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

又有奉耶穌基督名之人病死!基督教又一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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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r13dior13 2024/2/13 23:40
你繼續吹奏喔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2/13 22:21



你的屁力不夠臭了,會被遺忘,怎麼辦?
jimmychauck 2024/2/14 06:26
回覆 21# 旁觀者
不是妄稱刵和華之人死得快,而是盲從者死得快。
旁觀者 發表於 2024/1/4 02:09

字都唔識就諗住講人,收皮啦死藍屍。
jimmychauck 2024/2/14 06:28
回覆 22# dior13dior13

你不長記性失憶干我了事?你忘掉便忘掉,下次我再嘲笑你時你便從頭受一遍,我有何損失?
dior13dior13 2024/2/14 15:12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4/2/14 15:31 編輯

回覆 24# jimmychauck

回覆  dior13dior13

你不長記性失憶干我了事?你忘掉便忘掉,下次我再嘲笑你時你便從頭受一遍,我有何損失?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2/14 06:28



什麼事情你不訪說說!

什麼事情你也說不出來,你該看醫生了!


你就是個智能障礙!





我看你是臉不夠腫!

你有閱讀失智,不能自知,還以為自己能會些什麼!


辛苦我跟腦部障礙者溝通這麼久,毫無療效!
jimmychauck 2024/2/14 16:06
回覆 25# dior13dior13

白痴,你這種不長記性的世人忘了我便忘了,干我了事,這邊廂講完遺忘,下一帖便忘掉,便完美證自己不長記性。我的閃時功可未出過錯。
dior13dior13 2024/2/14 16:08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4/2/14 17:29 編輯

回覆 26# jimmychauck


回覆  dior13dior13
然後徒3:22-23,教訓人什麼?由於DIOR斷了章,徒3:11~26是彼得行神蹟後講一篇道,22-23不過當中一小段,又不過引述一段舊約經文,還是要翻翻舊約到底在說什麼。
申 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我無法找到"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舊約一字不改的出處,有機會是如下
申 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這裡說得很清楚,是神親自討誰的罪,不是人去作什麼,所以也不是教訓信徒去行什麼,乃是告訴信徒該人的結局。
KJV英文 shall be destroyed from among the people. 亦無提及誰去 destroy, 並且 destroy from 一樣可以指從 people 群中移除,許多版本的英文聖經亦乎合該譯法
NIV Anyone who does not listen to him will be completely cut off from among his people.
NRSV:And it will be that everyone who does not listen to that prophet will be utterly rooted out of the people.'
基础英语版圣经:And every soul who does not give attention to that prophet, will be cut off from among the people.
YLT:and it shall be, every soul that may not hear that prophet shall be utterly destroyed out of the people;
什或單是中文"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也可以解為"不再在民中"流放的意思。

故此矛盾不成立
1. 提多書3:2並非解"殺人不可"
2. 徒3:22-23不指殺人
3. 徒3:22-23不教訓信徒去行動
4. 徒3:22-23中的執行者是神而非信徒

贈送:更進一步聖經的教訓
羅 2:4-6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出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神的寛容是領人悔改,時間過了也是公義審判的日子,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聖經中的寛容從來不是永遠的。
"不可殺人",這是聖經清晰的教導,然而舊約的律法還是以眼還眼,以命償命的,人在犯法的情況下是會合法的被殺的。把"不可殺人"一句抽空前因後果無限放大,並不符聖經教導。

到這裡先打住,問DIOR兄對上述是否同意,有否問題,或能否指出在下思路中的錯謬了。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4 21:39


聖經真是和平善良仁慈之經典:
全本垃圾只擲一句;多3:2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大家要仁愛呀,大家要和平呀…


但就擲幾十句殺呀,報仇呀,搶權力呀,要戰爭打Q不聽話的呀,…


人地DIOR已經一次又一次講完又講,你除非是盲,否則冇理由睇唔到架?
leefeng 發表於 2023/7/4 23:44


徒3:22 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徒3:23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申18: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申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18: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申18:21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申18: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故此矛盾不成立嗎?

1.        提多書3:2並非解"殺人不可"
可以殺人,打臉、啪!

