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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不能睇四仔。 基督教不能手淫。 基督教不能性幻想。 人天生有性慾,這是耶神造的。 人無性慾,點生仔???? 唔犯姦淫,唔睇四仔,唔手淫,唔性幻想。甘不如CUT左佢啦!!!!!!!!!!!!!!!!!! 做公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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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者,婚姻外的結合。 聖經反對「人動淫念」(參馬太5:28) 聖經反對「婚姻以外的性」,可能包括、可能不包括手淫、四仔、幻想,閣下可自行詮釋聖經。一般來說,把聖經詮釋到這麼細緻的地步,是牧師、組長等執行生活教導,主要是輔導時做的事。 人有性欲,是神造的。 人也會恨人,是神造的? 人也會貪心,是神造的? 馬太福音5章,恨==>殺人,淫念==>姦淫。講說人不需節制性欲 = 講說人不需節制恨欲 = 殺人也好像手淫一般(看起來沒什麼了不起),這並不是社會指受的。 人生仔,正常的話在婚姻以內,無甚淫不淫的問題,人有性欲,在婚姻內得到滿足。 對付罪,聖經的說法是嚴厲的: Mat 5: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Mat 5: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聖經沒有說,不過我們可以從常理解得,「淫」是不好的,所以一個自稱愛我們的神教我們遠避淫行。 婦疑殺夫燒炭倒斃睡房 http://news.singtao.ca/toronto/2 ... 262760d3678993.html 社會上關於淫行破壞家庭的新聞俯首皆是,若不是因為「淫是不好」,我也不知為何了。 | |
林前 13:4 愛是不嫉妒 根據聖訓,根本就唔應該介意包2奶 一場姊妹,有得食有得玩,應該分享嘛 | |
沙文你混淆「愛」「婚姻」中間關系的邏輯必然性、充足性及二者的性質並將二者混為一談,我文中只討論神的愛,沒討論過男女之間的歡愛,男女之間只討論過性及婚姻。 簡言之,你混淆概念了,叉開話題了,有空再多交次卷。 | |
「愛」「婚姻」係冇邏輯必然性、充足性嘅。您唔好亂咁作啦。您估依家寫緊聖經咩?有空再多交次卷。 | |
>>>你想認真思想的話,如下: 淫者,婚姻外的結合。 聖經反對「人動淫念」(參馬太5:28) 聖經反對「婚姻以外的性」,可能包括、可能不包括手淫、四仔、幻想,閣下可自行詮釋聖經。一般來說,把聖經詮釋到這麼細緻的地步,是牧師、組長等執行生活教導,主要是輔導時做的事。 =============== 耶和華不是要人殺光異教徒並姦淫留下來的處女嗎,還支持大衛王這姦淫別人妻女的,什麼反對「人動淫念」反對「婚姻以外的性」真愛自打嘴皮 >>>人有性欲,是神造的。 人也會恨人,是神造的? 人也會貪心,是神造的? ======== 連殘障、害人的都說是他造的,基督徒又怎能否認這種事呢 >>馬太福音5章,恨==>殺人,淫念==>姦淫。講說人不需節制性欲 = 講說人不需節制恨欲 = 殺人也好像手淫一般(看起來沒什麼了不起),這並不是社會指受的。 人生仔,正常的話在婚姻以內,無甚淫不淫的問題,人有性欲,在婚姻內得到滿足。 ------------------ 有人就是因在婚姻生活上性慾不滿足才會出問題 有些聖經人物不是娶很多女人為妾嗎 >>>對付罪,聖經的說法是嚴厲的: Mat 5: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Mat 5: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 腦袋壞了吧,人犯罪是腦袋思想的問題,關眼手何事,要砍也是腦門 >>聖經沒有說,不過我們可以從常理解得,「淫」是不好的,所以一個自稱愛我們的神教我們遠避淫行。 婦疑殺夫燒炭倒斃睡房 http://news.singtao.ca/toronto/2 ... 262760d3678993.html 社會上關於淫行破壞家庭的新聞俯首皆是,若不是因為「淫是不好」,我也不知為何了。 ============= 淫要是不好為何要強姦馬利亞,讓人戴綠帽子 | |
