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何離開基督教? |
日期: 2011-03-07 |
作者: 了月 | 來源: 簡單、和平、自然個人新聞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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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我久一點的人,都知道我以前曾經是基督徒,曾經受洗,也曾經虔誠的坐在教堂裡向神祈禱,享受著上帝的愛以及祝福。這樣很好不是嗎?為甚麼我甘願放下神那種甜美無私的愛?為甚麼我放下了耶穌賜給我信心以及智慧?為甚麼我選擇黯然離開了基督教的懷抱?許多人都問過我這個問題,我也很想當場告訴你,但這卻一言難盡,因為我的選擇是經歷了多少思考、多少掙扎與猶豫,我才選擇離開基督教。以下,我將娓娓道出我離開基督教的原因。當然,這純屬我的個人觀點,你不一定要同意。你若同意,我很高興找到了知音,你不同意,那是你的自由,我更不會勉強你,但也請不要與我爭論,這才是互相尊重的前提。如果你是基督徒且不願遵守這個前提,我實在是不建議你繼續閱讀下去。 一、基督教排他性嚴重基督教的排他性嚴重,怎麼說呢?上帝不是一向標榜無私與包容的愛嗎?別忘了,摩西十誡中第一條誡律:「除了我以外,不可以有別的神。」這句話,具有一種宣示的意味,宣示「天上地下,唯我獨尊」的至上真理,而且將之擺在第一條,更有突顯出上帝的至高無上與無人可及的強調性質存在。十誡第二條:「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象,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因著這兩條誡律,所以凡是禮敬其他神明的宗教,不論是佛教的觀世音菩薩也好、阿彌陀佛也罷,乃至回教的阿拉、道教的原始天尊、太上老君甚或是天主教的聖母瑪利亞……等正統的世界性宗教,在基督教眼中全部是在禮敬「撒旦」(Satan;意指惡魔)、信仰邪神的愚癡分子,更遑論一般民間多元的信仰,以及星座、算命、卜卦、塔羅等玄之又玄的靈異活動。不用懷疑,當一位老練的基督徒知道你有敬拜他們眼中所謂的撒旦或者相信邪術時,或許表面看不出來,但他們心中早已開始暗自盤算。他們打算開始向你傳教或者為你禱告,希望你不要拜那些東西,與它們一同回歸基督教的懷抱。也許他們這種心態也是為你好,但是基督卻鮮少有人想過,當別人心中信仰的佛菩薩、或者算命的興趣被他們貶得一文不值,甚至與邪惡這種醜陋的字眼扯上關係,心中作何感想?我要說的是:基督徒們,你們能找到神的愛,我很替你們高興,但是也希望你們尊重他人的信仰,不要擅加批評。 [附錄]:十誡 http://www.jmcoltd.com/new_page_162.htm(本網註:連結已失效) 二、基督教帶有侵略性相信大家走在路上一定都遇過基督徒向您傳教吧,因為他們迫不及待想與您一同分享上帝的好,這種「好東西與好朋友分享」的心態的確值得嘉許,但是手段也許該考慮一下是否合宜。可以把傳教辦得跟直銷一樣有效率,這是我見過最不可思議的傳奇。當然不是每個人都這樣,但是這種積極傳教的思想,的確是蔓延在各個基督教會中。如果別人肯接受那就算了,問題是不接受還死纏爛打,那就真的有點不識相了。我要說的是:基督徒們也許該仔細想一想,也許你們覺得某件東西很好,但是那是對你們而言。你們無法確知那件東西別人是否真的需要,套用在別人身上,別人是否能與你們一樣感受到等價的「好」。雖然我現在信仰佛教,我也不會主動去向別人傳教或宣說佛理,除非那個人自己出於需要而發問於我。需要,就給他;不需要,也不硬加在他身上,我認為這才是對待朋友最真實的體貼。 