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寫你的離教見證 ※

愛人的條件

日期: 2004-09-21
作者: kcbbq 來源: 本網見證

也許,基督徒對什麼人都能愛,只要能令那人決志信耶穌。但若那人決意不信,這種人給愛下去也沒意思,於是他們的愛就到此為止。

最少,這是我的親身經歷。

1.無條件的愛

在香港土生土長的我,就和很多學生一樣,努力讀書,但無奈付出和收穫不成正比。我勉強唸到中七,但高考成績強差人意。要上大學,到外國是唯一的選擇。這條路不易走,也很昂貴。但既然上大學是我的心願,也是家人的意願,我只好暫別我土生土長的地方,來到一個完全陌生的。

外國留學的生活並不如外人想像般風光。在這裏,學生的時間不是花在學業上,就是花在工作上。外國大部分地方,包括很多算是繁盛的都市,都不及香港般多姿多采。要出外活動,不僅人生路不熟,而且花錢也花時間。所以上網、看電視節目、偶爾出外吃頓飯,就是一般留學生的主要娛樂。

在外國結交朋友也不是易事。人總是較喜歡跟相同種族的人交往,但這裏的華人卻不多。洋人的種族歧視加上華人習慣自我貶抑的心態,就使情況更糟了。

於是教會就變得很吸引。這裏不少教會都是以華人為主,聚會時也是用中文的。和外面那充滿洋人、洋文的世界相比,教會內的圈子就顯得特別親切。而且,在教會熱熱鬧鬧的過一晚,然後和團契的人吃晚飯,總比躲在家裏看電視節目、吃冷飯菜汁好得多了。

轉眼間,我在外國生活已有一年。開始適應新環境之餘,我總算交了幾位華人朋友。後來,我知道他們都是虔誠的基督新教徒,每個週末都會駕車到三十里(大約比香港的機場快線全程還長一點)外的一家教會參與團契聚會和主日崇拜。之後,他們邀請我到他們的團契聚會。本來不知道團契是什麼的我是有點抗拒的,但他們一次又一次地邀請我,說那是「去玩玩而已」。由於他們盛情難卻,我只好答應了。

第一次的聚會是以遊戲為主,令我樂而忘返。之後的聚會主題不一定太精彩,但也不重要了,因為我已經愛上這地方。教會給我的印象是:團契的人很友善,而且一窩蜂地主動認識我,令我受寵若驚。我很快認識了很多朋友。在外國竟然可以認識到這麼多華人朋友,是我意料之外的。從偶爾出席團契聚會,變成每星期都出席,再變成連週日的崇拜也不放過:教會的聚會成了我每星期中最期待的一部分,那段時期也是我到外國後覺得最快樂的。

為什麼他們會這樣關心我呢?有弟兄姊妹答,因為神無條件的愛他們,所以他們也如此愛別人。當時天真的我對此深信不疑,也給這種動聽的答案深深感動。

我對團契的人日漸信任,甚至安心地告訴他們,我是天主教徒。我想,他們是不介意的。

2.不能愛異端

因為我生於天主教家庭,所以出生後不久,父母就帶我去受洗。從小學到高中,我一直接愛天主教的教育。於是,我順理成章的成了天主教徒。

不過,我認為大家都是基督徒,都是神的子民,只是教派間對教義的意見稍有不同而已。我以為基督新教的人也是這樣想。於是,我嘗試學習看他們那本和天主教版本略有不同的聖經,記住他們常用的詞語,認識他們的一套禮儀習慣,盡量融入他們的信仰生活。但原來我這樣做只是徒然。很多基督徒都對天主教有強烈的敵意,而我亦間接承受了這種敵意,不是我想融入就能融入,我想改變就能改變的。 有一次,團契的聖經問答遊戲上,其中一條問題是:耶穌受難經過中,眾人要求釋放的囚犯叫什麼名字。我答了「巴辣巴」。但導師說,是「巴拉巴」才對。我想,我們應該是指同一人,只不過用了不同的譯名而已。不過,我沒有抗議,因為我認為那只是遊戲而已,不用太認真吧。小組中有人為我抱不平,但那位為人一向隨和的導師堅持著原本的決定。

後來,我才知道「巴辣巴」是天主教用的譯名,「巴拉巴」則是基督教用的。兩者無論是讀法和寫法都很相似,導師根本不會不知道我的意思。何況當時我仍是新成員。讓我過關,當是鼓勵一下,也無傷大雅呢。我覺得,那位導師這麼執著,只是為追求一份「天主教的東西總不能對」的「政治正確」而已。

