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不信基督教:聖經·宗教·謊言·真相 http://jewcn.org/ 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不同 【聖經】 是猶太教和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東正教和基督新教) 的宗教經典。 聖經可以指猶太教的 [希伯來聖經] 或基督教的 [舊約聖經]和 [新約聖經]。 [希伯來聖經] 一直是猶太教經典,記載了上帝的作為和猶太人歷史, 後被基督教所採納成為 [聖經•舊約]。 [聖經•新約] 則記載耶穌基督和其門徒的言行與早期基督教的事件紀錄。 * 在舊約方面 東正教承認48卷;天主教承認46卷;改革宗(基督教 / 新教) 承認39卷。 而猶太教的《聖經》由於把多個章節較少的書卷合成一卷,總數只有24卷。 *《新約全書》的數量比較一致,都有27卷。 [聖經•新約] 正典書目,於公元397年舉行的迦太基會議正式確定。 但據近代就聖經抄本的研究發現,[聖經•新約] 正典書目已追溯至2世紀。 猶太教並不承認 [聖經•新約] 為正典 ( 猶太教認為基督教是異端 ), 因為他們否認耶穌就是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 從翻譯原本上說, 天主教採用的是拉丁文版,基督新教採用英文版(英王欽定本)。 所以直到現在,中國的天主教會和基督新教教會都沒有一本共同的聖經版本。 【天主教】是基督宗教的一個分支。 雖然最接近原文的名稱是「公教會」,但是自明朝時就沿用的名稱「天主教」 (因其將不使用上帝、神等辭彙稱呼他們信仰的神,而僅使用天主一詞) 卻已成了正式的中文代名詞。 基督教教派的所有公教會之中,羅馬公教會(羅馬天主教會)的會眾最為龐大, 全世界人數有11億,因此「公教會」(天主教) 一詞往往指的是與羅馬教宗 共融的天主教會。目前天主教會也是所有基督宗教的教會中最為龐大的教會。 日常生活中,誦經也是天主教信徒經常進行的活動。 這些經文大都是一些經過編排好的重要經文的連禱, 例如天主經﹐宗徒信經和《玫瑰經》。 【基督教】簡稱新教,或者意譯為更正教。 基督新教是於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中脫離天主教而形成的新宗派, 或其中不斷分化出的派系的統稱。也稱作抗議宗或更正宗。 原指1529年神聖羅馬帝國舉行的帝國議會中的少數反對派, 該派諸侯對於會議通過支持天主教壓制宗教改革運動各派的決議 提出了嚴正的抗議,後即以其泛稱宗教改革各新教派。 1980年代初,全世界共有新教徒有3.6億,而三分之二集中在歐洲與北美。 新教只承認洗禮和聖餐禮兩者為聖禮。 教義 - 因信稱義..得以稱義是不需要任何善行,只在乎信。 * 人人皆可為祭司(牧師) -新教一般有三種制度: 主教制、長老制和公理制。一般來說,公理制比較多教會採用。 唯一不同的是主教 (牧師)亦可以結婚。 *基督新教三大主要宗派 即馬丁•路德的信義宗、加爾文創立的歸正宗以及英國國教派的聖公宗。 目前基督教的新興宗派、小宗派十分之多,約有數千個教派各行其是。 【基督教歷史】 天主教與東正教、新教並列為耶穌教三大派別之一。 它的前身是猶太教,因此繼承了猶太教的一神觀念和舊約《聖經》。 天主教是由巴勒斯坦境內拿撒勒人耶穌所創, 最初僅在猶太人中宣講天國的福音,後來由他的門徒把福音推廣到希臘、 羅馬各地。初期為羅馬帝國所不容,屢遭迫害。 【西元 313三年】,羅馬帝國君士坦丁大帝頒布了米蘭詔書, 規定天主教為合法宗教。 至四世紀末,天主教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是為政教合一之始。 政教合一使天主教的信仰和價值觀,隨著帝國的發展而廣布。 但政教合一也有缺點,它使宗教的超然事務,受到俗世政治的干預, 導致【東正教於十一世紀】脫離羅馬教會而獨立。 中古時代因教會掌管教育,因此教會的神職人員同時是信仰及知識的領導者, 造成中古西方文化的統一性和單元性。 【十六世紀時,馬丁路德】受文藝復興的影響,反對傳統和權威, 強調個人的良知和自由,認為個人可直接從聖經獲得啟示, 不必透過教會的解釋。此舉引發宗教改革運動,遂產生新教 (基督教), 是為天主教會第二次分裂。 後世以【新教】(華人稱基督教) 通稱所有脫離羅馬天主教的西方教會。 (文於網路) 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區別 【天主教】 在耶穌時代,是沒有天主教這回事,耶穌升天後,聖靈降臨,教會出現了,以後一直都稱為教會。一直到主後三世紀末,教會組織受羅馬政治法律的影響,形成了羅馬大公教,後稱羅馬教,1054年才稱天主教。