此外,教徒常常提供失實資訊誤導版友。 例如:人有性欲,在婚姻內得到滿足。 就非實情。老婆始終不是性欲方面的專才,在達致性欲滿足方面一定比專業的性欲服務員遜色。 對付罪,聖經的說法是嚴厲的: 就只是說法而已,同「嚴厲」沾不上邊。切實執行Mat 5:29-30的,係穆斯林,gay督徒只是拿來茶餘飯後說說,絕不會挖眼斬手。 這位牧師寕願去自首,下次教友探監時請查詢一下,為何總不見他把令其趺倒的器官切出來呢?http://m.exchristian.hk/forum/index.php?action=thread&tid=9249&extra=page%3D1 | |
裝師祖的也錯了。 婦殺夫燒炭事件和男女歡愛二者亦無邏輯必然性,婦殺夫燒炭事件所重點論者亦非男女歡愛。閣下等分身宜學會貼題寫作,避免離題,免遭恥笑。 愛和婚姻二者中間當然沒有necessity和sufficiency,閣下堅持錯誤邏輯,並繼續混淆概念的話,只見你不高的邏輯能力。 耶和華不是要人殺光異教徒並姦淫留下來的處女嗎,還支持大衛王這姦淫別人妻女的,什麼反對 1.神吩咐以色列人入迦南時滅盡異教徒。 2.以色列人沒完全聽從。(士一) 3.神又嚴嚴吩咐「不可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攙雜。」(約二三) 4.出埃及時,神因亞倫的孫子非尼哈殺死與外族女子行淫亂的弟兄,賜他後裔永任祭司的職份作賞賜(民二五) 士二一章 1.被殺的基列雅比人,是以色列的百姓 2.處女是被娶為妻 3.示羅人沒有被殺 4.示羅女子是被娶為妻 5.整件事,都為神所未吩咐,亦不喜悅,所以最後更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然後閣下說: 耶和華不是要人殺光異教徒並姦淫留下來的處女嗎 大衛: 1.神兩次阻擋大衛害死烏利亞 2.神派先知拿單嚴厲譴責大衛 3.神罰大衛和拔示巴的兒子死亡,不聽大衛跪求 4.神把大衛對烏利亞做的事,加倍報在大衛身上,以致大衛兒女間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 然後閣下說: 還支持大衛王這姦淫別人妻女 閣下似乎很很喜歡誣陷,又或很喜歡誤解聖經,又或很沒邏輯。 沙文不用談什麼 此外,教徒常常提供失實資訊誤導版友。 根本版友簡直是「喜歡誣陷神」,指責,原封不動地歸還給一切使用不實資訊,歪曲解讀聖經的貼文者。 連殘障、害人的都說是他造的,基督徒又怎能否認這種事呢 你不先承認生命是神造的,是神賜你的,你什麼也不用談;就算你承認了,神亦無不公,人從來沒有給神什麼,沒有什麼是你一定應得的,使他必要給你健全的身體。聖經教你凡事謝恩,神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多給誰向誰多取,這就是神的公平原則,外加對神不公平的救恩。 有人就是因在婚姻生活上性慾不滿足才會出問題 人不感到滿足,是人貪心不知足的問題,是人的錯不是神的錯。我不知你那裡來的原則,什麼都滿足才公平,神從來沒有說過會滿足人所有的欲望,只說你在「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不是你「想得的份」。人亦沒有給神什麼,使神欠了他,非滿足他不可。 聖經舊約時沒禁止一夫多妻,古時納妾為合律法,屬乎婚姻。神亦明明說「不可苦待你幼年娶的妻。」 淫要是不好為何要強姦馬利亞,讓人戴綠帽子 強姦之說,你喜歡怎解,悉隨尊便,我沒興趣從強姦的邏輯和法律構成性跟你辯論這種低級的反基邏輯。 | |