還有一次,團契舉辦了一個「宗教擂台」,找來牧師解答成員在宗教上的問題。表面上,那是一場基督教答問大會,實際上呢?一半是假見證發佈大會,向成員灌輸「挪亞方舟已被找到」、「漢字的結構證明了聖經的內容」等謊言,另一半則是批判天主教大會,道出一大堆與事實不符的指控,如「天主教只敬拜聖母,不敬拜耶穌」,「天主教不講求信心,只講求行為」,「天主教徒不讀聖經,只讀聖母經和玫瑰經」等等。有人問牧師,天主教是否異教。牧師說,不,天主教是異端(即同一宗教中離開正道,導人向惡的壞分子)。有人直接地問牧師,天主教徒能否得救。牧師肯定地說,不,他們會下地獄!當時,我真的想找個地方躲起來,不是因為我認同牧師的話,而是眾人都在看著我,彷彿我的頭上有一個巨型的活動的箭頭寫著:這人就是異端,會下地獄哦!我還是第一次親身感受到一些基督徒敵視天主教的程度。

自此以後,就不斷有團契成員私下問我,天主教是否拜聖母,是否讀一本叫玫瑰經的東西等等,令我覺得很困擾。我花了很多唇舌,才勉強說服了我在教會中最熟悉的朋友,在口頭上承認我們的確是主內的弟兄姊妹。可是,我知道教會內還有很多人,是我不可能說服的。過了很久很久,仍然有人想說服我「悔改歸主」,而「主」當然不是指天主教的主,而是指明是新教的主了。

或許,要勸服他們,即讓他們覺得我真的是他們的「主內弟兄」,還是有方法的:就是決志信基督新教、上新教的浸禮班、受新教的浸禮,然後在他們面前,像他們一樣,把天主教貶得一文不值。可是,我就是做不到。我認為我根本就是他們的「主內弟兄」。要把自己「變為」他們的「主內弟兄」是荒唐的。

如果基督徒能愛天下人,卻連本是同根生的弟兄姊妹也不能愛的話,那還算什麼無條件的愛呢?

3.愛小圈子活動

教會內看似一團和氣,其實有很多無形的分界,而信與不信之分就是最重要的一種。

未信主的人在教會就像次人一等。不僅是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甚至連基督徒團體辦的話劇招募演員義工,也注明只錄用已受洗的基督徒。教會內的基督徒努力地遊說和他們相熟投契的非基督徒及早信主,除了因為使命感和「希望日後能在天家相聚」外,也有實際的考量:就是免得他們再受排擠和歧視。

先談返教會的目的吧:新人當然可以抱著玩的心態返教會,反正他們被遊說返教會時,介紹教會的人的確說:「返教會玩吧。」而不是:「返教會認識神吧。」可是,過了若干時間,就會自動有人出來「糾正」他們的思想,說認識神才是返教會的「真正意義」。

隨日子過去,連那位當初邀請我返教會「玩」的人也改了口風。不止一次,我覺得返教會變得很悶,沒有意思,於是向他訴說。但他說,返教會是為了認識神,暗示是我返教會的動機不正確,才會令我不能投入教會的聚會中。

與其說我「誤解」了返教會的意義,不如說他們誤導別人在先吧。

「未信」的人在教會裏往往承受很大的壓力。每隔數次聚會,就會有人在祈禱時間中求「聖靈感動」當中未信的人,即是希望他們能得「聖靈指引」,早日決志信耶穌。有時候,在分組祈禱中,有人還會指名道姓,說:「求神讓XX早日認識我們的主耶穌」之類。剛巧是XX的那位,不覺得尷尬才怪。

在團契聚會中尚且如此,在佈道會、音樂會中,情況就更甚了。節目完結時,通常會有一個呼籲在場「未信」的人決志的時間。團契中「未信」的人,往往被熱心的「弟兄姊妹」包圍著勸(不如說是催促)其決志。他們會不斷問「未信」的人「有沒有(覺得)感動」、「準備好(決志)沒有」、「還等什麼」之類。而每當有人站起來決志時,全場立刻會鼓掌歡呼感恩。在這種情況,不少人會敵不過大家的「關心」,或想大家高興,或不想大家失望,於是決志去了。我卻受不了這種情況,於是學會了在適當的時候消失一會,不用面對那些尷尬煩擾的場面。