因此天主教又稱“羅馬天主教”。 西元四世紀末,羅馬帝國分東西,因此基督教也就分為東西,東為“東正教”(亦叫“希臘教”“正 教”)。西為“羅馬教”(亦叫“天主教”)。正式分裂是在1054年,史稱東西大分裂。此後,西羅馬帝國於主後476年滅亡了;東羅馬帝國則延續了 1000多年,至1453年,被奧斯曼土耳其帝國所滅。 “東正教”一直在皇帝控制之下。主後7世紀中葉起,東正教勢力被趕出了巴勒斯坦,敘利亞及北非一帶,以致後來它的影響僅限於希臘、南斯拉夫、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及俄羅斯等地。因此,蘇聯等國多信東正教。 自以後500年至馬丁路德改革為止(1500年後),天主教最興盛。當時因教皇掌權,一切學校、行政,都操在教皇手中,連國王也在他(教皇)的權下。 第一位教皇是大格?高?Gregorgy The Great. 教皇為最高首腦,下設大主教、主教等。主教各有自己的轄區。他們說他們的地位來自彼得。大格?高?死於主後604年。八世紀時,法蘭克國王丕平把義大利中 部土地送給教皇。教皇國存在了1000多年,直到1870年才併入義大利王國,教皇退居羅馬城西北角的梵蒂岡。1929年,義大利與教皇簽訂“拉特蘭條 約”,承認梵蒂岡的主權屬於教皇。 天主教不許人讀聖經,只由神甫向人讀經,講道。除了聖經以及一些旁經之外,天主教還相信Doctrines,天主教徒相信這些口傳的Doctrines乃主耶穌時代代代相傳下來。但基督教只承認只有聖經(39+27)才是神所默示的。 天主教除了拜神之外,還拜聖母馬利亞像、耶穌像、聖徒像等,這都是拜偶像,是聖經所禁止的。 他們又搞出個“煉獄”(或稱“煉罪穀”),意思是:“人死後要往煉獄?受苦,如有在世的活人出錢,將死人的靈魂贖還,就得以出獄,往天堂去住。”這完全不合聖經。 他們又設立兩大信條: 1.念珠:凡念15圈(每圈10多次)者,就算為一個有道德的人;凡念過150圈者,就算是尊敬馬利亞。 2.聖餐:他們認為所領的餅和酒,一入口便變為主的肉和主的血。雖然聖餐是主耶穌所立,但是認為“所領的餅和酒一入口便變為主的肉和主的血(即耶穌的真身真體)”這種教導是不合乎聖經教訓的。 還有一件極不能容忍的事是設立“贖罪票”;凡有罪的人,只要出錢買了這種贖罪票,就可以贖罪。看罪惡大小,贖罪票價目分為幾等,聖經沒有這事。我們根據聖經,凡相信基督的人,都得蒙赦罪。 【基督教】 聖經?沒有“基督教”三個字,只有“教會”,不過,現在如果只說教會,基督徒知道是指“基督教”,但有時基督教也包含天主教,這是外人稱呼的。嚴格地說,更正教才是真正的基督教,也就是回到原始的基督教,也就是使徒時代的教會。 更正教亦叫抗羅教——The Protestant Church. 因為羅馬教一直統治著教會,使教會長期背離聖經,長達千多年之久(約500-1500),因此有人起來反對羅馬天主教,把它更正過來,使教會回到使徒時代。有人叫我們是新教,而稱天主教為舊教,其實天主教是在主後500年間才出現的,以前都是教會,馬丁路德不是“改教”,而是更正羅馬教,後人稱為抗羅教,這是從更正教後開始。其實我們比天主教早,早到使徒時代,而天主教都是使徒們所不知道的。所以,如果說基督教是“新教”,倒不如說天主教是“新教”,因為基督教在先,天主教在後,主後590年以前是沒有天主教的。 主後200-300年間,羅馬10次迫害教會,直到主後313年,羅馬皇君士坦丁頒佈“米蘭敕令” 承認基督教的合法地位。主後325年,教會第一次會議在小亞細亞的尼西亞城Nicaea召開,赴會的有300位監督,他們多半是愛主的。西元四世紀末,羅馬帝國分為東西;東羅馬以君士坦丁堡為都;西羅馬以羅馬城為都。從此,基督教也分為東正教和天主教。東正教管君士坦丁堡、亞歷山大?亞、安條克和耶路撒冷四個大主教區。西羅馬為一大區:羅馬大主教區。羅馬大主教自稱教皇。東正教與天主教正式分裂是在1054年。 大約從主後500年至1500年間,基督教演變成了天主教,這是“黑暗時代”,因此,宗教改革的事開始了。 在正式改革(應說“更正”)之前,有個改革先鋒威克立夫Wiclifle, 於主後1324年生於英國,他反對羅馬教計有4事:1. 修道士不傳福音。2. 大教皇所傳的命令。3. 教會管理國家事務。4. 變體(聖餐變了耶穌的血和肉)之說。威氏最大的工作是將聖經由塞克森文Saxon譯成英文。 宗教改革者,首推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年),他生於德國鄉村愛斯勒奔Eisleben, 14歲入修道院修道,18歲入大學讀書,後來當了神甫,1508年在維登堡大學任神學教授。 有一次,他為了德國教會的事到羅馬城去,預備和教皇商議事務,他看見那大城,就俯伏在地說:“可敬的羅馬城,我敬愛你。”後來進了城,卻使他大大失望。