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

為何要假裝信?(被酒井版主刪文重貼)

沙文 2007/10/10 02:50
小弟對酒井版主的回應無故被刪,重貼

by:酒井版主
為何要假裝信?
對於樓下那一篇教導人如何將女基督徒拖出教會的文章,一直也覺得有點問題;只是,可能不過只是我個人覺得有問題,而且為了表達最基本的尊重,所以選擇留下它。
其實,為何要假裝信?
假設,如果上帝、耶穌真的存在,耶教那一套教義是真的;若果可以從愛一個人當中,認識、接觸到上帝、耶穌這角色,這不是一件好事嗎?
嗯,首先說明,我視上帝、耶穌為"角色",而不是什麼"唯一、獨一的主"或"神"。
一個女生,如果已成為耶教的紅衛兵,只會將耶教教義奉為至聖,視上帝、耶穌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的媒人,那麼,即使閣下如何展開追求,對方也不會理睬你。不過,若對方接受你的追求,肯理睬你,這或許表示對方也想憑自己的自由意志,決定自己可否得到愛情的幸福,不想再受耶教規條所束縛。當然,更有可能的,是對方希望藉著這一段愛情,讓你也感受到上帝、耶穌那份愛,那份包容。既然對方的出發點是好的,又為何不陪著她,一起感受耶教背後的那份愛?
我相信,耶教背後代表的,是一份愛與包容。將耶教教義演譯為以服從為本、以主奴關係為主、將愛"神"捧得比天高,愛人踐踏得體無完膚的教會,是將耶教當作邪教宣揚的教會。如果你是真心真意地愛著對方,上帝、耶穌就只會祝褔你們白頭皆老,而不會千方百計拆散你們。那些想拆散你們的所謂"教徒",不過是誤將魔鬼當做耶穌來信吧。
所以,這是閣下的心態問題。為何你誰也不選,偏偏要選一個耶教教徒?是為了証明自己在說服別人方面的能力,還是貪圖一個上教會的女孩,品性純良,容易哄騙,好讓自己在朋友面前耍帥、邀功?抑或,只不過是想跟一個女耶教教徒上床,証明自己的能力比耶穌還大?
到底,你是真心愛著對方,還是有其他目的?你所愛的,是真正的她,還是色情電影裡的一個假象?
如果是真心去愛,就應該接受她的信仰;愛她之餘,也愛她所愛的祂。如果,你是想有一個女朋友,閒時看電影、吃飯、逛街,有機會就可以到你家,跟你纏綿一夜,那麼,外面有很多更好的選擇,不需硬要選擇一個耶教教徒。如果你想買字典,應該到書店、文具店之類的店子,而不是菜巿場。
她因為信奉耶教,不和你上床,是她的堅持。也許,這種堅持是好的,至少對她來說是這樣。對於她,你應該真心地去愛,而不是真心地想和她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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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應:
大佬呀,您估我想嘅咩?她叫左咁多次,我都要表示基本尊重,難道做下愛這樣的小事都不遷就她嗎?
酒井明 2007/10/10 08:17
唔該你。 我就係想你o既回應俾返你,你自己諗下你o既回應有幾唔合邏輯啦。
沙文 2007/10/10 09:00
冇唔合邏輯喎,難道我死都唔肯同她做愛才對嗎?
您又夠唔合邏輯啦,我真心地想和她做愛甚至不能代表我並非真心地去愛她喎,

p q =/= qp

而(我真心地想和她做愛)及(我我真心地去愛她)並不違反tertium non datur(P ∨ ¬P)

您嘅statement係False dilemma

[ 本帖最後由 沙文 於 2007-10-9 17:35 編輯 ]
酒井明 2007/10/10 10:31
唉.........我遷就下你o既智商喇。
佢肯同你做愛,而你係真心想同佢做愛,呢個當然冇問題啦;但係,我響呢句說話裡面,前提係佢唔想同你做愛呀嘛!你呢句說話本身,邏輯上當然完全冇問題啦!但係你配落我篇文章最後一句裡面,就係有問題嘛!
算啦算啦.........唔明就算啦,我唔解喇。
沙文 2007/10/10 11:15
係呢個前題錯,唔關我智商事。佢唔想同我做愛,但我想同佢做愛而同時又真心愛佢,都冇違反邏輯嘛。

您仲有咩刪文理據?
酒井明 2007/10/10 11:40
哎呀哎呀.........唔解喇,唔解喇.............所以我都話,你都唔明!
沙文 2007/10/10 11:42
唔明就要解到明,唔係您開個愛情信箱來做咩?
匿名 2007/10/10 13:34
好佩服沙文對酒井明咁有耐性
沙文 2007/10/10 13:48
細佬嘅求知慾一向同性慾一樣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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