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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人生比喻很傳神。現實中,由於大家都看不到後門外的情況,所以很多人認為既然有幸進入這餐廳,就應該隨心所欲地盡情享受美食佳釀,才不會暴殄天物而浪費了這段美好時光。至於「收銀檯」、「賬單」、「牢獄之災」等等,他們根本就不相信。 今天我在網上看到一篇「隨心所欲」的專訪報導,受訪者是被譽為香港四大才子之一的蔡瀾。蔡先生說「我很流氓,但我不改」,他坦承自己風流了一輩子,交往超過60個女友,至少一年換一個。從蔡先生這種人生態度,可看出他是個「隨心所欲地盡情享受美食佳釀」的用餐者,他說:「如果你瞭解男女事,瞭解人生,你就會不正經,也正經不起來。不正經,就是玩。玩學問,玩工作,玩愛情,玩花花草草,玩文學藝術,玩世間一切美好的事物。玩,為的是快活。而快活,就是痛快地活著。總是一本正經,板著臉,壓抑,別人也不跟你玩。玩,還是一種心態,與年齡無關。老人愛玩,充滿好奇心,他就年輕。年輕人對一切事物漠不關心,他已經衰老。玩,還能應對時間的流逝和死亡。玩起來就充實,多看書,多旅行,多觀察別人怎麼活下去,多學想學的東西,多去愛身邊的人。人充實了,就不會擔憂時間的流逝,對死亡的恐懼也就少了。人的充實來自經歷的豐富和精神的飽滿。如果身體健康,活到百歲,但缺少美好的回憶,這是對一生最殘忍的懲罰,而不是真正的健康。玩,就是不正經。人生不需要正經。」 讓我們回到「人生自助餐廳」,暫且不考慮餐廳後門外是否存在收銀檯,如果以上的話是蔡瀾的原話,那麼他提倡的這種「不正經地玩」的用餐模式值得推崇嗎?我認為那是一種錯誤的模式。如果我是採訪者,就會問蔡先生:「你跟所有女朋友都事先協定只交往一年嗎?如果沒有協定,有沒有考慮她們的心是否受到傷害?如果每年更換異性伴侶是所有人該有的生活模式,那麼我們是人類還是獸類?如果餐廳中的顧客都不顧他人感受,大家都好奇地、痛快地、不正經地在食物區、飲品區盡情玩,玩食物、玩飲品、玩油鹽醬醋、玩甜品冰淇淋,這還是我們願意進去的餐廳嗎?」 儘管多數人不相信,但事實上餐廳後門外的結帳區是存在的,聖經就人死後的光景說:「我們眾人都應出現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為使各人藉他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惡,領取相當的報應。」(格林多後書5:10)基督就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 —— 天主聖子耶穌,祂曾經道成肉身來到世界,進入「人生自助餐廳」,當面勸告用餐者千萬不要「不正經地玩」,並教導我們正確的用餐禮儀:「有一個人來到耶穌跟前說:『師傅!我該行什麼「善」,為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問我關於「善」?善的只有一個。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他對耶穌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應孝敬父母,應愛你的近人,如愛你自己。』」(瑪竇福音19:16-19) 上述主耶穌提到的「誡命」就是天主十誡: 第一誡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第二誡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第三誡 守瞻禮主日。 第四誡 孝敬父母。 第五誡 毋殺人。 第六誡 毋行邪淫。 第七誡 毋偷盜。 第八誡 毋妄證。 第九誡 毋願他人妻/夫。 第十誡 毋貪他人財物。 對於這十條誡命,就算不信天主的人,也會贊成要遵守第四至第十條吧?相信沒有人希望自己生活在一個忤逆父母,隨意殺人,全民通姦,寇盜橫行,滿佈謊言,男盜女娼的社會中吧?我相信蔡瀾也不願意生活在這樣的世界裏;然而他卻「我很流氓,但我不改」,年年換女友,這說明蔡先生積極主張並身體力行的是無視社會規則和他人感受的自私生活方式。令人費解的是:這種流氓生活方式受到不少人的追捧。 