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寫你的離教見證 ※

我不是基督徒

日期: 2014-12-11
作者: 何式凝 來源: 《我係何式凝,今年五十五歲》

作者簡介

何式凝博士(Dr. HO Sik-ying, Petula),人稱「性博士」,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中港兩地少有的性別及性欲研究專家,研究領域涵蓋男同性戀、 女性情慾和多元關係等課題,何博士曾主持多個電台節目,內容大膽,吸引不少聽眾。(更多作者介紹請看此:http://sikyingho.socialwork.hku.hk/

本文摘自何式凝博士的自傳《我係何式凝,今年五十五歲》(香港:三聯書店,2013)內第三章「可怕的學校和教會」多節及第七章「酷兒精神」一節。承蒙何式凝博士允許本網轉載,謹此致謝。

目錄

以基督教對抗天主教

中六時,我開始對基督教產生興趣,很可能,那是對天主教修女們的抵抗,而不是天主教本身。我喜歡上教堂望彌撒,只要那不涉任何政治動機--以示對修女忠心,符合她們的期望。例如,若當天有辯論比賽,他們就會期望你會為比賽勝出而禱告,這也顯示出聽從修女們一直試圖灌輸給你的觀念。我感到,基督教更現代也更前衛,予人多一點希望。彌撒中都是儀式,但基督教的聚會有更多教導、經文解說、佈道、激勵的演講及褒揚,對於青少年的我來說,這顯得知性多了 。我當時如此認為,但我現在的看法已改變。

我對真善美有強烈的追求,所以成為了基督徒。中六時,我在兩位中學同學Kitty和Anita邀請下出席佈道會。那是一個基督徒運動席捲香港的時期,以在香港大球場舉行,吸引了成千上萬慕道者的葛培理佈道會為里程碑。Kitty和Anita從別的渠道找到她們的信仰,似乎從中找到一個新的世界,而且渴望我加入。我被她們的熱誠感動,而且,跟許多游離浪蕩的靈魂比較,她們看來已找到穩定生命的所在。我也想找到可以停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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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信的一刻

我參加那福音聚會,當聽到耶穌到來是要給我們生命,更重要的是,「更豐盛的生命」,便立即決志相信。我並沒有經歷過許多基督徒所形容的,在得到新的信仰後出現的陶醉狂喜,只是覺得能聽到這些好消息,也是好的。我時常想得到新生命,豐盛的生命。我需要一個宗教,渴求一個新世界,生命裡一個新的空間,以及主的保護和安慰。我不需要一個獨裁人物,但需要一個權威人士,能保護我和拯救我!我也需要宗教給予的保障,成為我和當時的男友陳君之間的平衡劑。他考不上大學,如果我們都是主的兒女,是平等的,超越階級學歷的弟兄姊妹,祂就會保佑我們的戀愛會有美好的結果。

當時我還不知道將會墮進另一個陷阱,更大也更獨裁的機構,得耗上十年才能脫離。那時,我沒有發現,原來我所上的教會,位於佐敦一所商業大廈,擁有上百會眾的福音堂是香港其中一所最保守的正統基督教教會。我在一個短暫的片刻決定成為「好的基督徒」,但很快就發現,那跟我的中學一般諸多限制(如果不是更多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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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的基督徒生命

教會比我的中學更多規條,更恪守道德標準。我不禁產生疑問,但我得到的是冗長的答案,為他們訂定各種守則辯護,這一切全是把我們導引到美好的生命。他們對初信者很友善,也願意解答,也不是不像保險經紀,簽下保單之前非常耐心,一旦簽署作實了,我所發出的問題便開始冒犯他們,但我繼續問下去,他們便警覺了我的「叛逆」天性。我進入大學後,更激起他們對我的批評,認為高等教育使我遠離了上帝,認識了各種新觀念,人便墮落。

他們告訴我,作為基督徒,不可批判聖經,那一字一句都是神的話語,不可對於在漫長編輯過程中是否存在任何可能的錯誤提出疑問。但,聖經故事對我無比吸引,所以,我生出了許多無法解答的問題。還有,最令我困擾的是那禁慾的氣氛。當時,我還不認識「禁慾」一詞,但他們總是強調忠誠和紀律,否認所有感官享受,禁慾的意圖便呼之欲出。他們談及定時出席團契和周日崇拜,跟從聖經教導,任何時候,在任何層次上,都保持道德及性方面的純潔。他們相信,人是為了榮耀神而存在,所以,生命裡最重要的是遵從神的意旨,以後便能得到喜樂。因此,我們被勸喻不要(像Anita那樣)穿靴子或戴耳環上教會。甚至,去看電影也是不被鼓勵的。

