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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寫的羅馬書是上文的上半部, Rom 4: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Rom 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Rom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還有下文: 羅馬書 第六章1~23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 就信必與他同活。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這裡的罪與身子的私慾,指的乃是行為! | |
無錯, 保祿正是在說有恩典時, 亦要有好行為。 (勸關我叉事......不要唯讀上文, 不讀下理 這些連教外人也懂的教理, 你就不懂, 你羞不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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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解釋清楚自己點解可以同時向左走又向右走又"超出咗佢能力"又"唔係唔使做"先啦。 你又扮睇唔到,以為求其補做另一份功課就算? 其實你只係一直無視前面講不靠行為嘅經文啫。 同埋,其實你一直有一個極大嘅觀念誤區,對於"好行為"同"罪"嘅關係完全錯誤,晏啲再講。 你經常都話我唔理雅各書唔理彼得咩書乜乜乜(which我從來冇避過去解任何一段),咁你咪同我理晒我上面列出黎嘅經文囉。 #123裡面,你一句經文都冇掂過,你唔係又諗住唔講就過骨吓話?我亦都冇乜需要俾新嘅野你。 我理緊你係理緊你啲舊到前年嘅野。 | |
連diro13也來批你: 他寫的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了! 批的無錯! | |
#120帖我就指出了天主教不會唯讀你的(1, 2, 3)嗰幾句嚟因信稱義, 仲會讀埋下文既。用上, 下文來理解。 dior13亦指出了你只要上文, 嫑下理既唯獨聖經 (見#142) | |
搵來一啲醒一點的論點好嗎? | |
還有謾罵猶太人沒有守全律法的前文, 羅2: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羅馬書下文講的是因應恩典,乃是在行為以內的事情,而不是在行為以外! 羅馬書六章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 這裡的罪,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跟羅馬書2: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是同一個意思! 中間說的恩典不出於行為,講的是專指慕道友群體,也就是: 羅6: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拏,你硬要把他理解成,基督徒的恩典與行為無關,我也沒有辦法呀! 當慕道友時段結束時,自殺了結自己,才能完全跟行為無關呀! | |
