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於1948年決議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的第四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以禁止。」自此,人類社會中一直公開進行了幾千年的奴隸貿易,變成了非法活動。然而,直至今天,仍然有人被當作奴隸在黑市中買賣,這種黑暗交易一旦被發現,就會受到國際的聲討和法律的制裁。 我今天就看到一則黑市奴隸買賣的新聞:中國吉林省公安局逮捕了兩名人口販子,這兩人控制了一些逃離朝鮮的「脫北」女性,把她們帶去販賣。報導指落入人販子手中的「脫北」女子,會被帶到公園之類的地方站成一排,像古代販賣奴隸一樣,任由娶不到老婆的中國男人像購物一樣挑選,男人看到喜歡的就向人販子付款,然後把女子帶回家。 奴隸是沒有人身自由的人,像物品一樣,自己的一切由奴隸主擁有。第三者可通過給予奴隸主相應的代價而把奴隸的所有權轉到自己名下,購買「脫北者」的男人就是這樣通過向人販子付款,然後把女子帶回家裏當作煮飯生娃的工具。這則奴隸買賣的新聞,讓我們了解到自己仍然生活在一個野蠻的世界,看到人心的黑暗是如此頑固,即使國際社會以正義力量去壓制這種黑暗交易,也只能起到治標不治本的作用。這些事件也讓我們知道危險潛伏在每個人的身邊,相信大家都很熟悉鐵鏈女的故事吧。 還有一種也是以付款方式使奴隸與原奴隸主脫離關係的交易,叫做贖奴。贖奴的目的並非控制奴隸,而是要讓他們回復自由,例如春秋時期,魯國的法律規定若有人把在外國淪為奴隸的魯國人贖回,就可以向魯國政府兌領等額贖金,該法律使很多在他國為奴的魯國人得以重獲自由。孔子的學生子貢是個富豪,他贖回魯國人之後卻放棄領受政府的補償,被孔子批評他破壞了規矩,這件事史稱「子貢贖奴」。 「贖奴」所救贖的只是淪為奴隸的人身,很多「自由人」可能覺得與己無關;然而,在靈魂層面上,也有一個與所有人息息相關的大規模的贖奴行動在持續地進行著,這個贖奴行動的策劃者及執行者是天主,被救贖的對象就是被罪惡捆綁的奴隸 —— 人類,包括我們每個人的身體及靈魂。 現在讓我們了解一下這個贖奴行動的緣由:由於人類始祖亞當的犯罪,使人與天主的關係破裂,令罪惡進入世界並控制了全人類,因此「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羅馬書3:23)。耶穌基督說:「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凡是犯罪的,就是罪惡的奴隸。奴隸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卻永遠居住。」(若望福音8:34-35)主耶穌在這裏說出了人類的現狀,就是人已被罪惡完全掌控,必須與天主分離,藉著有時限的身體流浪在充滿罪惡的世界上,身體死亡之後,人的靈魂因罪的緣故不能進入天堂,故在永恆中仍然與罪為伍,無法擺脫罪惡的勞役,前景相當悽慘。因此耶穌基督說:「奴隸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卻永遠居住」,祂是要把流浪的人類帶回天父的家中永享福樂。雖然人類背叛了天主而墮落,但仁慈的天父並沒有放棄世人,「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若望福音3:16)這就是天主贖奴行動的由來。天主聖子耶穌基督受聖父派遣,降世為人,成為我們人類的一份子,被人誣告陷害,以其聖潔無罪之身,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基督就是用這種代死的方式替人類贖罪,以拯救我們,「我們就是全憑天主豐厚的恩寵,在他的愛子內,藉他愛子的血,獲得了救贖,罪過的赦免。」(厄弗所書1:7)聖經教導我們:人只要向天主懺悔自己的罪過,接受基督的救贖,就能脫離罪惡的魔掌,重返天家。 世界上的奴隸買賣,奴隸藉着奴隸主的金錢交易而轉到新主人名下;在靈魂層面,我們藉着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賜下的救恩,賴祂寶血的救贖,擺脫罪惡的枷鎖,「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成了天主的子女。」