>>>>士二一章 1.被殺的基列雅比人,是以色列的百姓 2.處女是被娶為妻 ============ 是喔!這些400 位基列雅比的處女,只因其父母親兄弟等親人不信耶和華都被殺光, 然後被強迫帶走,被迫為人妻,不就是與被強姦無異嗎! >>>3.示羅人沒有被殺 4.示羅女子是被娶為妻 5.整件事,都為神所未吩咐,亦不喜悅,所以最後更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 士師記 第二十一章20節:『若看見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 在示羅的女子中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 申命記 第二十二章 28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姦淫之,若被人看見, 29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這不是與耶和華吩咐的命令相同嗎! >>>>然後閣下說: 耶和華不是要人殺光異教徒並姦淫留下來的處女嗎 閣下的邏輯去了那裡? =============== 你的邏輯到那去了! >>大衛: 1.神兩次阻擋大衛害死烏利亞 ============= 萬能的神這麼沒用嗎? 還是嘴皮講講阻擋而已 結果烏利亞還是死了 >>>2.神派先知拿單嚴厲譴責大衛 然後呢! 大家看看結果: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馬後炮有個鬼用,已除罪了,不知嚴厲譴責有什麼用 >>>3.神罰大衛和拔示巴的兒子死亡,不聽大衛跪求 4.神把大衛對烏利亞做的事,加倍報在大衛身上, 以致大衛兒女間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 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 =========== 我們看 姦夫淫婦所生的兒子卻好好的,而且還當繼承王位的人 太1:6 耶西生大衛王。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 這不是獎勵大家搞外遇,既無罪又兒子可當王嗎 但卻專門懲罰一些以上無辜的非當事人 神罰大衛和拔示巴的兒子死亡 讓大衛兒女間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 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 還有:大衛為顯榮自己而數點百姓(撒下24:1-9[和合本])。 耶和華為懲罰大衛,用瘟疫殺死百姓70,000人 竟有這種專殺無辜的神 >>>>然後閣下說: 還支持大衛王這姦淫別人妻女 閣下的邏輯去了那裡? 閣下似乎很很喜歡誣陷,又或很喜歡誤解聖經,又或很沒邏輯。 =============== 大衛不是沒罪然後有替死鬼,這不是擺明支持大衛姦淫的行為嗎 不管他幹錯什麼,大衛自身都沒事 看來不懂邏輯的教徒真多 >>>根本版友簡直是「喜歡誣陷神」,指責,原封不動地歸還給一切使用不實資訊,歪曲解讀聖經的貼文者。 連殘障、害人的都說是他造的,基督徒又怎能否認這種事呢 你不先承認生命是神造的,是神賜你的,你什麼也不用談;就算你承認了,神亦無不公,人從來沒有給神什麼,沒有什麼是你一定應得的,使他必要給你健全的身體。聖經教你凡事謝恩,神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多給誰向誰多取,這就是神的公平原則,外加對神不公平的救恩。 ============= 是呀,下次基督徒若不幸生個殘障或殺人的,就得感謝他的神恩賜他們的公平吧 以大衛的行為為例,報應誰了? 看來因他惡行而受害被強姦的人,也要感恩神給她被強姦的機會了! 神的公平?大概神放個屁信徒也硬要說是香的 >>> 有人就是因在婚姻生活上性慾不滿足才會出問題 有些聖經人物不是娶很多女人為妾嗎 >>>人不感到滿足,是人貪心不知足的問題,是人的錯不是神的錯。我不知你那裡來的原則,什麼都滿足才公平,神從來沒有說過會滿足人所有的欲望,只說你在「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不是你「想得的份」。人亦沒有給神什麼,使神欠了他,非滿足他不可。 聖經舊約時沒禁止,古時納妾為合律法,屬乎婚姻。神亦明明說「不可苦待你幼年娶的妻。」 =========== 基督徒談到壞人或貪慾就推說這都不是神造的錯,但明明耶和華自已講說惡人都是他特造的,難道貪心不足就不是他造成的,那是從那來的? 