因他看見城?人民的罪惡,尤其天主教領袖們的罪惡。當他從羅馬回去後,在各處演講,反對“贖罪票”等事。 1517年10月17日晚上,他將他所寫的九十五條反對羅馬教的講義,釘在維登堡教堂門上。第二天羅馬教的領袖們把它撕去。此後教皇命他到羅馬城去,路德拒絕說:“大教皇是一個敵基督者”。他又燒了教皇給他的信。1520年,他當眾焚毀了教皇開除他教籍的詔諭。 後來路德住在互特堡城Warthury. 在那時將聖經譯成德文。又寫了一些著作,有位希臘哲學教授米蘭芬Melancthon為助手,就完成全部聖經的譯述工作。1546年,正是路德64歲,他被神接去了,臨終時,他熱切為新教會禱告。 法國有法勒爾Farel利克拉克Le Clerc. 加爾文John Calvin, 特別是加爾文(1509-1564),出生於法國北部一小村,後移居巴黎,受路德的影響。由於法國迫害新教徒,他被迫逃到日內瓦Geneva, 創辦神學院。1536年,他寫了《基督教信仰典範》一文,他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後來人們稱信永遠得救的人為“加爾文派”。 主後1510-1531年,英國教會大改革。汀道Tyndal 將新約譯成英文,後被羅馬人燒死。愛德華第六Edwavd VI下令改革,後被羅馬人毒害死了。以利沙伯Elizabeth在主後1558年登位,信從新教,從事改革,以新教為國教,叫“聖公會”。當時還有人拜偶 象,因此有清教徒Puritans興起,他們的信仰是“純正的信仰”Pure Faith.可是女皇不贊同他們,於是他們逃往荷蘭,不久逃到英國,1620年在美成立“公理會”。 在伊利莎白女王死後不久,蘇格蘭與英國合一,第一任國王是雅各第一James I,他發起請人重譯聖經,主後1611年譯成,定名為雅各王譯本King James Version,今日仍用此譯本。 這2000年來,基督教會經受羅馬教皇的統治約有1000年之久,經過改革後,更正了錯誤,回到使徒時代的基督教,才是真正的基督教,而保持羅馬教色彩的是天主教。 雖然基督教和天主教有許多不同的地方,但二者都是相信一位真神,天主教也信基督,可是他們在相信基 督之外,又拜起馬利亞(耶穌的母親)像和使徒們的像,按照他們的說法是“尊敬”瑪利亞以及眾使徒,認為這些人也有中保的能力(特別是馬利亞有轉達禱告的能 力)。不過我們現在不是討論這個,只說兩者之間的區別。 (約拿的家) http://www.jonahome.net/Article/article/2006-3-15/33-1.htm | |
北愛爾蘭問題簡報. 我們根據可靠的歷史證據...得知... 基督教聖經內容...明顯的竄改其來源聖經的內容..也就是【猶太聖經】。 大家仔細瞭解之後...就能明白.. 基督教聖經為何胡說八道的矛盾如此之多了... 所謂的新教最早是指英王自行發明的新興宗教,也就是英國人不信法國人宗教這話的開端,在當時以教廷的觸角正好深入意圖擺推英屬的愛爾蘭當中,當時天主教極力拉攏愛爾蘭人對他們是相當之好,尤其是在民生之上,英王就派武士去,手法不妥的打死當地教宗一類的教廷職人,英王還去他們位在當地的墳上獻花,表示吃定他們了。 當代信仰是北愛爾蘭天主教,當然在當代的英國政策是放入許多的新教徒進去的樣子,意圖想要在宗上有所同化,藉以併吞,之前在北愛爾蘭的喪禮中就爆發了不少的流血衝突,可能是宗教禮儀上的不一樣格外顯著巴。90年代有一位信仰天主教的北愛爾蘭婦女,在一場衝突的混亂中於自家庭院裡,招人用石塊打死,已當代的整著狀也以牽扯近了宗教上的仇恨與對立之中。 北愛爾蘭問題 1998年4月10日,天主教包括社民工黨(SDLP)、新芬黨(Sinn Fein)和新教的厄斯特聯合黨(UUP)以及其他黨派在北愛首府貝爾法斯特簽署協議。很湊巧地,簽署當天正是耶穌受難日,所以這項歷史性的和平協議又稱「受難日協議」(Good Friday Agreement)。當年的諾貝爾和平獎也頒給了北愛和談的兩位功臣-社民工黨修姆(John Hume)與厄斯特聯合黨黨魁特林伯(David Trimble),表彰他們達成了一項「不可能的任務」。北愛當時和諧氣氛似乎在昭告世界:北愛問題將成過去,北愛面向的未來,將會是和平,而所有的家園最終將能免於恐懼。只是,從最近北愛爾蘭再度爆發基督教徒與天主教徒的嚴重衝突,造成無辜百姓死傷來看,似乎,存留在這塊土地已整整幾世紀之久的衝突與恐怖主義,還沒準備好與過去的歷史同葬。 對於基督宗教信徒,或者是基督教的嘲弄者來說,北愛問題一直是表徵「教會無法合一」那最深沉的痛。只是,北愛問題從一開始就未曾帶來任何教義上的衝突。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北愛問題不只是不同信仰的衝突,不同的族群與國家認同、錯誤政策所造成的壓制也都必須負起責任。 歷史的仇恨 談北愛問題,免不了要回溯大英帝國和愛爾蘭間的關係。