實在,很快,我就發現他們禁絕任何形式的奢華和享樂。當我們讀報紙,只可讀新聞而不可對其他版面感興趣,以免被世上別的事物引誘或玷污。雖然如此,對於他們從不慶祝傳統節日例如聖誕節或復活節的原因,我倒是心悅誠服:他們的觀點是,我們要紀念在這些日子,耶穌為了我們如何受難以及將會重回世上。我的中下階層背景以及工作道德,使我對此感到深深共鳴。如果他們不是那麼極端,例如在主日崇拜裡,把男和女分開,或者我不會成為教會裡的憤怒女孩。

我還未能接受他們的答案,但喜歡跟Anita和Kitty 一起,成為主內的姐妹。只要能跟她們討論和分享,情況就變得比較能忍受。我們都不能理解,何以在敬拜時,禁止坐在異性身旁,只是因為擔憂我們的衣角或手臂意外碰到對方時,便會受引誘或因而走神。為了這樣的事,我們哄堂大笑,像中學時期那樣。同儕的友誼總令人欣慰。

在教會裡最糟的階段,我的身體作出了一個奇妙的保護機制,只要在講道壇上的人,張開嘴巴說話不到三分鐘,我就會打瞌睡,同時,頭顱無法自控地禁不住往左右搖晃,所有主內的弟兄姊妹全都看見。我知道,自己再也無法忍受,但Anita和Kitty希望我能留下繼續參與其中,她們相信,始終有改革的可能。要是每一個看到教會問題的人,都轉身離去,誰能作出改變?我為了自己的自私而內疚,可是,背負著受過大學教育而誤把「塵世的知識」當作真理的污名,又是個新加入的初信者,我如何有發聲的渠道?我為了無法發聲更謙卑而愧疚!這階段在大學三年一直持續著。我很忙,很少去教會,也愈來愈少到教會的聚會去。有趣的是,沒有任何人前來拯救我的靈魂,這令我又慶幸又失望。教會公然的離棄,使我被推到更邊緣的地方,激發我要尋找一個新空間的慾望。

教會的成員都認為,我不再去福音堂是一種背叛的行為。我沒有背叛上帝的意思,只是時常內疚,為了無法報答教友的愛和善意,雖然那是奇怪的,但那終究是善意。這跟我的中學不同,教會販賣的善意和愛,在不同年代不同時間,都是吸引的。這就是我罪咎的源頭。

是幾位大學基督徒團契的小組成員使我慢慢明白,主耶穌基督早已解放了我,赦免了我所有的罪,若我仍然終日活在內疚中,這中間有著矛盾。我覺得,主耶穌基督到來,把人類從各種規條、儀式和傳統中釋放,讓人類不用成為宗教機構的一部分,同時有能力透過跟上帝的一對一關係而維持「基督徒」的生活方式,是一個喜訊。

進入大學,加入基督徒團契,認識世上有更大的基督徒世界和不同種類的教會,是我生命裡重要的轉捩點。有些大學朋友把我帶到他們的教會,讓我知道,我可以為自己選擇合適的教會。

當我自港大畢業,便決定要離開福音堂,找一個更好的地方。大學同學阿文帶我到窩打老道山福音堂,那裡似乎是較開明,但我只能在教會裡多待上一年左右。當我是個中學生,我感到沒有選擇,只能留在原校。但當我大學畢業,自覺已在更好的位置,可以選擇到哪一所教會,或是否想要成為教會的一分子。我覺得,可以有所不同地回應權威,不一定要留下,毅然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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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什麼問題?

這些年來,我一直在問自己,為何如此痛恨極權規條,卻會加入這些正統基督教會,而且逗留了數年之久?會否因為,我太習慣這些規條,也實在需要這些規條以得到安全感?是否我的奴性作祟?為何需要那麼久才能離開?什麼使我猶豫不決?我在怕什麼?為何我的生命裡那麼多內疚?