返教會已有一段日子而卻仍「未信」的人,往往被教會的人催促信主。客氣的,會問:「你覺得還有什麼阻礙著你信主呢?」不客氣的,就會帶著責怪的口吻指不信的人心硬、不認真(去認識神),辜負了弟兄姊妹的一番心機和好意。表面上,信與不信的能打成一片,大家就像基督徒說的「主內弟兄姊妹」那樣。但其實大家心裏都會記著,某些人還未決志的,他們仍然是異族。

這局面是難耐的,不過化解方法很簡單:只要那位未信的人決志信主便成。這往往會令未信的人想:何樂而不為呢?可以說,很多決志的人都不是真的信什麼,而只是想藉決志融入教會,避免衝突或尷尬而已。

除了信與不信之分,教會內還有其他分界。要在教會內搞小圈子,實在十分容易,只要成立一個靈修小組、侍奉小組、敬拜小組、祈禱小組、特別小組、什麼什麼小組就成。事實上,教會中正充斥著這種小組。團契本身分為數個小組,姊妹們又喜歡另外辦sister group。崇拜後不喜歡與大夥兒一起吃飯嗎?臨時和投契的人開設一個特別小組便成--是的,聽來很奇怪,但我的確見過這種例子。

由團契完後大家莫名其妙的分開吃晚飯,到一些人舉辦旅行或活動時把其他人蒙在鼓裏,到大家暗地裏孤立某些人,在背後說他們的壞話等等;我在教會愈久,愈覺得情況不對勁。團契表面上一團和氣,其實充斥著誰和誰不和、誰不喜歡誰的情況。而這種怪現象,正好和教會給人的「大家庭」的印象格格不入。

4.糊塗的決志

我一直把自己看成是基督徒、是他們的一分子,也以為他們有同樣的想法。可是,我漸漸發覺事與願違。他們把我當成是「未信」的人。於是,他們傳教時也就少不了我的份兒。

有一天,我的小組組長給我一張書籤。書籤背後寫著:「早日信christianity,多返教會,神同在!」當時我沒看清楚內容,只覺得有人送我東西,有人關心自己,感覺很溫暖。後來,我把內容看清楚、想清楚,才知道事情不是這麼簡單。

一次團契活動中,有兩位成員「決志」了(即是宣佈自己從那時開始信耶穌)。本來這是值得高興的事,但高興之餘,突然有人問我,什麼時候輪到我(決志)呢?我不知如何是好。

之後,在一次退修會中,有導師問我是否清楚自己在信什麼,又問我是否肯定自己能上天堂。我未有簡單地回答「是」,而是回答「我不肯定」。(我想她應該是關心我才這樣問吧。本來我可以隨便地答,但我也不想白費她的心意。)她說我的想法不正確。她認為作為基督徒,應該信自己肯定可以上天堂才對,而不是像我我那樣不肯定。

在退修會以前,我就覺得自己和神的關係不好,和祂疏遠了。如果能令自己重拾對神的信心,和神修好關係的話,我不介意採用基督教的方法,接受他們的協助。於是,我真的去思考她的問題。可是,我相信耶穌為我死,作為我的救主嗎?每次我想起這問題時,我都覺得答案似是而非,甚至也開始懷疑自己是否真的「信」,令我覺得很煩惱。

同年的一次夏令會的晚上,我到別的房間找我的朋友,剛好遇上了一個小組在那裏聚會。小組的導師邀請我參與他們的聚會。我答應了。所謂的聚會結果變成了一場迷你的傳道會,小組的人都想說服我信主,不過當時的我看不出來。導師知道我對基督宗教有許多疑問,於是叫我提出來,讓他們盡量解答。回想起來,其實他們什麼都沒答過,只是重複說,關於宗教的問題是無盡的。我可能花光一生的時間也找不到答案,那倒不如先相信了,然後祈禱讀經,讓神親自解答我好了。這算是什麼答案呢?但奇怪地,當時的我竟接受了這種「答案」。之後,他們說要為我祈禱。我答應了。出乎意料地,原來那就是「決志祈禱」(即是「感謝神,這人要決志信耶穌了,請神保佑他」之類的東西)!當別人恭喜我決志時,我覺得很意外,甚至有點怕:這就是「決志」嗎?聽說那是重大的決定,而我還沒做好心理準備呢!不過,既然那位我信任的導師也說是,那就應該是了。

