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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曾蔭權在香港推行基督徒治港,搞到香港一鑊泡。因此,小弟建議立法永久禁止基督徒治港。立法內容如下: 1. 在政府的各層官員,尤其是高級官員中,基督徒的比例不得超過35%。在香港的所有選舉中,候選人必須申報宗教信仰,申報是不是基督徒或佛教徒。 2. 基督徒的定義包括天主教、基督教及東正教的基督徒,亦包括共濟會之類的基督徒。 3. 立法禁止歧視佛教徒及道教徒及其他非基督徒的參選權利。 4. 不得建立香港的國教。香港人之中,有不少是有高度的宗教熱誠,但亦有不少人是世俗主義者或無神論。而香港人普遍接受佛教、道教、天主教及基督教等各種宗教,亦能接受世俗主義的影響。因此,香港不需要建立國教。 5. 建議香港的英語中學的教育中,要提高佛教與道教的參與比例,降低背景屬於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教會學校的比例。 敬請各位支持。 | |
有違歧視法 佛道本與世無爭! 為何要與其他宗教競爭! 有違本身的宗旨! | |
反對 人人也有宗教自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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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人信甚麼,就會將自己的信念實踐! 雖然不拉扯任何宗教或信念群體,也有自己的一套。 不過,大可放心,人多在高位,都會或多或少受眾人影響,甚至做久了,也可能失去自己!身不由己! 若是能仍持守自己的信念,那就是社會的福! 起碼不會因自己的利益,犧牲別人! | |
呢句我很認同wor. 其實現在已經唔錯. 不過想管得好一點.理性一點.我反而覺得行政立法會要強制用英文. 我係中國人.但我支持只用英文的. 因為討論太唔理性. | |
【基督教】其实和极端的【伊斯兰】都是同类的 同样相信【亚当夏娃】是人类的祖先 同样歧视女人 : 说女人怀孕是受上帝的惩罚 (那请问其他畜生也是雌性怀孕,又如何解释呢 ) 同样只允许自己的上帝独裁,不信他们的上帝,全部下地狱 同样有野心要建立自己的宗教帝国 同样试图干舍各国政治 同样相信, 人死后将痴痴地等【世界末日】才有审判‘上天堂’或‘下地狱’,如果世界末日永远不来,就在那边无期的等 他们很多都患有【世界末日 狂想症】 | |
如果政教不分离 未来就会演变人人都【没有宗教自由】了 就好像我们马来西亚 政府的历史课本 其实根本就是一本【伊斯兰宗教史】 连中国的历史 也删改为【伊斯兰】在中国的影响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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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宜言 第十八条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二十三条 (一)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 (二)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 (三)每一个工作的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尊严的生活条件,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 (四)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然後,我就有權用離教者經常用的邏輯: 你看!不信耶穌的人公然反對聯合國人權宜言,仲叫人逼迫基督徒呀! 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 ... 7346&extra=page%3D1 應該立法禁止基督徒治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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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聯合國命令 | |
出處: 近代韓國基督教如何以污衊、毀損、縱火、及靠政治力來迫害佛教與廟產 - 佛教新聞天地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acewang3005/5300272#ixzz1RMTa1uBD | |
這建議是很好,基本上是無得彈,但佛教徒愚不可及,助紂為虐,恆常為基督教攻擊反基督,又忽視基督教殘暴剥奪民主和平公義以及反佛教的聲音,所以我們應該鼓吹反佛勢力,協助為佛教徒帶來一些適當的絕望從而削弱佛教徒誤人子弟的驕傲的氣焰。 另外你也要處理人權公約的問題。 | |
聯合國無命令香港政府只能以基督徒治港,也無命令政府不能就一教專政氾濫而作出適當調整或規範,以平衡民主進度 。 | |
其實樓主點樣違反聯合國人權宣言呢?他又沒有禁止人有思想良心宗教自由,又無阻止人找工作和自由選擇職業,他只是不想政府因為基督徒太多以至各方施政強姦民意,變相剥奪基督教以外其他人民的宗教自由吧了。反而基督教有一軛論,使得政府早登高層的基督徒排斥或因信仰問題拒絕招聘異教或非基督徒,由於基督徒本身不專重人權公約,我們才需要平衡不正常的情況,權衡過輕重和大眾利益和了解過公平公義,便應明白到如果有一些人擔任某一些工作如果會因他們的思想行為以及人數過多而不公義地傷害到大量無辜人士的人權,例如大量基督徒執政,我們便要考慮到聯合國人權宣言在這情況可能是有漏洞的而不適合套用於在這裡,而我們必須為了公平和正義要求平衡原本失平衡的人數。 | |
基督徒佔人口十幾%﹐就在政府中擁同等比例職位 其他如道教佛教無神論和少數宗教少數民族都有機會擁有職位﹐ 可以為自己爭取利益 | |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里規定:“国会不得制定法律,来确立或禁止某种宗教;也不能限制言论、出版自由;也不能限制抗议政府不公而集会请愿的权利” 其實用基本法規定政教分離原則,其他的太多限制其實反而沒必要。 | |
英國殖民地政府當年花香港納稅人的錢,讓妖教辦學及主持「慈善」事業,是存心坑害港人。 英國人既去,現時最迫切的,是敦促議員立法,不再資助妖教,如此,方可將妖教的禍害減到最少。 | |
在下以前因为不知你真实年纪因此一直误称你是旁观者敬请原谅 【跪拜】 | |
敬请1容在下报告在下抵抗基督教之近况: 1 正在尝试透过@平安北京&@中国警察网&@海淀公安分局【ETC】 来直接 来突破 EG; http://bbs.realchristianities.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7287&pid=18879&fromuid=3 [一连几十贴] 2 诚征:基督教/基督徒造反之实例 http://bbs.realchristianities.com/bbs/viewthread.php?tid=7467&highlight= 在下深知旁观者爷爷是各种好手个中高手, 例如:指教了在下_浙江萧山事件,在下一直铭记于心直到永远, 因此:建议旁观者爷爷/或/其他各位侠女大侠: 如遇:任何基督教/基督徒造反之实例 敬请:立即通知在下/雪龙坛realchristianities.com, 在下:会有办法 因为:在下有办法 I AM THE TURK 谢谢【跪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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