回覆 147# beebeechan #120講乜? 1. 「唯獨聖經」只係唯獨合你心意那幾個章節。不合心意的經句就不唯獨, 甚至不讀。 1 + 2.兩個點差唔多,一齊答。 就請你舉出,我「唯獨聖經」冇讀邊一段囉?馬加比二書呀?舉唔出,咪即係又黎信口雌黃無中生有囉。我都慣晒㗎啦。 雅各書?#119裡面先引左2009年讀雅各書。我冇讀?我解埋俾你聽啦!你大話講小陣得唔得? 我119又講,你120已要用謊言掩飾,我123又打你臉,你147都仲夠膽拎出黎?啲人重重覆覆不停將唔係事實嘅野無限loop,就以為叫做論點?只係不停咁展示自己人格有幾卑劣啫,同吳主光一樣德性。信口雌黃無中生有張口就來,咩罵街啫?完全係一個事實嘅陳述,乜要你啲天主教行禮徒唔好妄證,點解好似仲難過叫人信耶穌嘅? 伯多祿書?#123咪講左囉,"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當然,按各人的行為審判,判完個罸俾基督揹吖嘛。屌你連咁基礎嘅福音都唔識,"。我冇讀?我解埋俾你聽啦!你大話講小陣得唔得? 3. 我等左你好耐,等你解吓聖靈保守你不失腳,我等你幫我解我#123引嘅每一段經文點樣支持因行為稱義。你咩都做唔到,鳩講咩"福音嘅內容、上帝嘅意思」全部的教導。"? DIOR講我要上文唔要下文,我自會反駁佢,不過你要咁引,亦都只係反映你只要下文唔要上文啫,你從來都冇解得俾我更全面喎。 1,2,3,冇一樣成立,樣樣講大話,請問關於#120,我仲有咩未反駁?證有不證無,你列埋出黎,我繼續反駁吖,冇問題㗎。 #123嘅內容你就全無回應遠遠避走啦。 DH4. Counterargument. At level 4 we reach the first form of convincing disagreement: counterargument. Forms up to this point can usually be ignored as proving nothing. Counterargument might prove something. The problem is, it's hard to say exactly what. 你只不過係提出左另外嘅同我"因信稱義"不同嘅主張啫,你只係話有野支持你嘅主張,但係對於我"因信稱義"嘅主張內容裡面有咩問題,你完全冇講出過。你唯一嘅反對理由,就係有另一個主張。 而你所謂"因行為稱義"嘅主張,我已喺好多地方指出毛病喺邊啦,又指出你將"成聖"同"得救"混淆,又指出你咩能唔能力喺度自打嘴巴,我直接engage你啲所謂論點㗎喎,呢啲咪叫反駁囉。 同埋,其實你一直有一個極大嘅觀念誤區,對於"好行為"同"罪"嘅關係完全錯誤,晏啲再講。 咁就講返,你嘅錯誤認知係乜野呢?就係人本身嘅狀態,同罪嘅本質,都搞錯。 罪,就唔該唔好用中文去諗,唔係犯左乜野法俾人判左先叫有罪,當然呢個都係華人教會嘅人個好大挑戰,因為一講到個個人都犯左"罪",就好多人跳起喂我奉公守法你噏乜鳩。 係猶太人嘅文字裡面,罪意思係"射箭射唔中靶心",射中9.9環都係罪,行的不合神心意,就係罪,可以獻最好嘅唔獻,獻次好嘅,都係罪。所以有時點解華人有一個好難接受,就係哇原來講緊咁高嘅標準,你唔好郁啲就講到我犯左法咁啦,差好遠。咁但係冇辦法,呢個真係翻譯嘅限制,真係冇一個比"罪"更貼切嘅中文字去翻譯ἁμαρτάνω呢個字。 G264 miss the mark (and so not share in the prize)呢個解,係先於咩fault呀sin呀好多。 其實同凍熱一樣。你以為凍係有啲凍喺度?錯,凍唔係有啲凍,只係缺乏左熱能嘅狀態。同樣地,"稱義"或者"義"係咩狀態?其實只係缺乏左罪嘅狀態。 你都識講"無原罪"下話?"無原罪"/"無罪",先係一個"義人"應有嘅狀態。應有嘅狀態,應有咩賞賜?頂你一個警察盡忠職守,係應分㗎喎,唔通仲要額外俾咩讚賞你? 咁所謂"好行為"如何"賺取救恩?一啲本該有嘅野,仲要另外獎你?要獎你根本就唔公平。 並且聖經好清楚:犯一條,即係犯眾條。犯過罪有左罪,就係有左罪嘅狀態,你以為好行為係積功德功過相抵?歡樂天地儲飛仔呀?No,每一次好行為都唔扣分,每一次行為唔好都扣分,一扣過分,就唔係一百,就miss the mark and so not share in the prize㗎啦,你叻沙默書唔係咁㗎咩?