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

有誰讀過艾賽尼派的平安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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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beechan 2026/1/19 03:51
唔係我要引雅各書解出因信稱義喎。我只要證明雅各書同因信稱義冇衝突就得㗎啦喎。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01:37


你有咩?
你就係講唔出啵
jimmychauck 2026/1/19 10:33
回覆 158# beebeechan
口講唔算行為,  笑很死喇。
咁你大講「榮光歸香港」「「港獨, 台獨」「李+超下台」....然後同國安法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9 02:15

你天主教要匪共幫你背書,很好。你用嘴唇敬拜上帝,心遠離衪吧。

保祿講既係同一本羅馬書啵, 唔係第二本書.
你即係要上文, 唔要下理。----呢個dior13都識批你喇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9 03:16

第六章我解埋啦,你大話仲有幾多?中共幫你背完書唔夠,精神病嘅幫你背完書唔夠,仲要靠講大話,我係你我揾舊豆腐撞死算。

堂堂一個羅馬天主教,面對羅馬書3,4章只能絕口不提,靠中共,靠精神病的,靠大話。其實你會唔會辱沒左天主教?不如你唔好睇自己咁大以為你係天主教嘅代表,揾多一兩個天主教徒出黎撐你啦,一係助長吓聲勢,一係睇真啲係咪多數天主教徒都係你咁諗吖嘛。
jimmychauck 2026/1/19 10:36
回覆 162# beebeechan
你有咩?
你就係講唔出啵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9 03:51

盲公,#123嘅2~5點咪講晒,全部係雅各書解出黎。
你攖唔到其鋒就去收皮啦。
jimmychauck 2026/1/19 11:03
回覆 161# beebeechan

當然啦,上帝自然會追究佢嘅罪㗎。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經上記著說的你沒有讀過嗎?

如果唔係,你啲教皇依諾增爵三世接收打劫康士坦丁堡嘅戰利品、尤利烏斯二世強吞博洛尼亞及佩魯賈嘅財產、歷山六世以詔書沒收意大利多個家族的財產、與兒子合謀誘騙殺害奧爾西尼家族,呢啲點樣得救?靠告解定靠總統刑事豁免權?
beebeechan 2026/1/19 11:12
堂堂一個羅馬天主教,面對羅馬書3,4章只能絕口不提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10:33





堂堂一個羅馬天主教,面對羅馬書3,4章只能絕口不提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10:33









你都唔識天主教既就唔好亂講啵。


天主教教理第1987條清楚講了救恩, 成義是賜給的。不是由好行為而得。
用了羅馬書3章, 6章。



從來也没有一條教理說救恩是人用好行為賺取的。


同時也叫信徒讀埋雅各書: 教理第1812條



是全面的教導, 不是關我叉事片面教義。
jimmychauck 2026/1/19 22:16
回覆 166# beebeechan
你就話教理話成義藉著聖洗聖事而賜給,
1. 聖經3:22就話明"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聖洗喺邊?聖事喺邊?你嘅教理同聖經唔同嘅?
2. 既然你嘅教理又冇提及好行為,咁你關於好行為嘅教導又係邊條教理黎?
3. 你嘅意思,即係有左聖洗聖事就可以打家劫舍,姦淫虜掠?
4. 稱義同成義又有咩分別定一樣?你好鍾意混淆㗎喎,今日係咪又打算混淆?
5. 咩叫缺德不成為基督身上生活的肢體啫?咁隠晦做乜,失去救恩咪失去救恩,唔得救咪唔得救,講咁多做乜啫?係咪冇好行為打家劫舍姦淫虜掠就唔得救啫?
6. 咁如果不成為基督身上生活的肢體都係得救,即係冇好行為打家劫舍姦淫虜掠都得救啦,你嘈乜?
7. 咁如果不成為基督身上生活的肢體就唔得救,信德會因為犯罪冇行為而失去,失去信德就失去恩竉就失去救恩,即係靠好行為得救囉。詭辯乜野"没有一條教理說救恩是人用好行為賺取的"?要駁,要拗,唔緊要,搵來一啲醒一點的論點好嗎?你都唔識天主教既就唔好亂講啵。
8. 到底係賜給嘅定賺取嘅啫?既是賜給,既是白白,又點解係要有好行為?要有好行為咪唔係白白囉。既有皇上賜俾你嘅禮服就去著啦,係要攞住自己件烏烏搲搲嘅"好行為",拒絕白白的恩典做乜?

