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2 |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3-8 20:24 發表 根本我們在討論的是其他的(例如神的愛是否無處不在), 他卻引出不相干的經文然後當我們在討論經文,然後說什麼這是形而上的東西,似在自說自話呢。 | |
極危險,連思覺像也失調... | |
| |
我頭先去街, 想食野 見到有兩間差唔多係連住既茶餐廳 一間夜晚呢個鐘數係主要賣潮州粉麵, 另一間係車仔麵 潮州粉麵果間係門口睇到 D 麵幾錢碗, 跟野飲/油菜又幾錢(當然係平過就咁叫) 車仔麵果間無得睇係咩價錢 因為我好耐無食過車仔麵, 所以揀左車仔麵 (但係我既習慣係, 唔列明價錢既餐館我係一律唔去, 今次係例外, 係一次好悲哀既例外 ) 入到去車仔麵間野 粗幼麵果 D $9 出前一丁 $11 "食送" 貴既 $6, 平既 $5 我食開三 "食送" , 淨係碗麵已經 $28 野飲無得平, $11 凍飲 食就要埋單 $39, 仲未計我計劃叫埋油菜 我再望下佢個 "廚房" (車仔麵通常係o係出面架嘛) 一定唔算係乾淨果隻 我問佢有無平 D 既野呀咁 有, $10 腸份, $10 粉果(佢建議) $10 三隻粉果 我--->即走 跟住去左果間潮州粉麵 雙拼麵 + 油菜 + 野飲 埋單 $35 仲要食左好靚既豬手 三舊有半個拳頭咁大既豬手, (仲要我碗係雙拼麵, 有兩樣 "食送"), 三舊豬手食晒 上面講左乜野, 自己參透下啦 | |
原帖由 Paul 於 2007-3-9 09:50 發表 當麻省史上最大的性騷擾.強暴案的肇事者不是別人,而是個神父的時候,這可不是跨大。 當美國各教區都因為數以百計的性騷擾案而上庭,賠款時,那也不是一小撮事件 當那個宗教本身的教義就跟權力和性分不開的時候,它的衍生問題更是關乎教內的所有人。 在任何比例情況都將某個無神論者的罪孽跨大成無神論的罪孽 將非常大比較的神職人員的罪孽就成一小撮人的罪孽 那就是真正的不公了。 | |
原帖由 Nomad 於 2007-3-17 08:40 發表 可惜的是教會很多時都會將一d不利於他們的醜聞輕描淡寫草草了事 其實不單是性醜聞, 很多教會在財政, 管理以至傳教手法上都有一大堆問題一直被粉飾著 所謂"一小撮"的人 往往就是教會中最高權力的管理層 但這一小撮人的惡行 足以陷千萬人於水深火熱之中 | |
... 卻並不是大部份信徒所抱持的價值觀... 相信兩位曾經去過教會的, 心裡有數~ "一小撮事件" 這個"小"是將所有在這個宗教裡的信徒(包括神職人員)都計在總數裡的小 我的意思是要帶出 "卻並不是大部份信徒所抱持的價值觀" , 宗教所帶出的主要訊息是導人向善, 相信沒人可以質疑這一點~ 出來的效果是令 對比於無神論者的普遍不犯罪比率(用法律角度) 小於 有宗教信仰的嗎? 斷然不是! 姑勿論其他, 宗教信仰對一個人的道德標準有所提升是有目共睹的! [ 本帖最後由 Paul 於 2007-3-17 10:10 編輯 ] | |
無神論者沒有罪,反之...為了利益去教會謀利的人們, 他/她們為了一己之利,而捫住良心去犧牲別人,這種罪孽就真是推也推不掉~ | |
原帖由 derSee 於 2007-3-17 09:52 發表 推得掉也好 推不掉亦好 反正他們的神一定會原諒他 幹些少傷天害理的事有什麼關係 | |