天主十誡是「人生自助餐廳」的用餐禮儀,其中第一誡是禮儀的基礎,人若無視第一誡,就是拒絕承認天主的主宰地位,就如同進入餐廳的消費者自視為餐廳主人,無視店主的規矩而做出種種自己無法承擔後果的脫罪行為。刻意無視第一誡的人,就算其所有行為都符合第四至第十誡,當他走出餐廳後門時,必會收到自己無力支付的賬單。 與「隨心所欲的用餐者」相反,那些聽從基督教導的人,定會欽崇唯一天主在萬有之上,他們相信天地萬物不是自然產生的,而是天主所造,所以任何事物都必須按照天主的規定去運行,才不會出錯。因此,就算他們無法看到自助餐廳後門外的情況,卻仍然相信餐廳是有用餐規矩的,相信門外是有收銀檯的,相信人是無法負擔流氓人生的代價的。 主耶穌說:「因為你看見了我,才相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若望福音20:29) | |
言則,天主教核心係教人如何支付賬單,修橋補路積功德,俾夠就可以走是嗎? 通篇都視基督的救贖恩典為無物,連那在礦野喊著的幫人預備悔改的心嘅人聲都半點沒有出現。 這就是你讀完聖經後向人傳的"福音"嗎? | |
你若懂理,就幫大家解釋一下「降世為人」。 問題一︰「聖父」、「聖子」、「聖靈」「三位「如何能「一體」﹖ 它是用萬能膠黐實﹖還是用「生命之根」「鐘入」屁眼,串成一條人鍊﹖ 問題二︰ 無論黐膠,還是串燒,它都會有幾種組合形式︰父子靈、父靈子、靈父子、靈子父、子父靈、子靈父。 它們去屌瑪利亞時,誰是先鋒﹖ 問題三︰ 是誰洩精與瑪利亞卵子結合成孕﹖還是三個一齊﹖ 問題四︰ 無論是誰的精,那胎絕不可能是「聖子」。 那麼,「聖子」是如何爆出來的﹖ 問題五︰ 「降世為人」無非是去「傳福音」。 你「天主」/「上帝」不是「無所不能」嗎,只要意念一動,大家不就接收到「福音」了嗎﹖或者用較為愚蠢的方法,讓「聖子」直接「駕雲」下凡就得了嘛,為啥要去屌瑪利亞,讓「聖子」做個BB仔,白嘥30年米飯再去「傳福音」﹖你搞咁多做乜呀﹖ 唔明! | |
睬你都戇鳩! 你gay 督,我gay 督, gay 督gay 督,真有福! ![]() | |
這算不算十誡︰ 1. 屁眼教主屌自己老母、屌個細路屎窟,係咪真理﹖ 2. 「三位」如何能「一體」﹖ 3. 信耶穌真能「永遠不見死」﹖ 4. 信耶穌就「永不饑渴」﹖ 5. 信耶穌可以移山倒海﹖ 6. 信耶穌唔怕食毒藥﹖ 7. 信耶穌就天下無敵﹖ 8. 信耶穌唔怕「踩蠍子同蛇」﹖ 9. 信耶穌能講外邦語﹖ 10. 有病俾鬼徒摸下就好﹖ | |
盲從真好,不用動腦筋傷神。 | |
按「創造宇宙萬物嘅天主」去行,「不會出錯」嘞啩︰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14:26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去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馬太》10:34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罷。」《路加》19:27 | |
新教既教導: 既然有人代簽咗單咁就點食都得。 拎成盤皇帝蟹返嚟咬一啖就唔要,拎過一盤澳洲龍蝦。。。暴棄天物都無相干。反正有大佬找咗數。 這就是你讀完聖經後向人傳的"福音"嗎? | |
新教係跟聖經教: 耶穌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係"既然有人代簽咗,你真係信嘅,唔該你唔好食得咁樣衰落人地面,你食完自己同佢交待。" 你唔傳一個完整嘅福音,就係一個假嘅福音。 行為同得救從來唔係因果關係,係果因關係。你鍾意唔跟聖經嘅去傳都冇乜嘅,按聖經所講嘅被咒詛啫。 拿住本聖經叫人憑工價換取救恩,就係阻欄人真正用信心接受基督救恩嘅行為。你若擔得起呢個罪你咪做囉。我講又講過,屌又屌過,你繼續咁樣傳,正一關我叉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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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個唔願對我向佢提出嘅任何神學方面,事實方面嘅問題或質詢作出回應嘅人,我做咩要花時間喺佢身上?世上顛佬何其多,我一日得廿四小時咋。