愛爾蘭是塞爾提克人(Celtics),講蓋爾語(Gaelic),基本上民族語言都和英國有異。後來,英人入侵,開始統治愛爾蘭島,逐漸傳播其文化。 愛爾蘭歸信基督教相傳是素稱「愛爾蘭的聖徒」的聖派屈克(St. Patrick)極力宣教所致。英、愛兩地宗教的衝突則啟自16世紀英皇亨利八世脫離天主教會,自創英國國教開始。17世紀英國開始藉由新教的移民,希望能加強對愛爾蘭的控制。之後,克倫威爾建立共和,也大舉向愛爾蘭進兵,壓制愛爾蘭人。然而,愛爾蘭還是遙奉羅馬天主教為正統,並未積極接納新教。只是,英國對愛爾蘭實行的壓抑,已使得雙方的隔閡漸深,而成為日後愛爾蘭脫離獨立的要因。 1920年,英國政府通過「愛爾蘭政府法案」,該法將北方六郡分離出來,使得愛爾蘭島一分為二,兩者英國皆給予有限的自治之權。然而,占愛爾蘭多數的天主教徒不滿這項安排,於是雙方爆發游擊戰。1921年雙方簽訂停戰協定,通過英愛條約,愛爾蘭成立「愛爾蘭自治邦」(Irish Free State),向大英帝國效忠。1937年,愛爾蘭通過新憲法,改名為「埃爾」(Eire)。 1949年,愛爾蘭脫離英國獨立,可是原本的32邦中,北方的6邦還是選擇繼續讓英國統治。原因無他,這些居民大部是當時來自英國本土的新教移民後代。這6邦合稱「厄斯特」(Ulster)。厄斯特的選擇其實是很現實的:不願成為新獨立愛爾蘭下的少數派;況且此地新教徒在人數上掌握優勢,新教徒當然不願由於愛爾蘭的獨立,而將現有的政治權力拱手讓出。不可否認地,人面對權力的樣子總是現實的。權力一旦掌握,哪有放開的道理?而且不僅不能放開,還要進一步牢牢地掌控。於是,新教徒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無論在政治、經濟、和教育方面,都採行了歧視天主教教徒的政策。這種一面倒的政策,讓兩方的民族和宗教對立,變得更形激化。 | |
愛爾蘭共和軍(IRA)成立於1919年,是新芬黨下的一個天主教武裝團體,其目的在於建立一個一統的愛爾蘭共和國。愛爾蘭獨立後,由於北愛依舊是英國領土,故IRA持續進行恐怖活動,以達成統一的目標。60年代末期,北愛的天主教徒開始反抗當地新教政府的歧視,兩方遂引發衝突。IRA支持天主教徒,因而和企圖恢復秩序的英軍爆發衝突。於是,IRA從70年代開始進行一連串謀殺、爆炸案等恐怖行動,其中最有名的要算是二戰盟軍名將蒙巴頓將軍(Lord Mountbatten)於1979年慘遭炸死的事件。然而,IRA激烈的抗爭並未讓英國深切反省其於北愛的統治方式,相反地,反而加強了她鎮壓恐怖主義的決心。「鐵娘子」柴契爾夫人上台後,更是大力掃蕩IRA,而且不與暴力妥協。例如IRA領袖獄中絕食66日後相繼死亡,英國政府竟不聞不問,引發國際對英國嚴厲的譴責。 保守黨下台後,北愛和平出現曙光。工黨首相布萊爾努力斡旋,希望讓北愛問題有一和平的解決,再加上美國柯林頓總統的強力主導,於是促成北愛各造的談判,而IRA所屬的新芬黨也加入和談。不過,即使IRA尚未真正繳械,但是願意走向和平的舉動,已使得內部發生分裂,一個更為激進的「真正愛爾蘭共和軍」(Real IRA)於焉產生。近來的爆炸事件,據信就是該團體所為。 奧蘭治遊行 北愛絕非只是天主教IRA唱獨角戲的舞台。新教極端組織奧蘭治團體(The Orange Order;或稱橙黨)所舉辦的遊行亦常是年度的「盛事」。奧蘭治團體於1795年成立,當初成立的目的是為了聯合新教的農民們,以趕走當地的天主教農民。奧蘭治之名是取自奧蘭治的威廉王(William of Orange),也就是後來的威廉三世。 該團體在北愛分成1500個支部,共計有10萬名成員。每年的「七月遊行季節」(marching season of July),遊行隊伍通常會一同吟詠詩歌、帶著旗幟到鄰近的新教與天主教社區遊行。每年的奧蘭治遊行隊伍通常多達3,000多隊。遊行性質分成兩種,一是傳統上慶祝信奉新教的威廉王於1690年在愛爾蘭的伯寧戰役(Battle of the Boyne)中擊敗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所以通常戰勝日7月12日會是遊行的最高潮;另一則是紀念二次世界戰爭中陣亡將士,例如從波塔當鎮(Portadown)至杜拉克里教堂(Drumcree)的路線。 由於遊行帶著高度歷史性的征服色彩,所以即便奧蘭治團體不斷聲稱,遊行沒有向天主教徒示威的意思,然而新教徒這項「緬懷先烈」的遊行,看在天主教的眼底,還是猶如在傷口上灑鹽,擺明了的故意挑釁。 如此一來,每年的奧蘭治遊行提供了雙方衝突足夠的能量與藉口。以遊行路線為例,雙方便爾虞我詐,用盡心思。新教的一方常常引經據典,依照歷史,規劃出「不小心」經過天主教社區的遊行路線;欲滋事的天主教徒則偷偷地搬入新教社區,屆時好進行正面衝突,順便作為國際宣傳之用。因而,活動每每擦槍走火,引發雙方不必要的衝突。 北愛問題著實是一個夾雜著宗教、歷史與族群的衝突。30多年已犧牲了3500多條無辜的性命。多年的憤懟不可能就此化作雲煙,一筆勾銷。或許,北愛人民已漸漸體驗到,仇恨不是解決的辦法。只是,和平不是一蹴可幾,和平需要時間,更需要持久而堅定的決心。歷史的怨恨與族群的糾葛,決不是一紙政治的妥協可以定案,人們需要學會彼此原諒,然而這也就是族群衝突中最難的地方。北愛的和平進程才剛開始,未來還將面臨更多的考驗,但願北愛這份「受難日協議」,能像2000年前耶穌受死一般,為北愛帶來真正的和好,讓北愛再也沒有仇恨、恐懼與淚水。 作者:吳智賢 | |