你一日到黑同我吹咩天主教睇全面,睇多啲,係冇用㗎。羅馬書3,4章係講因信稱義吖嘛,我俾左機會你反對啦,你自己承認冇反對㗎,你宜家攞其他聖經章節出黎反對佢,即係你反對聖經認為聖經有矛盾啦!我從來冇反對第6章,我係話你解錯第6章,第六章明明就講成聖,係你自己夾硬扭曲做稱義之嘛。我從來冇反對第2章,我係話你解錯第2章,第2章明明就講"全守律法係另外一條稱義之路",你就夾硬扭曲做"所有稱義之路都包括守律法"。
你要講得過我,你一係就指出第3 4 章唔係講因信稱義,一係就指出我曲解第2章,一係就指出我曲解第6章,你嘅解法啱我嘅解法錯,一係你就直接承認你認為羅馬書第3,4章本身係錯,佢講乜你都唔理。你任何一樣都做唔到,只係覆述自己立場,就冇資格喺我面前講咩你有道理。
beebeechan 2026/1/19 22:41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19 22:43 編輯
回覆  beebeechan
你就話教理話成義藉著聖洗聖事而賜給,
1. 聖經3:22就話明"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22:16


乜關我叉事教係唔使「洗」架咩, 一信就夠?
浸信會唔止洗, 重強調要「浸」啵, 不浸不算數咁。
平安福音會都唔理建築安全, 係二樓裝個大浸缸。唔冧樓算執到喇
beebeechan 2026/1/19 22:42
你一日到黑同我吹咩天主教睇全面,睇多啲,係冇用㗎。羅馬書3,4章係講因信稱義吖嘛,我俾左機會你反對啦,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22:16


炒嚟炒去都係嗰款冷飯啵
beebeechan 2026/1/19 22:44
你一日到黑同我吹咩天主教睇全面,睇多啲,係冇用㗎。羅馬書3,4章係講因信稱義吖嘛,我俾左機會你反對啦,你自己承認冇反對㗎,你宜家攞其他聖經章節出黎反對佢,即係你反對聖經認為聖經有矛盾啦!我從來冇反對第6章,我係話你解錯第6章,第六章明明就講成聖,係你自己夾硬扭曲做稱義之嘛。我從來冇反對第2章,我係話你解錯第2章,第2章明明就講"全守律法係另外一條稱義之路",你就夾硬扭曲做"所有稱義之路都包括守律法"。
你要講得過我,你一係就指出第3 4 章唔係講因信稱義,一係就指出我曲解第2章,一係就指出我曲解第6章,你嘅解法啱我嘅解法錯,一係你就直接承認你認為羅馬書第3,4章本身係錯,佢講乜你都唔理。你任何一樣都做唔到,只係覆述自己立場,就冇資格喺我面前講咩你有道理。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22:16


「哈佛」又批得你幾岩, 你寫野真係亂78糟
唔知你想翕乜, 無以回應
dior13dior13 2026/1/19 22:52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6/1/19 23:46 編輯

他還是只要上文,不要下文,

徒25:8 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該撒,我都沒有干犯。

那麼我也信耶穌,穿耶和華送的禮服,我不能得救,就為你是問嘍!
dior13dior13 2026/1/19 23:01
使徒行傳二十五章

保羅來了,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周圍站著,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證實的。
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該撒,我都沒有干犯。
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
保羅說:我站在該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什麼不義的事,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
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什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該撒。
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就說:你既上告於該撒,可以往該撒那裡去。
beebeechan 2026/1/19 23:12
.

第四章,連亞伯拉罕都係因信稱義,你地大過佢呀,仲咁多聲?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8 09:24



    我又不厭其煩咁提下你係點解錯經。

何謂成義? 「成義」今日「關我叉事」既教會多演繹為「獲得救的人」。。


羅馬書:Chapter 4
3因為經上說:「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

(你就拎呢句嚟「因信稱義」))

「義」,righteous, 由希伯來文 tsadik Strong#3477而來.
希伯來文是指那些願意為信仰而作出一些行為(獻祭, 守齋, 守律法, 做好事, 殉道)的人。
英文版亦譯成了是一種 an act of righteousness (行為)。

所以, 是否應解作為「因為信主, 所以照主的吩咐而生活」?
諾厄, 亞巴郎..在經中稱義人, 因為當時他生活方式, 因信上主, 與其他人不一樣。
beebeechan 2026/1/19 23:46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19 23:49 編輯
...
穿耶和華送的禮服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6/1/19 22:52


肯「穿耶和華的禮服」已經是好行為的表現。

    「穿耶和華的禮服」正是過聖潔的生活。符合「信」+「好行為」。天國歡迎你。

路加福音中, 没有禮服來婚宴才被踢出門外。
dior13dior13 2026/1/19 23:48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6/1/19 23:51 編輯