第一.step. king從一開始所言的就是神職人員,別帶我遊花園。 第二.你想跟我說,神職人員比平信徒還沒有代表性?那你回到教會塞著耳朵不聽牧師的說話可以嗎? 由第一句開始就錯 經驗所得的是,一個平信徒和一個到醫院放下炸彈的信徒,他們的信仰架構是毫無分別 不過是一個製造了炸彈,和有膽量去實行。 不然要我逐樣指出基督教的暴力和色情上的『教義史』來看看? 而所謂的導人向善,在另一個thread就寫過一次 我也不會怕再C&P一次 如果『罪』只作為反逆某個神的『任何命令』的意思的話 這裡所謂正義也沒有甚麼意義 - 誰都可以聲稱自己是這種正義的化身。 正如當St. Theresa被天使用灼熱尖槍刺胸的幻覺被看成神蹟時 所有有關的性變態的意識都不再被看成性變態的意識了。 私下跟Dye討論過,還是決定用這個回應: 拿出統計數字來。 同前文 要是三十年戰爭,十字軍,納粹和肢解Hydia都算是道德標準的提升,而且是有目共睹 那中國人恐怕就要向發動南京大屠殺的日軍致敬了。 [ 本帖最後由 Nomad 於 2007-3-17 14:45 編輯 ] | |
原帖由 Paul 於 2007-3-17 09:43 發表 我覺得paul仔你立論之時不也是將信徒和非信徒二分化嗎? 現在問題是...神職人員會較易有性醜聞, 這是由於教義和教會結構而帶出的結果 因為神職人員所主宰的比一般人多 更易控制他人思想及佔有道德高地而不受制衡 所以有更多機會犯案 而且有更多犯案的神職人員 很多時都是多年後才被揭發 為什麼? 不就是因為教會的制度一直在保護他們! 你要知道 在這種教義下所引申的制度及邏輯 很多時是殺人於無形! | |
| |
論斷的事是免不了的。有群體的地方就有論斷。主耶穌被人論斷為貪食好酒的人,是靠鬼王別西卜趕鬼的;保羅被論斷為氣貌不揚,言語粗俗,是癲狂的,是踐踏摩西的律法的,是攪亂天下的,是假使徒…試問,自古以來有那一位先知,有那一個神的僕人不曾被論斷過的呢﹖隨意論斷別人固然被魔鬼所利用,但被論斷的人往往因人性的軟弱,也會十分容易中魔鬼的詭計,作出不良的反應。例如: 一.以論斷還論斷:這是最常見的反應。是報仇的心理所作崇。其實不知不覺地以惡報惡,自己也淪為“惡人”。而且以論斷還論斷實質上已經是吵架,失去聖徒的體統。在“吵架”之中,有誰不講錯話呢﹖有誰不在盛怒之下用錯詞句呢﹖這些錯話錯詞被對方捉到了,又再成為產生進一步論斷的根據,形成惡性循環,永無了結。 二.不見自己的錯,只見別人的錯:這是被論斷者想要保護自己的心理。這裏不論到底別人有沒有錯,但過於自我保護的人實在容易忽略自己有錯的地方。可能對方的論斷有百分之九十九是偏見,但我們基督徒卻應該先為那百分之一的錯處而道歉認錯,然後才能準確地糾正對方的偏見。大衛被神重用,其中一個原因是勇於認錯。即使是那個咒詛他拿石頭打他的示每,他也能容忍,因為他認定是耶和華為他所犯的罪之故派惡人示每來咒罵他的。 三.找出其他人來支持自己:被論斷的人多感到自己孤單,不夠力量去抵擋對方,於是很自然地找更多人來同情自己,集合眾人的意見和力量去駁斥對方。卻不知道這樣做會很容易形成黨爭,嚴重的更是分裂教會。究其原因,這是想要得人的同情多於想要得神的同情。保羅在指責哥林多教會的黨爭之中,責備得最重的是支持他的那一黨 (參林前一:12-17)。 四.受到打擊,精神頹喪:雖然論斷只是在話語上的毀謗,但人多以名譽為“第二生命”,名譽受損,痛不欲生。其實又何必呢﹖只要自己實在是清白,為何不相信神會為自己伸冤﹖這不信的心使自己往往痛苦到神經衰弱,甚至患上精神病。 五.事奉乏力,樣子難看:精神受創已是不值得的了,現在還影響到自己正常有意義的事奉也做不成,終日愁眉苦臉,身心靈受到極大的影響。因一失百,實在是太傻。 六.記恨深刻,不易饒恕:許多時候那論斷的話語本身並不很嚴重,但被論斷者在長期不能自制地數算對方的錯處之時,愈數便愈情緒低落,越不易平衡自己,記恨愈深,愈不易饒恕對方。仔細分析,是被論斷者將事情惡化的。不肯饒恕人怎能得神的饒恕﹖ 七.與神疏遠,與教會疏遠:不肯饒恕人的心一定會使他的禱告不通。聖靈也一定會時常責備他。