三、基督教救贖的條件過度簡約且不合情理基督教強調因「信」而得救,只要信仰上帝為神並相信其子耶穌基督為人類死於十字架上所帶來的救贖,死後就可以獲取永生的憑證而上天堂享福,且所有的欲望均能在天堂得到滿足。反之,不信神的罪奴,死後則要接受審判,最後被丟到地獄的火湖裡永遠煎熬。的確,這種情節很簡單清晰也很迷人,充分符合神話所應有的特質。但仔細思索,難道生命的真相就真的是這種神話可以道盡?這種說法是否合於人情義理?假設一位惡貫滿盈的連續殺人魔,殺了數十條人命,然而他也真心相信神對他的愛(不論有沒有改過自新),那麼請問他死後會上天堂還是下地獄?基督教的答案是上天堂。另外有一個人,信仰佛教,加入慈濟功德會,日行數十善,幫助許多困苦的家庭,那麼他死後該上天堂或是下地獄?基督教的答案是下地獄,只因他沒信上帝。這種強詞奪理的說法,儼然禁不起最基本的人情思維。我想說的是,既然行善無法得到救贖,作惡也不一定下地獄,那對於自私的人們而言,行善還具有甚麼動機?作惡前還有甚麼顧忌? 四、基督教磨滅了人性的尊嚴在基督徒必讀的聖經一書中,人類一向被視為「奴隸」。也許這很令你訝異,但這卻是事實。聖經中常以奴僕的故事來象徵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忠心的奴僕就有糖吃,不聽話的奴僕就得受罰。而我們在禱告中也常可聽到「主呀!主呀!」的稱呼,雖然少有人說出自己是「奴」的這種稱謂,但有「主」就有「奴」(或「僕」),這卻是顯而易見的道理。雖然我很窮,也笨得可以,沒甚麼優點可言,但我慶幸我知道自己還是一個人,還具有人性的尊嚴,不用像一條哈巴狗一樣在主人的面前搖尾乞憐,乞求他讓我進入天堂或給我智慧。的確,人性的尊嚴是無價的,因為眾生都有佛性,有朝一日都是一尊佛陀。所以人性的尊嚴不是金銀珠寶可以收買,也不是地獄的火湖的威脅利誘所能挑戰。信仰上帝的人,就算上了天堂,修到了最高境界,仍然是奴隸,仍然比上帝矮一截。聖經說:在人不能,在神都能。對啊,到了天堂,阿斗仍然是阿斗,還是要靠上帝餵奶,看上帝的臉色吃飯。幸好我是個人,而不是神的奴隸。即使到了地獄火湖裡,我仍驕傲我自己是個人,人的價值是本有的,不是靠外力或環境可以決定。的確,我承認人類的確甚麼都不懂,也很渺小,但是不懂就要去學習,要學著自己成長,做自己的主人,而不是一味依賴他人,這樣永遠都會長不大。 內容太多了,打字打得有點累,下次繼續聊吧…… 話說昨天說了一大堆,不僅我自己累了,我想大家也看得頭昏眼花了吧。但是,能有這份耐心看到下集,想必諸位都具有十足的耐心才是,否則這種八股的說教性文章,要能夠引人入勝也著實不太容易。廢話少說,如果你還有興趣繼續看下去,就讓我們一同進正題吧。 五、耶和華(上帝)是一位殘暴冷血的民族性神衹說到耶和華這位神衹,也就是基督徒口口聲聲所稱的「真神」、「上帝」、「天父」、「主」,到了新約時期,甚至還發展出三位一體說(consubstantialism or trinity)。所謂的三位一體,就是說聖父(耶和華)、聖子(耶穌基督)與聖靈三者個別擔任不同的任務(聖父負責創造,聖子負責救贖、聖靈則負責感動與印證、帶領),但是其實他們都是一體的真神。不論學說後來如何演變,我們追溯耶和華的本源,猶太教的上帝、基督教的神乃至回教的阿拉真主,其實在以前的中東地區都是指涉同一位神,這位神就是以色列人的民族神(耶和華)。很訝異吧!原來耶和華的濫觴只是一位民族性的「戰神」。基於當時中東地區有許多民族盤據,各個民族間當然也就不免常有互相侵略、征戰、掠奪等情事發生。因此,戰神的地位在各個民族中也就顯得特別崇高。而今日基督教、猶太教、天主教、回教(這些宗教稱為同源宗教)所敬畏的耶和華,也就是昔日引領以色列人走出埃及、擴張、壯大的戰神耶和華。基於戰神的特性,冷血與殘酷這種字眼也就不難想見。若你有幸翻開舊約聖經(主要為:出埃及記、利未記、申命記、約書亞記……等章),你一定要好好瞧一瞧,上帝在以前做了哪些「好事」。首先,上帝偏袒自己守護的民族(聖經中稱之為被揀選的子民),為了幫助以色列民族走出埃及,先是在埃及降下了十災(血河、蝗蟲、黑暗、毒瘡、刀劍……等,可參閱附錄網站了解),其手段之殘暴,自是不容置喙。再來,耶和華又幫助猶太人進行一場又一場的攻城掠地(當然其中不乏戰敗的場次,可見耶和華的神力也仍有其局限性),在每一場戰爭中,耶和華更是親手殺了數以萬計的人。舉例來說,在約書亞記8:24~27的艾城戰役中:
這跟南京大屠殺比起來,我想也是絲毫不遜色,只是基督徒通常未能親身感受這主神的殘暴,總是自找理由稱為「公義」。從這一段經文中,我們不難發現,耶和華不僅自私 (偏袒自己的民族),也是一位生性殘暴嗜殺的戰神。在利未記更記載了耶和華喜歡用活的牛、羊獻祭,甚至還有一位沒血沒肉的亞伯拉罕,竟想把自己的親生兒子拿去當成祭品 (人肉祭),只為了諂媚耶和華(此段聖經美其名為試探亞伯拉罕的信心)。如果耶和華不是嗜血、嗜殺的神,那麼這種祭品又怎能博得他的歡心呢?耶和華口口聲聲稱把我們人類是為自己獨生子般疼愛,在我看來,人類在其眼中只不過是不值錢的「賤奴」。反正要殺要剮隨便他,善惡標準也由他訂(不信他者就是定義為惡),我們還有甚麼好說?世間上的父母,即使兒子不承認父母,父母仍然期盼他有一天能悔改,有一天能再度和好,哪有父母因此就殺了自己兒子呢?以色列人是耶和華的兒子,難道埃及人、艾城居民就不是上帝創造的子民嗎?虎毒不食子呀!但是耶和華的確是比虎毒了好幾倍!你說我怎麼可能還有勇氣「認賊作父」呢? [罪證]: 六、上帝的完全性受到質疑上帝在基督徒眼中,可謂是一位全能的神,上帝在新約聖經中也曾誇口說道:「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能不能我是不知道啦,不過我們可以從其他地方來旁敲側擊,大略猜一下神到底「能不能」。古希臘的詭辯學派(sophist)曾經問一個問題:「上帝能不能創造出一顆上帝自己搬不動的石頭?」當然,這個問題的確很狡猾,回答能也不對,回答不能也不對。不過用這種詭辯法來論證上帝是否全能,我想也是勝之不武。還有沒有甚麼方法可以檢驗上帝是否無所不能?我想是有的。但是怎麼做呢?我們可以試著回想一下,上帝在聖經中的角色,上帝具有甚麼特質? 嗯,你應該猜到了。上帝是一位戰神,上帝也常常暴怒,為甚麼暴怒呢?廢話,當然是遇到不如意呀!怎麼個不如意?廢話,當然是人類不聽話呀!呵呵,你會問,上帝既然那麼厲害,為甚麼還會生氣?還會遇到不如意?這也就是我想問的問題。如果上帝那麼厲害,何必派他的手下向我們傳教呢?自己傳不是更快?脾氣不好當然也是一種缺陷,這自然不用說,而在另一個層面上,上帝也沒有能力使人信服,所以他才需要藉由威脅與利誘 (天堂、地獄、愛)來擴張自己的勢力。雖然基督徒嘗試提出自由意志論(free will)作為解釋,那卻也不能圓融解釋上述的無能。怎麼說呢?在伊甸園中,上帝設下生命樹的陷阱,警告夏娃不要偷食禁果,但是要不要吃,給夏娃自己決定,而上帝也希望我們是自己選擇要相信他,這就所謂自由意志論。上帝設立生命樹的目的,乃是作為一種試探,想測試夏娃是否忠誠效忠命令,結果當然令上帝失望。當然,這種論說乍看之下可以解釋上帝為何沒辦法讓我們都相信他,然而這種說法卻也露出了另一種破綻。甚麼破綻呢?呵呵,原來上帝不具有「預測未來」的能力。如果可以預測未來,知道未來是那樣就是那樣,還有甚麼好測試的呢?還有甚麼可以生氣的呢?還有甚麼可以不如意呢?因為一切的事,早就在掌握、預料之中不是嗎?基於上帝沒有預測未來的能力,所以聖經中啟示錄預測世界末日的到來,我們也就姑且看看,不必太信。也許這只是上帝編出來的謊言,用以威脅利誘人們而已。 還有一點,基督教秉持的是善惡二元論的思想。上帝創造出了一個撒旦,把所有的惡名都丟給撒旦,讓撒旦替他背黑鍋。唉呀!我說撒旦先生也真可憐,被對手抹黑成這樣,竟然還風度翩翩,沒有跳出來「靠邀」(抱歉,為了增加文章趣味性,不得以使用不雅文字,請各位看官見諒)過一句。