「決志」一事雖然來得突然,但我還是覺得高興的,覺得自己和以前不同了。當有人對我說:「我知道了你剛決志。恭喜你」的時候,自己也會有一種滿足感,覺得自己好像正在走上一條「康莊大道」一樣。「決志」後的一段時間,一切都很順利,最少我是這樣想。當時我深信,一定是神特別看顧剛決志的我。

好景不常。時間證明,我是個際遇與信心成正比的人,碰到逆境就會埋怨神。加上自決志後,教會的人沒有對我跟進,彷彿認為帶領人決了志就是大功告成,以後什麼都不用做。幾個月前的事,漸漸變得模糊。究竟那時我算不算是決了志呢?連自己也再搞不清楚了。

這種決志糊塗嗎?是的,但很多基督徒的決志亦不外如是。我在教會中總算待過一段時間,看過各式各樣的決志經過和理由:有人為一件事祈禱過,然後覺得神幫助他完成那事,於是就決志了。有位信佛教的,聽到別人對他說,佛祖是人不是神,而耶穌是神,所以基督教比佛教可信,於是便改信基督教。最後,很多新成員在教會中深受關心,受寵若驚,覺得基督徒很好,所以基督教也一定是好的,於是也決志去了-看,基督徒這麼關心團契中的新成員是有原因的。

5.愛玩弄我

我心儀著團契中的一位女子。可能是被其他人察覺到我的心思吧。結果在一次團契旅行中,有人竟拿我和她開玩笑。眾人都笑了,我卻覺得一點也不好笑,因為我和她都在場,場面非常尷尬。這種「玩笑」只不過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身上的惡作劇而已。我沒有說什麼,因為我還未能相信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的身上,因為那裏是團契,惡作劇者也是自己的朋友。

旅行過後,我努力游說自己,他們不是有惡意的。我試圖忘掉那不愉快的經歷。有朋友卻告訴我,我在團契中「鬧緋聞」了:有謠言說我和那天「開玩笑」的人不和,我更破口罵他,諸如此類。什麼?團契何時變成了報章的娛樂版呢?我還是第一次碰上這種情況,而且發生在一個最不可能發生的地方。我覺得驚訝之餘,也不知如何是好。

我找過團契中兩位姊妹談過我的感情事,問她們的意見,也叮囑她們不要跟別人說。結果呢?以我所知,她們沒有守秘密,結果還做成一些不愉快的事。經過這一連串的事件後,我開始醒覺到團契裏的人並不是如我想像中的,既善良又可信。可惜,已經太遲了。

6.愛傷害我

後來我才發覺我在上文提到的、那位自己心儀的女子可以用四個字來形容:「感情騙子」。就如我的朋友在事後分析那樣:世上有一種人,喜歡隨便向男子亂拋媚眼,讓對方有錯覺,為的只是那份「別人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的滿足感,以及有位「傻仔」隨傳隨到替自己做事的方便。

回想起,我和那位女子相識,是在夏令會決志那一晚。她是位佛教徒,和我一樣都是因為愛玩、愛交朋友而返教會,同樣是被團契內的人狂熱地傳教,迫得透不過氣來。夏令會中,我們就花了不少時間交流在這方面的經驗。(後來她決了志信耶穌。至於是因為終於想通,還是只為逗人高興,就不得而知了。)

那天,我算是交了個朋友。和她熟悉,卻是之後的事。幾個月後,我的好朋友告訴我,他喜歡那位女子,而且她也喜歡他。當時我是覺得高興的:他在過去兩年,和前任女友一直鬧得不愉快,數月前更分手收場。那時他很頹喪,但我除了安慰他外,也不知如何是好。如果有人使他快樂,使他能收拾心情、重新振作的話,我怎能不高興?

到了聖誕節,我的好朋友和團契中很多人一樣,回香港渡假一個月。友人臨走前還叫我好好照顧那女子。想不到,倒變成了她反過來「照顧」我。她多次約我吃飯,而且有幾次更是單獨的。她經常(甚至隔天)打電話跟我閒聊,而且每每一談就是一個多小時。

我頗為肯定,她對其他的男子,並不是這麼關心的。事實上,如果她對每人都是這樣,她準會忙得不可開交。

我大概只是她的解悶工具吧?