要耗上這麼久去離開一所我不喜歡的教會,使我體認到,宗教的影響力,以及其對許多人牢固的掌控,其中包括受過高等教育,早已失去信仰新鮮感的知識分子。某程度上,這種宗教控制比我中學時期所受的殖民教育更具破壞力。透過羞恥心和公然辱罵,我對是非有清晰觀念。當時作為少女的我,深受傷害,但並無選擇,因此,可以把自己定位為無助的受害者。但留在教會,全是我的抉擇,我只能責怪自己。在兩個處境中,我都被困在官僚之中,但在教會強調「愛」的環境裡,我更難說「不」。

修女從不會說愛我,她們甚至毫不友善。但在教會裡,一切都那麼感性。那全是對我的愛!所有的東西都是關於愛的。除非,能看透當中的偽善,否則難以轉移至抵抗模式,脫離那一整套團契、愛和救助的體系。我想被愛,成為好人。要是我表現得批判、疏離和難纏,會否失去機會,追求這些我渴望已久的一切?誘發一個人內在的罪咎感,當然是比羞恥心和公然辱罵有效得多的伎倆。那套價值觀日復日地內化,渴望變好,變得聖潔和靈性上更優越,能感到自己成為被挑選的一群,是很好的事。你還可以享有與眾不同,又同時因成為高尚的一分子而被保護。似乎,同時擁有一個身份,以及感到與眾不同是傲慢不可或缺的條件。我們需要身份和獨特來引以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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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基督徒

究竟在什麼時候,我不再稱自己為基督徒?已忘了正確的時間,很可能在離開廣播機構直至在港大當住校導師時被要脅逐離大學宿舍期間。我要結束長久以來的掙扎,至少離開這種宗教機構。

我曾經跟這些宗教機搆過從甚密,生出了不愉快的經歷,都在第一章中詳細描述了 。以下都是我個人經驗中跟基督徒有關的負面部分。十九歲那年,開始參加教會聚會,可以說,非保守估計,那些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人,全都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他們之中,大部分都友善又有教養,但我總是對當中的偽善感到噁心,那是一種滲進骨子裡的虛偽,包裹著他們的本質,制止他們與真實的感受和黑喑的內在連結。他們最「非基督徒」的行為,就是與靈魂中陰暗部分,那罪惡的部分,完全拒絕接觸。所謂「寧為真小人,莫作偽君子」,對我來說,承認自己真正的感覺和慾望,更接近基督徒和人性化。有時候,我會開玩笑地談及,我不想自己的「不道德行為」玷污了基督徒的稱號,使「真基督徒」尷尬,所以才不再稱自己為基督徒。我甚至不知道,這樣會冒犯了那些想要劃清界線的人,直至有一天,我一位牧師朋友的妻子堅持強調我不是一個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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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基督徒!」

雖然我懷著謙卑的態度,避免使用基督徒的稱號,但仍然一次又一次被惡意排斥和侮辱。

二○一○年,我到美國探望阿文——大學時期,我在基督徒團契內其中一個最要好的朋友。他曾經是叛逆青年,或許比我有過之而無不及。在他畢業後,移民海外修讀神學之前,曾經做過許多不同的工作。他在美加等地當上牧師超過十年。我們沒有見面差不多三十年,很高興再次收到他的消息。我特意在週日去聽他講道,為了看看這位昔日的同伴如今怎樣了 。我專注地聽,然後他問及我的看法,我說:「你的聲線很動聽。」

經過了 一整天的共處,談了許多話,我發現,或許沒有必要告訴他我對講道內容的意見。在他身上,已難以看到舊日尖銳和幽默的特質,那曾經是他核心的部分。我仍然對他感到親近,也希望保留這種感覺,我想,不談及他講道的內容是明智的,因為他基本上都在責罵會眾沒有正確地上教會。我們聊天的話題,自然而然地轉到日常生活裡去,共同的朋友怎麼了之類的,後來,車子駛到著名同志區域,便無可避免地談及同性戀以及同志婚姻。我一如往常地,坦白地表達意見,而沒有輕輕帶過。

當車子因交通擠塞而停下時,他妻子語帶攻擊地說:「你不是基督徒。這麼一路以來,你提及自己所相信的,只是一種靈性追求罷了。你根本不相信上帝。」

那時我正在分享靈性追尋和週日黃昏在香港玫瑰堂望彌撒的經驗,她突然感到有迫切的需要,弄清我的身份。我沒想到,這會構成傷害。

「我們的上帝是人性化的上帝,有其個性。你的上帝卻不然,所以,你不是基督徒。」她說。

「我早已說明自己並非基督徒,但我很想知道,是什麼令你那麼肯定我不是基督徒?」我微弱地抗議,雖然已被這粗暴的排拒激怒。

「在你稱自己作基督徒之前,要先相信主耶穌和握緊聖經。聖經內巳清楚告訴我們,歷史和事實等我們需要知道關於上帝的一切。」跟著,她精確地摘錄出羅馬書中的章節。

對話無法繼續下去。我知道彼此差異太大再沒有討論的餘地。她想要令我明白,我並非基督徒此一事實。要是他們感到那人不是基督徒,那人就必定不是基督徒,不可協商。仗著作為牧師妻子的權力,她毫無顧忌當面指責我。確實她的「殘忍」能幫助我冷靜下來,轉移話題。那種譴責的態度,使我想起以往許多跟基督徒相遇的經歷,但這一次她單刀直入,情況便更慘烈。事情發生時,她的牧師丈夫,我其中一個最好的朋友,一直在駕車,沒有替我解圍。

