自殺的人落入地獄是因為他們拒絕基督的拯救,而不是因為他們自殺。聖經具體地提到幾個自殺的人:掃羅(撒母耳記上31:4),亞希多弗(撒母耳記下17:23),心利(列王紀上16:18),猶大(馬太福音27:5),這幾個都是邪惡的罪人。聖經看待自殺跟謀殺一樣——自殺——自我謀殺。神才是決定人生死的,把這個權力放在了自己手裏,根據聖經這是對神的褻瀆。

聖經是怎麼說自殺的基督徒呢?我不相信一個自殺的基督徒會失掉救恩下地獄。聖經教導從一個人相信基督的那一刻起,他就獲得了永生的保障(約翰福音3:16)。根據聖經,無論發生什麼,基督徒都擁有永生,這一點毫無疑問。“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的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自己知道有永生”(約翰一書5:13)。任何事都不能把基督徒和神的愛隔離!“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羅馬書8:38-39)。如果沒有“受造之物”能使基督徒與神的愛隔絕,一個自殺了的基督徒也是“受造之物”,當然自殺也不能將他與神的愛隔絕。耶穌為我們所有的罪而死……如果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因精神受打擊和軟弱而自殺——耶穌的死也償還了這個罪。

這並不是說自殺不是違背神的一種嚴重的罪。依照聖經,自殺就是謀殺,是錯誤的行為。我對那些自稱是基督徒卻自殺的人的信仰的真實性表示懷疑。沒有任何一種情形讓人有理由剝奪自己的生命,尤其是基督徒。基督徒是被神呼召為神而活——什麼時候死只有神能決定。《以斯帖記》中有一個關於基督徒自殺很好的比喻:在波斯有一個法律,任何未被邀請的人出現在國王的面前都會被處死,除非國王親自赦免此人——以示慈悲。自殺對基督徒而言就好像未得王者的召喚就強行去見他。神會行使權柄保留你的永生,但並不意味他喜悅你的所為。哥林多前書3:15儘管不是在說自殺,但可以很好地說明自殺的基督徒會是什麼情形:“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哈佛專家 2011/10/1 19:05
基督徒對自殺的看法如何?聖經是怎麼說自殺的?

根據聖經,一個人自殺並不改變他是否能進天堂。

如果一個沒有得救的人自殺,他的行為無異於加速了進入火湖的行程。

然而,自殺的人落入地獄是因為他們拒絕基督的拯救,而不是因為他們自殺。

聖經具體地提到幾個自殺的人:掃羅(撒母耳記上31:4),亞希多弗(撒母耳記下17:23),心利(列王紀上16:18),猶大(馬太福音27:5),這幾個都是邪惡的罪人。

聖經看待自殺跟謀殺一樣——自殺——自我謀殺。

神才是決定人生死的,把這個權力放在了自己手裏,根據聖經這是對神的褻瀆。

聖經是怎麼說自殺的基督徒呢?

我不相信一個自殺的基督徒會失掉救恩下地獄。

聖經教導從一個人相信基督的那一刻起,他就獲得了永生的保障(約翰福音3:16)。

根據聖經,無論發生什麼,基督徒都擁有永生,這一點毫無疑問。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的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自己知道有永生”(約翰一書5:13)。

任何事都不能把基督徒和神的愛隔離!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羅馬書8:38-39)。

如果沒有“受造之物”能使基督徒與神的愛隔絕,一個自殺了的基督徒也是“受造之物”,當然自殺也不能將他與神的愛隔絕。

耶穌為我們所有的罪而死……如果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因精神受打擊和軟弱而自殺——耶穌的死也償還了這個罪。

這並不是說自殺不是違背神的一種嚴重的罪。

依照聖經,自殺就是謀殺,是錯誤的行為。

沒有任何一種情形讓人有理由剝奪自己的生命,尤其是基督徒。

基督徒是被神呼召為神而活——什麼時候死只有神能決定。

《以斯帖記》中有一個關於基督徒自殺很好的比喻:

在波斯有一個法律,任何未被邀請的人出現在國王的面前都會被處死,除非國王親自赦免此人——以示慈悲。

自殺對基督徒而言就好像未得王者的召喚就強行去見他。

神會行使權柄保留你的永生,但並不意味喜悅你的所為。

哥林多前書3:15儘管不是在說自殺,但可以很好地說明自殺的基督徒會是什麼情形:

“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哈佛專家 2011/10/1 19:06
本帖最後由 哈佛專家 於 2011/10/1 19:07 編輯

牧師信息分享

講題:基督徒倫理系列(三)

聖經對自殺的看法

經文:腓一章21-24節、羅十四章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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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前言

  當一個人活下去已然變成痛苦的重擔時,從道德的角度而言,我們可否就此同意他結束生命?自殺是人在經歷不可超越的障礙或痛苦時所選擇的不得已行為,或是對生命的不尊重?基督教倫理學者史密茲(Lewis B. Smedes)說:

  自殺,其實是人類心中非常矛盾的情結。從一方面來看,自殺是力量的表徵;人類最大的力量,可以決定自己最終的命運。而另一方面,自殺所代表的也是人類最深的挫敗和軟弱。這種內心的衝突、矛盾迫使我們在判定自殺的道德行是非時,不得不小心翼翼。

  一般人類對於自殺的觀點分為三種,第一種認為自殺是一種罪,是上帝所嚴格禁止的錯誤道德行為。第二種認為自殺是合法的選擇,因為主張人類有權決定自己的生死。第三種認為自殺是一齣悲劇,是不幸的,要盡力避免,人對自殺者僅能表達同情與憐憫,而不是無情的定罪。

一 聖經對生命的教導

生命是神聖的──因為生命來自於神的創造,人是按神的形像與樣式造的。因此有人主張,自殺就是毀壞神的創造。保羅也說到: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面裡頭麼,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四:16-17)。
生命的主權在神,而非人類──傳道書三:1-2提到『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物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可見,人何時生在世上,何時離開世界,主權乃在於給人生命的上帝。希臘哲學中的斯多亞學派有一種觀念,認為每一個對自己負責的人,只有他覺得死亡似乎比眼前殘酷的生活更適合自己,那他在道德上就結束自己生命的權力。這有一點像佛教的生死觀,有一次我在研究安樂死問題的時候,看到佛教刊物《金色蓮花:佛學月刊》裡面有一篇文章,記載恒清法師的一段言論,他說:
 

  我認為死亡權是屬於人權的一種,自己可以來決定自己的生死。如果你覺得你這一生過得很圓滿,過得很充足,也不會輪迴到很壞的地方去,你如果願意安樂死,並不一定違反佛教的教義。

  然而,基督教的倫理觀念卻完全反對這種看法,因為人類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任意剝奪自己的生命,就是搶奪上帝對人類生命的主權。基督教倫理學者華德凱瑟(Walter C. Kaiser, Jr.)甚至如此說道:

  惟有神能賜與生命、維繫生命。所以只有祂有權取走生命。第六誡命清楚餅明一件事實,任何人斷絕別人的生命,未有神的授權,即是兇手。

  因此,按照聖經對生命的觀念,人類應該是極力的去保護上帝所賜的生命,不能輕易的毀壞它。人類也應該完全尊重上帝擁有人類生死的主權。

  但是,從實際的狀況而言,決定以自殺來終結生命的人,難道都是輕看生命、不尊重上帝對生命主權的嗎?假如自殺必須要付出極大的勇氣,那麼,自殺者必然是經過一番思考與掙扎的天人交戰後,才做出的行動。那麼,對自殺者而言,我們所應給與的正確態度,是應該是憐憫,而不是定罪。以下我們就幾類自殺的動機與類型,詳細的分析探討,希望能夠對這個問題有更多的瞭解。

二 自殺的動機與類型

殉道型的自殺──這種殉道型的自殺,有可以說是一種犧牲(為國捐軀、因器官捐贈而早死、難產留子不留母)。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對於殉道型的自殺,主不但沒有責備,而且還以天們能擁有天國來安慰他們。另外,主耶穌也曾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沒有比這個更大的”,可見主耶穌嘉獎這一類的自殺。主耶穌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正印證了祂自己的這一句話。
除了主耶穌的兩段話之外,我們知道十位使徒(除了猶大與約翰之外)都為主殉道,他們明明知道堅守信仰的結果,必然是死路一條,但是他們仍然願意慷慨赴死。

保羅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證在兩難之間(其實是兩好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可見,無論生死,考量的重點是基督。

輔助之道:善於辨別時機,事態的嚴重性,非到殉道時刻,否則不輕易丟棄生命。

絕望型的自殺──當一個人覺得活下去,無法面對即將而來痛苦時,或是完全失對上帝的信心,疾病無法得醫治,找不到任何足以支持自己再華下去的理由時,因此而選擇終結自己認為無意義與價值的生命時,稱之為絕望型的自殺。