自由開放是恐怖主義溫床? / 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副研究員‧甘逸驊 當英國持續籠罩在回教基本教義派所策動的恐怖行動陰影之際,長期以來主張北愛爾蘭脫離英國統治,並且對英國本土進行恐怖攻擊的「愛爾蘭共和軍( IRA)」,突然於昨日宣布放棄暴力手段。英國工黨布萊爾政府所堅持以民主方式解決北愛問題的努力,終於獲得歷史性的成果,使得英國國內的恐怖主義問題,得以獲得解決。然而,因為英國對外政策所招致具跨國性質的恐怖攻擊,可能才正在展開。 倫敦曾經在歷史上經歷重大劫難,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納粹空軍的無情轟炸,嚴重摧毀英國重要的政經與工業設施,並造成無辜平民的大量傷亡;倫敦也曾遭受恐怖主義的攻擊,在一九七○年代之後的三十年時間裡,倫敦以及其他英國本土地區,不斷地處在主張脫離英國主權的北愛爾蘭分離主義者採取的暴力威脅之下。但是,倫敦人民憑藉堅強的毅力,盡量維持正常的生活,有效地遏阻恐怖分子所欲製造社會動亂的目的。 可是在七月七日的爆炸案之後,恐怖分子在剛滿兩週的時間時,又在倫敦意圖進行新的攻擊,使得英國必須正視迥異於以往的國內恐怖主義,整個社會將陷入另一波的恐怖攻擊陰影。宗教基本教義者所採行恐怖攻擊的主要目標,不但在於極度擴大平民的傷亡,更重要地在於製造暴力事件隨時隨地可能發生的恐懼,使得人民處在長期的恐慌之中。 在倫敦所發生前後相隔兩周的恐怖攻擊行動中,恐怖分子刻意採取極為類似的手法,以重複相似的攻擊模式,製造人民的預期心理,強化大眾的集體恐慌。社會大眾更加認定這些恐怖攻擊是有組織與預謀的行動,深信爆炸事件可能再度發生。 面對殘酷無情的恐怖分子的攻擊,英國政府一改以往極度寬容的政策,開始師法飽受恐怖威脅的國家,採行極端的手段應對。英國警方甚至誤認一位巴西籍的電工為可疑分子,在地鐵站當場將其擊斃,結果事後證實這名電工與恐怖主義完全無關。在這起波及無辜的事件發生後,英國政府強調面對可疑恐怖分子採取「格殺勿論」的手段,將會繼續執行,這樣的作法竟也獲得多數英國民意的支持。 這種過激的反恐手法或許在「亂世」時可以獲得諒解,但是,正如同其他以強硬手段對付恐怖分子的國家一般,政府「以暴制暴」的手段,以及警方在案發之後在伯明罕與倫敦等地針對特定族群所進行連串的逮捕行動,不斷加深人民的恐懼,正好落入恐怖分子的圈套。 | |
事實上,自由開放的社會不是製造恐怖主義的溫床,從過去兩周來全球所爆發的恐怖攻擊事件來看,不只是屬於西方的英國遭受暴力威脅,中東本身同樣受到恐怖攻擊。從極權政權下所衍生出的極端宗教基本教義,夾雜對於世俗回教政權的反動,以及對於支撐這些政權的西方國家之仇恨,以煽惑年輕無知的心靈做為攻擊無辜平民的祭品,激起詛咒似的循環,使得西方人民又回過頭來惡意曲解回教與信奉的人民。 美國憑藉其唯一超強的地位,以「硬性」的武力試圖打擊恐怖主義的目的,其成效仍在未定之天,其他民主國家應該堅持以寬容自由的「柔性力量」,讓意見與主流社會相左的異議分子繼續發出多元的聲音,讓不同族群的人民得以繼續包容地共存,讓國際恐怖組織無法利用民主社會的多元進行足以造成分化的行動。民主政治的寬容或許無法立即有效地打擊恐怖攻擊,卻是防止恐怖主義蔓延的最強大武器。 | |
【 倫 敦 一日 路 透 社 電 】 作 為 全 球 七 千 萬 信 徒 領 袖 的 英 國 坎 特 伯 雷 聖 公 會 大 主 教 ﹐ 在準 備 迎 接 千 禧 年 的 演說 中 ﹐ 竟 對 耶 穌 基 督 復 活 表 示 懷 疑 ﹐引 發 一 場 宗 教 風 波 。 狠 批 教 會歷 史 他 在 演 說裏 又 大 肆 批 評 教 會 的 歷 史 ﹐ 嚴 斥 教 會 曾 捲 入 「 中 世 紀以 及 現 代 納 粹 德 軍 滅 絕 猶 太 種 族 行 動 中 」 ﹐ 因 而 「 有辱 耶 穌 的 名 聲 」 。 他 又 形 容教 會 是 目 前 北 愛 和平 進 程 的 「 絆 腳 石 」 。 他 說 ﹕ 「在 抑 壓 女 性 ﹑ 支 持殖 民 主 義 政 策 和 奴 隸 制 度 ﹑ 壓 抑 言 論自 由 的 歷 史 運 動中 ﹐ 教 會 都 扮 演 了 一 定 角 色 。 