2.        徒3:22-23不指殺人
指殺人,打臉、啪!

3.        徒3:22-23不教訓信徒去行動
乃是教訓信徒去行動.打臉、啪!

4. 徒3:22-23中的執行者是神而非信徒
執行的是人,打臉、啪!

打到你跪下來!

(提前1: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弑父母和殺人的,
(雅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約一3: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彼前4:15)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路19:26) 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路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你根本智能障礙!

Titus3:2 To speak evil of no man, to be no brawlers, but gentle, shewing all meekness unto all men.
Tit3:2 To say no evil of any man, not to be fighters, to give way to others, to be gentle in behaviour to all men.
提多3:2 不說壞話,不爭吵,只要溫柔,向眾人顯出溫柔的心。
多 3:2 不可說任何人的壞話,不與人爭鬥,為人讓步,對眾人溫柔以待。

這兩句並非解"殺人不可"!

耶穌有精神分裂,你有精神障礙!


怎麼你都忘光了?那就只好在嘲笑你一遍了!
jimmychauck 2024/2/14 17:59
回覆 27# dior13dior13

你識得用論點而非剪貼先再同我論啦,仲話自己以前教聖經,功力仲差我二三十年。
dior13dior13 2024/2/14 18:20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4/2/14 19:42 編輯

論點不是已經寫給你了,你智能不足歐?口吐狗屎歐!
你還功力?看你都是寫些什麼亂七八糟的,智能不足!
論點在你的弱智大腦,要解釋,我也不會給你太多次!

但是為了能治療你的精神疾病,證明離教者很有愛心!

來看看你寫的都是些什麼弱智:

(提前1: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弑父母和殺人的,
(並非解"殺人不可"!)
(雅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並非解"殺人不可"!)
(約一3: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並非解"殺人不可"!)
(彼前4:15)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並非解"殺人不可"!)
Titus3:2 To speak evil of no man, to be no brawlers, but gentle, shewing all meekness unto all men.
提多3:2 不說壞話,不爭吵,只要溫柔,向眾人顯出溫柔的心。
(並非解"殺人不可"!)
Tit3:2 To say no evil of any man, not to be fighters, to give way to others, to be gentle in behaviour to all men.
多 3:2 不可說任何人的壞話,不與人爭鬥,為人讓步,對眾人溫柔以待。
(並非解"殺人不可"!)

這樣你還要論點?論你妹呀?


旁觀者 2024/2/15 00:16
回覆  dior13dior13
我的閃時功可未出過錯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2/14 16:06

無中生有你就最叻!
jimmychauck 2024/2/15 01:20
回覆 30# 旁觀者

無理解力,無自省力,無推理力,無旁觀力,字都唔識,仲出黎獻世?收皮啦死藍屍。
匿名 2024/2/15 03:26
回覆  jimmychauck




什麼事情你不訪說說!

什麼事情你也說不出來,你該看醫生了!

你就是個智能障礙 ...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4/2/14 15:12
好!好!好!
dior13dior13 2024/2/15 04:35
回覆 31# jimmychauck


你為何放棄治療?
jimmychauck 2024/2/15 04:37
回覆 33# dior13dior13

你語癌也不用治,我沒毛病治啥?
dior13dior13 2024/2/15 04:40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4/2/15 04:43 編輯

回覆 34# jimmychauck

Tit3:2 To say no evil of any man, not to be fighters, to give way to others, to be gentle in behaviour to all men.
多 3:2 不可說任何人的壞話,不與人爭鬥,為人讓步,對眾人溫柔以待。
(並非解"殺人不可"!)


你真是沒有病識感!
旁觀者 2024/2/16 01:18
本帖最後由 旁觀者 於 2024/2/16 01:21 編輯
回覆  旁觀者
無理解力,無自省力,無推理力,無旁觀力,字都唔識,仲出黎獻世?收皮啦死藍屍。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2/15 01:20

顛倒是非你嘅"閃時功"真叻!
為啥還未去俾回斆徒斬首呢? 得著生命(口架)!
晚晚趷高屎窟, 一旦主"生命之根"挺入, "湧出活水", 你就冚家蒙福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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