一個月轉眼過去了。不幸的是,我發覺自己喜歡她。不過,我決定不去追求她:一來是表面看來,她(雖然她否認)也喜歡我的好朋友;二來是我還是覺得我和我的好朋友的友誼較重要。我不相信兩位男生同時追求一位女生後,兩位男生還能做朋友。而知道他的經歷的我,更不想對他的感受有任何影響。

我就是有種麻煩的性格:愛一個人可以愛得死去活來,哪怕只是暗戀對方。偏偏天意弄人,年初的時候,團契裏的小組改組,我和那女子變被編在同一組中。每次的團契聚會中,我也有機會面對著她。隨著我的「病情」惡化,我看到她的心情,也由怪異變成辛苦。我又可以怎樣?很簡單,暫時不返教會,休息一下便是,但我卻捨不得放棄看到她的機會。唉……

後來,聽說她知道我喜歡她,也聽說她在避開我。當時我很傷心:她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如果事情到此為止的話,也許我還只能認命,承認那些傷痛都不過是我暗戀別人的必然後果。可是,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莫名其妙地,數星期後,她不再避開我,更主動找我。不過,剛巧地,她有點事情想我替她辦。

我用最笨的方法-親身經歷-發現了她就是這樣:有好處拿時就找我,沒有時就避開我,直到下次再拿好處時。可是她不知道(或裝作不知道),當時「中毒」太深的我,心情就按照著她對我的態度大幅起伏著。而那些低點,更可以令我覺得人生沒有意義,不如死掉算了。如此反覆了好幾次後,我終於受不住那種恍如膽小畏高的人每天坐著過山車的煎熬,更受不了她只是在利用我。趁著我還有丁點兒的理智,我不得不暫時停止返教會。

寫這篇見證時,我發現,楊千嬅有一首歌曲叫《傻仔》,歌詞意想不到地貼切形容當時的我-我不過是那女子身邊的一位「傻仔」而已。

7.地鐵月台的盡頭

當時我恨透她-我從沒想過我可以如此的恨一個人。可是,我知道,她不是我最恨的那一位。既然基督徒認為世上所有事情都是來自神的話,他們就必須承認,那些壞的,令人傷心欲絕的事情同樣來自神。

有基督徒會說,神總有自己的安排,而且都是好的。這些苦難也許是神的考驗呢。考驗?神既然全知,祂早就知道我的軟弱,也知道我一定不能通過考驗。考什麼?神既然全能,祂只要點個頭就可以令我堅強起來或者學到什麼道理,並不需要透過苦難。考什麼?

也有基督徒會說,神未曾應許基督徒的生活風平浪靜,但祂答應過給我們平安。好吧,撇開其他的不談,就只談平安。數個月來,自己不停的祈禱,沒有求什麼大恩大德,或求什麼奇蹟出現,更沒奢求那女子能成為自己的女朋友。我只是求一點平安而已。這不是耶穌對門徒許諾過的恩賜嗎?數個月來,我卻連一點點平安也沒有。甚至有好幾個晚上,我輾轉反側不能入睡時,我曾想著,我什麼都不求,只求神給我讓能快點入睡而已。結果呢?祂仍狠心的要我呆等到天亮。是耶穌食言了,還是耶和華心硬?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竟然會那麼不幸,無論求什麼,祂都不理會,就連求一點點平安,祂也彷彿嫌太多了,沒有應允。或許神真的存在,但是對我而言,祂不過是一位玩弄我,為我的痛苦感到快樂的惡神而已。既然如此,我也不願意信靠這樣的一位神了。

基督教主張,信耶神上天堂,不信耶神者下地獄。記著,那位欺騙感情的女子最後會上天堂,而作為受害者的我卻要下地獄。這就是基督教所說的「神的公義」了。不,我永遠不要接受這種「公義」!

但是,我從小就是基督徒(註:基督徒包括天主教徒和新教徒),根深蒂固的有神想法,我就是無法擺脫。我花了一生的時間去相信有一位神愛我,我的人生也是為這位神而活。泡沫爆破的痛苦難受極了。我想,如果這世界是由一位惡神掌管著,我的「人生意義」恐怕就是在人世受盡祂的折磨,在死後到祂早已預備好的地獄永火裏繼續受苦,直到永遠,對嗎?當時的我確是認為如此。但這樣的人生還會有意義,還會有快樂嗎?