這 些 俯 拾而 來 的 例 子 ﹐ 在 在顯 示 我 們 如 何 違 返 了 基 督 的 教 晦 ﹐ 令耶 穌 痛 心 失 望 。 」凱 里 承 認 ﹐ 他 的 言 論 肯 定 會 引 起 傳 媒激 烈 反 應 。 [明報] (該名聖職人員以招停職) (內容簡略) 《 星 期 日郵 報 》 稱 ﹐ 坎 特 伯雷 大 主 教 凱 里 在 今 年 稍 後 發 表 的 「 千禧 年 演 說 」 中 ﹐ 質疑 基 督 教 信 仰 的 核 心 ﹐ 表 示 公 眾 「 不能 確 定 」 耶 穌 是 否真 有 從 死 裏 復 活 過 來 。 演 說 稿 稱 ﹕ 「毫 無 疑 問 ﹐ 耶 穌 曾經 活 在 人 世 ﹑ 以 及 被 釘 在 十 字 架 上 ﹔但 他 曾 否 從 死 裏 復活 和 升 天﹐ 卻 沒 有 這 般 肯 定 。 」 凱 里 指 耶穌 復 活 「 是 超 乎 人類 的 經 驗 ﹐ 而 人 類 的 第 一 本 能 是 懷 疑。 」 | |
為什麼猶太人不信耶穌 猶太人不信基督教:聖經·宗教·謊言·真相 http://jewcn.org/ 為什麼猶太人不信耶穌(孟振華譯) 譯者按:這是從猶太教網站上翻譯的文章,作者是一位拉比,但沒有署名。我未必同意他所有的觀點,但該文很有參考價值。文字的翻譯並不是非常困難,但核查注釋相當費勁。文中的每一條聖經注釋我都核對了希伯來原文、英文諸版本、中文聖經和合本以及呂振中中文譯本;對一些中國讀者不太熟悉的名詞和事件也作了簡要介紹。 編者按:原作“Why Jews Don't Believe in Jesus” (http://www.ohr.org.il/ask/ask00j.htm)。 改動了孟先生譯文中一個詞的譯法,補了個別標點符號。孟先生譯文本身不帶鏈結。 希伯來聖經中上帝的名字不叫“耶和華”,基督教聖經和合本把上帝的名字翻譯成“耶和華”,這是誤譯。(編者按:基督徒寫信) 親愛的拉比: 為什麼猶太人不信耶穌呢?《詩篇》裏不是說“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嗎?《以賽亞書》裏不是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嗎?(編者按:對此信的回答) 耶穌——不是彌賽亞① 經文依據 為了理解聖經中所有的話,我們必須去讀希伯來文原文。你將看到基督徒歪曲、改變並錯誤地翻譯了很多希伯來語單詞,以適合他們的信仰。你所提到的兩處地方就是很好的例子。《詩篇》22:17②的希伯來文是“hikifuni ca'ari yaday veraglay”,意思是“他們像對獅子一般綁了我的手和腳”。基督徒把這句話翻譯成“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③ ca'ari(像獅子)和 hikifuny (綁了我)這兩個詞在整本《托辣》④、《先知書》和《聖文集》中都從來沒有和“扎”(刺穿)相近的意思。 《以賽亞書》7:14的希伯來文是"hinei ha'almah harah veyoledet ben"。“看(hineih),這年輕的女人(ha'almah)懷孕了(harah),會生(ve-和 yoledet-將生育)一個兒子(ben)。”基督徒把這句話翻譯成“必有童女懷孕生子”⑤他們在這裏犯了兩個錯誤(也許是故意的):把“ha”翻譯成“一個”而不是“這個”;把“almah”翻譯成“童女”(處女),而希伯來文中“處女”這個詞是“betulah”。除此之外如果你讀一讀這則預言的上下文你會看清楚這是在預言一個即將發生並將被亞哈斯王⑥看到的事實,比耶穌早了700年! 家譜 耶穌不是大衛家族的後裔。按猶太法律,家族身份來自父系;是否是猶太人則根據母系。《馬太福音》第1章說,約瑟是大衛的後代(雖然這個家譜和《路加福音》中的家譜多處自相矛盾);但是,根據同一章的經文,約瑟並沒有和瑪麗亞發生性關係。所以,耶穌與約瑟無關,更不是大衛的後代。 古代的基督教材料對這個問題作出三種回答: 這份家譜是瑪利亞的——這一回答並不恰當。因為耶穌被宣稱為猶太人的救世主(編者按:建議譯成“彌賽亞”),而按猶太傳統他的家譜必須依據父系;瑪利亞的家譜是無關的。 他是約瑟收養的——根據猶太法律,收養並不能改變孩子的地位。如果一個以色列人被一位科漢(大祭司亞倫的後代)收養,他本人並不會成為一位科漢。同樣,如果大衛的後代收養了一個非大衛後代的孩子,那他也不會因此成為猶大部落的一員和大衛的後裔。 這不重要,他是大衛王精神的繼承者——如果這不重要,為什麼基督教文獻不惜筆墨編造他的家譜?既然他被宣稱為猶太人的救世主(編者按:建議譯成“彌賽亞”),那麼根據猶太傳統這相當重要! | |