難道是人造的?人也可創造,那看來基督徒的神造萬物都是扯蛋 反正千錯萬錯都是人的錯,被姦淫也是受害人的錯 過去不禁一夫多妻可妻妾成群?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 而後來禁,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錯了? >>>淫要是不好為何要強姦馬利亞,讓人戴綠帽子 強姦之說,你喜歡怎解,悉隨尊便,我沒興趣從強姦的邏輯和法律構成性跟你辯論這種低級的反基邏輯。 =========== 這可不是什低級反基邏輯,基督徒也不用低級逃避,反正一定要面對的, 這是一種批判任意殺人強姦的邪神, 是否有資格當正神被人敬拜的問題,以免更多人受害 若是被人強暴還要感謝強暴犯,那真可悲的 | |
又借用你套思維。 佛法無邊的釋迦又為何容許提婆達多犯業, 任由他用殺手, 用瘋象, 用滾石, 毒爪來行刺他。 到危急關頭的一刻才施大法阻止? 又為何不在提婆達多未犯惡前便度了他便成了。 是否佛法不是無邊, 佛祖有法力使殺手,瘋象變馴,就是無法力使提婆達多變馴? 又或者跟本是設局使人墮罪而有機會向人展露本事呢? 為何這個佛又值得你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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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借用你套思維。 佛法無邊的釋迦又為何容許提婆達多犯業, 任由他用殺手, 用瘋象, 用滾石, 毒爪來行刺他。 到危急關頭的一刻才施大法阻止? 又為何不在提婆達多未犯惡前便度了他便成了。 是否佛法不是無邊, 佛祖有法力使殺手,瘋象變馴,就是無法力使提婆達多變馴? 又或者跟本是設局使人墮罪而有機會向人展露本事呢? 為何這個佛又值得你拜? ============== 佛法無邊但可不是講神力萬能,佛教人眾善奉行諸惡莫作,也要知有業報 佛陀只說自已是教師,也是人類,要信徒依他走過的道路跟行而自救, 可沒吹說他是萬能的大神能操控人類的一切 要是佛陀像某些沒用的大嘴神一樣,只會吹水,只會殺人,那才不用拜了 是不是有天有個醉鬼駕車向你直撞,這時你是要靠自身力量展神通立即閃躲, 還是雙手要阻止馴服他? 還是這是你設局的,來展露你的不怕死本事? | |
我看怕人用不同 尺度來量,才是智慧未足,執著於自我。離無我境界尚遠 | |
你甘講我會忍不住對號入坐的 | |
回復 11# 666 是喔!這些400 位基列雅比的處女,只因其父母親兄弟等親人不信耶和華都被殺光, 題目論的是姦淫和淫念。被娶為妻,就不是淫。淫念一樣不是強姦的sufficiency,你和沙文一樣,喜歡偷換及混淆概念,請不要離題。 士師記 第二十一章20節:『若看見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 你不用迴避我早已引的約書亞記二十三章經文、我再問你, 「娶外邦女子」是與神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相同嗎? 香港政府要你駕車時帶身份證和駕駛執照,你只符合了其中一個,只帶了其中一樣,夠膽大聲跟警察講嗎:「我這不是與香港政府吩咐我的命令相同嗎?」 申命記二十二章沒叫殺人,神又禁止以色列人聚異教女子,足見結論:「耶和華不是要人殺光異教徒並姦淫留下來的處女嗎?」根本不成立,你不是曲解是什麼?解聖經看一段避另一段,為彼等刻意曲解聖經之人的常用手法。你繼續堅持錯誤的結論又不提出足夠證據,就是誣陷了。 萬能的神這麼沒用嗎? 你想神控制人的行為阻擋一切罪惡,包括閣下曲解聖經的話,悉隨尊的便。你有能力做神的位置的話大可用你的方法,不過閣下還是坐在電腦旁打字足見閣下做神的能耐還未夠,就請你服在神的律下了。神稱自己為施行報應的神,不是阻止人犯所有罪的神,是有豐盛的恩慈忍耐叫人悔改的神,不是見你犯罪立馬按公義處死你的機器神,是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的神,不是按自己喜好報應人的神。