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版主做也可以留下。抽刀也說這裏沒階級。
責任大的位就留給有能力的人來做。(我個人仍然以為沙文可以頂上。) |
我讀中國古藉時聽說出色的大王不會把城邑交給人來學習管治;就如老板不會把好布拿去給工人學習剪裁。
家是大家的家。作為家人,有話直說不正正是版友的責任?
如果抽刀懷疑我攪什麼CYBER BULLYING,還請查查。大不了也可PM叫我離開。 |
原帖由 訪客得得b 於 2007-10-10 07:30 發表 
嗱!嗱!嗱!
大家有眼睇啦!b仔係咪獨具法眼呀?
係咪我叻呀!係我第一個車佢架。 論知人之明,細佬係比B哥遜一籌,但係我都睇得穿喎,雖然遲了点
http://www.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228&extra=page%3D1 |
原帖由 Step.King 於 2007-10-10 07:28 發表 
我個人覺得此事與版規和刪文政策完全無關, 難道各位真的想xca 變成只有高級知識份子才懂得玩的forum 不成??? #69的對照要幾高級呀?如果我有觸犯版規就做鵪鶉啦,敢咁大聲? |
唉!仙凡畢竟有別,你無用太自責了。
繼續修行吧。 |
原帖由 酒井明 於 2007-10-10 07:13 發表
很感謝這裡的會員——史京、沙文、得叔及dye,你們讓我學習到,躲在網絡世界的人,可以如此蠻不講理、無禮和失心瘋。
我祝褔"離教者之家"所有人,即使如何仇視上帝、耶穌,祂也會愛你們。"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人被騙離開了真道,如果有人使他回頭,你們應該知道,那使罪人從歧途上轉回的,就會拯救他的靈魂脫離死亡,也會遮蓋許多罪惡。"(雅各書第5章19至21節) 敬謝不敏,原封奉還。如您找到我有觸犯版規,我馬上道歉。
我多謝番您坦白身份 -- 先前在PM中我向史京仔表示您根本唔係離教者,係來登陸搶灘。我證實到我冇睇錯 |
真正的問題不在酒井明有沒有按版規刪文,問題最主要係連「版主須根據版規進行移文刪文」這條也沒有。 |
唔緊要,有「版民須根據版規被移文刪文」這條 |
下? |
下咩? |
原帖由 訪客得得b 於 2007-10-10 22:55 發表 
法律上是活的,通稱為“法人”
我一直希望這裡能夠成為“法人”,可是抽水沒有這個打算。這裡始終是抽水的私人會所。 |
有這條嗎? |
因為冇「某些人可不遵版規移文刪文」這條 |
沒有關係的。這裡沒有規定網主要繼續維持這個網,但網主還是繼續經營。沒有規定,即屬不受規管的範疇。 |
摺埋就乜都唔駛講啦。您講黎做咩? |
就因為我唔想呢度摺,而且希望呢度會變得更好玩添。問題係,你空有熱誠也沒有用,要網主願意配合先得。 |
佢話想摺果陣您收購咪得咯 |
我唔識電腦喎,而且我仔細老婆嫩,幫阿仔做功課已經周身唔得閒,上黎主要都係想輕鬆下。 |
咁就聽其自然得啦。您好鍾意樓下檔雲吞麵,個老闆係都要賣俾阿差整咖喱,您都係冇計啦,講都無謂 |
你明白就最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