彌賽亞的預言 關於彌賽亞的主要預言是:他將給世界帶來和平與安寧;把流散中的猶太人聚攏在以色列的土地;重建耶路撒冷聖殿。耶穌出現後,聖殿被毀了⑦;猶太人被迫流散到世界各地。而在過去的2000年中,我們甚至沒有一天和平的日子。(編者按:此處漏譯“事實上,許多仗是由耶穌的追隨者發動的也是由他們打的。”)這些事實足以證明他不是彌賽亞。 基督徒們對此的回應主要有: 二次降臨——首先,我們認為這一回答沒有道理,因為在猶太人的聖經中並沒有提及“二次降臨”。其次,上帝為什麼不一次達到他的目標呢?最重要的是,“二次降臨”的說法只是嘗試回答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但它根本沒有關於彌賽亞問題的任何證據。 和平與安寧在他追隨者的心中——對他們來說不壞,但對宗教裁判所、十字軍、百年戰爭、兩次世界大戰的受害者來說是毫無幫助的。在我列舉的事例中,就算不是全部,絕大部分好戰分子和暴虐的統治者也都聲稱是耶穌的信徒。“以劍為犁”的行為便是“心中的和平與安寧”? 彌賽亞的條件 彌賽亞是一位先知、學者和虔誠的君王。耶穌預言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馬可福音》1:15)2000年過去了,上帝的國來了嗎?難道你們把反猶大屠殺、波爾布特和史達林稱作“‘上帝的國’來了”嗎?耶穌不是一位偉大的學者——這是彌賽亞的條件之一。耶穌是王嗎?他沒有被先知膏為國王,(這是猶太國王的規矩),沒有被法官(編者按:建議譯為“法庭”)認定為領袖,也沒有統治過猶太人或者為他們所接受。他像一名普通罪犯一樣被羅馬人逮捕、折磨並處決。他沒有軍隊,也沒有政府。這個問題的答案很明確:“不是”。 耶穌——不是神 基督教的三位一體的思想與猶太教“上帝只有一位”的信條是抵觸的,自從在西奈山被授予《托辣》(在基督教誕生之前近2000年)以來,猶太人每天兩次表明自己對獨一真神(編者按:建議譯為“上帝”)的信仰。三位一體思想提出神的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馬太福音》28:19⑧)。在猶太律法中,對一個三部分的神的崇拜被認為是一種異神崇拜,是人寧願犧牲生命也不能犯的三宗大罪之一。三位一體和猶太教絕對是不相容的。 身體(編者按:或譯“肉體”)顯現 基督教相信上帝以人的形式(編者按:譯成“形體”更好)來到世界(道成肉身),就象耶穌所說:“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30) 《托辣》說神(編者按:譯成“上帝”與他處一致更好)不是有形的: “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記》33:18~20⑨) “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申命記》4:15) 以我們對上帝特性僅有的一點瞭解,猶太教始終相信上帝是沒有形象(編者按:建議譯為“肉體”“身體”“軀體”等)的,也就是說他不會呈現人的形象(編者按:建議譯為“肉體”“身體”“軀體”等)。上帝是永恆的、無限的,超越時空。他不會出生(編者按:譯為“被生出來”更有針對性),也不會死亡。 | |
對律法的變動 基督徒否認《托辣》律法的永恆性。這是由於對《耶利米書》一句經文錯誤的翻譯導致的“新約”這一錯誤概念。 《耶利米書》31章30節的希伯來文是: “Henei yamim baim Neum Hashem VeCharati Brit Chadash”(編者按:此處不完整,應為“hineih yamim baim beum hashem vecharati et-beit israel veet-beit yehudah brit chadashah”)他們翻譯成:“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編者按:英文為“a new Testament”並有下劃線)。”⑩ “Brit”不等於基督教新約。在所有的經文中(比如《創世紀》17:2、15:8、《出埃及記》24:8、《利未記》26:42、《民數記》25:12)“brit”意思都是“約定”。在西奈接受的《托辣》永不改變,永不廢棄,這是猶太教信仰的基本原則。這一點在《托辣》中至少提到了24次,經文是:“這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出埃及記》12:14, 12:17, 12:43, 27:21, 28:43,《利未記》3:17, 7:36, 10:9, 16:29, 16:31, 16:34, 17:7, 23:14, 23:21, 23:31, 23:41, 24:3, 《民數記》10:8, 15:15, 19:10, 19:21, 18:23, 35:29,《申命記》29:28[11]) 接受《托辣》神聖的起源但卻否認它的永恆性,這是相當荒謬的。