往後的許多年我在許多人身上發現了這對夫婦的行事模式。從他們對同性戀者的態度,就可知道他們如何看待罪。對他們來說,同性戀是有罪的,因為同性之間的性行為違反了聖經內清楚列明的規範。這跟孩子對老師舉報另一個孩子的任性行為不同,他們透過責難他人的罪行,似乎就能得到一種比罪人更優越的感覺。我們好像已經忘記,上帝曾經譴責法利賽人懷著這樣的批評和偽善態度。有一個愈加明顯的事實就是,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在加重對方的罪孽,使更大的層面上,罪惡的範圍不斷擴張。所有人都是罪人,不惜犧牲其他基督徒的價值諸如美、善、寬恕,尤其是愛,而過分沉溺於追究「罪與罰」。耶穌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十三節中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望、愛,其中最大的是愛。」唯有承認自己的罪並不比別人的少,我們才能聲稱自己知道神赦免世人的罪的含意。

其中一個我最喜歡的聖經故事,講述耶穌如何赦免一位名妓的罪。她在法利賽人的家,用眼淚和香膏替耶穌抹腳。當西門問耶穌何以這樣做,他便說了一個財主的故事:

「有一個人欠他五十兩銀子另一個人欠他五兩都沒有錢還給他,他便取消了他們的欠債。那麼,他們之中,誰更愛財主?」

「應該是欠債更多的那個吧。」西門答。

於是,耶穌轉過頭來向著那女人對西門說:「你看到她嗎?我到你家裡,你沒有給我洗腳的水,她卻用眼淚濕了我的腳,再用頭髮擦乾。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自我進來,就不停親吻我的腳。你沒有在我的頭抹上香油,但她卻在我的腳上抹上香膏。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已得赦免,因為她的愛更多。而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只有斤斤計較的人才會關心這些對或錯。我相信在耶穌眼裡,「愛更多」美麗得足以征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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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堂的黃昏彌撒

回港之後,我又在週日黃昏到玫瑰堂去。那次,我感到微妙的改變,在自己的地方,感受更多。我更仔細地觀察人們去領聖餐的情景。以往,當我等待其他人走近聖餐檯後回到自己的座位時,總是在注意聽讚美詩歌。之後,我告訴Tim(上教堂和看電影的夥伴):

「我是自願到來的。我並非天主教徒,似乎永遠也不會是。或許我知道自己在這裡的原因。這裡很平靜,人們看來平凡。這裡有不同種族的人,我沒有感到以往常在教會裡發現的傲慢。他們就是平凡、低調,這樣很好啊。這樣的面孔,無論在大學或香港其他地方,都沒法碰上。」Tim回應:「這裡又不是港大!」

當Tim第一次帶我到這教堂,我就被這裡的歷史吸引。置身在這幢過百年的建築物裡,感覺很好,它的風琴一流。

我享受這裡的音樂,也享受他們帶領聖詩的方式,會小聲地跟著唱。他們用英文唱,所以還可以。

我享受去聽神父講道。那很短。我必須強調很短所以很好,因為我不想自己每次聽到「神的話語」都會打瞌睡。每次我坐在那裡,都聽到很受用的信息和故事。

我也喜歡那裡的儀式。很大部分原因是,當頌唱《深思主宰》(Lord, Have Mercy)求主憐憫時,我一邊唱一邊會哭出來。

當他們稱頌自己的信仰,有時我會跟著稱頌,沒有感到疏離。對於主拯救世人的故事,我耳熟能詳,這是很重要的故事,感染力強,使我感同身受。我依然相信這故事,卻是以另一種形式在抽象的層面,跟這故事接通。

到了這階段,我清楚地知道,不想再跟任何宗教組織有任何關係。我欣賞玫瑰堂或其他教會,歡迎遊客或像我這樣的人,而沒有深究,要求我以會員的形式委身承諾,或要求我更主動高度參與活動。每次我坐在那裡,只是隨心所欲地奉獻。我無法想像,要是自己不是自由地,作為團體的一分子地在那裡,還可以怎樣。我也無法想像,會參加查經班或其他。或者我只是還沒有幸運得能遇上對於這些事持開放態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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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櫃裡的基督徒