既然上帝那麼厲害,上帝為甚麼無法滅除撒旦呢?我想,上帝說不定不是撒旦的對手吧。也許撒旦是另外一個民族的神,因為上帝屢屢拼不過撒旦,就放出風聲來抹黑撒旦,把所有的惡的丟給撒旦,並在啟示錄中放話一千年後要將撒旦制服。說大話誰不會?如果上帝那麼厲害,何必等到一千年?撒旦早就吃飽在等他了呢 XD 惡就是惡,每個人自己做惡有本事就自己承擔,何必找一個虛有的撒旦來為自己犯錯作為藉口? 就上帝的個體而言,從上帝豐富的人性特質(發怒、高興、悲哀……等特質)來看,很顯然上帝還有「慾望」,當然有慾望就有失望的一刻(所以此刻開始不滿、抱怨、發怒、哀愁),這種境界與道家老子所說:「無欲則剛」以及佛教所說的「多慾為苦」乃至「四大苦空」、「無我」、「涅槃」(究竟寂滅)相較,層次明顯低得很多,原來神和人一樣貪求物慾的享受。天堂裡除了東西比人間好一點以外,其他慾望絲毫不減,當然也就無法解脫痛苦。 然而上帝也有自知之明,當然也知道自己有無能之處,只是這份難言之隱,不好意思在自己的僕人面前獻醜,以免貽笑大方罷了。所以上帝用盡了各種威脅利誘的方法,包括天堂與永生的憑證,包括地獄火湖、末日審判的恐嚇,乃至多次在聖經中誇口自己的偉大與全能,乃至那份看似無私卻帶有深刻自私特質的愛。聖經中曾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注意喔!是敬畏喔,不是敬愛。因為耶和華是戰神,當然要你待有恐懼(畏)的成分囉。從人神關係來看,與中國儒家聖者孔丘相較,上帝的器量也明顯不如儒家。從舊約聖經中,我們可以看出上帝秉持的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自私思想,想用的是霸權來統治全世界。而儒家孔子則倡導王道精神,表現出「風行草偃、以德服民」的人仁者胸襟。就連諸葛孔明七擒孟獲,也比耶和華的見人就殺來得有肚量多了。 今天就暫時說到此,一方面我打字也累了,一方面太多各位看官也吸收不良。我們下次聊吧,感謝諸君讀完這篇文章。 嗯,今天打算把這個話題作一個了斷,以免藕斷絲連、夜長夢多。上次談論了六點我對基督教的不認同點,分別條列如下,以幫助大家複習。 一、基督教排他性嚴重 今天,咱們繼續這個話題。我將在此篇再提出四點我對基督教的不認同點,以確切說明我為何會離開基督教的原因。最後,我要提出一些我對基督教的認同之處及其優點,因為我對基督教雖然不同意多於同意,但是也不能因此就磨滅其優點。談完了優點並做小結之後,這一長篇大論與此一議題,也將劃下句點、就此打住。 七、聖經紀錄的真實性有待質疑且聖經之內容不雅未曾接觸基督教的人,一定會問一個問題:「上帝真的存在嗎?怎麼確定上帝真的存在?」這雖然是大家都會問的問題,但是基督教往往也給不出合理的解釋,因為目前仍然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實上帝是否存在。也許有人會說聖經不正是上帝的話語嗎?沒有上帝,怎麼會有聖經呢?的確,對基督教而言,聖經的確是古代多位先知藉由上帝聖靈的感動與帶領,寫成的文字記錄。但是這只是片面說法,因為沒有上帝,聖經也是有可能由人類編寫而成,所以聖經在許多章節出現了諸多的矛盾與衝突。就其屬性而言,聖經是屬於一種歷史性的紀錄書,紀錄以當時社會的活動、征戰以及宗教信仰的情形,它由多位不同的先知寫成不同的篇章,再集結而編成今日所見的聖經。而在每個不同作者的篇章中,即使紀錄同一件事,也常出現互相矛盾的情形,這在舊約中尤其常見。(想了解哪裡有矛盾處,附錄的網站中有詳細的條列,歡迎指教批評)況且,聖經多次出現血腥暴力的場面,亦夾雜有古代奴隸思想的陰影與輕視女性的男性沙文主義色彩,不時更有亂倫的情結混於其中。 (在舊約聖經中尤其常見,以下附錄網站中有詳細條列,歡迎參考)。這種書籍實在應該列為限制級才是。 [附錄]:
八、打破「感覺」的迷思、認清激情的危險為甚麼我在此要強調感覺呢?因為基督徒的信仰,多半依靠「感覺」。例如:我「感覺」到了上帝對我的愛;我「感覺」神要給我一項很大的使命;我「感覺」神這樣安排一定有他的旨意,對我一定是最好的;我在今晚的禱告中,神給我很大的「感動」;我昨天做了一個夢,我知道這是神要給我的「異象」;每當我孤單時,我都可以「感覺到」神與我同在。神為甚麼存在?因為我「感覺」他就在我身旁。相信上面幾個句子,身為基督徒的你一定不會陌生吧。也許你未曾察覺,你的信仰只是一種漂移虛幻的「感覺」。但是,你有檢視過自己的感覺嗎?感覺真的能指引你邁向真理或是正確的道路嗎?也許並不盡然。因為「感覺」只是一種生理、心理的交互作用,並不能保證一定正確。好比你昨天感到很冷,但今天並不冷,那麼,你昨天感到的「冷的感覺」跑哪去了呢?昨天的感覺冷不冷對現在而言,有甚麼有兩樣呢?其實冷乃是外境產生的幻影,不屬於你,你想留也留不得。懂嗎?感覺只是一種暫時性的表現,而且感覺「不屬於你自己」。既然感覺是如此虛幻,在人生重要的道路抉擇口,你敢只依靠感覺嗎?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因為過度依賴感覺會淹沒你自身的理性。不斷沉浸在敬拜、讚美時的聖靈感動,或是一味沉浸在禱告時神同在的喜悅感,你會忘記了你還會思考。不論是基督教的敬拜、讚美、禱告或是佛教的禪修還有其他宗教的儀式,只要涉及「定力」(專注力)的訓練,多少都會帶來一些神秘經驗 (即所謂的奇妙感覺),這些經驗是如此的美好,以至於讓你忘了自我而沉湎其中。這些境界是修持定力的自然表現,若不心生貪著則無礙。但若貪戀其中,你將會喪失自我思考的能力,甚至有可能因此走火入魔,這點不可不慎。若你只是要過一個比較無憂快樂的生活,適度依賴這種感覺的調劑我是不反對;但是你若欲尋找生命的真相,你就當用理性來思考,切勿成了感覺的奴隸。啜飲這種感覺,與吸食迷幻藥無異,當然具有成癮性。瘋狂的激情,最後只會使你喪失理智,最後導向滅亡。你也許見過一些基督徒在禱告中瘋狂呼喊的場面,也許在敬拜讚美中又叫又跳,或者被神職人員觸摸而倒地不起,這些都是神祕經驗的範疇。很遺憾的是,佛陀曾睿智地禁止過度執著於這種感受,基督徒卻很重視這種靈異的經驗,而這是危險的。也許當時有其他的「靈體」與你交會,你若於此時放掉自我,與靈體或感受融合而一,你將因此喪失自我,成了那靈的奴隸與工具。雖然靈也有可能是好的靈,不見得是甚麼邪靈附體,但是喪失自我仍舊是你付出的最大的代價,即便你能從中獲取愉悅感。 九、一定要有起源嗎?單一起源論?談這個問題,就好比問了:「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個問題,問題雖然有趣,然而至今卻沒有人能答得出來。因此,這在哲學界仍是一團未知的謎。每件事情都一定要有起點嗎?這同樣是一個哲學問題。而基督教的基本理念(上帝創造萬物)就是立基於凡事必有起源這個認知,所以有世界,一定有造物主。我常常聽到基督徒向我說:「你看!這世界的萬物是何等的奇妙!一堆沒有生命的元素可以構成生命,小小的細胞也能執行許多人類用化學方法做不出來的反應,如果背後沒有一個設計者,怎麼可能有這麼精良的產品呢?」對呀!乍聽之下,這好像很對,也很有道理,但是其實這種論調卻禁不起邏輯推理的驗證。因為「精不精良」與「是不是被創造」兩者為獨立事件,沒有任何牽連。誰說只有被創造才能如此精良?如果這種說法可以成立,那你就更不應該相信上帝。為甚麼呢?因為,絕大多數的基督徒忘了他們所信仰的上帝,其實比世間萬物更為「精良」。如果世間萬物那麼精良,就一定要有創造者,那麼精良如上帝(具有神力、創造力、思考力、無形無相、長存性),又「是誰創造了上帝」呢?上上帝嗎?那麼精良如上上帝,又是誰創造上上帝?太上帝嗎?如此追究下去,必然是一個沒完沒了的無窮迴圈。