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20 06:4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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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的含義: 賓客並非因為「窮」買不起禮服,而是他在門口拒絕了主人提供的衣服。
冒犯之處: 穿著自己的便服入席,代表無視主人的恩典、不尊重主人的規矩,並試圖以「自我」的身分參與神聖的筵席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20 04:22 
(1)
唯獨的聖經上没有說那人「拒絕主人家的禮服」。。甚至是你加鹽加醋的:「而他卻故意拒絕」
(2)
即是主人家的邀請是有條件的: 你來赴宴要穿禮服。
天主給你的救贖恩典也是有條件附帶: 你要穿禮服, 不管是自備或是主人家提供。 係咪咁??
B按: #174說了甚麼是「天主的禮服」 |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20 06:5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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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的「無言可答」: 在馬太福音 22:12 中,當王問那人為何不穿禮服時,他「無言可答」。如果他真的因為窮買不起,他大可以解釋;他之所以無話可說,是因為王已經白白提供了禮服,而他卻故意拒絕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20 04:22 
不過又睇到22:12 呢句全句:
便對他說:朋友,你怎麼到這裏來,不穿婚宴禮服?那人默然無語。
22:13 國王遂對僕役說:你們捆起他的腳和手來,把他丟在外面的黑暗中:在那裏要有哀號和切齒。
開頭主人家仍叫那人:「朋友」, 但因那人無禮服, 不尊重主人家, 後來朋友都無得做.....掟佢走!
天主俾恩典你, 好鬼朋友架, 不過, 你唔著好禮服, 天主掟番你走, 再無朋友做! |
回覆 182# beebeechan
你依然1 2 3 4 5 6 7 8都唔敢答。
第一,點解呢句有個字counted(G3049)嘅?按你講唔係算為counted㗎喎,係did so done so唔洗count㗎喎。
第二,righteous(G1343)係希臘文黎㗎,你做咩又求其揾個希伯來字去解?點解上帝唔啟示保羅用希伯來文去寫?咁又係邊一個希伯來字呀,你係咪講到邊個?冇證冇據聽你信口雌黃行禮徒講?sorry,你俾我捉少一兩次講大話,都或者可以信吓你,你自己寫花自己底就抵L死啦。
第三,按你咁講,你就唔好避啦...宜家難得落黎解4:3,就全章同我解通佢,如果唔係我直接講你前文不理後理不理字義不理希臘文不理都得。
全部完全唔敢答
(1)唯獨的聖經上没有說那人「拒絕主人家的禮服」。。甚至是你加鹽加醋的:「而他卻故意拒絕」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20 06:33 
聖經裡面都冇講因信成義,都冇講贖罪券,都冇講煉獄。
「拒絕」「故意拒絕」乃係詮釋而得的結果。
詳見
要理解為什麼沒穿禮服會被丟出去,我們需要從當時的文化背景、神學含義以及「信心與行為」的關係來解析。
1. 歷史文化背景:禮服是「恩典」的標記
1. 文化與歷史背景(Ancient Near Eastern Customs)
雖然現代歷史學家對於「古代中東是否每一場婚禮都會發衣服」仍有學術討論,但有幾項強而有力的根據支持這個說法:
王室的慷慨: 在古代近東(如波斯或希伯來王室),國王為了展示其財富與恩寵,通常會向受邀進入王宮的賓客提供合適的服裝。這在歷史文獻中是有跡可循的。例如,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Josephus)曾提到希律王向賓客分發細麻布衣服。
緊急邀請的邏輯: 比喻中提到,王派僕人去「岔路口」隨便拉人來赴宴(不論善惡)。這些人原本在路邊行走或工作,身上穿的是骯髒或簡陋的便服,根本不可能自備華麗的禮服。如果王要求他們穿禮服卻不提供,這在邏輯上是不合理的。因此,大多數解經家認為王一定在門口預備了衣服。
2. 聖經內部的旁證
聖經中有多處經文描述了「由尊貴者提供衣服」的文化:
《列王紀下》10:22: 耶戶在除掉拜巴力的人時,曾吩咐「掌管禮服的人拿出禮服來,給一切拜巴力的人穿」。這證明了當時確有「掌管禮服者」負責為大規模群眾提供統一服飾的職位。
《創世記》45:22: 約瑟在埃及接待兄弟時,「給他們每人一套衣服」。
《士師記》14:12-13: 參孫在婚禮中也曾以「三十套禮服」作為賭注,顯示禮服是婚宴中極具象徵意義且可以被贈予的物品。
3. 解經傳統(奧古斯丁與路德)
這套解釋在神學上具有極強的連貫性,因此被歷代教會廣為接受:
教父與宗教改革者的觀點: 如奧古斯丁(Augustine)和後來的馬丁路德都傾向於此解釋。他們認為禮服代表「基督的義」。如果這件衣服是人自備的,那就是「靠行為稱義」;如果是由王提供的,那就是「因信稱義(恩典)」。
那人的「無言可答」: 在馬太福音 22:12 中,當王問那人為何不穿禮服時,他「無言可答」。如果他真的因為窮買不起,他大可以解釋;他之所以無話可說,是因為王已經白白提供了禮服,而他卻故意拒絕、選擇穿著自己的舊衣服入席。這被視為對王極大的侮辱和蔑視。
不穿的含義: 賓客並非因為「窮」買不起禮服,而是他在門口拒絕了主人提供的衣服。
但「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被選上的人,是那些願意接受主人提供的「義」,並按主人的要求改變自己的人。
B. 關於行為:真實的信心必有改變
這不是說我們靠「做好事」換取門票,而是:如果你真的接受了邀請,你不可能拒絕換上禮服。
每一項都從歷史背景及邏輯解釋如何得出「拒絕」及「故意拒絕」的結果。
呢啲野唔叫做聖經有冇,叫做解釋合唔合理
(2)
即是主人家的邀請是有條件的: 你來赴宴要穿禮服。
天主給你的救贖恩典也是有條件附帶: 你要穿禮服, 不管是自備或是主人家提供。 係咪咁??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20 06:33 
你稍為有留心睇個解經就閱讀理解到
1. 只係主人家提供,絕唔係自備
2. 被召的人多,被召係無條件嘅。選上的人少,入選係有條件嘅,就係接受主人提供的禮服,歷史背景同聖經內證已講明,禮服係就近提供,唔係帶黎嘅。
B按: #174說了甚麼是「天主的禮服」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20 06:33 
即係你空口一句,就可以隨便為一個比喻裡面嘅像徵俾個含義,唔洗揾論點證據唔洗反駁完全忽略人地所有提出嘅"禮物論""主人提供論""就近提供論",你天主教就可以無視世間一切慣例道理打八方六合唯我獨尊大上無邊終極解釋拳。總之你話佢係"過聖潔的生活",就係"過聖潔的生活"。
咁你一唔聖潔就死啦,你可以停止信口雌黃無中生有未?
回覆 183# beebeechan
"你唔著好禮服",咪解左係"拒絕恩典要自義"囉,你一日唔破呢個解經,一日都係叫鳩噏啫。 |
回覆 180# beebeechan
都釐到好清?
話你講靠行為稱義,你又話天主教唔係咁教,又話有條凶險無比路。
又話一定要聖洗聖事先因信成到義。
宜家又話要有咩"過聖潔的生活"。
你真係越釐越清。 |
回覆 185# jimmychauck
那麼我也信耶穌,穿耶和華送的禮服,如果我不能得救,就為你是問嘍!
jimmychauc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