沒有呀,他說禮服是白白送的,無關行為,可以得救!
我都要相信他了呢!
beebeechan 2026/1/19 23:50
沒有呀,他說禮服是白白送的,無關行為,可以得救!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6/1/19 23:48


他在那一亂七八糟的帖這樣說過??
beebeechan 2026/1/19 23:52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19 23:53 編輯
沒有呀,他說禮服是白白送的,無關行為,可以得救!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6/1/19 23:48


耶和華不會侍候你穿禮服罷。
有禮服, 要穿上, 還是你自己來。
dior13dior13 2026/1/19 23:55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6/1/20 00:07 編輯
回覆  beebeechan

你又盲左,我啱啱引嘅2009年咪解緊雅各書。我都唔知你眼盲耳聾仲出黎噏乜。…………

你唔洗屈我,我從來唔反對單憑行為得救稱義
新教從來都係反對信心必要加上好行為才稱義。
你有信心,都有好行為,係可以稱義。
你有信心,冇好行為,都係可以稱義。
如果有人講,你只有信心,沒有行為就不能稱義,願傳這"福音"的受咒詛。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7 06:36



這裡,基督教講話不算數?
抽刀斷水 2026/1/20 00:00
無錯嘞,對於慕道者來說,這些神學觀點的分歧是最要釐清的,這才可以安安樂樂地去信嘛。
beebeechan 2026/1/20 03:54
無錯嘞,對於慕道者來說,這些神學觀點的分歧是最要釐清的,這才可以安安樂樂地去信嘛。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6/1/20 00:00

呢啲神學觀點幾百年來都釐到好清架勒

你呢啲用家, 只係楝牌子咁。 你認為邊個牌子好啲自己選擇。
jimmychauck 2026/1/20 04:22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6/1/20 04:24 編輯

回覆 168# beebee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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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都唔識答。你好癈。

乜關我叉事教係唔使「洗」架咩, 一信就夠?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9 22:41

都講左N次,唔洗洗都得救㗎囉,信左就得,咩叫因信稱義啫。你唔知基督教講乜就收皮啦。
頂你個肺,同你拗大大話話成十五六年,你連基督教講乜咁基本嘅野都唔知,你返鄉下收皮啦。你有冇context length㗎?

浸信會唔止洗, 重強調要「浸」啵, 不浸不算數咁。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9 22:41

浸信會冇話唔浸唔得救,只係話唔全身浸就唔算行左洗浸禮,你日日得救成聖浸禮乜叉都混淆,係個人拾戇定乜?
當然,有啲老人家真係唔浸得,教會就同佢喺浸池同淋頭,就當浸禮。關乎得救嘅,無可退讓,關乎禮儀嘅,核心可退讓,就係浸禮係作見證,點浸法,就算浸信會都有彈性。你唔知基督教講乜就咪鳩噏。

平安福音會都唔理建築安全, 係二樓裝個大浸缸。唔冧樓算執到喇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9 22:41

我第二次同你講,我從來唔知咩叫平安福音會,冇聽過。


炒嚟炒去都係嗰款冷飯啵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9 22:42

你又一次承認反對唔到羅馬書3,4章係講因信稱義,我冇問題㗎。

唔知你想翕乜, 無以回應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9 22:44

呢啲智力問題嘅野,我幫你唔到,或者叻沙幫到你。


我又不厭其煩咁提下你係點解錯經。

何謂成義? 「成義」今日「關我叉事」既教會多演繹為「獲得救的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9 23:12

成義,聖經都冇呢個詞㗎,都係你作出黎㗎之嘛。
咁你要老作執字粒"那些願意為信仰而作出一些行為、因為信主, 所以照主的吩咐而生活」
KJV咪寫counted unto him for righteousness囉。冇話過so he do right act喎。你要解決嘅問題多籮籮,
第一,點解呢句有個字counted(G3049)嘅?按你講唔係算為counted㗎喎,係did so done so唔洗count㗎喎。
第二,righteous(G1343)係希臘文黎㗎,你做咩又求其揾個希伯來字去解?點解上帝唔啟示保羅用希伯來文去寫?咁又係邊一個希伯來字呀,你係咪講到邊個?冇證冇據聽你信口雌黃行禮徒講?sorry,你俾我捉少一兩次講大話,都或者可以信吓你,你自己寫花自己底就抵L死啦。
第三,按你咁講,你就唔好避啦"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第四章咁多節,你就同我攞住"願意為信仰而作出一些行為、因為信主, 所以照主的吩咐而生活"一路解落去通晒全章
你1 2 3 4 5 6 7 8己經全部避㗎啦,宜家難得落黎解4:3,就全章同我解通佢,如果唔係我直接講你前文不理後理不理字義不理希臘文不理都得。