以前教會有一位弟兄,因為深感國家外交一直處於困境,幾次上書軍事將領表達個人憂國之心,但總不得要領。這位弟兄一方面基於憂國之心,一方面又對事實看得太過絕望,因此就在總統府人行道上,在高喊中華民國萬歲之後,舉刀自盡。

絕望型的自殺,乃是一種悲劇。當以色列王掃羅與非利士人決戰時被敵人的弓箭手追上,射傷甚重。就吩咐拿他兵器的人說,你拔出刀來將我刺死,免得那些未受歌禮的人來刺我,凌辱我。但拿兵器的人甚懼怕,不肯刺他。聖經說,掃羅就自己伏在刀上死了。拿兵器的人見掃羅已死,本於對主人的忠心,也伏在刀上死了。(撒上31:1-7)。

所以,對於絕望型的自殺,正確的態度應該是憐憫,而不是定罪。要知道,一個人之所以會選擇自殺,一定有說不出來的痛苦,與無法超越的困境。就好像一個落水的人,在絕望中若是有一根草可以抓,他一定會盡力去抓的。

希伯來書10:32-34鼓勵我們,要陪伴那些在大爭戰中遭受各樣苦難的人,度過他們人生中的苦難期。要體恤這樣的人,當他們在綑鎖、患難當中,用最大的支持,陪伴他們勇敢的走過大爭戰。

輔助之道:更多的陪伴與開導,一起度過危險期,當危險期度過之後,積極協助人生的重建。

逃避型的自殺──這一類的自殺,通常是因為一種罪咎感,虧欠或補償的心態而導致。例如賣主的猶大,他若願意悔改認錯,相信主會赦免他。正如彼得曾經三次不認主(不承認主的罪是硬心,與賣主的罪是貪心,一樣是棄絕主),他在雞叫三此以後痛哭悔改,主便赦免他。可惜,猶大卻熬不過內心的罪咎與控告,竟選擇以吊死來逃避內心的不安(所以猶大不得救,不是因為他賣主,而是因為他用自殺來面對自己的軟弱)。

  舊約先知約拿也曾經自殺,不過他是自殺未遂。他在蒙召前往尼尼微傳道的一開始就逃避上帝,坐船躲到他施去了。結果遇到狂風,後來水手找到在傳艙裡面睡覺的約拿,並且質問他,後來知道這狂風大浪的起因乃是因為約拿躲避上帝的面,所以上帝興起狂風大浪。這時候約拿便要水手把他丟進海裡(第一次自殺),丟下去之後,海果然平靜了。

第二次世界大戰,許多日本軍官切腹自殺,也是屬於逃避型的自殺,因為自覺無法面對戰敗的事實。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7說到『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便成新的了。』沒有甚麼罪是不能得赦免的,只要肯轉向神,神就轉向我們。

輔助之道:幫助他用另一種角度與觀點來看待失敗,幫助他接納人生的起伏與喜怒哀樂。必要的時候轉介給牧師或專業人員輔導。

精神官能症的自殺──這一類的自殺,通常是因為對病患的照顧出現疏忽而造成。有些精神官能症患者會有幻聽幻覺的現象,導致出現危及生命的行為。這是屬於不可抗力但可避免的狀況,若是保護得宜,應該可以免除悲劇的產生。

  雅各書5:13-15『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有喜樂的呢,他就該歌頌。你們中間有病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禱告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

輔助之道:建議對精神官能症患者,要做好陪伴的動作。定期陪他就醫治療、心靈諮商、官能性復健、監督定時定量服藥控制病情,給與舒適的環境,使病人保持身心愉快。遠離刺激來源。

結語

  自殺並非是由單一因素所造成的社會現象,不但有社會因素,還有個人心理因素與病理因素。大部份的自殺者是受害者,是需要幫助與輔導的。他們所需要的,不是『是非』與『倫理』,而是瞭解與輔助。他們不是不想拒絕自殺的結果,而是無力逃脫自成自殺的原因。因此越多的關懷與及時的幫助,就越能使他們遠離絕望。