以後的三個月,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日子。當時正在放暑假的我,白天只想著如何自殺,晚上只想著如何入睡,因為在情況最壞的時候,連吃安眠藥也無法令我入睡。一次接一次的自殺衝動,幾乎把我說服。

還記得有一天,我站在地鐵月台的盡頭,看著列車緩緩的向月台迫近,我感受到它強大的吸力,就像死神向我招手那樣。我心中忽然有很大的衝動,想立刻跳下去,給列車輾斃算了。我當時想,跳吧,只要一躍便能解決所有問題了-最少不用面對眼前的、讓我束手無策的問題吧。何樂而不為呢?

我和死亡,曾經只有這一兩米的距離。

那是整整一年前的事了,但是直到現在,每當我想起那些經歷,我仍覺得猶有餘悸。因此,我衷心的希望世上再沒有人會經歷以上的事情和感受。

8.只能愛立場相同的人

我出走教會時,只是想休息一下而已。沒想到,這段休息時間倒讓我看清教會的人的嘴臉,令我決定不再返教會。

那女子的事令我和教會中最少兩人鬧翻了:一位是我的小組組長,另一位是我的小組導師。

先說組長的事:她對我和那女子的事是略知一二的。不幸的事發生後,她也曾打電話關心我。但在一次通話中,當時氣憤難平的我不小心說了關於那女子的少許不是,她卻立刻對我說:「(某某)是我的朋友。我不容許你說我的朋友的壞話。」我心裏想,我也是你的朋友,不是嗎?為什麼你要偏幫著她呢?無奈地,我們還是在電話上鬧得不愉快。自此之後,我們再沒通過電話。我曾多次主動給她電話,她卻沒有回覆。

後來我才想到她偏幫著那女子的原因:除了因為她們都是女性外,最重要的是,那女子剛剛決志信基督教,是「自己人」,而且是新寵兒。而我,只不過是「外人」,是「異端」。組長是念社會學的。相信她知道什麼是「in-group bias」和「out-group bias」吧。(簡單來說就是:「自己人」一定是好的,「外人」一定是不好的。)

那位導師知道的比組長更多。他曾經是一位我很信任的人,信任得連我的日記也給他看過,包括我批評和埋怨神的話。這真是一個錯誤的做法。我一直覺得他是一位開明的基督徒,而他也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所以我以為他會明白我的情況。想不到,原來他對我的痛苦根本無動於衷,只是把我的不幸視作一個「乘虛而入」傳教的好機會。那一晚,我在電話上跟他訴苦時,他終於出擊,露出他醜陋的真面目。

他對我說,我所受的痛苦,是我不認識神,不承認自己的罪的後果云云。他還叫我快點認罪悔改。什麼?我簡直不敢相信他的說話-不,應該說,我不相信一位我如此敬重的人竟然對我說這些落井下石的風涼話。他還說了一大堆「壞人犯了法被抓,法官說如果信他就免受罰」之類的比喻去「證明」他如何有理,而我受苦是如何的活該等等。我當然是聽不進去了。記著,我是受害者,不是害人的一方,更不是他口中的大壞蛋。難道一討論「真理」,就必須要連那點良心也收藏起來,把對方無限醜化才成嗎?

我感覺到他愈說愈生氣,和我認識的、一向心平氣和也講道理的他判若兩人。我倒不知道他有什麼值得生氣。該生氣的不是我嗎?最後,他還是無法說服我。(原來他一直說這麼多的東西就是想我信耶穌。)於是他使出了絕招:他說,將來他們會在天堂享永福,而我卻會在地獄裏受永苦!不可能的,我認識的他不是這樣的,一定是我聽錯了、我搞錯了、或者我在做夢!

難以置信歸難以置信,我還是要面對現實:那天以後,他再沒有找我。就算偶然在教會碰面,除非有第三者在場,否則他好像是假裝看不到我似的。我做錯了什麼,值得別人這樣對我?也許對他而言,單是不認神就已經是「十惡不赦」了。

(諷刺地,在同一時候,傳來了香港頭號通緝犯葉繼歡決志信主的消息。聽說他正受到基督徒的擁戴。真的難以置信:莫非不信主的人,就連「賊王」也不如?)

9.推銷員的愛

離開教會初期,教友的關心是一窩蜂的。導師、組長以至其他人經常打電話給我,甚至和我吃了幾頓飯。當時心靈受重創的我,正需要別人關心我和聽我的傾訴……

但他們一開口,卻是問我為什麼不返教會,以及提醒我返教會-甚至只是關心這一點,其餘的都不理會。我很失望,心裏想,莫非他們只懂得關心我返教會與否?我算什麼,莫非只是點名表上的一個記號?