既然上帝可以在聖經中自稱「自有、永有」(自己本來就存在,不用被創造,而且將永遠存在)的神,那麼世界萬物為甚麼不能是「自有、永有」呢?上帝可以,世界當然也可以,這是同樣的道理。而佛教稱這個世界為無始的迴圈,乃是一個圓形的輪迴模型,既然是圓,當然也就沒有起不起點的問題,哪裡需要創造學說呢? 十、耶穌提倡的博愛思想過於局限耶穌,也就是基督徒所稱的「彌賽亞」(救世主;基督),在新約聖經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當然,它也正是整部新約聖經中救贖思想的執行者。耶穌在新約聖經的教導中,非常提倡「博愛」這個觀念,例如:「當愛人如己」、「你們應當彼此相愛」、「要原諒別人七十個七次」、「愛你的鄰舍」、「如果有人打你的左臉,將右臉也轉過來給他打」,這些觀念,正是耶穌所提倡的博愛精神。最後,耶穌號稱為了全人類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藉由其所流出的寶血,滌淨世人的原罪。只要相信耶穌基督所帶來的救贖,人類的罪惡就能得到赦免,最後獲得天堂與永生的憑證。耶穌一生不僅倡導博愛,自己也勇於擔當眾生的苦難而身體力行博愛思想,這點我倒是非常敬佩。然而,與佛陀所提倡的「慈悲」相較,耶穌提倡的「博愛」則略顯小家子氣。因為佛陀的慈悲甘露乃是普及於一切有情的眾生,正如金剛經所言:「一切胎、卵、濕、化,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若非想非非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而耶穌的博愛思想僅止於「人類」。所以佛家有「戒殺放生」的戒律,甚至被蚊子叮咬都不忍心去拍他。因為一切諸有情,與人相比,佛心、佛性不異。而中國佛教的出家眾更要持守「吃素」的規範,避免有情眾生因自己的口腹之慾而受刀劍之苦(植物沒有神經系統,故無痛苦感受)。儒家的孟子也曾言道:「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矣。」惟獨基督徒,每年的感恩節,桌上擺了一隻火雞,肚子餓得咕咕叫。殺了火雞,啃食其肉,還美其名感恩上主,豈有此理?當你們在做這種血腥感恩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桌上的火雞已經不知道經歷了多少恐懼、留了多少淚?你們要感激,不會用自己的生命去犧牲、去感激嗎?你們要感激,關火雞甚麼事?你們要取她性命去感激,有經過火雞同意嗎?生命之所以可貴,就是有獨立自主的能力。而人類卻以感恩之名,行自私、殘暴之實,這種感恩我所不齒,這種博愛我也不敢恭維。 最後,我我離開了基督教。雖然如此,我認為基督教仍有其存在的價值與必要性。所以即便我不是很認同,你能成為基督徒,我仍要替你歡欣鼓舞。因為,第一,基督徒們行動往往比較積極,在社會公益、勸人向善方面總是不遺餘力,對社會貢獻著實良多。此外,上帝無私的愛,也曾陪伴社會上許多孤單的男男女女走過生命的幽谷,安撫了妄動不安與脆弱的人心。畢竟,要勇敢要獨立,是需要極大的勇氣。如果有一個心靈的港灣可以依靠,死後有天堂的美好願景,對脆弱人心不啻是一種極大的安慰。我也曾在基督教待了兩年,雖然我最後選擇離去,但是我也不得不承認,我從基督教中學到了許多,尤其在信心方面獲得增長。雖然我已離去,我仍然感激耶穌基督與耶和華對我曾經的愛與祝福。也許我現在不再需要,但我會將之放進心中的收藏盒理,紀念你們曾經對我的付出。我也要向各位基督徒們致歉,也許我部分論點過於偏激,但是你們因此而改信其他宗教,這也絕非我所樂見。我要說的是,宗教沒有絕對好或不好,只有適不適合的問題。挑一個適合你的走下去,那就無怨無悔了。 <全篇 ~~~ 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