(迦拉達書:3:26)既是天主的子女,就可以永遠居住在天堂 —— 天父的家裏,那裏的生活環境是這樣的: 「這就是天主與人同在的帳幕,他要同他們住在一起;他們要作他的人民,他親自要『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天主;他要拭去他們眼上的一切淚痕;以後再也沒有死亡,再也沒有悲傷,沒有哀號,沒有苦楚,因為先前的都已過去了⋯⋯ 一切詛咒不再存在了。天主和羔羊(註:羔羊指耶穌基督)的寶座必在其中,他的眾僕要欽崇他,瞻望他的容貌;他們額上常帶著他的名字。也不再有黑夜了,他們不需要燈光,也不需要日光,因為上主天主要光照他們;他們必要為王,至於無窮之世。」(默示錄21:3-4,22:3-5) 雖然天主為身處黑暗的人類打開了光明的大門,可惜仍然有人執意擁抱黑暗,不願意接受光明的本體耶穌基督的救贖,「那普照每人的真光,正在進入這世界;他已在世界上,世界原是藉著他造成的;但世界卻不認識他。他來到了自己的領域,自己的人卻沒有接受他。但是,凡接受他的,他給他們,即給那些信他的名字的人權能,好成為天主的子女。」(若望福音1:9-12)那些看到光明,相信光明,接受光明,跟隨光明進入光明的人是有福的。 | |
天主呀天主,如果被騙入詐騙園區,請問如何不詐騙又能保平安? | |
詐騙園區那些先恐佈,入到園區,必須搞詐騙。 詐騙業績不好,或者不夠勤力,或者不願詐騙,或者想逃跑,必被毒打一輪。 堅持唔詐騙的,賣血賣器官。 而且還會強迫吸毒,令你就算你被救,但因你有毒癮,都想入返園區工作賺錢買毒品。 | |
呢點對公義可能好一點,至少知情的無人會咁傻走入去。 | |
現在還有「三十三億」妖徒自稱為奴才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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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眼教主是主,誰是奴才呢﹖ | |
愛得真好呀! 「將凡有氣息的盡行殺滅。」《約書亞記10:40》 「上帝將他們(異族)交給你(以色列人)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不可與他們結親,……。」《申命記》7:2 | |
無罪﹖ 強奪伯法其村民驢仔、勒索撒瑪利亞人村莊、呃個寡婦兩個斗零、要妖徒賣衣服買刀…… 滿嘴謊言,無罪﹖ 牠被釘死,是罪有應得. | |
耶穌代人救贖已證實全是謊言,你還敢繼續撒謊造謠﹖ | |
你有信仰過牠嗎﹖ 「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馬太》15:13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馬太》10:21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馬太》10:34 | |
講得咁好,為啥叫極你都唔肯去同牠同住,還在世上白嘥米飯磨蹭呢﹖ | |
你接受屁眼教主,已有一切「權能」,有病摸下就好,為啥唔去摸好妖酋﹖ 個細路"接受"屁眼教主, 結果公安一來, 他就要逃跑, 有啥「權能」呢? | |
詐騙園區(如KK園區)才厲害,強迫詐騙奴役,不詐騙就打,堅持不詐騙就強迫賣血,再不詐騙活摘器官。 你呢個問題值得思考,係個好問題。我都想知道有冇確實個案,係真正信賴天主、遵守天主誡命、按照耶穌基督教導去生活嘅基督徒俾人呃咗入kk、妙雅底之類嘅詐騙園區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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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得了便宜還賣乖 Catholic Church and slavery - Wikipedia | |
屌自己老母,口口聲聲要為世界帶來戰爭,禍亂天下,這樣一個妖賊,萬惡不赦!無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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