我一直以功課忙為藉口,推卻他們叫我返教會的邀請。除了因為我創作藉口的能力不濟外,我也懶得去想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總之,他們別煩擾我便是。

但我從來不是決絕的人,加上我在外國沒什麼朋友,以及我還有朋友在團契中,所以在離教後,我偶爾還會去團契的活動或飯局。可是,他們的反應還不是那一句:「很久沒見,為什麼不返教會呢?」官腔而且象徵式的關心過後,他們還是繼續小圈子的活動,左邊的人只顧和左邊的人談話,右邊的人只顧和右邊的人談話,對面的人只顧和左邊或右邊的人談話,就是不和我說話。自討沒趣了好幾回後,我開始發覺,那些我以為很熟悉的朋友,其實並不是那麼熟悉的。我和他們的關係,不是朋友與朋友的關係,只是推銷員與顧客的關係。

隨日子過去,他們的「熱情」漸漸冷卻,就連那句「為什麼不返教會」也懶得再問。

也許教會就是這樣吧。表面上,「神愛世人」,所以弟兄姊妹對「未信」的人也同樣關心。實際上,不過是關心他們何時信主,或者有多少機會信主而已。可是,關心是有條件和有限度的,就好像每位「未信」的人都被配上一個配額,撥備一定的資源。一旦資源用盡了,耐性花光了,這位朋友就會被看成「太頑固,沒有機會得救了,放棄吧」。對,很投機,但看來這就是教會的運作模式了。

失去這群朋友-或者說我從未賺得這些朋友-很可惜,但我又可以做什麼呢?

10.原來還有人愛我

在我最失意的時候關心我的,竟然是我的非基督徒朋友。他們對我很好,和那群正在冷落我的基督徒相差太遠了。這提醒我一個常被忽略的道理:並非只有基督徒才懂得愛人(或談愛人),也並非只有「被耶穌愛過的人」才懂得什麼是愛。

基督徒的愛往往附帶著種種的條件。為什麼有些人忘了看看四周,原來還有其他願意無條件愛他們的人,卻辛苦地設法迎合基督徒的口味,乞求他們的愛,甚至連出賣自己也在所不惜呢?

我慶幸,我不再是那些人的一分子。

11.愛後餘生

不經不覺,我離教已有一年多。這段時間裏發生了很多很多事。

離教初期,我沒愛情滋潤、(幾乎)沒朋友鼓勵、信仰破滅、沒人生目標,總之萬念俱灰。但我竟然能生存下去,這算是一個奇蹟吧-但記著,是奇蹟,不是神蹟,因為這不是一位虛無縹緲的神賜予的,而是我自己爭取回來的。

我非常慶幸我當時沒有自殺,因為如果我真的這樣做,我只是為一個不值得的人白白浪費了生命而已。

我的經歷可能會嚇怕準離教者,以為離教的打擊一定是那麼的大。放心,我相信我屬於特殊例子。大部分人離教的過程並不會有這麼多波折。不過,如果離教之後覺得情緒困擾,甚至悶悶不樂的話,就應該找人幫忙。

教會的人似乎已把我忘掉。除了兩三位知心好友外,教會的人幾乎沒有再找我,也沒有人邀請我返教會。不過,話說回來,教會客似雲來,一兩個人黯然離去並算不什麼,馬上就會有新人來補充,他們又哪會放在心上?

我在教會中得到了兩三位朋友,不過我和他們都算曾共患難,而他們也不算是很虔誠的基督徒,不會因為宗教立場不同而和我一刀兩斷。至於其餘的,我應如何處理?我知道,要和他們做真心的朋友是沒可能的了,對他們不應有什麼奢望。可是,人畢竟是有感情的,我就是捨不得他們,還不至決定以後不再見他們或是怎樣。最後,我決定隨心所欲,想去教會時就去,不想去教會時就不去,無須守什麼約定或堅持什麼原則。話說回來,我已很久沒去過教會聚會或團契飯局了。

以前在教會時,習慣了身邊有很多朋友。離教後身邊忽然變得冷清,初時很不習慣。例如,以前的星期六晚,我總會和團契的人吃晚飯。現在的星期六晚,我卻要獨自一人吃晚飯。起初我是受不了的,所以仍會厚著臉皮去參與團契的飯局。但後來,我明白到朋友是重質不重量的,有幾位知心好友就夠,並不需要有一大堆「飯局朋友」在身邊打轉。沒有他們不代表我不能好好的過日子。就算真的要獨自一人吃晚飯又如何?我也可以吃得快快樂樂。

