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問同性婚姻是否道德?????
如果是道德, give me why!!!
if not, also give me why!!!
thx, 用黎做功課嫁!!!!!! |
不如你先定義下咩叫"道德"?
合唔合法都要打過官司先知. 合唔合"道德".. 我想真是有排拗吧.. |
首先要問問那是甚麼科的功課,以及批卷導師的宗教背景,以便選擇適合立場,搏取高分。 |
首先要問問那是甚麼科的功課,以及批卷導師的宗教背景,以便選擇適合立場,搏取高分。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1/3/19 23:36
係project based learning, 我覺得我地既老師係無神論者, 但評審者係一眾老師, 而學校就係天主教
不如你先定義下咩叫"道德"?
合唔合法都要打過官司先知. 合唔合"道德".. 我想真是有排拗吧.. ...
kwongyauleung 發表於 2011/3/19 22:40
道德係你定既, 我想不到原因才來問你地... |
OH 係天主教學校下 死都話唔道德啦 識做啦
仲要記得落多D聖經D埋落去 |
在於我個人既角度,我係中立既
但係在於要交功課既角度,戴番個面具先 <-----黑超ONLY
當然話唔道德啦,搏高分重要D |
原本最唔道德既係你地 |
回復 4# Thompson
邊科ge project? 睇老師點評分la... |
借問同性婚姻是否道德?????
如果是道德, give me why!!!
if not, also give me why!!!
thx, 用 ...
Thompson 發表於 2011/3/19 12:29
一切不侵犯他人自由的自由都應該受到保護。
這條法則是自由主義者提出的,檢驗一切道德規範的標準,不符合這條規則的道德就是不平等的、迫害弱者的奴隸道德。換句話說,只要是與他人無關的、沒有侵犯他人的自由和利益的行為都不應該被認為是不道德的、邪惡的、可恥的,不應該受到任何暴力干涉或輿論譴責。
例如禁止同性戀、禁止乞討、歧視性工作者等行為都是社會多數人暴力對弱勢群體的迫害,因為他們(同性戀者、社會弱勢社群)沒有侵犯任何人的利益、沒有傷害任何人,因此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干涉這些行為。
WIKI |
要先確定何種「道德」。一般而言,是引用康德的比較穩妥,但你要先看他對道德的看法是否符合你的功課要求。 |
回復 10# 抽刀斷水
天主教學校...唔似本地大學la....中學的話, 用康德是否有點不妥? |
康德?我讀中史時好像聽過他的名字.... |
以前就冇道德,宜家有灰帶, 以後就係有道德 |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3/27 22:05 編輯
因為他們(同性戀者、社會弱勢社群)沒有侵犯任何人的利益、沒有傷害任何人,因此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干涉這些行為。
hellboy 發表於 2011/3/21 11:49
手淫沒有侵犯任何人的利益、沒有傷害任何人,
那在公眾地方打機是否也應受到尊重?
為甚麼在公眾方手淫是乞人憎?
因此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干涉這些行為。
我不岐視人手淫,
不過要立法說明在公眾地方手淫也是合法的話..........
所以,
沒有侵犯任何人的利益、沒有傷害任何人
不是撐同性戀的好理由 |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1/3/27 22:29 編輯
手淫沒有侵犯任何人的利益、沒有傷害任何人,
那在公眾地方打機是否也應受到尊重?
為甚麼在公眾方手淫是乞人憎?
因此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干涉這些行為。
我不岐視人手淫,
不過要立法說明在公眾地方手淫也是合法的話..........
所以,
沒有侵犯任何人的利益、沒有傷害任何人
不是撐同性戀的好理由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3/27 22:03
小朋友都知公眾地方露械會嚇親人,公眾地方任意裸露身體也是不雅,因為眾人身體都受到專重,這些都是侵犯途人的利益,甚至客觀對他人心靈做成傷害。唔通你智商連小朋友也不如? |
小朋友都知公眾地方露械會嚇親人,公眾地方任意裸露身體也是不雅,因為眾人身體都受到專重,這些都是侵犯 ...
hellboy 發表於 2011/3/27 22:25
所以....連小朋友都知, 都明白的事
你就是卻不懂了 |
所以....連小朋友都知, 都明白的事
你就是卻不懂了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3/27 23:15
你智商不及兒童關我何事 |
你智商不及兒童關我何事
hellboy 發表於 2011/3/28 09:58
連小童都知我是在揶揄著你 |
連小童都知我是在揶揄著你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3/28 10:01
你揶揄你自己啦,廢話王。 |
你揶揄你自己啦,廢話王。
hellboy 發表於 2011/3/28 10:06
我是王, 你快下跪 |
我是王, 你快下跪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3/28 10:18
咁你即喺認喺廢話王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