肯「穿耶和華的禮服」已經是好行為的表現。
    「穿耶和華的禮服」正是過聖潔的生活。符合「信」+「好行為」。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9 23:46

你鳩噏俾小小本錢得冇?
成段引經據典內證外證俱齊你當自己盲左睇唔到就算數?咁辛苦你插盲對眼唔睇羅馬書第3,4章咪算。
你完全抽離左歷史背景,就鳩噏咩為之"行為"。
要理解為什麼沒穿禮服會被丟出去,我們需要從當時的文化背景、神學含義以及「信心與行為」的關係來解析。

1. 歷史文化背景:禮服是「恩典」的標記
在古代中東,君王邀請賓客參加婚宴時,通常會由主人預備禮服給客人。

不穿的含義: 賓客並非因為「窮」買不起禮服,而是他在門口拒絕了主人提供的衣服

冒犯之處: 穿著自己的便服入席,代表無視主人的恩典、不尊重主人的規矩,並試圖以「自我」的身分參與神聖的筵席

2. 與「得救」和「行為」的關係
這個比喻精準地平衡了**恩典(得救)與果子(行為)**的關係:

A. 關於得救:呼召是白白的,進入是有條件的
主人邀請了所有人(不論善惡),這代表福音的普世性。

但「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被選上的人,是那些願意接受主人提供的「義」,並按主人的要求改變自己的人。

B. 關於行為:真實的信心必有改變
這不是說我們靠「做好事」換取門票,而是:如果你真的接受了邀請,你不可能拒絕換上禮服。

1. 文化與歷史背景(Ancient Near Eastern Customs)
雖然現代歷史學家對於「古代中東是否每一場婚禮都會發衣服」仍有學術討論,但有幾項強而有力的根據支持這個說法:

王室的慷慨: 在古代近東(如波斯或希伯來王室),國王為了展示其財富與恩寵,通常會向受邀進入王宮的賓客提供合適的服裝。這在歷史文獻中是有跡可循的。例如,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Josephus)曾提到希律王向賓客分發細麻布衣服。
https://www.gutenberg.org/files/2848/2848-h/2848-h.htm#link2HCH0016
CHAPTER 5. How Herod Celebrated The Games That Were To Return Every Fifth Year Upon The Building Of Cæsarea; And How He Built And Adorned Many Other Places After A Magnificent Manner; And Did Many Other Actions Gloriously
1. About this time it was that ... ordered it to be celebrated every fifth year. He also sent all sorts of ornaments for it out of his own furniture, that it might want nothing to make it decent; ...

緊急邀請的邏輯: 比喻中提到,王派僕人去「岔路口」隨便拉人來赴宴(不論善惡)。這些人原本在路邊行走或工作,身上穿的是骯髒或簡陋的便服,根本不可能自備華麗的禮服。如果王要求他們穿禮服卻不提供,這在邏輯上是不合理的。因此,大多數解經家認為王一定在門口預備了衣服。

2. 聖經內部的旁證
聖經中有多處經文描述了「由尊貴者提供衣服」的文化:

《列王紀下》10:22: 耶戶在除掉拜巴力的人時,曾吩咐「掌管禮服的人拿出禮服來,給一切拜巴力的人穿」。這證明了當時確有「掌管禮服者」負責為大規模群眾提供統一服飾的職位。

《創世記》45:22: 約瑟在埃及接待兄弟時,「給他們每人一套衣服」。

《士師記》14:12-13: 參孫在婚禮中也曾以「三十套禮服」作為賭注,顯示禮服是婚宴中極具象徵意義且可以被贈予的物品。

3. 解經傳統(奧古斯丁與路德)
這套解釋在神學上具有極強的連貫性,因此被歷代教會廣為接受:

教父與宗教改革者的觀點: 如奧古斯丁(Augustine)和後來的馬丁路德都傾向於此解釋。他們認為禮服代表「基督的義」。如果這件衣服是人自備的,那就是「靠行為稱義」;如果是由王提供的,那就是「因信稱義(恩典)」。

那人的「無言可答」: 在馬太福音 22:12 中,當王問那人為何不穿禮服時,他「無言可答」。如果他真的因為窮買不起,他大可以解釋;他之所以無話可說,是因為王已經白白提供了禮服,而他卻故意拒絕、選擇穿著自己的舊衣服入席。這被視為對王極大的侮辱和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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