猶太教是行動的宗教,它一直教導人通過對戒律的遵守表現心中的信仰。無視《托辣》的律法效力而僅僅把它看作道德書,這將把它的作用減少一半以上。“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難道竟意味著這個嗎? ① Messiah,希伯來文“救世主”(編者按:Messiah音譯自希伯來文Moshiach——意思是“被塗了油的”;這個詞在希臘語中意譯為Christos,漢語音譯為“基督”。關於彌賽亞/基督的詞義,參見“基督就是神,就是神!”http://blog.daqi.com/article/26632.html。本文中的“彌賽亞”不是泛指,而是指預言中將要降臨但直到現在仍未降臨的那個帶來“世界大同”的彌賽亞) ② 英文版和中文版《詩篇》22:16 ③ 英文本“they pierced my hands and feet”(編者按:參見“ 千真萬確預言耶穌的'扎手扎腳'”http://blog.daqi.com/article/26144.html) ④ 即摩西五經(《創世紀》、《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編者按:參見“猶太人的‘典、經、記、傳’”http://blog.daqi.com/article/35064.html) ⑤ 英文本“behold a virgin shall give birth”,呂振中本:“看吧,必有少婦要懷孕,生個兒子(或譯∶有個少婦懷著孕,必生個兒子)……”(編者按:參見“必有‘童女/處女’懷孕生子(千年處女案_1)”http://blog.daqi.com/article/25865.html) ⑥ 猶大王國國王(前735~前720) ⑦ 西元70年,猶太第二聖殿被羅馬人摧毀 ⑧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⑨ 英文版和中文版《出埃及記》33:20 ⑩ 英文版和中文版《耶利米書》31:31 [11] 中文譯文似應在《申命記》29:29:“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原作:“Why Jews Don't Believe in Jesus” http://www.ohr.org.il/ask/ask00j.htm 相關資料: 獅子和扎手扎腳 阿龍(AHARON HASINI) 五七六六年依雅爾月 http://jewcn.org/5766/psalm22_17or16.htm | |
聖經(拉丁語:Biblia,希臘語:Β?βλο?,英語:Bible,本意為莎草紙) 聖經可以說是猶太教和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東正教和基督新教)的宗教經典。猶太教的宗教經典是指《塔納赫》(或稱《希伯來聖經》),而基督宗教的則指《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兩部分。其中,《塔納赫》是猶太教的經典,記載關於上帝和古時猶太人的歷史及傳說。 《塔納赫》亦同時是基督聖經的《舊約》部分。而《希伯來聖經》記載的是從上帝創造世界,人類犯罪,猶太人的歷史及關於世界的預言。 基督教的聖經由《舊約》和《新約》兩部分構成,而其《舊約聖經》與《希伯來聖經》內容大致相同,不過天主教版本就多了數篇《塔納赫》跟基督教新教《舊約》都沒有的數篇經卷。 《新約聖經》記載耶穌基督和其門徒的言行與早期基督教的事件紀錄。 據統計現在共有大約一萬四千多種不同語言版本的聖經,尤其是「希伯來聖經」部分,而基督教新約部分,就有大約五千三百種不同語言版本。在眾古書中可說是現在世界上最多不同語言翻譯版本的書。 現在流通的中文聖經主要有兩個版本,一個是天主教普遍使用的思高譯本,1968年正式出版。另一個版本是基督教新教普遍使用的和合本,1919年出版。 思高譯本跟和合本除了在經卷數目上有分別之外,很多中文譯名都不同,除了經卷名稱,經卷中很多名稱都有分別。除此之外還有其他中文譯本,例如:《呂振中譯本》(1970年)、《現代中文譯本》(1979年)、《聖經新譯本》(1993年)、《聖經新世界譯本(漢語版)》(2001年)、《聖經恢復本》(2003年)、《和合本修訂版》(2006年-2008年)。 而中文版聖經,天主教所用的思高版聖經和新教所用的和合本聖經,在中文譯名上均有分別,以新約聖經來看,譯名分述如下: | |
摘自:基百科百科全書繁體中文版 (參考資料:東海大學圖書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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