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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寫的羅馬書是上文的上半部, Rom 4: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Rom 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Rom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還有下文: 羅馬書 第六章1~23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 就信必與他同活。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這裡的罪與身子的私慾,指的乃是行為! | |
無錯, 保祿正是在說有恩典時, 亦要有好行為。 (勸關我叉事......不要唯讀上文, 不讀下理 這些連教外人也懂的教理, 你就不懂, 你羞不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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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解釋清楚自己點解可以同時向左走又向右走又"超出咗佢能力"又"唔係唔使做"先啦。 你又扮睇唔到,以為求其補做另一份功課就算? 其實你只係一直無視前面講不靠行為嘅經文啫。 同埋,其實你一直有一個極大嘅觀念誤區,對於"好行為"同"罪"嘅關係完全錯誤,晏啲再講。 你經常都話我唔理雅各書唔理彼得咩書乜乜乜(which我從來冇避過去解任何一段),咁你咪同我理晒我上面列出黎嘅經文囉。 #123裡面,你一句經文都冇掂過,你唔係又諗住唔講就過骨吓話?我亦都冇乜需要俾新嘅野你。 我理緊你係理緊你啲舊到前年嘅野。 | |
連diro13也來批你: 他寫的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了! 批的無錯! | |
#120帖我就指出了天主教不會唯讀你的(1, 2, 3)嗰幾句嚟因信稱義, 仲會讀埋下文既。用上, 下文來理解。 dior13亦指出了你只要上文, 嫑下理既唯獨聖經 (見#142) | |
搵來一啲醒一點的論點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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