經過了這些年,有時,我會希望自己打從心裡就不是個基督徒。

我跟一個同性戀男生維持戀人關係,或許基於兩個原因,相信都與我的基督徒教養有關。

對我來說從心出發地深愛一個人,而不是因為他/她能給予任何方便或優待,是一種使命。跟一個同志男人的關係令我感到作為女人的獨特之處。我以擁有一段突破傳統的關係,以及有機會以非比尋常的容納空間去愛而自傲。別人可能感到這是愚不可及的行為,但在我年輕時,這看來是激進的行動。我相信愛的方式有很多種,所以我一直沒有跟這男人分手,雖然很多女人都會這樣做,我所有朋友都認為分手是唯一可行的做法。我覺得,這是在像香港這樣的一個社會,尤其是在八九十年代時,缺乏另類關係或性多元聲音的環境下其中一個方法,去挑戰關於愛和親密關係的保守觀念。我認為,挑戰傳統和權威是非常「基督徒」的行為。

幾個月前,當我在北京師範大學播放我所拍的紀錄片時,有一個研究生提出了很有趣的問題:

「你的宗教觀是怎樣的?」

「這跟宗教完全無關啊,為何這問題是重要的呢?」我問。

「因為你的熱誠和付出。」她回答。

我半開玩笑地告訴她,我會回答任何關於性方面的問題,但關於宗教的一概不回應。然而,她如此敏銳,就給予一次例外。

「我不想跟任何有組織的宗教有任何關係,但,我可能是一個隱蔽信徒。就像在一個充滿敵意的社會,沒有同志會承認其同性戀身份,如果不是隱蔽的基督徒,可能就不是個真正的基督徒。」

那是一次難忘的對答。直至二○一二年參加香港中文大學酷兒團契的演講之前,許多年來,我從沒有跟任何人談及這樣的題目,也沒有公開展示自己的這一面。無法坦承真正的自我是令人恐懼而又悲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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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性的一面

我常常看電影。有時我會在睡前閱讀,一頁,甚至幾行也好。我常常被一本好書,一個好故事啟發。書和電影都是重要的,因為都是故事。故事是重要的,因為那直面人們在日常生活裡壓抑了的黑暗經驗。我愛任何能給予遏抑情緒一個表達機會的事物。藝術是神聖的。

我教學。我拍錄像。我在電台節目中跟人談話。透過這些我接觸了別人真誠表露的看法和感受,我被他們感動,猶如與慈愛重新連結。

我跳舞,我游泳。將來,我或許會打坐默觀。透過這些,我希望把內在自我與更廣大的現實連結,發展一種同一感。這是聖潔的。

現在我已有足夠的年紀感受對死亡的恐懼,可以跟更廣闊的現實和不同的存在領域產生連繫,甚至漸漸有可能由此而發掘出短暫生命裡的終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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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兒精神

我常常說,希望運用酷兒理論時是依據其精神,而不是隨眾地詮釋和使用它。我曾經一再受質詢,「精神」的意思是什麼,而跟神或超自然力量無關的靈性又是什麼?這衍生了一個問題,我們對「神」的定義是什麼?神是否就是基督教或天主教裡的神?實在,他們談及的是父、子和聖靈嗎?神可否是一種精神?神是一種精神嗎?有沒有一種新的語言去討論靈性?

年少時,基督教是我的希望。因為以往在教會裡的負面經歷,我決定放棄教會的那套架構,轉而以學術知識和社會揭露擴闊自己的觀點。隨著年紀漸長,我感到可以坦然承認自己的過去。我非常肯定,永不會想再成為那種「基督徒」,也不會稱自己為基督徒。我始終相信,每個人都應有其道德價值,並努力達到那標準。有些人轉而向宗教尋求力量。有些人訴諸哲學。有些人依賴家庭價值幫助自己建立規條。

我曾經有一些個人經歷和信念,使我能獲得基督徒的價值和為社會而追求的抱負,那比較能容納差異。但,我依然在尋找一套語言可以述說我的經驗。

我透過作為教師、學者、研究者、紀錄片導演、電台節目主持和芭蕾舞者,有幸得以看到好些上佳的例子,關於人們如何形塑自己的人生。這些偶遇令我能瞥見天堂的時刻,以及讓我嘗到善意。我為了自己的硏究和紀錄片能捕捉這些片刻為能跟別人分享而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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