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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621# jimmychauck 你說過, 徒3:22 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徒3:23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聖經又說! 多3:2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路6:27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你又說! 是因為犯了罪,所以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意思大概不干,要愛你的仇敵、總要和平! 他們究竟犯了什麼罪? 申18:14 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申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申18: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申18: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申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18: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究竟是犯了什麼法要至死與民中中除滅?居然是占卜與拜雕像, 請問你六法全書,香港法典,刑法、民法裡有占卜與拜雕像的罪法嗎? 敬拜雕像,根本就是異教徒的基本行為,人占卜,拜雕像,你就執意要殺人,還講總要和平,愛你的仇敵?你是腦子浸水嗎? 根本亂七八糟! 宗教法案一 徒3:22 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徒3:23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宗教法案二 多3:2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路6:27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宗教法案三 申18:14 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申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申18: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申18: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申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18: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人占卜、拜雕像全部要處死! 這些罪案凌凌總總加起來擺再一起是些什麼亂七八糟?你一個人白癡,以為別人都跟你一樣嗎? 一些人,犯了六法全書,香港法典裡沒有的刑案,占卜,拜雕像,就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因為, 徒3:22 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徒3:23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然後就是, 多3:2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路6:27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一些人占卜,拜雕像,就要從民中全然滅絕,然後又說,「和平沒有說不可殺人呀」,你根本只是一團糨糊! 看看你回的都是些什麼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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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又說過什麼屁出來過?我的智商沒辦法察覺,你再放一放,加油! | |
所以你是完全無法反駁這#185了? 回覆 dior13dior13 | |
回覆 625# jimmychauck 你那些寫的是些什麼鬼?回去重寫! 麻煩以後你不要來我們這邊,和平、愛你的仇敵。你自己去創建一個宗教法案國家,你才能愛怎麼樣,就怎麼樣的去和平、愛你的仇敵!在香港、台灣的刑法裡,你就是個腦殘! Pastorinha Remix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cW_yfPnrIM&ab_channel=dementesim | |
所以你是完全無法反駁這#185了。 | |
不是跟你說過,你寫的那些是什麼鬼?叫你回去重寫了嗎? | |
你寫的那些是什麼鬼? | |
回覆 629# jimmychauck 是總要和平與愛你的仇敵,和平沒有說不可殺人呀! | |
你答出過什麼屁出來過?臉還不夠腫? | |
回覆 631# jimmychauck 鸚鵡,你腦子是浸水了嗎? | |
反正你反駁不了我。 | |
回覆 633# jimmychauck 我不是都已經認同你說,總要和平與愛你的仇敵,和平沒有說不可殺人呀! 你怎麼還是在那邊吵呢?真是樹若無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真是天下無敵! | |
爺爺講的是你去俾伊斯蘭教妖徒釘死, 學移鼠一樣. 話你没閱讀理解能力, 就係冇閱讀理解能力. | |
表達能力一塌胡塗, 很明顯係神經佬! 日日念"主禱文", 複讀有誰比得上基督妖徒? | |
回覆 635# 旁觀者 原來你係咁樣理解,咁唔怪得你唔識理唔識字。 你這癈柴講的不過是謊話蓋謊話。 | |
2013年 2013年 回覆 98# dior13dior13 10年前早已清楚告訴你,路19:27不是教信徒現在遵行,是說主再來後就真的發生 太15:13與徒3:22同解,沒有說明主體是信徒,拔出不是命令,是描述將來情況。 3. 徒3:22-23不教訓信徒去行動 4. 徒3:22-23中的執行者是神而非信徒 太15:14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 根本沒教訓信徒需要作出任何行動。 十年來不停不停不停重複重複自己已被指出是錯誤的論點,你複讀機排行榜上排名高倨並非無因。 | |
回覆 638# jimmychauck 現在不做,不代表將來你們不做! 是做還是不做? 請問你先後做還是不做?殺還是不殺? 這樣問清楚你,有沒有要殺人? 說來說去是不是還是要殺人? 真的講話跟放屁一樣! 回的都是些迂迴的我要殺人的什麼屁? 放屁當回應!結果是不是指著自己講我要殺人,食屎啦你! | |
最後一次 我不是都已經認同你說,總要和平與愛你的仇敵,和平沒有說不可殺人呀! 不教訓信徒去行動 執行者是神而非信徒 任憑他們 沒教訓信徒需要作出任何行動 我亦沒有傳過要殺人,這是你自己的稻草人謬誤,誤了不止十年,並且一再指正下仍不改 現在不做,不代表將來做 將來做,不代表將來做的是信徒 你終日只能活在自己筧得的幻覺幻想之中,無法有邏輯地解讀或回應別人的說話及提問,就像VSCFAQ所指的精神病人一樣。 | |
回覆 640# jimmychauck 回覆 dior13dior13 所以我說你的理解能力有問題,你還打死不承認! 申命記 第十八章 20~22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路加福音 第十九章 26~27 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我亦沒有傳過要殺人,那「和平沒有說不可殺人呀!」是誰說的?自己打自己嘴巴? 你這是鼓吹神來殺人,所以殺人你沒有份? 這些話乃是對人們這樣說的,所以是叫人們去行動!乃不是說,神指著自己而言「我把他們拉來」,你該去看醫生了! 一個人,言行完全沒有任何責任...........真的是VSCFA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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