  聖經並未明確的判定自殺的行為是不可饒恕的罪,自殺並沒有比殺人、姦淫更不可饒恕。上帝反而在約拿書中,顯出對軟弱的罪人之無知、悖逆所發之憐憫。

  雖然摩西十誡的第六誡規定:不可殺人。這個命令不但指不可殺別人,許多解經家都同意其中的精神也包括不可自殺。然而,聖經記載主對罪人的愛、赦免與鼓勵,遠遠超越祂對罪人的責備。

  祂告訴行淫中被抓的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不要再犯了。

  祂告訴三次不認祂的彼得說:你回頭之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祂對那用信心摸祂衣裳繸子的女人說:婦人,你的罪赦了。立時她的血漏就得醫治。

  深信對有自殺傾向的人,我們的主必然會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哈佛專家 2011/10/1 19:09
大家挑剔一下

基督徒自殺係咪有罪?

根據聖經的觀點,自殺會不會下地獄?
哈佛專家 2011/10/1 19:16
向基督徒挑戰一下自殺的問題

基督徒信了耶穌基督之後,自殺是否一定下地獄?

基督徒在共產黨的統治下,可不可以自殺?
beebeechan 2011/10/1 21:11
向基督徒挑戰一下自殺的問題
基督徒在共產黨的統治下,可不可以自殺?...
哈佛專家 發表於 2011/10/1 19:16

為甚麼在共產黨的統治下自殺是無罪?
哈佛專家 2011/10/1 21:29
為甚麼在共產黨的統治下自殺是無罪?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10/1 21:11


因為共產黨是魔鬼,是信奉無神論者
共產黨逼害所有善良的人
逼害所有有宗教信仰的人
包括佛教徒及基督徒
cannypp 2011/10/1 22:52
其實,假設真是有一個唯一,全能的神存在的話,有人有自殺的意圖,會不會那種"意圖"本身就是那個神的旨意?會不會是神讓他有這種想法?.......
算..這些是題外話
站在基督教的立場來說,人是沒權自殺,如果基督徒違反教義去自殺的話,他還算不算是一個基督徒?
基督教是建立於相信,但怎樣才可以稱作"相信"?口說相信則是相信了?打從心底相信則是相信?
如果連聖經內這麼重大的教義都可以違反的話,他可否稱為"基督徒"都是問題= =
相信的標準很重要,但此標準只有上帝知道
以上是假設我自己是基督徒的想法
cannypp 2011/10/1 23:21
因為共產黨是魔鬼,是信奉無神論者
共產黨逼害所有善良的人
逼害所有有宗教信仰的人
包括佛教徒及基督徒 ...
哈佛專家 發表於 2011/10/1 21:29


共產黨只是單純怕宗教勢力大,會動搖他們的地位而已,就好像他們向法輪功下手,就是他怕反華(反共?)

至基督教和天主教,老共都是只是自封主教之類的,目的都是老共希望能夠控制國內的宗教團體,以防他們反共,之所以沒好像法輪功一樣強力壓制,因為美國英國這些大國家有很多基督徒,強力鎮壓的話,美國英國不會沉默,英國本身就是基督教國家不在話下,美國的基督徒都不少,某些美國政黨重要票源,美國不會不發聲

所以老共才不是作為無神論者反宗教,只是怕勢力大會反共,如果基督教只是一些沒什麼人的小宗教的話,老共才不想管你- -
comet 2011/10/12 03:08
掃羅是自殺了,
但是仍然很受軍民擁護,
還有士兵願意冒死偷回他的屍體安葬。

猶大是自殺了,
但相對於彼得去面對自己做錯的事,
猶大不敢承擔自己的行為,逃避。

以色列亡國時,認為末世降臨的基督徒們躲到山上等救主來接他們走,
以色夜人奮戰到在焚屍谷剩下十來人,
圍困多日後,
為了不讓敵人羞辱,
抽籤,決定犯下猶太教的大罪,抽出一人,殺光同伴後自殺。

我不知道猶太教徒如何看待這段歷史。

多年前,我認識的牧師自殺了,
在我甫與他通過話的四天之內。
很多人關心著,但沒人來得及救他。
畢竟自殺要成功,五分鐘以內綽綽有餘。

但以他的處境、以他曾經付出的、以及他
素來貧病交加兼以年歲漸長生理帶動心智的衰退,
沒有一個
受他照顧過的人
忍心
說這個牧師不是因為神的憐憫而容許他自殺成功的
沙文 2018/7/26 23:54
原來, 自殺係天氣問題, 同您信咩教無關
http://time.com/5346900/climate-change-temperature-suic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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