神沒輕判大衛,大衛所犯的在地上加倍受了報應;神沒薄待烏利亞,他的生命氣息都是神賜的,約伯早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又說「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 然後呢! 神除去罪所帶來大衛靈魂死亡的刑罰、刑罰歸到基督身上了,這就是褔音,神在這事上沒有薄待任何人,因為任何人肯信,神也同樣對待;罪所帶來大衛肉身死亡的刑罰,大衛肉身也死了,並且大衛肉身死不單因這一罪,亦因大衛眾罪,及亞當的罪;罪所帶來的刑罰,神嚴嚴的加倍報在大衛身上,我不知你如何竟能說「馬後炮有個鬼用,已除罪了,不知嚴厲譴責有什麼用」 姦夫淫婦所生的兒子卻好好的,而且還當繼承王位的人 大衛當王在犯罪之先,所選繼承的兒子天然當王,卻不知閣下何竟可以顛倒先後和邏輯,說成大衛犯罪使兒子作王。 閣下喜稱非當事人「無辜」,稱人殺人為「神懲罰其他人」。大衛兒子在城裡姦污妹子,又不肯娶為妻,按律法是當死的,閣下喜稱他「無辜」,又若按閣下所言,大衛的兒子無辜,卻不知所羅門何辜之有?閣下似乎甚不喜此無辜之人作王,不知意念若何;人殺人為「神懲罰其他人」,請問令高堂生你,算否神賜你生命?請問令師尊教閣下認字,算否神啟蒙你?把一切不好的歸給神,好的歸自己,閣下這種雙重標準又和基督徒何分別之有? 大衛不是沒罪然後有替死鬼,這不是擺明支持大衛姦淫的行為嗎 大衛自己受了罪的刑罰,上面說過了。 不管他幹錯什麼,大衛自身都沒事 少年被王追殺後老來被自己所愛的兒子追殺以致需出宮逃難、妻女光天被人淫、自己兒子s死於自己兒子及兵馬,你仍可叫「自身都沒事」。 香港法律,印偽鈔者坐牢,不用收偽鈔;車撞死人者,不用捱車撞;隨地吐痰者,不用被人在自己身上或家中吐痰;欺詐者不用被騙,想來閣下眼中應是萬二分不公的。Be Civilized!!誰說報應的公平性在於對等報應?再說神在報應中仍已聲明對等的部分。「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 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如此報應,還叫支持,我實在懇請閣下以行動去示範,因為在閣下眼中,大衛似乎在整件事中還有賺! 是呀,下次基督徒若不幸生個殘障或殺人的,就得感謝他的神恩賜他們的公平吧 我唯有請看來孤陋寡聞的閣下,看看廖啟智陳敏兒和諾諾的見證了。還有謝婉憫杏林子的你要不要看? 基督徒談到壞人或貪慾就推說這都不是神造的錯,但明明耶和華自已講說惡人都是他特造的,難道貪心不足就不是他造成的,那是從那來的? 天使和人都是神造的,後來天使長驕傲抵擋神就淪為魔鬼,聖經早說他說謊是出於他自己;後來人被罪和私慾誘惑變成罪人惡人。你要因人「自己」把持不住就賴神,根本就是卸責。人造「貪心」和神造「天地萬物生靈永恆」蚊牛之比閣下也可視為同等,閣下強詞奪理之能亦屬甚高。 被姦淫是否害人的錯這妖論是你自己說的,聖經無此說法。 過去一夫多妻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現今不是。 正如現今回家開空調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過去不是。 這可不是什低級反基邏輯,基督徒也不用低級逃避,反正一定要面對的, 我再說一次。是十分低級的反基邏輯,你有興趣自己去問檢控官和律師如何把指控成立。 | |
可是, 佛經卻是說他有無比的法力, 可行常人不能行的事啵。 咁係咪佛經跟本在吹虛, 把普通的事作大, 作大, 又神化了???? 你還讀這些不實的書耶?。。。 可能你仍未清楚討論焦點。 我不是跟你論佛祖是否有神力, 我是跟你說因何佛祖做的, 不做的都是智慧, 但落到耶和華去做, 或不做。。就是殘忍, 不公, 無能呢? 或者是你修佛時間尚淺, 未到這個層次耶? 唔怕認啵。 | |
你想坐邊個位? 醉酒佬? 或是能顯神通來逃命的路人甲? | |
喂,要回答唔该唔好交篇论文,简洁D! | |
瑪利亞係大左肚, 但係又無搞喎 點計先? 無搞過就俾你話犯姦淫, 又是否食死貓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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