這樣一來,他感到苦極了,自己是被別人論斷的人,為何連聖靈也責備自己﹖於是不自覺地與神疏遠了,連教會弟兄姊妹任何愛心的勸勉也視作針對他而發的,於是又與教會疏遠,孤立自己,被撒但佔有他的心。 八.“人”與“事”難分:被論斷者的仇恨反應是聖經所不容許的。但最慘的是他以為很有理由地自辯說:“我只針對事,不針對人”,往往這是一句化裝得最美麗的謊話,因為他對那人已不再相交和相通了。 九.因“小我”而毀“大我”:一個人受到別人的論斷,往往為了保護自我而不惜結黨去對抗別人的論斷,雖然知道這樣做會分裂教會,但仍堅持己見,這是自私的行為。最低限度沒有想到教會是主用重價買贖的,以為保存一己重要過保守教會合一的心。 十.不能回轉像小孩子:經驗告訴我們,小孩子不和,很快就恢復良好的關係,但在教會裏,愈有年紀的,愈有地位的,愈有知識的,愈感到自己有理的,就愈難忘記彼此間的仇怨,愈難溝通,試想這樣的人怎能向主交賬﹖ 以上十點是一般被論斷的人所常見的軟弱。如果讀者你是其中之一,請你看看保羅在受到別人論斷之時,作出怎樣美好的態度(林前四:1-5): 一.“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執事”一詞,在原文是僕役之意;“管家”的意思是自己一無所有,所有的全部都是主的。保羅看自己的身份是僕役,是一無所有的管家。這樣低微的身份,那怕別人論斷﹖只有那些自以為居高位的,自以為擁有不少的人,才怕別人論斷。 二.“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忠心是對主。保羅認為最重要是主對他的論斷。如果主看他有忠心,那怕任何人論斷﹖如果主看他為不忠心,即使人人稱讚也是等於零。保羅指出:“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是極小的事”。因為任何人在主面前,都顯得極小,他們的論斷也就算是極小的事了。有了這樣的心態,就不會因別人的論斷而感到難受和失去屬靈的自制力。 三.“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從這句話,我們知道保羅在被別人論斷之時,曾很認真地檢討自己,真的有甚麼錯處沒有。這是客觀的態度。肯考慮別人論斷的意見,也是心胸闊的表現。客觀和心胸闊的人,一定不會被別人的論斷所傷害。再者,保羅雖然覺得自己沒有錯,他仍怕自己有隱而未現的錯,所以他說:“不能因此得以稱義”。能考慮到自己想不起來可能有的錯而謙卑下來,是最美的態度。試問,人誰無錯﹖過分堅持自己沒有錯的人,常常招惹更多的論斷。 四.“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不錯,任何人都可能有想不起來的錯處。但試問這樣的錯處,誰能作出公平的判斷﹖所以保羅認為“甚麼都不要論斷”,因為沒有人能作出公平的判斷。等主再來,只有祂能看透各人暗中的隱情和心中的意念,從而作出公平的判斷。看地上的法官尚且在判案之前要求知道犯人是熱血還是冷血,精神狀態是否正常,血裏有多少的酒精成份,案發時犯人能避免犯罪的機會有多少等等才敢判案。何況主將來的判斷豈不更詳細考慮到各種隱藏的因素﹖所以任何人隨便論斷別人都是不對的。 五.“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着稱讚”。神的判斷既然是最公平最準確,神的稱讚就成了我們最大的安慰和盼望。肯以神的稱讚為滿足的人,必能勝過別人的論斷。人之所以不能勝過別人的論斷,全因為不肯以神的稱讚為滿足,乃以人的稱讚為滿足。這等人有禍了,因為不想到人的稱讚多是不準確的,偏面的,暫時的,甚至有時是騙人的。但神的稱讚卻帶有永恆榮耀的賞賜。 |
<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