咩叫做好行為稱義?冇,你成世人都好行為,從無犯罪,就可以稱義啦。你咪去傳呢個福音囉,羅馬書話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之嘛。 你呢種好行為功過相抵嘅錯誤概念,好可能就係你以為"需要靠行為得救"嘅原因。 呀唔係喎,聖經話要好行為喎點點點,得呀,你反駁左我#123裡面提出嘅第2~5點咪得囉。你唔洗同我第啲,淨係講我果幾點有咩錯就得㗎啦。 新教從來冇叫你做壞行為,只係話喺"得救"一事上"行為"唔係要求或標準。 喂讀左你呢點,一查資料不得了,端的精彩絕倫,要開心share。 你完全抽離左歷史背景,就鳩噏咩為之"行為"。 要理解為什麼沒穿禮服會被丟出去,我們需要從當時的文化背景、神學含義以及「信心與行為」的關係來解析。 已成日同你講,唔好喺神面前誇口搶佢風頭。點解你永遠冥頑不靈?有恩典唔去接受,要自義?康健嘅人真係用不著醫生㗎。 咁當然更加可以side track引出其他點啦。 你真係好可憐呀,我唔洗挑你你都黎自殺,連精神病人嘅帖你都要用黎支持自己,我早講過你做過㗎啦,今日我都未攞出黎講,但你唔洗我講,自己直接示範一次去做。 所以,以後你同我講你講過啲乜、冇講過啲乜、我講過啲乜、冇講過啲乜,只要同我嘅記憶唔同,一概無需採信,因為,又有例證係我講嘅野冇落空。 講笑啫,你以為我冇揾到?咪喺度囉。 我講乜你睇唔到,你自己講乜你又睇唔到,真係關我叉事。 你都係諗住扮唔記得㗎啦,前回提要: 我接受挑戰呀,不過要用啲時間,我揾到你輸賭乜野?係咪從此之後我話ABC曾講過DEF你冇得質疑? 歷史記錄又有,閃時功又打中,"神經帖都拎嚟細嚼一番, 咁可憐啊!",原封奉還。食左個迴力鏢先啦。 DIOR?無視後文? 係囉,咁首先3、4章講因信稱義你地冇人反對先啦。你如果反對3、4章講因信稱義,你用另外一個解法解俾我睇,去解到佢否定因信稱吖嘛。 咁第6章嘅每一句,都係勸勉你離開罪之嘛,邊度有講過佢同得救有關?你指出黎嘛。引一段經文,乜野內容細節全部唔睇,隨口就鳩噏一句"呢段係咁解",呀我差啲唔記得左,DIOR素來都係咁㗎啦。 "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呢句咪直呈係事實嘅陳述囉, "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目的係"成聖",唔係"得救"喎。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身子係必死㗎喎,喂有罪先有死㗎喎,好行為稱埋義點解救唔到個身體嘅? 並且,如果真係可以"令罪不在你們的身上作王,使你們不順從身子的私慾" 咁點解連作者都要喺第7章承認"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呢?保羅自己都唔得救呀?你叻你勁你聖潔,你夠保羅叻勁聖潔嘛?OK俾你叻勁聖潔過保羅,咁有幾多%信徒叻勁聖潔過保羅?你BBC連幾多%新教徒得救你都講唔出,呢個%又唔知你講唔講得出? 羅馬書2章?冇錯呀,全守律法吖嘛,犯一條,即係犯眾條吖嘛,有人咁叻咪全守律法去稱義囉。從來都話,之前你先咁大大聲講明左有一條凶險無比嘅稱義之路可以行,我從冇反對,我幾時講過不能單憑行為得救呢? 係呀,全守律法就可以稱義㗎啦,之但係第3章咪講得好清楚囉,就係因為按呢個標準冇人稱到義吖嘛,咁咪先至因為神愛世人,先有另一條憑信得救恩之路囉。 成本舊約,就係用黎示範"因行為稱義"呢條路絕對行唔通囉,以色列人被拯救,又自甘墮落,又被拯救,又自甘墮落,又被拯救,又自甘墮落,無限loop,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示範得夠清楚未? 點呀陳姓聖徒,成本舊約夠唔夠多膠魚呀?你咪好唔鍾意多膠魚嘅?你真係好野,你以為你係邊個,上帝定嘅計劃你認為你諗到啲仲勁嘅? 將全部因因果果掉返轉黎睇咁可憐呀? 