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寫你的離教見證 ※

我為甚麼離開教會

日期: 2006-03-18
作者: 小草 來源: 《思》第12期(1991年3、4月)

離開教會已幾年了。

還記得當走出了校園,踏進社會工作後……不知不覺地跑遠了,再看不見、再感覺不到上帝。其間我仍參加聚會,但講台上牧師的道已打不動我的心,禱告只是對空氣自言自語,我受不了這種虛偽的信仰生活,終於還是離開教會。

對於熟識聖經的信徒而言,我離開教會的原因是不被接納的,他們必定覺得基督教本身沒有問題,只是我這位叛徒了解不深吧了!他們也許是對的,我對基督教的知識的確膚淺,以下所談的只是個人的感受而已,大家姑且看看。

基督教叫我最失望的是它解決不了生命的問題。生命的意義是甚麼呢?基督教的答案是:人活著是為了上帝,我們要成為上帝的工具,廣傳福音。這樣的生命目標是否太遙不可及呢?吃飯、洗澡、看電視都是為了上帝嗎?那「我」有何價值?我又是誰?

還記得初參加教會的時候,我對生命的看法變得樂觀而積極,相信有了主活在心中,生活是快樂的。然而希望愈大,失望也愈大。

隨著年歲的增長,經驗過無數的失敗後,只覺得人生是充滿失望、無奈、痛苦、焦慮、不安……是的,禱告的一刻心裏也許得到片刻的寧靜,但睜開眼睛,更添痛苦的是困難仍在,客觀的環境仍然如禱告前一般惡劣,不禁要問:上帝在哪裏?祂的大能怎麼不曾顯現?

那時候我是要走一段山路後才到家的。每當下班,拖著疲累的身軀,總會一邊走,一邊想,為甚麼有了上帝的人仍然是痛苦的?為甚麼信仰的能力不曾改變我?漸漸地我看透了。信仰只是星期天的玩意兒,除了星期天的崇拜、團契外,人還是要面對現實生活的煎熬,上帝是幫不了忙的!

基督教的信仰不但不能解決人生的問題,反而加深道德方面的束縛。

記得從前參加團契聚會時,程序開始之前信徒都要禱告認罪,那時我心中便如數家珍。把犯了的罪從頭想一遍,便內疚不已,只覺自己污穢不堪。然而認罪並不是最痛苦的事,叫人更難過的是同樣的錯誤不斷出現,結果自己更嚴峻地批判自己。責怪自己,恨惡自己,討厭自己。為了追求神聖,我壓抑心中的慾念,但太多時候人是軟弱的,結果還是犯罪了。認罪、犯罪、認罪、犯罪,是無盡的掙扎,無止境的循環,終於我覺得累了!讓我墮落吧!讓我放縱!我寧願自由走我的路,縱或是歧途,但起碼我忠於自己,一個縱使「醜惡」,但「真」的我!

記得二十歲的我初踏進社會,踫上不了叫人討厭的同事。有一位姓夏的同事最乞我憎,但神說要愛人如己,每當我心中對他說起憎意時,我便自責、認罪;有時禁不住要跟其他同事說夏同事的不是,於是我又自責、認罪。現在想起來也會覺得自己好傻,但當時我真吃苦,常常責怪自己,折磨自己,為的是要追求神聖。這一種叫人精神分裂的信仰我怕怕了,還是自由自在去享受墮落吧!

我想信對很多人來說,基督教是個充滿真理的信仰,而我也認識不少因信仰的力量而變得快樂的人,他們的愛心確美化了這冰冷的世界。但我暫時還是選擇走一條沒有基督教信仰的路,將來如何,也許我會重投神的懷抱,誰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