你宜家話佢"無提供連結,即係無證據",全無問題呀,呢啲結論我根據佢往績都觀察得到過啦,我自己就已冇晒興趣插佢㗎啦,喺隔離單單打打潤佢、嘲佢、笑佢,指桑罵槐吓就冇問題嘅。你鍾意批評佢你咪批評囉,我會覺得你批評得佢有理㗎,希望佢回應你啦。嗱有得俾你有理有據地批評到人啦,係咪好開心呢? 我都唔問你有冇閱讀理解啦,我首先問你,你有冇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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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耐年前呀?我插佢洗唔洗同你攞牌你批左我先講好冇? 我插左佢啦,你又講咩黎傳教嘅我唔批評?你自己講嘅野一啲十卜都冇,語言仲有冇分量?你上論壇少唔知人講過乜,就爬吓文先出聲啦。 | |
唔好偷換概念 | |
對於我置信嘅野我點解要問證據?呢啲叫common ground吖嘛。你到底有冇常識? 你講咁多野,我都係一路問你叫你提供"啲人洗人腦話信耶穌先反共"嘅證據啫,因為我唔置信吖嘛,你到底提供到未?同個BBC一樣,避走到天腳底,指東打西你有罪我有罪蓋個世間全部人都有罪,你都係俾唔到證據?你講呢樣野一啲十卜都冇,我唔會信你㗎。 你咁鍾意人地信你,人地問你攞證據時你俾出黎嘛?咁大個人呢啲咁基本嘅野洗唔洗教? | |
即係承認雙重標準啦 | |
你咪唔好信,我無迫你信 我喺隔離post話離教者之家有人講「咩耶穌教導反抗不公義」 你叫我搵番俾你睇都有難度啦 另外你話「對於我置信嘅野我點解要問證據」? 唔係喎,隔離post我親眼睇過嘅新聞你都要求我訂閱明報、搵法庭紀錄 原來輪到你就唔使問證據 呢啲就係你求真嘅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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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完係唔批評,你呢啲顛倒是非黑白嘅講法係好非常似共產黨果套吖。 其實就算係我雙重標準,都唔代表你提供到證據㗎,你仲要運用"你也一樣謬誤"到幾時?乜你認為證明左我雙重標準你就叫有證據? 對於置信嘅野當為common ground繼續討論,對於不置信嘅野要求對方提供證據,呢啲咁簡單嘅討論方式你咁鍾意frame叫做雙重標準,你係為左掩蓋自己乜野證據都冇嘅事實? 回覆 17# kam 回覆 18# kam 得得得,你冇講過,你冇表現過,你冇暗示過,係我自己假設太多,SORRY,原來係我錯,原來我誤會左你想人地信你,I AM SO SORRY,呢個錯我以後唔會再犯。以後你講乜野,只要冇證據我都唔會信,當你癈噏,OK啦,大家知道以後相處嘅尺度咪得。 | |
另外你話「對於我置信嘅野我點解要問證據」? 吓,都話係研究"你對求真嘅態度"囉,都話"求真"係有"程度"㗎囉,你有行動去揾,有諗方法去揾,咪顯示你有咩程度囉。 我早講左 冇問題㗎,冇人講第二手證據一定唔可信㗎,冇人話信第二手證據果啲人一定有問題㗎。基督徒信耶穌,好多都係聽講道信㗎啦,聖經都未睇過,又唔係搭時光間返去睇釘十字架,耶穌都叫門徒去作見證講"自己嘅經歷",寫低咪成為"第二手證據"囉。 我從來都話你有第二手證據㗎,我從來都冇講第二手證據好大問題㗎,我只係學術討論,"冇第一手證據是否一定不可信"、"證據嘅缺乏係咪缺乏嘅證據",我都講左,啲咁學術嘅野你唔鍾意/唔識咪唔好討論囉。呢單野我從來冇質疑你講嘅野唔係事實,我只係話你知來源性及可信性嘅構成啫,係咪學術問多一句,就叫同「對於我置信嘅野我點解要問證據」互斥衝突呀? 咁個句式係"點解"吖嘛,我就話埋俾你知:"點解?我咪釣魚問緊'冇第一手證據是否一定不可信'、'證據嘅缺乏係咪缺乏嘅證據'囉"。 我嘅定位清晰無比,第一手就暫時大家都揾唔到,第二手有啦,咁呢個時候大家應該點樣看待呢啲證據呢? 我唔知你乜事一定要上綱上線話我講你唔求真,講野唔可信。 不過宜家唔緊要啦,你都冇要求我信你,我可以慳返唔洗理你講過啲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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