第二章講全守律法可稱義,第三章講前面個方法只係理論上行得通實際上做唔到,但係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夠清楚未? 第四章,連亞伯拉罕都係因信稱義,你地大過佢呀,仲咁多聲? 第六章,因為你又歸入基督啦,又係義嘅奴僕啦,所以唔好犯罪啦!唔係因為你唔再犯罪,你就歸入基督,又係義嘅奴僕!因果唔好調轉晒黎講! 第八章,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連我保羅都行唔到呀。你仲講一個行唔出黎嘅靠行為稱義做乜呀? 你答左我#123先啦,唔係我好似追李瘋答#117咁日日插你㗎 | |
#123裡面,你一句經文都冇掂過 喂,你邏輯好癈喎,我叫你去掂果(1, 2, 3)嗰幾句因信稱義,你話你自己睇過其他經文,兩者又乜叉關係?我叫你整厠所個漏水,你同我講天花板冇滴水,廚房水龍頭冇事,你逃避、轉話題可唔可以再明顯啲? | |
挑, 咁羅馬書淨係要3, 4 章咪夠囉原來保祿跟住講嗰啲係廢話嚟? | |
你話係其他係癈話咋,我冇話,我1到16章睇晒,雅各彼得書又睇埋。 你唔識覆,就唔好覆。快快的聽,慢慢的說。 | |
用口講, 唔係行為咩, 又講返去口講就係行為,咁你咪解下點解耶穌要鬧法利賽人假冒為善,要鬧佢地將難擔重擔放人地肩上自己一根指頭都唔動啦,你上次仲欠交緊。 我哂旁觀從來都係哂佢做大內外宣,講野唔真實㗎啦,佢唱衰上帝呢啲野,上帝咁大,我邊洗幫佢出頭。你見我邊次哂佢係因為佢唱衰上帝而唔係因為大內外宣,講野唔真實?有就請舉例。我就唔記得。 呀我記得啦,以後話邊個有冇講過乜野唔到你話事嘛。 | |
寫野狗唔搭八.... 點解耶穌「鬧法利賽人假冒為善,要鬧佢地將難擔重擔放係人到」同「口講就係行為」大䌫都扯唔埋。 你咪求其掉堆字出就以為謽!!! | |
不過, 一當你「因信稱義」既時候唔敢講埋雅各彼得書啫 #120 就講咗天主教可以羅馬書6章同雅各彼得書一齊講。 | |
將重擔放係人到,咪就係用口講教訓人地遵行律法囉,自己一根指動都唔郁,咪就係自己唔做囉,有各耳板就唔洗供養父母囉,有Eruv,就可以規避「禁止安息日在公眾場所攜帶重物」,得把口講,就唔做,咪假冒為善囉,咁齋講就叫有行為? 耶穌鬧法利賽人,主要係鬧佢地"得把口"。「口講就係行為」的話,耶穌洗乜鬧?你竟然可以講兩者大䌫都扯唔埋,我諗你真係食懵左。 咁你講神愛世人時又引唔引耶弗他獻自己個女?又引唔引啟示錄第17章?吓你唔引?神唔愛世人? 卷書唔係講果個題目,解釋時咪唔洗引。 係你要證明雅各書反對因信稱義喎,唔係我要引雅各書解出因信稱義喎。我只要證明雅各書同因信稱義冇衝突就得㗎啦喎。你咁簡單嘅詮釋方法都唔明,成果八婆咁日日鳩噏做乜? 都話雅各書係講 2. 行為只是信心的顯出,不是信心本身 你咪去答#123囉,我又唔見你做。 彼得書係話按各人行為審判各人呀,羅馬書2章都係咁講呀。都講左稱義有兩條路啦,一係行為,一係信,唔係信+行為嘛。我解出因信稱義,都冇用過羅馬書2章呀,係你要證明羅馬書2章反對因信稱義喎,唔係我要引羅馬書2章解出因信稱義喎。我只要證明羅馬書2章同因信稱義冇衝突就得㗎啦喎。 你唔識覆,可以唔洗覆。 | |
口講唔算行為, 笑很死喇。 咁你大講「榮光歸香港」「「港獨, 台獨」「李+超下台」....然後同國安法官講: 「講之嘛, 都唔係行為」....睇下點! | |
睇嚟你真係好想我唔再覆你咁啵 我令你好大負擔咩 | |
保祿講既係同一本羅馬書啵, 唔係第二本書. 你即係要上文, 唔要下理。----呢個dior13都識批你喇 | |
「信」就唔使睇行為, 上邊(#85, #87) 一早批咗: 咁係咪單憑個信字, 打家劫舍, 姦淫虜掠都可稱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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