至於那位傷害過我的女子又怎樣?我離開教會後不久,她因為讀書不成,返回香港找工作。我們再也沒有聯絡。

離教後的大半年間,我無法阻止自己不斷的想關於她的事情,尤其是那些不快的經歷。我非常非常的恨她,但是因能力所限,沒法報仇,離教後更不相信有位「公義」的神會伸張正義,替自己出頭。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在心裏罵她、詛咒她。這種習慣佔據了我大部分的時間,令我很辛苦,卻無法控制。後來我讀心理學的課程時,才知道那是「強迫症」的症狀:詛咒她來發洩,雖然令我心裏暫時舒服一點,卻會助長關於她的想法繼續出現,做成惡性循環。

但我實在放不下對她的仇恨。我該如何是好呢?

還是要謝謝離教者之家的網主抽刀斷水。他說得很有道理:「我不是主張你放過你的敵人,那是對你是不公平的;但我希望你放過你自己,這是為你自己好的。」我應該做的,就是盡量不再想關於她的事情。這代表我原諒她或不再恨她嗎?不。我的人生是寶貴的,我才不願意再花時間去「悼念」我心目的那個她呢。

想不到,我竟然戒除了以上的習慣。如果有離教者對教會的人有種放不下的恨,我的經驗或許可以作借鏡。

12.後記-離教者之家

這一年多來,我感到最快樂的事,還是離教者之家的出現。剛離教時,我還以為自己特別怪異,竟然會放棄自己信奉多年的宗教。來到這裏,我才發現,和我一樣出走教會的人還有不少。就算教會對離教者的事絕口不提,亦不代表他們不存在呢。

我開始寫這篇見證時,離教者之家只是一個概念,而且以我所見,反對的人多,贊同的人少。完成這篇見證時,離教者之家已成立半年,而且的確幫助過一些人決定其宗教方面的路向。更有在教會飽受折磨的人,聽取大家的意見後,決定離教,過新的生活。能夠參與這幫助別人的過程,我覺得很有滿足感。

可是,我知道還有很多人在教會中掙扎著。看出教會如此不濟的,並非只得我一人。甚至,我的一位好友在教會中也很不愉快。他經常向我訴苦,說教會的人如何虛偽,怎樣排擠他之類。我心裏替他難過:為什麼他明知留在教會這麼辛苦,卻仍然要每星期去那個地方折磨自己?

我想,很多人明明活在痛苦中,卻甚至連離開教會也不肯(更莫說離教),就是因為太習慣教會內的生活。教會外的生活如何,變成了未知數,而按照人性,未知的東西總比一切已知的東西都可怕。

離開教會,會使自己變壞嗎?不,我離教後,行為和以往的差不多。人就是有良知,並不是只有基督徒才懂得分辨是非。有教會聲稱不信耶穌的人沒有道德、品行差劣等等。破解方法很簡單:只要到教會外,看看四周的非基督徒,就會知道情況根本不是那樣。

反觀那些基督徒,雖然自稱已得救、已脫離罪惡,卻仍然不斷犯罪。「耶穌寶血」究竟洗清了什麼?他們聲稱神會「保守」教會,甚至聲稱教會內的世界比外面的好,但他們的神並未把教會變得如此,反而讓很多教徒受到傷害甚至因此離教。神又「保守」了什麼呢?

離開基督教,日後會下地獄嗎?隨便基督徒如何幻想吧。他們要一廂情願地堅信只要立場和他們不同就不會有好下場,其他人也沒辦法。既然已不再信基督教,教義裏說的地獄永苦無論被描繪得多麼可怕,無論被稱為如何絕對的真理,對離教者也是沒有意義的。

勸人離教有什麼好處?沒有。離教者之家的朋友不像教會內的人(尤其是牧師和傳道人)般,可以在成功說服的人身上分得十一奉獻的好處。他們當中很多人也是離教者,幫助人的動機就是不忍別人受著那種自己感同身受的痛苦。而且離教看似困難,卻是可以辦到的-他們不就是例子嗎?

我衷心的祝福離教者之家繼續成長,也期待著更多離教者和準離教者在他們的協助下,找到更適合自己走的路。

我的基督教網頁: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ncbbq/
離教者之家:http://exchristian.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