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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羅公子 於 2007-7-13 22:52 發表 有立法 就自然會迫教會提升透明度 到時可以打個電話一查個登記編號 就知道哂間教會做過d咩 d人用唔用係另一回事 但有左呢個基制 教會中人做衰野都會投鼠忌器 | |
原帖由 羅公子 於 2007-7-16 12:57 發表 你真係認為, d牧師冇錢就唔會咸濕女教友??? 我所說的基制不是要教會次次登記自己行蹤 而是要有一個監察機構收集教會的犯事記錄 待新入教的朋友可以一查就知道教會的底世 咁就可以令到入教的人有所警惕 當然 亦有可以被教會遮蔽醜聞而令事件不暴光 不過呢d野就要靠羅公子你多多出力去發挖出來公諸於世啦 | |
教會錢少左,宣傳力就自然被削弱。 你我都知道,其實基督教這個思想是很劣質的,很多其他宗教、思想、哲學、心靈雞湯等等,都比基督教思想好得多。分別只是它們缺少如此強力的宣傳機器而已。 少左D創世電視、恩雨之聲、出trip搵方舟實錄等等,咁就自然少左人落疊,比例上亦會少左女教友被牧師搞啦。 | |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7-17 00:36 發表 但其實教會的慈善團體的籌款 也有明文規定要用於相關的福利服務上面 教會本身應該是不能以籌募經營經費為名去賣旗同寫proposal bit 政府既錢 但抽水你所說自動成為慈善團體 這超能力的確是存在 但會否因為去其超能力, 就可以抑制神職人員的行為操守? "超能力"屬於制度, 神職人員的行為屬於人性, 以透過限制制度來限制人性, 你會否有點一廂情願? 倒不如設立監察機構直接監控神職人員的操守, 至少避免有神職人員犯完風化案後可以繼續宗教事工情況發生, 甚至必要時可以釘埋佢牌, 總好過慢慢吊佢鹽水唔上唔落。 慈善團體只是增加了他們的政治籌碼同埋公信力 但教會的財政來源應該是來自信徒的捐獻同十一, 就算你唔比佢成為慈善團體, 佢一樣有很大的財力去做很多野 | |
教會的財政主要來源是來自十一,但可能你不知道,原來十一奉獻也可用來扣稅的!就是因為它們已是慈善團體,無形中政府對教會也間接資助了。 | |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7-17 10:12 發表 沒有監察制度 又點迫神職人員註冊? 沒有註冊制度又點會有大條道理丁走d 攪過女教友既牧師同神父 唔比佢地再傳教? 只要規管到教會, 同神職人員要有發牌制度 再犯風化案就可以令佢地身敗名裂 你斷佢米路 極其量都係勒緊褲頭 佢死唔去架 而且教會本來就財源寬廣 你唔比佢籌款 佢米走去賣多d雙氧水law 你立法監管左之後 佢可能連聖餐都要過先衛生幫過關 先law到正牌開檔 [ 本帖最後由 Step.King 於 2007-7-17 10:41 編輯 ] | |
原帖由 Step.King 於 2007-7-17 10:39 發表 搞左女教友果D牧師,拉左後都會得到應得的懲罰,同普通人無異。 假如如你所說有個發牌制度,而基督教又喜歡玩寬恕、玩重生,你就咁就想佢地終生釘牌? 仲有,監察制度的推動力何來?可以聯合受害女教徒?可能佢地被搞後,早就離教了,仲得鬼閒幫你搞乜鬼監察。 不過,基本上我的斷米路意見同你果個發牌制度係無衝突既喎,可以兩者同時進行的。 | |
佢地差唔多所有書由撰稿直到出版係一條龍做晒,只係跟住就夾一班人黎買佢地o既書。所以,其實點禁、點發牌都冇甚幫助。呢場仗,好難打。 | |
讓一眾將入教的人可以知道邊d教會 有風化記錄 邊d有財政不清 這樣就算阻不了他們入教 大家也可以有所警戒 只要有個女仔入教時 佢阿媽會叫佢去xxx局check 間教會可唔靠, 入面d牧師有冇犯罪記錄 咁就已經足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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